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温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5.13
•【字号】温政发[2014]42号
•【施行日期】2014.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的通知
(温政发〔2014〕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保护好我市优秀历史文化遗产,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历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经专家评估并向社会公示,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王希天纪念碑等83处建筑列为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建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宣传和管理,共同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
附件: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3日附件
温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
(共计8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