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准入制度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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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准入制度汇编
安全督查科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导言
为规范井下零星作业及采掘开工准入,做到超前预防、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结合矿井实际,对安全生产工程施工严格实施准入程序,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修订)
为保证我公司零星工程规范、有序进行,根据矿井具体情况,现就零星工程作出管理办法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一、零星工程内容及范围
零星作业一般指矿井采、掘及井下辅助单位在从事主体生产任务的同时,需要施工的附属工程(如:通风设施砌筑、巷道修缮、烧焊作业、起吊作业、高空作业、小绞车使用等)。
二、零星工程施工管理
1、零星作业施工前,职能部门安排的零星工程必须填写零星作业派工单,其内容应包括施工单位、施工时间及地点、施工人数、安全负责人、影响范围、安全注意事项等。
申请单一式三份,作业单位、安全督查科及调度室各执一份。
2、零星工程派工单必须经分管业务科室、安全督查科、调度室签字(副科长以上)审批后,方可作业。
3、零星作业前,现场必须经安全督查科安检员安全确认,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
经安全确认后,安全督查科根据工程施工特点进行全程跟班监督或巡查。
必须确认工程:巷道修缮、起吊作业、高空作业、小绞车使用、烧焊作业等。
4、零星工程必须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备案程序。
5、零星作业施工一般不允许单人作业,确需单人作业的,必须由班长或队长根据工作地点的环境,向施工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人员2人以上的,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作业人员5人以上的,必须有队级管理人员现场跟班。
6、安全督查科要及时掌握井下零星工程施工情况,并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7、施工单位当班带班人必须现场及时向矿调度汇报施工情况,升井后在队部认真填写零星工程施工记录。
8、零星工程应实行闭合管理,队组当日值班队长负责对当日零星工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统计,并将当日各班次零星工程工作量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调度员每班落实零星工程进度,并建立零星工程管理台帐予以保存。
三、临时紧急工程施工管理
特殊情况下时间紧迫的应急抢险施工,可不填写派工单,不编制文字措施,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有3人以上(其中要有1名队长或其以上管理人员)共同研究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经专业科室、调度室、安全督查科共同许可(涉及科室根据情况对应向分管领导汇报请示),明确安全负责人。
2、作业前,向安全督查科、调度室汇报,安全督查科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后,由队长或其以上管理人员、安检员现场监督实施,现场未经安全确认、无安全负责人、或无专职安检员不得施工。
3、责任单位在工程施工8小时内,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特殊情况无法完成的必须向安全督查科科长说明情况,并明确具体完成时间),此规定不受限于紧急工程完工时间,即8小时内工程已完工也必须补充安全安全技术措施和审批备案程序。
四、零星工程措施编制、审批和贯彻
1、零星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对于相同工序、服务于同一作业场所的多次重复的零星工程,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对于临时安排的工作量较小、能够一次性完成的工作,必须有开工派工单,申请单上必须注明工作内容、技术要求、技术负责人、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负责人。
2、分管业务科室主任工程师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汇审零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3、批准的技术措施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贯彻并签字;施工单位当天值班人员或单位技术技术员必须每班向作业人员在班前会上贯彻学习。
五、零星工程安全责任落实
1、零星工程施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跟班人员或安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安全督查科负安全监管责任。
2、安全督查科负责安排安检员对正在施工的零星工程进行巡检。
凡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必须与现场安全负责人共同签字落实,否则,如发生事故,与安全负责人负同等责任。
3、职能部门安排的零星工程,凡不了解现场情况,随意下达零星工程派工单,按四级严重违章处理;存在隐患的零星工程,如不进行安排整改的,按一级严重违章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事故调查分析并加倍考核。
六、零星工程的验收结算
1、工程结束后作业单位在调度会上申请验收,次日由综合调度室牵头组织,安全督查科、分管业务科室、作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现
场考核验收。
2、验收通过后,参加验收的各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底由调度室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经营责任制》规定的工程定额统计,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调度室上报企业管理科予以结算。
附表一:
单项工程派工单
附表二:
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
附表1:
零星工程派工单
施工地点
施工时间年月日班至年月日班施工内容
(工作量)
施工技术要
求和安全措
施
专业科室:
年月日
安全督查科:
年月日调度室:
年月日接收单位:接收人:接收时间:
备注:零星工程派工单一式三份,施工单位、调度室、督查科各留存一份。
附表2:
零星工程竣工验收单
工程名称
施工时间年月日班——年月日班施工单位施工地点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
施工队组
专业科室
验收单位
安全督查科
调度室
年月日
烧焊作业验收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规范烧焊作业准入标准,防止作业现场衍生火灾、瓦斯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公司生产常规状态下无法实施的特殊零星作业及机电设备故障处置工作。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三条:井下及地面井口房、选煤厂原煤系统各地点严禁实施烧焊作业,遇特殊情况需烧焊时,责任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在调度会进行申请,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履行正常审批程序,由调度室在当日早会上汇报总经理、董事长,经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实施。
第四条:对生产设备故障应急处置需紧急烧焊作业时,必须由分管业务经理、安全业务经理及总经理审批许可,严禁未经许可擅自作业,要求烧焊措施审批滞后施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班。
第五条:责任单位烧焊作业必须提前向调度室说明原因,调度室根据业务内容落实职能科室鉴定是否必须进行烧焊作业,经职能科室鉴定确认后,责任队组履行审批程序,由调度室统一安排实施。
第三章验收程序
第六条:公司烧焊作业经许可后,责任单位填写《烧焊作业审批单》(附表),由调度室、机电科、通风区、安全督查科、机电业务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或董事长签字后执行;选煤厂烧焊作业经许可后,填写《烧焊作业审批单》,由煤质管理科、通风区、安全督查科、总工程师签字后执行。
第七条:烧焊作业前,现场必须经安全督查科安检员、通风区瓦检员对消防设施、通风瓦斯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保符合标准;
烧焊作业期间,安检员、瓦检员现场监督,总体把关。
责任单位现场作业时必须携带审批单。
第四章安全要求
第八条:烧焊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操作人员携带审批单,严禁无措施或无安检员、瓦检员监督情况下违章作业。
第九条:烧焊作业现场氧气、乙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小于5米。
氧气、乙炔要放在上风侧。
烧焊作业前要对氧气、乙炔气管进行检查,确认气管不漏气。
瓦检仪吊挂在烧焊作业的上风侧2米处,烧焊作业完毕后及时关闭气瓶阀门。
第十条:烧焊作业必须是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第十一条:电焊机接火要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坚持“谁停电谁送电”原则,严禁电话联系送电。
第十二条:烧焊前,灭火器、洒水管路、消防沙要放置在电焊地点上风侧5米处;要对烧焊地点前后10米提前进行洒水除尘,洒水线长度能延长至烧焊地点前后10米,水管直径不小于Φ15mm,并且要在烧焊地点上风侧放置2个完好干粉灭火器,灭火器不小于4kg,同时要备有不少于0.2m3砂子。
第十三条:烧焊时作业地点瓦斯浓度不得大于0.4%,瓦斯浓度大于0.4%时不得烧焊,检查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无瓦斯积存时方可作业。
第十四条:烧焊器具、仪表必须为合格的产品,否则严禁作业。
第十五条:施工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
第十六条:电气焊工要穿戴好专用劳保防护用品,电焊手套和电焊靴佩戴齐全。
第十七条:井下烧焊作业点火物品必须由带班人员携带,点火物品为火柴,严禁使用打火机。
第十八条:烧焊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要将现场残留物清理干净,再次对工作地点用水进行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待处理完毕,认真检查现场,确认现场安全后,作业人员方可离开烧焊现场。
第十九条:烧焊作业完毕后,氧气、乙炔必须及时回收。
附表:
烧焊作业审批单
单位(部门)作业时间作业地点
作业内容
公司相关部门审核
意见
机电科
通风区安全督查科调度室责任队组
编制人
机电经理批示意见总工程师批示意见
董事长(总经理)批示意见
轨道运输作业准入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公司轨道运输作业准入标准,防止轨道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应于公司主运机头、装载硐室、中央水仓、设备列车运输等轨道运输作业。
第二章准入条件
第三条:主运机头、装载硐室、中央水仓、设备列车小绞车声光信号必须齐全,信号装置应声光兼备,清晰、可靠;斜巷上、下口警示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
第四条:运输斜巷“一坡三挡”要按倾斜巷道“一坡三挡”规定安设,并定期进行实验,保证灵敏可靠。
第五条:各单位轨道运输作业时需提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方可提出申请。
第六条: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移动前,必须根据现场坡度情况确认运输设备性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并如实在审批单上填写,运输设备不能满足的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章验收程序
第七条:主运机头、装载硐室斜巷、综采工作面设备列车需进行轨道运输作业时,责任单位需提前一天填写《轨道运输审批单》(附件1),向安全督查科、调度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调度会上通报后再实施作业,绞车司机现场作业时必须携带审批单。
中央水仓清仓作业时需提前向调度室提出申请,并经调度室对小绞车、信号装置、轨道设备等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输作业。
清仓作业期间责任队组每班要对运输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八条:轨道运输作业,现场必须经调度室组织安全督查科、当班作业负责人对运输设备及安全装置进行安全检查,符合以下标准并在《轨道运输作业现场确认单》(附件2)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作业。
1、有审批单或措施。
2、小绞车完好,刹车制动装置可靠有效。
3、绞车固定装置(地锚、压戗柱)符合规定。
4、小绞车声光信号齐全,安设符合标准。
5、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股、断丝、变形。
6、钢丝绳绳头绳皮完好,紧固绳卡符合规定、可靠有效。
7、连接板、插销符合规定,无开裂现象。
8、平板车插孔完好、可靠。
9、安全绳符合规定,齐全完好,连接可靠。
10、阻车器、挡车栏齐全完好有效。
11、运输线路内无人停留或作业。
附件1:
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运输审批单
申请单位:
作业内容作业地点
牵引位置牵引方式牵引坡度
计划作业
申请时间
时间
审批单位调度室督查科
签字
备注审批后调度室、安全督查科各留存一份,现场作业携带一份。
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运输审批单
申请单位:
作业内容作业地点
牵引位置牵引方式牵引坡度
计划作业
申请时间
时间
审批单位调度室督查科
签字
备注审批后调度室、安全督查科各留存一份,现场作业携带一份。
霍尔辛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轨道运输审批单
申请单位:
作业内容作业地点
牵引位置牵引方式牵引坡度
申请时间
计划作业
时间
审批单位调度室督查科
签字
备注审批后调度室、安全督查科各留存一份,现场作业携带一份。
附件2:
轨道运输现场安全确认单
年月日班
序号确认项目确认结果
一准备工作
1 小绞车完好,刹车制动装置可靠有效。
绞车固定装置(地锚、压戗柱)符合规定。
小绞车声光信号齐全,安设符合标准。
钢丝绳排列整齐,无断股、断丝、变形。
钢丝绳绳头绳皮完好,紧固绳卡符合规定、可靠有效。
连接板、插销符合规定,无开裂现象。
平板车插孔完好、可靠。
安全绳符合规定,齐全完好,连接可靠。
阻车器、挡车栏齐全完好有效。
运输线路内严禁有人停留或作业。
其他是否按措施执行。
2 掌握当次提升物料种类。
二作业中
1 绞车起动平稳,运行及加速,减速正常,无异常声响。
2 钢丝绳运行平稳,无明显颤抖。
到位停车,绞车制动平稳、可靠,检查电机无明显温升,3
绞车无漏油。
三作业完毕
闸紧制动手把,切断电源。
1
按规定安设阻器、挡车拦。
2 清理现场环境,填写相关记录。
当班负责人安全督查科调度室安全确认
签字
备注:1、安全检查确认不符合规定严禁作业;
2、此表由当班负责人签字。
3、作业完成后安全确认单交调度室。
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验收准入制度
为了进一步强化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开工准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切实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准入条件
1、工程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评价。
对施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风险、隐患进行辨识、评价,有针对性制订预防措施。
2、必须有经审批后合格的规程措施,包括工程施工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工程施工标准要求。
3、工程施工必须符合上级部门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等。
4、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主体及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谁施工,谁负责。
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专业、主要责任人。
二、安全准入验收程序
安全准入流程分为施工队组验收、职能科室专业验收和安全经理审批三个阶段。
1、施工队组在开工前,由队长组织内部开工准入验收(附表1),验收结果符合要求并经安全副队长、队长签字确认后,向分管专业科室提交安全准入验收请示和验收记录。
掘进分管专业科室:生产技术
科;回采分管专业科室:调度室。
2、分管专业科室接到队组验收请示8小时内,组织相关职能科室进行专业验收(附表2),验收通过后,向安全督查科提交专业验收请示和验收记录。
3、安全督查科接到分管职能科室验收请示后,提交安全经理签字审批(附表3),经安全经理签字后,由安全督查科向队组下发开工审批单,责任队组接到审批单后方可组织实施。
四、相关要求
1、验收程序三个阶段必须逐一进行,队组采掘工作面未按验收程序进行内部验收、职能科室验收及安全复查审批,严禁施工作业,凡擅自组织开工的,责令立即停工,重新履行验收准入程序,并对队长记一级严重违章,罚款2000元,对责任队组罚款5000-10000元。
2、对队组验收、专业科室验收严格执行责任问责制度,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分管专业科室对采掘准入条件总体负责,各验收人员对验收内容负责,安全督查科对,安全督查科负责安全准入工程监督管理。
3、采掘工作面验收未通过,由分管专业科室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实施考核,验收开工后在一周之内被上级检查、公司领导检查查出存在静态性安全隐患或专业问题,按专业科室、队组从上到下追责验收人员,涉及验收准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问题,问责分管专业科室负责人,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实施考核。
4、各验收中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执行否决制度,严禁开工。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验收准入制度作废。
附表1:
工程开工验收单
(队组验收)
施工单位:编号:工作面名称验收日期
验收检查情况:
验收结论:
安全副队长队长
附表2:
工程开工验收单
(专业验收)
施工单位:编号:工作面名称验收日期
验收检查情况:
验收结论:
安全督查科调度室通风区机电科地测防治水信息科生产技术科川九项目部
附表3:
工程开工审批单
施工单位:编号:
工作面名称验收日期
验收检查情况汇总:
安全督查科结论:
安全督查科(盖章)安全督查科科长安全经理
综掘工作面开工准入验收标准
年月日工作面名称
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
专业
类别
检查项目及标准存在问题
作业规程1、内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
2、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有补充措施。
3、内容齐全、外观整洁、图文清晰、保存完好。
4、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考核和签名记录。
综合防尘1、巷道要设置防尘管路,输送机转载点设置喷雾装置。
2、距回风口5米范围内设置一道净化水幕,距工作面30米范围内设置一道净化水幕,且灵敏可靠,雾化好,封闭全断面。
3、作业人员佩带个体防护用品。
4、掘进机内外喷雾装置灵敏、可靠。
运输设备1、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防护设施及各类保护齐全。
通风系统1、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
2、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3、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位置、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4、瓦斯检查牌、局扇管理牌、测风牌等齐全,并填写规范。
5、局部通风机必须能够实现单、双级开启,并且切换正常。
6、分风器的质量、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分风器与风筒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每处捆扎至少采用4股8#铁丝连接。
7、分风器出风口连接的第一节风筒必须采用硬质风筒。
监测监控1、监控设备的数量、安设位置符合规程规定,性能良好。
2、监控设备能可靠地实现“风电、瓦斯电”闭锁。
3、开工地点安设一部电话(独立号码)。
巷道卫生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2、材料上架管理,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
3、管线吊挂整齐,挂牌管理。
4、巷道内必须按规定布置垃圾箱。
施工图板1、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截割顺序图和避灾路线图等图纸。
2、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安全管理1、掘进工作面应按《规程》规定设置隔(抑)爆设施。
2、锚杆支护的煤巷及半煤岩巷道必须布置顶板离层监测仪,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3、敲帮问顶工具齐全。
机电设备1、巷道内无失爆电器设备。
管线吊挂整齐。
2、机电设备定期检查维护,达到完好,保护齐全。
设备安装位置合理,摆放整齐,各类保护齐全可靠,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
3、机电维护工、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机组司机等持证上岗。
支护管理1、开口处补强支护到位,现有巷道范围内无空帮、空顶现象,所有支护要符合设计要求。
2、必须用机载临时支护,备用前探梁为3根长度不小于4米的3寸钢管。
3、施工机具齐全完好,检测机具一用一备且完好。
探放水管理1、必须有经审批后的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2、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探放水机具。
3、探放水牌板齐全,并填写规范。
4、开工前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瓦斯
预抽及防突5、需测定煤层瓦斯参数的掘进巷道,开工前需测定煤层瓦斯参数;或经测定煤层瓦斯参数超标后,抽采需达标或消突效果检验合格。
辅助运输1、辅助运输线路车辆通行宽度不低于2.5米,高度不低于
2.4米;使用双向顺槽车进行运输的宽度不低于2.2米,高度不低于2.4米;最大坡度不大于12度。
其他项目1、中腰线齐全准确。
2、供排水系统合理完善。
3、通风设施齐全有效。
4、消防器材齐备有效。
验收结论:
验收人:年月日
综采工作面采煤安全准入验收表
工作面名称:生产队组:回采工艺:工作面得分: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存在问题实得分1 有经审批的设计及合格的作业规程和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已贯彻。
(*)10
2 两顺槽巷及切眼支护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无空顶。
10 工作面及两巷顶板支护完好,在压力集中或顶板破碎区采取可靠的加强支护措施。
(*)
3 巷道净高不低于3.1米。
5
4 支架完好,无跑、冒、漏、串液的现象。
5
5 1、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每个支架前后立柱安设压力表(掩护式支架立柱和
平衡千斤有表显示) 。
5
2、矿压观测表齐全。
(*) 5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最大仰角<70。
1
4、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其偏差不得超过±50mm。
中心距按作业规程要求,偏差
不超过±100mm。
1
5、相邻支架不能有明显错差(≤顶梁侧护板高的2/3),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
1 超过规定(<200mm )。
6、及时移架,端面距最大值≤340mm。
2
6 端头支护、超前支护符合规定,有采用钢性连接的防倒、防坠装置。
(*)10
7 有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人行道宽度符合规定。
5
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存在问题实得分
8 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3%-5%。
15
9 风、水管路齐全,管线、电缆吊挂符合规定。
3
10 轨道铺设质量符合规定,小绞车等辅助运输设备安设符合规定,信号齐全。
5
11 巷道无积水(长5米,深0.2米)无浮碴、杂物;材料设备码放整齐,有标志牌。
5
12 井下有四图及其它牌板,悬挂位置合理;两顺槽每30米一个进度牌。
3
13 机组喷雾、架间喷雾、转载点洒水等符合规定。
3
14 皮带有皮带头护网,保护、信号等齐全,托辊、拉条等齐全可靠;胶带不跑偏。
3
15 行人跨越输送机的地点有过人桥,行人通过的顺槽输送机机尾处要加盖板。
3
验收
结论
说明:1、项目中带(*)项为一票否决项,其它为一般项。
2、得分80分及以上准予开工,80分以下必须整改问题,重新验收。
验收人: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