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伦理危机的三种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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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学基础理论研究】
现代性伦理危机的三种根源
李国俊 苏 伟3
〔摘要〕 世俗化、理性化、功利主义等,无疑都是现代性的主导性要素,同时也是现代性的重要特征和表征性趋势。

它们与现代性有着某种共谋和共生关系。

在各种要素的合力作用下,传统道德逐渐衰微、伦理失序。

而现代性伦理体系的崩塌,究其主要根源,就在于现代性道德筹划的失败、现代理性社会进步观的价值迷失和极端的技术理性对伦理的摧毁。

〔关键词〕 现代性 伦理危机 道德 理性进步观 技术理性
〔中图分类号〕B82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539(2010)022*******
现代性所表现出的伦理危机有其深刻、复杂的社会历史动因,但究其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即现代性道德筹划的失败、现代理性社会进步观的价值迷失和极端的技术理性对伦理的摧毁。

一、伦理危机:现代性道德筹划的失败
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道德和伦理常常被混为一谈或视为同一个问题,从而抹杀了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

事实上,“道德是一个以存在论为基础的目的论概念。

道是存在的有效方式。

在人生问题上,道即人道。

德是存在方式的目的性”[1]。

道德的意义在于生活的本意,而伦理表达的是社会规范的性质,是生活中的实践规则。

基于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的建构,伦理规范非但不可能取消而且应该在道德的基础上得到提倡和筹划。

伦理的合理性只能通过“好”的道德得以说明。

换言之,以道德的行为为依据,伦理规范的意义才能得到证明。

所谓的伦理是个“应该”或“应当”(即o ught to)的目的论问题,只有建立在好的道德基础上才能对人的生存和生活有意义。

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幸福就是合乎德性的实现活动。

”[2]今天我们所面临的现代性各种伦理失序行为和现象,只有回到这样一个前提上来才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如果以主观观念作为理论起点,企图以“我应该如何”或是“我想要如何如何”,抑或以集体主观性代替个体主观性从而使伦理趋于普遍性都有可能导致独裁暴政和民主暴政的结果[2](18-19)。

在此,我们可以将视角切换到现代道德现象和社会行为上来。

它为我们展示的是一幅目不忍睹的场景。

掠夺性的贪婪开发、种族隔阂与屠杀、不惜资源枯竭而进行的疯狂开采、吸毒贩毒、财富占有与人口比例的倒挂、以科技生存方式为主和以纯粹功利化为价值取向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人际间情断义绝冷漠相视、为了获取蝇头小利不惜一切卑劣手段、异于传统的高技术所带来的虚拟化生活方式、克隆试验、转基因生产、黄毒泛滥等,都展示出现代与传统的道德断裂、颠覆。

一方面,我们把这解释为现代性对传统价值的颠覆或价值迷失。

它突出地表现为与现代技术理性手段形成默契以及对财富的贪婪。

从人的生活意义上说,它从根本上背离了人的以善为目的的生活旨趣。

因为“财富不是所追求的善,它只是有用的东西,以他物为目的”[2](9);另一方面,我们不难看出,被现代普遍理性所掌控了的、由人类绝对中心主体转嫁了的“个人或自我中心”的道德价值观横行,无疑也是现代性伦理危机的重要
3作者简介:李国俊,大庆石油学院人文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哲学博士(黑龙江大庆 163318);苏 伟,大庆石油学院人文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黑龙江大庆 163318)。

根源。

现代性的道德伦理危机是现代社会在人性问题上的一个缩影。

在思想和学理的层面上,麦金太尔将这种道德伦理危机视为现代性道德筹划失败的必然结局。

他从一种文化多元论的道德立场出发,在一种更广阔、更深远的视野中,对西方规范伦理和元伦理学进行了全面的、开拓性的反省批判,“提出了重返美德伦理传统、克服现代性伦理单面歧向的警言”[3]。

他认为,自启蒙开始直至罗尔斯的《正义论》对现代规范主义重建———现代性思想的谋划已宣告彻底破产,“而寄生在这一谋划中的‘现代性伦理’———沉迷于为现代性社会制定道德规则与道德秩序的规范伦理也随之失败了”[3](译序4)。

应该说,20世纪对伦理学尤其是元伦理的理论困境的反思,实质上也是现代性伦理困境的思想反观和追问。

而以罗尔斯为代表的规范主义企图将元伦理学的逻辑语言分析的路向转到现代性的规范伦理的重建的自由主义传统,无非是从天平的这一端滑向了另一端。

在麦金太尔看来,这种努力同样缺乏合法性的证明,因而同样逃脱不了现代性道德伦理谋划失败的命运。

麦金太尔倡导对古希腊伦理美德传统的复兴,对美德、正义及其合理性等伦理思想史和道德谱系的历史脉络进行的详尽而又深入的论证,不是简单地向古典美德伦理学的复归,而是在更广阔的视阈中,站在时代的高度对现代性的人伦困境和生存失态、生活无序的一种解答。

他认为,在文化多元的道德前提下,生长在不同文化母体中的不同道德系统分别构成了自己独立的道德谱系。

“由于文化和历史背景预制、基本价值立场乃至基本道德概念的不同,它们之间是不可通约的或无公度性的。

”[4]这里毋须寻找麦氏的理路来展开他的美德伦理学,但就麦氏对古希腊美德谱系的叙述以及对合理性的追问,对于人的生存和生活伦理而言无疑是具有合理性的。

我们不能随意赞成某种伦理学以及实践伦理的完美,其实伦理本性上不存在完美,这就决定了其理论阐述也不可能尽善尽美。

从另一个视角看,伦理不过是以处理人际关系为目的、解决人的生存和生活的规范。

因此,伦理学是以关系和矛盾为问题的学说。

现实中伦理的复杂性注定了任何一种伦理学都不大可能给人以百分之百的合理性解答。

基于伦理的是否可公度或可通约的话题,无论是西方思想家还是中国思想者试图建构某种普世性伦理,都无非是对康德普世救赎理想的现代性幻想而已。

实际上,这个问题毋须多加论证,康德普遍规范伦理的理论困境已经予以了透彻的解答。

我们不妨这样来提问,即如果普世伦理确实存在着合法性和合理性依据的话,现实中也存在着实践的可行性的话,结果会怎样?这个结论容易得出,即世界早就大同了。

此外,普世伦理如果成立,就等于否定了人性的个性差异从而承认了文化的绝对同一性以及社会关系的同质性。

我们还可以换一个思考方式,如果试图从文化多元论中找合法依据来论证普世伦理成立,就等于说基督教、伊斯兰教或佛教等可以统一,然而这样的论断无疑是对人类文化生成和存在以及与此相关的人的生活方式的差异性的蔑视。

总之,伦理本质上就不是普世性的,而是基于人的个体意义指向性的,如果试图将伦理视为人类可以实现通约的文化认同,恐怕这只能是一种玄想。

麦金太尔在阐述道德及其合理性的传统与现代性不可通约时指出:“各种传统的立场必然与都市现代性的主要特征之一相抵牾,这一特征就是:坚信所有的文化现象必定都是不难理解的,而所有的文本也必定能被翻译成现代性的信奉者们能相互对讲的那种语言。

”[3](430)因此,现代性道德伦理的有效论证的筹划必定失败。

“因为在他们(论者注:指筹划论证的思想家们)共有的道德规则与训诫的概念和他们的人性概念中共有的东西(尽管他们的人性概念也有较大的差别)之间,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不一致。

这两个概念都有各自的历史,并且它们之间的关系只有依照这种历史才可以理解。

”[5]
二、理性进步观的价值迷失与现代性伦理危机
如果说现代性的伦理危机在谋划中已经注定了其失败的命运的话,则20世纪更是凸显了这种危机的严重性。

它像瘟疫一样广泛传播并向各个层面渗透。

从个人生活对机械性的、格式化的、形式化方式的麻木认同到人的精神生活的“疯癫”;从个人利己享乐到对他者的冷漠;从消费性幻想、无度挥霍体验的痴狂到对新的技术手段和形式的依赖;从追求无限增长到对自然的主宰;从自由、民主到制度统治合理性的加强,都充分体现了现代性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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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危机的程度和状况,并印证了现代性伦理合法性谋划的破产。

现代性在韦伯式的祛魅的合理化开启的同时,也取消了传统信仰体系中的道德和伦理意义。

伦理学在合法性问题上的反思在今天看来,无非是理论权威的某种逻辑论证的循环和游戏。

这种循环和游戏在拯救现代性伦理危机面前,已失去了效力。

它仍在启蒙现代性伦理谋划中打转转,而纯粹的现代性已不再蕴含着出生时对世界的那种憧憬。

仿佛它手中擎着一个魔杖,将人的生活方式、追寻的美德、伦理的和谐意义等都能一一化解、变形或使其性质发生改变。

现代性伦理的合法性谋划与整个现代性谋划是如出一辙的,它深深地扎根于现代性理性进步观的价值迷失之中,内含着知识论的品格。

在这种谋划方案中所形成的普遍理性主义、规范性的伦理原则和标准化的伦理行为设定,无不折射出知识论和理性进步观的影子,并鲜明地带有现代性的普遍价值预设与追求规则性、确定性、个人权利理念等特征。

这些都在现代性伦理谋划中被赋予了进步的话语。

就是说,现代性伦理的谋划是基于价值迷失和对进步价值信念的固守。

现代社会的价值迷失和现代性伦理危机是现代性的必然后果,也是现代性危机在道德、伦理和价值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突出特征。

价值迷失是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从深层次上反映了现代性的窘境,因为这种价值迷失从根本上反映了现代性价值取向对人的生存价值、自由价值和解放价值的背离,并使得所谓的发展观成为现代性伦理所追求的“进步价值”以及由此预设的“功利价值”和“自由价值”的圭臬。

价值迷失的本质是现代价值观和发展观的失向。

按照合理性的逻辑,现代价值观和发展观理应是由人的价值追求与社会历史建构的结果,因此,它对人的合目的性来说应该是具有合理性的。

然而,现代进步价值观从其对功利、消费、经济无限增长的价值追求来看,又是与人的生存、自由、解放的价值背道而驰的。

这正是现代性悖论的一个反映,也是现代性价值观和道德伦理得以被反思的根本所在。

价值与事实是属人世界中的一个根本矛盾。

与事实相比,价值是一种意义指向,是客体对主体的依赖性即客体为主体而存在的性质,体现的是主体的“为我性”,对主体而言,它具有合目的性、应然性。

因此,价值首先是以人为尺度的。

人的生存以及根植于生存的自由和解放价值才是社会发展观和价值观的基本价值前提和终极价值承诺。

与此相关,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和目标指向就在于人的生存和现实生活的合理性。

然而,现代性的核心价值诉求却成了所谓“进步价值”以及由此所衍生的“消费价值”、
“功利价值”等的同义语。

现代性的进步价值迷失表现为对经济无限增长、无度消费、享乐主义、功利主义价值观的迷恋和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普遍进步价值观体系。

就文化的质态而言,现代性根植并发生于西方基督教的信仰文化传统。

无论是韦伯对资本主义精神的解释还是桑巴特的奢侈欲望的冲动,所导致的现代性的结果对西方文化传统而言,无疑都具有某种否定的意义。

因为现代性的诞生和成长是以“上帝死了”为代价的。

上帝之死在西方人的心目中,其地位和作用潜在地被所谓的“自由”和“进步”观念所替代。

从此,西方神圣的道德法庭在人们的心目中宣告解体。

普遍理性信念以及在科学技术进步获得成功的历史明证基础上的进步理想成了现代性伊始的主流话语。

随着现代性的成长,进步成了与现代性具有同等意涵的价值取向。

进步既是现代性的座右铭,又是通过自由和主体性的名义进行敛财、挥霍、消费的招牌。

一切能够脱离人性的享乐都可以通过这种进步的名义得到说明。

在人的进步的标尺上,真正使人的生存和自由的目的得以最大程度的满足才是进步,这是不证自明的价值真理。

然而,能够与人的生存价值取向相符合、以自由为表征的进步,并非是以无度的消费、纯粹的功利、普遍的理性和规范为价值内容和价值实现的。

这就是说,对现代性的进步价值的普遍认同是缺乏合法性前提的。

它符合了现代性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合理性,但却从根本上取消了人的价值以及以此为根基的目的合理性,从而也就架空了人的存在意义,废弃了道德合理性的基本前提。

作为人的生存和进化准则的伦理从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

作为人之生存的意义话语归顺于现代性的经济、计算和功利的、为进步而筹划的知识合法性话语。

从此进步对人而言不再具有生存的合理性,而对现代性而言才是“进步”。

所以,“现代社会和现代理论互相配合着去毁灭人性和人的生活,现代所谓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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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进步其实正是人的退化……所有人想要的无非是同样的物质利益,所有人的思维方式都是利益最大化的理性计算方式,这样的生存方式与动物有什么区别?”[1](85)
三、现代性伦理危机的技术及其理性化根源
现代技术已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左右着现实中的各种行为,并对人的思维、价值和理性旨趣进行“魔化”。

从现代性的伦理后果来看,事实上,对伦理的合法化论证已失去意义。

从现代技术的表现和伦理后果中不难发现它对现代普遍理性化趋势的影响,这其中就包含着技术理性所导致的效果。

芬伯格认为:“20世纪的一个悖论就是,当整个世界都卷入到西方的技术理性中时,科学和哲学的基础却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就破坏了认为主体能处于它所设计和操作的体系之外的前提。

”[6]这种情况对于现代伦理学而言也具有同样的机理。

“伦理学一直以来就认为,我们在世界上的行为最终会作用于我们自身、作用于我们在世界上的存在方式和我们的本质。

这种观点现在也必须扩展到技术中去。

”[6](140)这样的理解是颇有洞见的。

理性之基上的伦理谋划衍生出极端的技术理性,而技术理性导致社会的非理性效果,从而摧毁了最初的伦理方案架构。

作为现代性伦理方案的规范伦理学,有着内在的、密切相关的现代制度基础和对个人权利的主张。

从洛克的“君主论”和个人权利论到卢梭的“契约论”,直至康德普世化意图基础上的合法化规范伦理和黑格尔对康德主体性道德自律的普遍规范伦理学的历史修正,使得遵循普遍规范和准则的伦理主张更具有理论的欺骗性并系统化了。

正是这样的现代性伦理在现代性的成长过程中成就了规范性和制度合理性的联姻,同时也为技术理性的一路飚出提供了理论证据,并为道德伦理与人的生活意义的剥离制造了社会环境。

现代伦理学的主题话语就是规范、准则、标准化要求,所以,它必然要从规范的形式上去思考伦理问题,而不是从人的生活意义上去追问伦理的本质。

规范无论在思想上和现实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但却不是道德生活的根本,因而它不是为人的生活意义而思的伦理诉求。

从根本上说,“人需要按照人性的规律去生活,而不是按照社会制度、规范和各种标准化的指标去生活,那些都是给机器的,甚至不
是给动物的……看到动物园和马戏团里的动物过着多么悲惨的生活,也就知道了人们过着什么样悲惨的生活……现代社会的各种标准化的规范正在毁灭人性,现代性就是毁灭人性的一个漫长过程”[1]。

与人格联系起来,我们也可以这样来看,“规范作为普遍的行为准则,具有无人格的、外在于个体的特点,相对于此,德性则无法与具体的人格相分离”[7]。

现代技术已不再是技术,而是一个整体。

当今社会对技术行为以及它的目的理性化的加强和怂恿,已经使得技术理性成为理性中的佼佼者。

正是这种现代性中的主导理性,从传统社会中人与技术、自然和社会的有机联系的整体中挣脱出来,从此,它不再属于人也不再顾及人之存在,而只是听从“征服”、
“控制”等想象力的驱使。

因此,伦理对其已失去了效力和意义。

如海德格尔所言:“伦理学深思人的居留,那么把存在的真理作为一个生存着的人的原始的基本成分来思的那个思本身已经是原始的伦理学。

”[8]海德格尔的阐述可谓深刻和精辟。

伦理学本质上是对人的关照,是对美好生活和生存的诉求,它以思的品格来昭示美德之意义。

这样的理解与他对技术本质的理解是一致的。

现代技术已不再关照人,当它找到人的时候,人已经成了对象。

“一种意义统治着所有的技术过程,这种非人所发现并造出的意义要求着人的有为与无为。

”[9]技术理性化的社会质态和人的生存方式的被设定,决定了能让人安慰的伦理不再有以往的存在意义,它同样服从于现代技术的控制性行为,成为技术控制自然、人与自然分离的随从。

这一点,通过现代伦理学研究转向适用伦理化,如经济伦理学、行政伦理学、技术伦理学等成为伦理的主流话语就足以得到说明。

在这样的所谓伦理学中,本是伦理学基础的道德意义和作用已显得微乎其微,甚至荡然无存。

例如,人的日常工作已经成了一种单调的模式和程序,人只要按照工作规则办事就行,而根本不用考虑什么“道德”和“伦理”,即使有时候道德与工作程序相抵触。

以技术理性的视角审视现代性的伦理问题,不能回避道德这个基本前提。

道德面前的现实是冷酷无情的。

正如马克思所深刻揭示的那样:“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

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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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

”[10]马克思早在19世纪就对技术发展所引起的社会变革以及对人的统治进行了尖锐的批判,而当代的技术已不再是作为大机器系统的技术,它已经成了人的生存的一种特定的方式、社会系统运行的一种形式,从而更突出了它的理性化特征。

鲍曼认为,技术现在已经是一个分化了的东西,它可以扩散到各个领域中去发挥作用,尤其是技术的“部分”聚集成整体的时候可以打碎包括人在内的各种事物。

在技术理性的强势面前,道德伦理显得卑微和乏力。

正如鲍曼所分析的,“道德自我是在技术的牺牲品当中最明显、最突出的一个。

道德自我在碎片中不能并且没有生存下来……在技术的世界中,道德自我引起对理性计算的忽略、对实际应用的鄙视和对快乐感觉的冷漠,因而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异类”[11]。

鲍曼深深感触到了现代性危机的严重性以及解决现代伦理学问题的可能性。

他将人性中固有的道德责任与现代技术与自然关系连接起来,来探讨现代伦理学的建设方案,展示了他宽阔的反思视界,很具有启示意义。

在他看来,“现代性毫无障碍地前进,并且超出了一个点,在这一点上废物超出了再循环的能力,并且产生危险的能力可能比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大”[11](254)。

在这种情况下,伦理学不得不重新审视和正确圈定新的研究范围、目标和范式框架。

因为“现代技术已经在新的规模上引进了行为,以前伦理学的框架已经不能包括它的目标和结果”[11](255)。

现代性意味着对理性能力的笃信和赞美,在这种赞美中理性俯身于技术,使技术在获得了空前的社会推动力的同时也不知不觉地获得了不同于以往的理性特征和能力。

它从人的个体中离析出来,成为一种在各个层面上不言自明而都去遵循的东西。

它在统摄社会、托起时代的同时,也在吞食着人的道德和良心以及人之本真的生存。

在此,我们不得不感叹卢梭慨言明鉴:“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中一切更是奴隶。

”[12]在今天看来,技术理性已经成了卢梭所说的枷锁。

它在将人锁住的同时,也摧毁了伦理秩序。

因此,当代伦理学的重建无疑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传统伦理学的基本范式框架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应然性,这对于传统
社会人与人、自然和科学技术以及文化相容性直接相关。

而突出技术理性的现代性已通过技术将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都割裂或者是隔离开来,这些都不但远离了人的生存,而且威胁着人的生存。

因此,当代伦理学将研究视野、范围拓宽,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构伦理框架,这既是现代性伦理危机的后果,也是为了解决人类生存问题而重建新的伦理学的必然要求。

应该看到,一些现代思想家和伦理学家在重建伦理学方面的努力是颇有建设性的,如哈贝马斯的“交往伦理”、德国伦理学家尤纳斯的“责任伦理”等。

但总体来看,包括后现代主义等在应对现代性伦理危机而重建伦理学的道路上还未能迈出实质性突破的步伐。

尤其是在现代性问题上,技术理性现已成了不可回避的问题。

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冲击和破坏着传统的道德伦理观念和理性意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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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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