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执
法行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
•【字号】
•【施行日期】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
的通知
(2008年)
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
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局决定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方法步骤
这次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从2008年5月5日开始至2008年8月7日结束;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5月5日至5月10日为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动员阶段。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发动干部积极参与夏季食品安全执法行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造成打假氛围。
第二阶段:2008年5月11日至8月1日,为夏季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阶段。
认真组织开展拉网式的市场大检查和市场巡查工作,收缴假冒伪劣食品,对非法经营单位进行严厉查处,尤其要加大对制假窝点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2008年8月2日至8月7日,为夏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总结阶段。
对整个夏季食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和汇报。
其中,2008年6月26日全市将统一行动。
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市局将对重点地区、重点市场进行抽查。
各分、县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好各自的经常性检查和本地区的集中统一行动,并于5月10日前对整个检查、整治工作做出具体的安排部署,要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的范围及重点
这次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所有生产、加工、经销夏季食品的场所。
饮料类: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蔬菜饮料、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和瓶装水等。
食品类:冷冻食品、生鲜食品、儿童食品、绿豆糕、粽子、奶制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营养保健品等。
主要检查生产、加工和批发环节及旅游景区、学校周边、车站地区等。
要狠抓源头,从根本上杜绝假冒劣质食品流入市场。
特别是农村集镇、乡村举办的食品交易会、大集和庙会,以及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食品店、小摊点、小餐馆等经营场所。
查处整治的重点:一是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饮品的违法行为;二是假冒、仿冒他人企业名称、注册商标以及假冒、仿冒知名食品(饮料)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三是对食品(饮料)质量作虚假表示和误导性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四是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掺杂使假和以不合格食品(饮料)冒充合格食品(饮料)的违法行为;四是利用有毒有害化学品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五是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的“三无”食品(饮料);六是加工、销售劣质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各分、县局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对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
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切实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各项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全面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六一儿童节前主要检查儿童食品,端午节前主要检查端午食品,积极稳妥地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各分、县局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机构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
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公安、农业、质检、卫生、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群众团体、新闻媒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效果。
(三)严格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各分、县局要认真落实《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及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食品市场的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制。
尤其是要将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
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各分、县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领导干部和职能机构都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
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分、县局务必于8月8日上午10时前上报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统计报表,电话兼
传真:87823058,电子邮件:************。
对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