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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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1.14
•【字号】鄂发[2008]1号
•【施行日期】2008.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鄂发〔2008〕1号2008年1月14日)2008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努力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发展目标是:粮食增产5亿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农业增加值增长4%。
一、继续推进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
1、稳定发展粮食生产。
优化品种结构,提高单产水平,省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主产区建设优质稻板块达到2000万亩。
落实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积极做好粮食收购工作。
加大对农户科学储粮工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力度。
2、大力发展经济特产作物。
继续巩固和加强优质棉花、双低油菜、果茶、蔬菜、食用菌、中药材等优势和特色农产品板块建设,推进规模化连片种植。
突出重点区域和产品,建设一批高标准、高质量的出口农产品生产基地。
继续筹措资金用于烟叶基本烟田“千村千亩”工程建设,开展现代烟草农业试点。
3、加快发展畜牧水产业。
开展畜牧大县创建工作,加快转变畜禽养殖方式,落实规模养殖用地政策和对畜禽养殖业的各项补贴政策。
2008年省里筹措资金对新建经过验收的万头养猪场,每个补贴100万元。
加大与中粮集团的战略合作,支持中粮集团在我省投资建设大型现代化养猪场和屠宰厂,带动农民标准化生猪养殖,同等享受国家和省里的优惠政策。
扶持奶牛业发展,建设一批500头以上规模的奶牛基地,按照国家标准对奶牛进行补贴。
加快建设水产大县,2008年省财政安排3000万元资金支持水产大县建设。
推广水产健康养殖,强化水生生物资源养护。
调整水产品种结构,水产板块增加100万亩,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80%。
2008年省财政新增安排的5000万元板块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畜牧、水产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对生猪、水产养殖大户给予贷款贴息扶持。
建立健全生猪、奶牛等政策性保险制度。
4、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抓好农产品质量标准监管,从龙头企业、板块基地、养殖小区、精养鱼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科技示范户和种养大户入手,开展农业标准示范、推广、宣传和培训,引导实行标准化生产。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搞好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推进农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加强农业执法,严格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
二、努力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5、培育大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进一步建立完善全省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扩大担保规模,增加财政参股龙头企业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切实解决龙头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扩大招商引资,推进资产重组,搞好资源整合,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尽快形成一批农产品加工产值过10亿元的加工企业、50亿元的加工园区、100亿元的县市。
6、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
加大对我省国家级知名品牌、绿色食品品牌的支持和宣传力度。
继续推进品牌整合,放大已有的粮食、渔业、茶叶等方面的品牌效应。
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产品质量,创新营销方式,搞好品牌建设。
三、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力度
7、切实抓好农民培训。
加强部门协调,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稳定培训规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0万人的年度目标。
加大“阳光工程”、“技能就业计划”、“雨露计划”、“温暖工程”等培训工作力度,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
推进新型农民培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
8、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
积极探索破解省内企业用工难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加强信息引导和动员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务协作,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组织化程度。
积极培育和宣传湖北劳务品牌。
鼓励引导外出务工农民回归创业,组织开展“劳务创业之星”评比表彰活动。
9、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进一步消除阻碍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制,
推进建立城乡统一、公平就业的劳动力市场。
加强对农民外出就业的管理和服务,继续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
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
大中城市、工业园区以及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农民工廉租公寓,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
农民工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
四、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
10、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
突出抓好病险水库整险、汉江中下游现代水利示范建设、荆南四河堤防、武汉和黄冈连江支堤等重要工程,提高整体防洪保安的水平。
加大中小河流、中小型灌区、中小型灌排泵站、中小水库、中小水电站、中小区域滑坡等工程修复整治力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应对局部突发灾害的能力。
2008年省财政安排4000万元用于小水库溢洪道开挖建设。
抓好大型排涝泵站更新改造、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蓄水保水工程等农田灌排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塘堰、沟渠的清淤整治,提高旱涝保收水平。
2008年省财政按照国家确定的比例,配套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塘堰、沟渠的清淤整治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给予奖励补助。
适应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狠抓水环境保护工程建设。
11、加大高产农田建设和低丘山地改造力度。
进一步完善规划,创新机制,加强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商品粮(棉、油)基地、优质粮食产业工程等项目的资金整合,提高投资效益,建设高产农田100万亩。
从2008年起,省里筹措专项资金,用5-7年时间改造300万亩低丘岗地。
加强地力建设,进一步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搞好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促进土壤改良。
12、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
扩大农机作业范围和领域,重点推广粮食作物全程
机械化,积极发展经济作物和养殖业机械化。
落实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政策,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
扶持发展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专业服务队。
创新补贴办法,扎实推进血吸虫疫区“以机代牛”工程,开展“以机代牛”整乡推进试点。
加强先进适用、生产急需农业机械的研发,加快发展农机工业。
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13、继续加强生态建设。
实施生态农业工程,开展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加快重点区域治理步伐,防止城市工业“三废”向农村转移。
加强三峡库区、南水北调水源区、清江、汉江中下游等重点水域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治理,加强洪湖、梁子湖等湿地保护。
继续实施长江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从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以上资金,用5-7年时间完成500万亩低产林改造任务。
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搞好水土保持。
五、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支撑
14、加快推进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
整合科研教育资源,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强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实施良种工程。
开展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科技示范,培育和增强农业企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竞争能力。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和重点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
加大重大技术和高效种养模式的推广力度,积极探索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的有效机制和办法。
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到农村基层帮助工作。
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服务的职能和作用。
15、建立健全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
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确保防疫密度达到100%。
强化检疫监督,严格疫情监测。
加强畜禽标识工作,建立动物防疫保障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2008年省财政继续安排1000万元用于加
强畜禽标识工作。
完善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
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并给予必要的经费补助。
加强重大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支持建立专业化防治队伍,推进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
16、加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邮政“三农”服务站、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升级改造工程。
扶持培育多种形式的农村市场流通主体,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基地与超市对接,支持各种市场主体参与或组织农产品推介活动。
加快供销社系统组织创新和经营创新,构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
鼓励和支持商贸、邮政、医药、文化等企业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
进一步落实好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
17、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开展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三网合一”试点,积极探索信息进村入户的途径和办法。
进一步整合农村信息资源,办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建立和完善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
建立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为农民和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服务。
六、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18、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对全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覆盖面。
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选派和组织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鼓励和组织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
19、增强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在全省普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补助标准,适当增加个人缴费,扩大农民受益面。
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做好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和血吸虫病等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加强农村卫生保
健工作,优先在农村落实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的政策。
坚持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
20、繁荣农村公共文化。
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投入,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008年省里继续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全省1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进行维修改造,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建设,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农村无线覆盖工程。
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农村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农村体育健身活动。
深化文明新村创建活动,推进乡风文明建设。
2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扩大农村低保覆盖面,提高人均补助水平。
2008年农村最低保障规模达到140万人。
加强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政策。
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2、坚持搞好扶贫开发。
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增加扶贫开发投入,加大对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
2008年省财政新增安排200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
加大整村推进力度,启动1103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
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增加小额贴息贷款,进一步支持老区贫困地区培植支柱产业和骨干企业。
加大扶贫搬迁力度,解决好4万贫困人口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增加革命老区建设投入,切实解决贫困老区村的突出困难。
23、继续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加强包括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整治和社会事业进步在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有关部门要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客运发展。
切实推进农村沼气建设,2008年新增40万户沼气、30处大中型沼气工程、500个沼气服务网点,对血吸虫疫区实行整村推进。
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实现解决30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和血吸虫疫区人畜饮水安全的年度目标。
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绿色家园”创建行动。
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2008年继续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4000万元实施“福彩安居工程”,帮助1万户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
七、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4、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明确乡镇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的“一票否决”事项。
加强对“以钱养事”服务岗位、补助经费、服务合同和考核机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巩固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
2008年省财政按每个农业人口新增5元达到15元的标准,对实行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含国有农场)进行补助。
推进乡镇延伸派驻机构改革,规范机构设置,精简分流人员,加强内部管理。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推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完善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财政实力。
25、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积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
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
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26、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确立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依法保护农民的承包权。
做好林权登记工作,确保2008年底前全省集体林地确权发证到户率达到80%以上。
认真落实“两金”免征政策,取消一切不合理涉林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林农负担。
抓好林业要素市场建设,逐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
加快林业管理体制改
革。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予以补助。
27、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支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
2008年重点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农产品质量。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国家的涉农项目。
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示范。
28、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
充分发挥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支持“三农”的作用,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村镇银行试点,逐步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
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积极培育新的信用模式、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服务方式。
建立和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
29、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妥善解决国有农场改革中的遗留问题,加快国有农场现代农业建设步伐。
2008年省财政新增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国有农场在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认真落实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管理体制改革、剥离社会职能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配套措施,探索新型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妥善处置乡村债务,2008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化解工作做得好的地方给予奖励。
扩大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
启动省直大型水管单位体制改革。
2008年在鄂州市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工作。
八、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30、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对农业基础地位的认识,把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稳定市场物价作为一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在工作安排、财力分
配、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的协调作用,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深入基层,推动各项重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省、市、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增加力量、扩大规模,切实搞好与乡村对口帮扶工作,营造支持“三农”的良好社会氛围。
31、切实加大农业农村投入。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做到县级以上各级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
2008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
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政策,各地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从2008年起,对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等公益性强的基本建设项目,根据不同情况,逐步减少或取消县及县以下资金配套。
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农业和农村。
进一步加强资金整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2、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水稻、小麦、棉花、油菜)、退耕还林补助、农机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资综合直补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
探索良种补贴与良种推广有机结合的有效形式。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健全责任制度,加强农民负担监测和涉农收费监管,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开展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
切实做好大湖地区农民减负工作。
33、创新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重点是结合低丘岗地、低产林改造,结合优势农产品板块建设,结合国土整治,创新发展方式,积极兴办农业基地,多途径增加村
级集体经济收入。
经过2-3年努力,使每村每年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提高村级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
34、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深入推进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和农村党员干部“双建双带”活动。
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
创新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和服务。
加强农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加强村级干部培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大学毕业生到乡村任职,也可以从乡镇机构改革分流人员中招聘村干部。
开展从优秀村主职干部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试点工作。
逐步健全并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做好关心爱护离职村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工作。
从2008年起,省财政对每村新增安排2000元,同时县市财政配套安排1000元,用于增加村干部报酬。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切实保证党的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