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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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与乙(女)2012 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

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

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A. 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B. 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C. 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D. 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罪2、王某涉嫌在多个市县连续组织淫秽表演,2014 年9 月15 日被刑事拘留,随即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10月17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12月5日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关于律师提请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10 月14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受理B. 11 月18日提出申请,检察院应告知其先向侦查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C. 12 月3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承担监所检察工作的部门负责审查D. 12 月10日提出申请,由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审查3、15周岁的甲非法侵入某尖端科技研究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18周岁的乙对此知情,仍应甲的要求为其编写侵入程序。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 如认为责任年龄、责任能力不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则甲、乙成立共犯B. 如认为甲、乙成立共犯,则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从犯C. 不管甲、乙是否成立共犯,都不能认为乙成立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间接正犯D. 由于甲不负刑事责任,对乙应按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片面共犯论处4、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

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B. 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C. 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D. 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5、未成年人小付涉嫌故意伤害袁某,袁某向法院提起自诉。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11.25)汇编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11.25)汇编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6.11.2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司法部答案】C【考点】当事人的变更【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50条规定,企业法人合并的,因合并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合并后的企业为当事人;企业法人分立的,因分立前的民事活动发生的纠纷,以分立后的企业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中,甲公司和丙公司合并之后的丁公司是申请再审适格主体,故C 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2、周橘、郑桃、吴柚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从事服装贸易经营。

郑桃因炒股欠下王椰巨额债务。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王椰可以郑桃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利益来受偿B.郑桃不必经其他人同意,即可将其合伙财产份额直接抵偿给王椰C.王椰可申请强制执行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D.对郑桃的合伙财产份额的强制执行,周橘和吴柚享有优先购买权【司法部答案】ACD【考点】合伙人自身债务的清偿【答案解析】《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一条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据此,B项表述错误。

第四十二条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A、C表述正确。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故D项表述正确。

2015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5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程序正当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下列哪些选项是程序正当要求的体现?(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答案】AD2、甲乙为夫妻,共有一套房屋登记在甲名下。

乙瞒着甲向丙借款100万元供个人使用,并将房屋抵押给丙。

在签订抵押合同和办理抵押登记时乙冒用甲的名字签字。

现甲主张借款和抵押均无效。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抵押合同无效B.借款合同无效C.甲对100万元借款应负连带还款义务D.甲可请求撤销丙的抵押权3、甲与乙签订《协议》,由乙以自己名义代甲购房,甲全权使用房屋并获取收益。

乙与开发商和银行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

甲把首付款和月供款给乙,乙再给开发商和银行,房屋登记在乙名下。

后甲要求乙过户,乙主张是自己借款购房。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有权提出更正登记B.房屋登记在乙名下,甲不得请求乙过户C.《协议》名为代购房关系,实为借款购房关系D.如乙将房屋过户给不知《协议》的丙,丙支付合理房款则构成善意取得4、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

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

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

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5、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4.12.11)

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4.12.11)

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4.12.1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

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

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甲有权追认B.甲有权撤销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D.丙有权撤销【司法部答案】ABC【考点】无权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乙的行为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甲有权追认,A正确应选。

丙欺诈乙购买劣质手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本人自然享有享有撤销权,B应选。

乙从事的是代理行为,在遭受欺诈时有权以本人名义实施撤销,C应选。

丙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并诱骗乙高价采购,属于恶意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48条,不享有撤销权,D不选。

2、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司法部答案】D【考点】仲裁的执行【答案解析】《仲裁法》第64条规定,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的技巧

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的技巧

2011年司法考试已经告一段落,2012年的备考也陆续拉开帷幕,已经有好多朋友踏上了2012年司法考试的征程,司考天下司法考试频道将一如既往的为大家服务,希望能够陪伴广大考生度过一个开心、充实、愉快的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之旅!“非法本复习司法考试的20个小技巧总结。

”——一个司考过来人的经验总结,希望能够对2012备考的你有所帮助!根据我的司法考试经验,提供20条建议,不一定完善,但是我认为非常实用,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读一读花个十几分钟,应该很有帮助。

作为一个失败过又成功过的人,我认为备考司法考试应该知道以下20个问题:一、要有计划,但是不要过高的估计自己的执行力。

计划应该制定的有弹性。

在计划中要预留至少15天的机动时间。

谁都有头疼脑热、心烦意乱、看不进去的时候。

如果想一次稳妥通过司法考试,提前一年就进入预热阶段,特别是零基础非法本司法考试考生。

二、要有信心。

具体获得信心的方式是:那么多人报考,但是有一部分根本不进考场,一部分是为了来年热身,一部分是家人压力不得不考,一部分是考过亦可不过亦可,本身生活安稳无欲无求,考着玩的。

把这些都剔除了,真正的对手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三、所有的材料中,最重要的是真题,最不重要的是模拟题。

什么都不要,只做真题,可能会过(真人真事),什么都做,就是不做真题,那么只能来年再战。

四、在职备考和离职备考没有定数,要结合自身情况。

如果工作清闲,在职亦无妨。

如果本身工作繁重,甚至是与司法毫无关系的工作,那要做好充足的思想准备。

有一些人在繁重的在职压力下通过了,希望你的其中的那一个。

五、民法总则、合同法总则和刑法总论部分要提前看。

甚至提前一年多预热就开始看。

这部分是要理解的,要深入骨髓。

六、太早看卷一、卷四没有意义。

考试毕竟只是考试,纯记忆性的东西,考前一个月开始突击都不为过。

七、司法考试是放弃的学问。

我认为行政法基本可以放弃(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要放弃),经济法除了劳动法之外的部分基本可以放弃,什么宪法、立法法统统放弃。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复习资料总结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复习资料总结

非法本司法考试备考经验复习资料总结16年司法考试刚结束,终于通过的我松了一口气,我是非法本,可能2017年的司法考试非法本是最后一次机会了,所以想把自己的一些经验总结一下。

网上的很多关于司考的经验文章,我建议大家大量的看,然后筛除不适合自身的,把前人的、自己可用的汇总,制定计划。

我就是这样做的。

首先介绍一下我的个人情况。

我15年本科毕业,行政管理专业,同年参加司法考试,总分250.当时因为刚刚接触司法考试,并没有什么经验,加上复习效率低,由此败北。

2016年司法考试的通过让我总结了一些经验,我是在职司考,学习时间非常有限,所以效率的提高我必须放在第一位,下面总结一下我的经验。

一、从最难的刑法开始学习因为本人没有法律基础,所以在网上买了一些几块钱的视频,看看了解了解,先入门再说,在宏观上有了一定了解之后,我开始攻读刑法,花了两个月的时间,资料的选择上面,我花八块多在淘宝上买了三大本的电子版本,因为上班时间老板是不允许看工作以外的书籍的,电子版本的三大本对于我来说是最好的选择,记得当时买的时候,还额外送了很多资料,包括厚大视频,168金题,非常实用。

三大本是很枯燥的,必须要结合视频观看才有助于理解。

二、及时掌握司考动向(例如新法出台、热点现象、非重点舍弃,报班的价值在这比较能体现);三、制定详细的计划民法、刑法前期要放在重点,因为理论性教强,需要彻底掌握。

四、复习资料的选取1三大本指定教材即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俗称的“指定教材”,共三本,按照司法考试前三卷的考试内容进行编排。

原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司考官方教材。

后在《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取消了“指定教材”的称谓,但是,作为司法部组织编写的唯一司考专用教材,其“指定教材”的地位仍然是毋庸质疑的。

因此,作为考生,也应当对其有足够的重视。

当某些教材或者复习资料对某个观点存在争议时,我们应当以辅导用书的观点为准。

当然,三大本中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不少内容似乎对于司法考试的作用并不是很大,我们在复习时也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2016年司法考试非法本一次过关并不神奇

2016年司法考试非法本一次过关并不神奇

2016年司法考试——非法本一次过关并不神奇相信很多朋友都投入了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备考之中。

但对于有志于司法考试的非法本考生,如何复习成了他们最头疼的一件事。

回顾自己的司考之路,现实告诉我们,其实非法本生一次过关并不神奇。

下面我就跟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和体会,希望能对大家备战2016年司法考试有所帮助。

我现在已经是湖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律师了,比起大多数参加过司考的人,我的司考历程的确很简单:一次司考,2014年以385分顺利闯关。

司法考试,一直被人称做“天下第一考”,听说有的人考了9次都没过。

当我第一次参加考试就顺利通过后,很多人说我是个“奇迹”。

我在大学学的是俄语,对法律并不熟悉。

一次,我偶然翻到了一本行政法习题,凭着感觉做完后,竟发现150分的题目我做对了90多分。

从那一刻开始,我对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有了当律师的想法,同时也开始准备参加司考。

起初,我感到有些迷惘。

幸好得到朋友的指点,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VIP保过班,诸位老师细致全面、深入浅出的讲解令我感觉犹如醍醐灌顶,为考试打下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大家不妨联系一下学学看吧!经过一轮系统的复习以后,我集中时间做了最近几年的司法考试真题,平均一天坚持做100道小题,在做完每套试题的当天,我都会给自己评出一个分数,然后把做错的或很模糊的题,对照讲义和辅导书查阅并记录下来。

在最后3个月时间,我没有光抓重点而忽略其他内容。

因为我想,在别人都看重点的同时,我要是能抓到别人刚好没看到而又很重要的内容,那我就占了优势。

为了加强记忆,我一直都将看书、做题分开进行。

比如说,我早上起来先看看民法方面的内容,对其中一些内容不需要死记硬背,看懂就行,然后到晚上做一些有关民法方面的题型。

这样看的好处是可以让我强制性的记忆减弱,逻辑性的记忆力增强,而且必须坚持每天都做,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2014年,我第一次参加司考,做前三卷时,我觉得游刃有余,这更增加了我的信心。

2015年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完美解析

2015年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完美解析

1、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

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

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B.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2、甲法官处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耐心向被告乙解释计算赔偿数额的法律依据,并将最高法院公报发布的已生效同类判决提供乙参考。

乙接受甲法官建议,在民事调解书上签字赔偿了原告损失。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法院已生效同类判决具有普遍约束力B.甲法官在该案调解时适用了判例法C.甲法官提供的指导性案例具有说服力D.民事调解书经乙签署后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力3、下列哪一表述说明****在本原上具有历史性?A.“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既不知有奴隶,也就无所谓释放”B.“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C.“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D.“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文化发展”4、甲病危,欲将部分财产留给保姆,咨询如何处理。

下列哪一意见是正确的?A.甲行走不便,可由身为公证员的侄子办理公证遗嘱B.甲提出申请,可由公证机构到医院办理公证遗嘱C.公证机构无权办理甲的遗嘱文书及财产保管事务D.甲如对该财产曾有其他形式遗嘱,以后公证的遗嘱无效5、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

甲认为:①法律职业道德一般包括职业道德意识、职业道德行为和职业道德规范3个层次;②法官职业道德的核心是公正、廉洁、为民。

乙认为:①如果缺乏无私奉献、敬业献身的精神,法律职业人员很容易进行“权力寻租”;②加强公证员职业道德建设是维护和增强公证公信力的保障。

2015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带解析

2015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带解析
8、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1、关于回避的复议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不能申请复议
B.一案件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王某是被害人从前的朋友,申请回避,被当庭驳回,被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C.一案件未成年被告人提出审理该案的审判员和被害人李某有近亲属关系,被驳回,该被告人不能在恢复庭前申请复议一次
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
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
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
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
7、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下列各案件中,依法不需要回避的是:( )
A.王某2002年1月辞去在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2003年4月作为被害人某房地产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该县人民法院的审理,被告人李某要求王某回避
B.王某作为检察人员参与了刘某涉嫌盗窃案的审查起诉工作,待王某调到人民法院后,又作为审判人员参与该案的审理,被告人刘某申请王某回避

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经验分享

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经验分享

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经验分享本人今年大三,是一个在非一流大学法学院念法律的孩子。

刚刚查好分数,自己卷一105,卷二101,卷三122,卷四97,总分425过了。

于是,想把过去一个个日日夜夜的复习经验和复习心得写成一篇小小的文章,能给下一次的考友们一点点指明方向的帮助。

一、经验分享总论部分在具体介绍我的复习经验和教训之前我想先喝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对几个战略问题的看法,我觉得,只有这些问题你弄清楚了,再继续走下一步才是有意义的: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

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

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

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这个问题在真正开始决定复习之前就一直缠绕着我,围绕着我,让我无法安心。

随着身边很多同学一个个的报了名,我也越加不安,有冲动想花上好几千,甚至上万给自己吃一颗“安心丸”。

最终,我没有报班。

我在这里给到大家的建议不是一句话必须报班或者绝对不要报班。

我结合身边报班,不报班的同学的复习情况和考试分数,我给大家列一下报班的好处和不报班的好处,什么样的人更加适合报班,什么样的人不适合报班吧,大家可以自己对号入座,结合自己决定。

报班的好处:(根据报班的同学的说法):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

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

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

辽宁省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5.3.26)

辽宁省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5.3.26)

辽宁省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5.3.26)一、选择题1、关于法院依职权调查事项的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本院是否享有对起诉至本院案件的管辖权B.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范围C. 当事人是否具有诉讼权利能力D. 合议庭成员是否存在回避的法定事由【正确答案】:A,B,C,D2、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

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B. 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C. 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D. 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正确答案】:D3、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

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

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B. 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C. 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D. 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正确答案】:B4、关于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借乙5万元,向乙出具借条,约定1周之内归还。

乙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日起计算B. 甲对乙享有10万元货款债权,丙是连带保证人,甲对丙主张权利,会导致10万元货款债权诉讼时效中断C. 甲向银行借款100万元,乙提供价值80万元房产作抵押,银行实现对乙的抵押权后,会导致剩余的20万元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 甲为乙欠银行的50万元债务提供一般保证。

非法本司法考试建议(强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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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本司法考试建议经历3年司法考试,总结过去,给自己一个交代也给正在努力的朋友点一盏灯。

在我现在的想法里,司法考试是一个沙里淘金的过程,是一个长途跋涉的过程,这中间不仅收获的是考试的分数,也收获了一种渐渐沉稳成熟的心态。

所以,我想对正在努力的朋友说,为了心中一直燃烧的梦想,爱拼就会赢!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

万里长征,是一步一步走完的,我想其中的每一步其实都是一样的,步伐的速度和力量都应该是一样的,但我没有做到,估计很多的朋友也没有做到。

复习的进程或者前紧后松,或者前松后紧,我个人认为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按部就班地有计划地步步为营攻取一个一个知识点高地的过程,就像打仗需要战略部署和安排。

前紧后松复习效果其次,前松后紧是最要不得的。

到了考前冲刺8月份,大量的复习重点知识点巩固,押题预测以及考前信息题等都是莫大的考验。

因为司法考试的复习任务量至少在4000页以上,各部门法的复习必须张驰有度有计划,毕竟司法考试是跑一万米长跑。

一、准备工作(身体准备、心态准备、时间准备)俗话说“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在备战司法考试的进程中我认为是头等大事,这是我最大的教训。

2009年的失败,一方面是自己的心态浮躁沉不下来,另一方面是从5月份到7月份经常熬夜到12点以后,白天的效率低,复习计划未完成,心态非常焦虑,就想通过熬夜延长学习时间但这恰恰是把自己拖垮的致命的错误。

我认为复习的过程中,时间是有限的,在职的朋友更是如此,我们可以把握利用的每一分钟都要死死咬住,不仅要挤时间更要在如何提高复习效率方面不断思考和总结。

很多人可能认为,生命是一种激情的存在或砰发或冲刺,但事实是身体上的疲累或者生病会极大地磨损我们的意志和前进的能量。

砍柴不误磨刀工,因此,我的建议是每天都要至少抽出半小时以上的时间锻炼身体,并且我建议是晚上。

因为早晨的时间是最宝贵的,一天中,早起半小时用来复习会带来最清晰的思路和记忆并且不容易忘记,因此我的建议是朋友们最好不要熬夜,要真正的早睡早起,晚不能超过11点,早不要超过5点半,这也是从中医养生的角度给出的建议。

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非法本复习攻略

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非法本复习攻略

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非法本复习攻略-最近,不少新近加入司考队伍的朋友提出复习方法和选择用书的问题,他们大多是非法本,对法律仅限于常识的认识程度,对考试的复习比较迷茫,在这里,我个人推荐一些用书和方法,。

ﻭ1。

不要被假相所迷惑:很多朋友见到不乏非法本第一次高分通过的考友,于是满怀,对司考的难易程度认识不清,要知道,这些人也是负出了非常人般的努力通过的,而且是少数,所以,一定要重视,司考之所以被称为第一大考,她的魅力所在:牵扯面积广,理论深,要重视,要提前准备。

ﻭ2.抱定一次即过的决心:不要认为自己是非法本,第一年先试验一下,第二年再好好准备,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没有背水一战的态度,就永远不可能通过司法考试,而司考中最折磨人的莫过于心志和压力,很.所以一定要下定决心一次即过。

ﻭ3.必备用书:指定辅导用书,即法律出版的三本,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大约是每年的四月份出版,06年是变动比较大的一年,一定要买新书,现在没有书用的,可向别人借看。

法律法规汇编,法大学出版,现在考试已不单单考已往的重点法条,所以对法条的学习,应该是结合整部法规来看,把握全局。

ﻭ历年真题解析,在这里,我们推荐的是法律出版的张能宝编著的,这部真题解析好就好在将以部门法为单元结构,方便复习,将所涉及的法条一一列出,以便考生对重点知识的把握(06年版已出,绿色封皮)。

司法文书,有一本即可,卷四的考试范围的不确定性让我们对每一部分知识都应重视,文书写作属白送分的题,理应复习。

ﻭ4.资料:对没有基础的考友来说,听资料是一个打基础,加深理论的过程,听课还是听一家的好,一个老师一个思维,听了太多人的,自己的思想也会混乱.5.复习方法:一般的复习,六个月复习时间足够了,如果你认真的话,三个月的时间通读辅导用书,两个月的时间看法条,一个月做题,但是对于非法本且没有涉及过法律的朋友来说,三个月的时间看将近三千页的书,还是比较吃力的,因为部门法太多,不断的换思维,还有一点就是理论深的部门法难以理解,会造成看完一遍书以后不知道自己会什么看过什么的状态,所以在三月份之前这段时间,我个人认为:ﻭ(1)只针对民的学习,民法和是司考中的两个大户,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分数,把握这两门尤为重要。

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5.9.27)

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5.9.27)

非法本司考生三个月过关经验每日一练(2015.9.27)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居住在A国的我国公民甲创作一部英文小说,乙经许可将该小说翻译成中文小说,丙经许可将该翻译的中文小说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并向丁杂志社投稿。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B.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C.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D.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司法部答案】ACD【考点】著作权的取得、演绎作品【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A错误。

演绎作品即对已有的作品或者其他材料进行演绎、加工所产生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B正确不选。

对于演绎作品,如果基础作品还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则只有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他人才能从事著作权人所专有的演绎创作活动。

丙不仅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还应取得甲的同意并支付报酬。

C错误应选。

《著作权法》第34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D错误。

2、甲将某物出售于乙,乙转售于丙,甲应乙的要求,将该物直接交付于丙。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B.如仅乙、丙间买卖合同无效,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C.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无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D.如甲、乙间以及乙、丙间买卖合同均无效,甲有权向乙、乙有权向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司法部答案】C【考点】不当得利【答案解析】如仅甲、乙间买卖合同无效,甲失去某物,该物品被用于乙与丙之间合同的履行,丙并未不当得利,甲有权向乙主张不当得利,A正确。

2015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带解析

2015年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带解析

1、某公安交管局交通大队民警发现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号牌,遂作出扣押的强制措施。

关于扣押应遵守的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由两名以上交通大队行政执法人员实施扣押B.当场告知王某扣押的理由和依据C.当场向王某交付扣押决定书D.将三轮车及其车上的物品一并扣押,当场交付扣押清单2、下列哪些行为(不考虑数量),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论处?A.将白银从境外走私进入中国境内B.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旧机动车C.走私淫秽物品,有传播目的但无牟利目的D.走私无法组装并使用(不属于废物)的弹头、弹壳3、甲市某县环保局与水利局对职责划分有异议,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关于异议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提请双方各自上一级主管机关协商确定B.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C.提请县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并由该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县政府决定D.提请县政府提出处理方案,经甲市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甲市政府批准4、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

”三人捡起木棒追逐胡某,致公园秩序严重混乱。

将胡某追到公园后门偏僻处后,乙、丙因故离开。

随后甲追上胡某,用木棒重击其头部,致其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触犯故意杀人罪与寻衅滋事罪B.乙、丙的追逐行为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与该行为能否产生救助胡某的义务是不同的问题C.乙、丙的追逐行为使胡某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无法预见甲会杀害胡某,不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D.乙、丙属寻衅滋事致人死亡,应从重处罚5、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6、甲在公园游玩时遇见仇人胡某,顿生杀死胡某的念头,便欺骗随行的朋友乙、丙说:“我们追逐胡某,让他出洋相。

2015年司法考试过关总结

2015年司法考试过关总结

页眉内容2015年非法本司考过关总结请原谅我没有给这篇总结起一个诗意的名字,说经验也谈不上,姑且就称她为总结吧!首先按照惯例,自报家门,非法学本科,物联网工程专业大四学生,新专业,没听过,不知道干啥的?其实很简单,以后大街上骑三轮送快递的就是我们专业的毕业生,You need cry,dear.(有你的快递儿)不知道这样说会不会被我们的同学给打死!!!实际上我们专业还是很高大上的,以后智能家居,车联网什么的都和我们专业有关,反正我觉得我们专业是一个很牛掰的专业,但是一直对自己提不起兴趣,反而对法学情有独钟,问我为什么喜欢?就像《春娇与志明》中张志明说的那样:“我小时候就很喜欢便利店的肉酱意粉,很多人都问我,你为什么喜欢吃?它真是有点咸,肉也不多,喜欢就是喜欢。

我喜欢她是因为,我觉得她好,她什么都好。

”就是因为这个,走上了法学这条不归路,刑法修正案九出了?去学习!民法典要出台了?去学习!行政诉讼法要出新的了?去学习!懒人其实不适合学法学的,比如我,就没什么抱负,一出新的法条就要去学习,人生不断处于学习当中!真的是“活到老,学到老”(此处自行脑补《爱情公寓》中关谷神奇的语音语调)。

妈蛋!扯了这么久还没自报家门结束,你家是几代忠贤!接下来说说自己的成绩吧:试卷一102分,试卷二93分。

试卷三91分,试卷四122分。

总分408分,还算在预料之中吧。

查分数的前晚,从三点多就一直没睡觉,不是有多紧张,就是很想知道自己到底考了多少,想看看是不是天道酬勤。

早上8:05终于刷进了司法部的界面:第一眼看到的就是408分,确认了一下成绩,眼泪就再也憋不住,哗哗的留下来,好像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似的!压抑了这么久的情感终于可以发泄出来了!关于今年的卷四有必要说一下,貌似今年的卷四成绩确实有点不太正常,司法部确实应该站出来回答一下大家的疑问,不管是为了过的人,还是没有过的人,现在的舆论导向感觉就有种“过的就是运气,没过的人就是判卷不公平!”这会大大降低今年司考的含金量,同时这也是“程序正义”的要求。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5.7.10)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5.7.10)

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5.7.10)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甲与同学打赌,故意将一台旧电脑遗留在某出租车上,看是否有人送还。

与此同时,甲通过电台广播悬赏,称捡到电脑并归还者,付给奖金500元。

该出租汽车司机乙很快将该电脑送回,主张奖金时遭拒。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悬赏属于要约B.甲的悬赏属于单方允诺C.乙归还电脑的行为是承诺D.乙送还电脑是义务,不能获得奖金【司法部答案】B【考点】单方虚伪表示、悬赏广告的性质【答案解析】单方虚伪表示属于法律行为的意思表示不一致。

依大陆法系民法理论,意思表示的基本分类为不一致的意思表示和不自由的意思表示。

不一致的类型包括:(1)表意人一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心中保留与戏谑行为。

也有学者把心中保留称为单方虚伪表示。

(2)表意人与相对人双方有意造成的意思分离,即虚伪的意思表示。

(3)无意的意思分离,即表示上的错误。

后者包括受欺诈的意思表示、受胁迫的意思表示瑕疵形式。

单独的虚伪表示,指表意人明知与表示行为相对应的效果意思并不存在,在不告述相对人的情况下所为的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须向他人做出,只有相对人知道此保留的,该意思表示无效,否则意思表示效力不受影响。

甲故意遗失电脑并发布悬赏广告,构成单方虚伪表示,出租车司机不知其心中保留,该悬赏广告效力不受影响。

《合同法解释二》第3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据起草者介绍,该解释采纳了“要约说”而非“单独行为说”。

但是,如此一来,A、C选项都正确,与单项选择不符,所以命题者显然系认为采纳了“单独行为说”,B正确。

《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最新)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最新)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

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

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答案】D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

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

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

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答案】C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

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

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答案】B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

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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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本司考顺利通关经验谈每日一练(2015.2.2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单选题【正确答案】 C【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据此可知,国家并非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选项B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应当合理开发,保护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依法制定有关生态保护和恢复治理方案并予以实施。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据此可知,引进外来物种,应当以不破坏生物多样性为前提。

选项C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确保其用于生态保护补偿。

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国家指导受益地区和生态保护地区人民政府通过协商或者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生态保护补偿。

该项错在,国家应起到“指导”的作用,而非“指令”。

2、因连降大雨,某厂设计流量较小的排污渠之污水溢出,流入张某承包的鱼塘,致鱼大量死亡。

张某诉至法院,要求该厂赔偿。

该厂提出的下列哪些抗辩事由是依法不能成立的?()A.本市环保主管部门证明,我厂排污从未超过国家及地方排污标准B.天降大雨属于不可抗力,依法应予免责C.经有关机构鉴定,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D.张某鱼塘地势低洼,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其损失咎由自取多选题【正确答案】 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环境污染责任的免责事由。

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污染者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主要有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以及第三人的责任。

选项A不能成立。

“排污未超标”不属于法定免责事由中的任何一项。

选项B不能成立。

“大雨”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因此,不能免责。

选项C成立。

“死鱼是全市最近大规模爆发的水生动物疫病所致”,说明损害与某厂的排污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法定免责事由。

选项D不能成立。

“张某未对污水流入采取防范措施”是否构成过错,张某的过错可否减轻某厂的责任,需要具体分析。

但是,无论如何,某厂不能完全免责。

3、李某因追索工资与所在公司发生争议,遂向律师咨询。

该律师提供的下列哪些意见是合法的?()A.解决该争议既可与公司协商,也可申请调解,还可直接申请仲裁B.应向劳动者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仲裁请求C.如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则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用人单位不得再起诉D.即使追索工资的金额未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只要李某对仲裁裁决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多选题【正确答案】 ACD【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B错误。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选项C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选项D正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选项B正确。

《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反垄断法》第五十条规定,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反垄断法》未规定对案情况追究刑事责任。

5、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A.甲灯具厂捏造乙灯具厂偷工减料的事实,私下告诉乙厂的几家重要客户B.甲公司发布高薪招聘广告,乙公司数名高管集体辞职前往应聘,甲公司予以聘用C.甲电器厂产品具有严重瑕疵,媒体误报道为乙电器厂产品,甲厂未主动澄清D.甲厂使用与乙厂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和装潢,消费者经仔细辨别方可区别二者差异多选题【正确答案】 AD【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选项B不属于。

招聘已经与竞争对手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并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选项C不属于,选项D属于。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6、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

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

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

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

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A.化工厂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多选题【正确答案】 ABC【答案解析】选项A正确。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选项B、C正确,选项D错误。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

7、某企业流动资金匮乏,一直拖欠缴纳税款。

为恢复生产,该企业将办公楼抵押给某银行获得贷款。

此后,该企业因排污超标被环保部门罚款。

现银行、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均要求拍卖该办公楼以偿还欠款。

关于拍卖办公楼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银行贷款优先于税款B.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C.罚款优先于税款D.三种欠款同等受偿,拍卖所得不足时按比例清偿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

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

据此可知,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罚款受偿,但与有担保债权对比,看时间。

本题中,该企业拖欠的税款是在办公楼抵押给银行之前,因此,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获得清偿。

8、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

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C.价格同盟行为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单选题【正确答案】 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

《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9、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单选题【正确答案】 B【答案解析】选项A错误。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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