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城市化推进和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工作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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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房屋拆迁工作的调查
“拆迁难,难于上青天”,这是很多地方对拆迁工作难度之大的形象描述。

将拆迁工作视为天下第一难,干部怕拆迁、群众骂拆迁的现象普遍存在。

拆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直以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十分突出,引发的上访居高不下,并成了违纪违法案件的高发领域。

一、当前拆迁工作中面临的问题与成因
土地历来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础,农村房屋一直是农民始终难舍的生活依托。

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群众对拆老屋存有根深蒂固的反感,这是农村拆迁难的历史原因。

但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农民的观念也在不断更新,已经逐渐适应了拆迁的发展趋势,具备了应对拆迁的心理承受能力。

并且随着各级政府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不短提高,群众从拆迁中获得补偿,改善了生活环境,提高了生活质量,从内心是认可拆迁工作的。

那么,“拆迁难”究竟“难”在哪里?经过深入调查研究,我们发现,拆迁难的原因,关键在于拆迁工作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损害了群众利益。

在实际工作中,群众对拆迁工作普遍存在“三怕”:一是怕补偿政策多变。

以我市为例,曾经实施的拆迁政策很不统一,同样是房屋拆迁,道路、工业、城镇建设等不同项目有不同的补偿标准,乡镇之间拆迁政策也不统一,早几年和晚几年拆迁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群众看到拆迁政策不断变化,拆迁补偿标准一次比一次高,感到早拆吃亏,晚拆受益。

二是怕干部办事不公。

群众普遍认为,当前是人情社会,在拆迁工作中,干部存在办事不公的现象,对有头有脸的、沾亲带故的拆迁户搞特殊,对犟头户无原则迁就,感到“老实人”吃亏。

三是怕带头拆迁生事。

一些地方拆迁户为争取更多利益结成利益同盟,同盟成员不得私自和政府签订拆迁协议,一些拆迁户虽想早签协议了事,但生怕遭到其他拆迁户反对,造成孤立被动。

由于存在“三怕”思想,导致拆迁户由“三怕”产生“三等”:一是等补偿政策有优惠。

认为政府对拆迁补偿还会有更优惠的政策出台,只要耐心等待,终究会等来好运。

二是等干部让步开口子。

认为镇村干部迫于建设需要和上级压力,会答应群众提出的种种要求,作出一些让步,特别是补偿标准会抬高,让拆迁户从中获利。

三是等拆后安置早着落。

认为只要肯花时间耗下去,工作组会在拆迁后安置方面承诺照顾,能够先人一拍解决后顾之忧。

面对群众的“三怕”、“三等”思想,镇村干部普遍存在着“三担心”心理:一是担心拆迁户集体抗衡。

一个项目拆迁往往涉及很多户农民,基于农村所固有的居住、生活环境和特点,农户之间关系较为紧密,具有一定的小团体合力,人员从众、甚至盲从现象较为明显,拆迁中常会遇到拆迁户群体不予配合。

二是担心工作常吃闭门羹。

拆迁户在签订协议前,工作组往往事先要做大量工作,进行多次政策宣传。

碰到犟头户,工作量更大,吃闭门羹就成了司空见惯的事情。

三是担心无法按时完成任务。

拆迁工作的进度往往会影响到经济项目和新农村的建设,为了推进工作,规定了拆迁完成的时限,对工作组人员进行了责任明确,有的甚至和工资奖金、职务升迁挂钩,无形中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压力。

通过分析干部和群众对拆迁工作的所思所想,笔者认为,要加快推进农村房屋拆迁工作,必须要做到征地规范化、拆迁合法化、补偿标准化、安置亲情化,坚决杜绝拆迁工作中的不规范、不文明行为。

要尽量避免兴师动众组织行政强拆,要防止随意在民房上写“拆”字,称群众为“刁民”,把困难户当“钉子户”对待。

在拆迁中,一线工作人员尤其要尊重群众、善待百姓,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归根到底一句话,就是要实施阳光拆迁,在取信于民中抓好农村拆迁工作。

二、破解“拆迁难”问题的有效举措
能否妥善解决好群众“三怕”,消除群众“怕吃亏”、“患不均”的顾虑,满足其“盼公平”、
“求公正”的意愿,就成为破解“拆迁难”问题的关键所在。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一要严格做到公开。

拆迁前,将拆迁方案、拆迁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全部公开。

拆迁过程中,对每户的拆迁面积、补偿金额张榜公布。

二要严格做到公平。

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四个到位”,即拆迁政策宣传到位、拆迁方案落实到位、拆迁工作程序到位、拆迁资金补偿到位。

三要严格做到公正。

编制拆迁工作流程图,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人。

各个环节适当分权,形成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

畅通举报、投诉途径,发现以权谋私及侵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

(二)坚持依法推进。

一要依法规范用地。

要按规定做好用地申报,经过批准再组织实施,为拆迁工作快速推进奠定重要基础。

二要依法足额补偿。

严格落实拆迁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三要依法解决诉求。

对群众的利益诉求不“堵”不“避”,不“拖”不“压”,建立方便快捷的利益表达通道和利益协调解决机制,使拆迁户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在最快的时间内得到妥善处理。

(三)坚持正面引导。

一要加强正面舆论的宣传力度。

要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意义和拆迁政策,使每个征地拆迁户既理解政府的决策,更对今后的生活有良好的心理预期。

二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要对在约定期限内搬迁的拆迁户,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调动群众参与拆迁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拆迁户愿意搬、想早搬、争着搬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

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人际资源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从而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我市推行“阳光拆迁”的探索和实践
近几年来,我市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发展思路,城乡一体化建设得到迅猛发展,同时拆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规模越来越大,引发的问题和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已成为各级政府需要面对和解决的现实课题。

做好拆迁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

如何有效破解这一难题,做到让党委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我们市纠风办认真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努力发挥纠风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保障作用,从维护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出发,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努力推进“阳光拆迁”,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建设拆迁管理信息系统,促进拆迁工作公开透明运行。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暗箱操作,确保拆迁工作做到公开透明运行,我市纠风办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助现代管理信息技术,会同拆迁办共同研究开发了《张家港市房屋拆迁管理信息系统》,并于2007年下半年开始试运行。

通过整合资源,建立了部门联动、环节串联、制度整合、社会监督的监督管理公开体系。

该系统分为“项目管理、拆迁公示、系统管理”三个子系统,其中“项目管理”包含“项目综合情况、项目信息、批准文件、申请单审批”四个模块,“拆迁公示”包含“公示文件、丈量清点评估、拆迁户信息汇总、拆迁进度表”四个模块,“系统管理”包含“系统常量设置、管理用户权限、系统日志”三个模块。

每个拆迁项目立项后,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到资料及时上传,立即在网上公开,行使拆迁的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系统集成后,全面客观地反映拆迁项目的整体情况,有效规范了拆迁行为,真正做到实施“阳光拆迁”。

《房屋拆迁管理信息系统》挂网运行以来,全市累计完成拆迁面积72万平米,拆迁用时平均缩短三分之一,因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大大减少,有力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和谐发展。

(二)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标准,推进拆迁工作做到规范公平。

为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消除群众对拆迁工作存在的疑虑,我们市纠风办在推进建设房屋拆迁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指导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拆迁政策标准,进行统一规范,重点抓了“三个统一”。

一是统一被拆迁农房丈量办法。

由市房管局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统一的房屋拆迁丈量和面积认定办法,对房产证载明面积和实丈面积不一致的面积认定、主房和辅房的功能确定
等容易引起争议的情况进行统一明确;实际操作中,让公证处派人参加,当场进行确认。

市动迁办、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会审小组,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中的农房拆迁,进行拆迁面积审核抽查,确保丈量面积准确无误。

二是统一全市土地租金标准。

由农工办牵头,按照有利于保障农民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制订统一的土地租金标准,并按照物价水平及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三是统一房屋和涉农种养作物补偿标准。

由物价局牵头,会同农业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统一的涉农种养作物补偿标准。

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住宅房屋拆迁各类附着物标准的通知》、《关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拆迁中集体附着物补偿的调整意见》等,对拆迁补偿分门别类作出了统一规定。

(三)切实加强全程监督检查,确保拆迁工作做到公正高效。

为把阳光拆迁落到实处,防止在实际操作中出现问题和偏差,我们市纠风办加强了对拆迁工作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市政府重点实事工程建设,专门派出工作人员全程参与,保证了监督的及时有效。

一是加强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

根据拆迁工程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张家港市房屋拆迁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及时录入相关信息并挂网运行,以方便群众实施查询,促进权力阳光透明运行。

二是加强对拆迁工作的现场督查。

重点对拆迁政策规定落实情况、现场公示情况、协议签订情况、补偿标准落实到位情况和分房情况进行督查。

对遇到拆迁政策不够明确具体、复杂或群体性信访、特殊群体补助等问题,由监察局牵头,相关部门参加,以会办形式集体商议解决。

三是加强对拆迁评估公司的监管。

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是拆迁补偿的主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受资历、业务素质及社会人情关系的影响,容易使出具的评估报告出现较大的偏差。

为此,由我们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工商局、物价局、民政局等部门,组织对全市中介机构特别是拆迁评估公司进行专项清理。

重点加强对拆迁评估公司的资质审查和审批管理,对不具备资质的公司严格审查把关,坚决进行撤销;制定规范的评估费收取标准,减轻政府和群众负担;对拆迁评估公司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公告制度,通过评估质量考核、抽查、排名、市场准入等手段,不断提高了评估公司业务水平和执业质量。

由于加大了对拆迁工作纠风的力度,推行了阳光拆迁,群众在拆迁中得到了更多的实惠,对拆迁工作的满意度、认可度逐步提升,从而也有力推进了协调张家港建设。

张家港以全省百分之二的人口,创造出占全省百分之四的生产总值;以全国万分之一的地域,贡献了占全国千分之四的财税,综合实力名列全国百强县市第三位。

去年高分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在全国县级市中首家荣获“联合国人居奖”。

我们认为,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阳光拆迁之所以取得成功,关键在于通过现代技术手段,拆迁工作公开透明有了技术支撑;监察、审计等部门全程介入实时监控,拆迁工作公开透明有了组织保障;一系列拆迁制度的相继实施,拆迁工作公开透明有了制度保障。

“拆迁难”问题的有效破解,取得了重塑政府形象、提高行政效能、维护群众利益、赢得群众信任的社会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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