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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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8.08.16
•【字号】邯政办字〔2018〕103号
•【施行日期】2018.08.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邯政办字〔2018〕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市政府决定对丛台区大光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永年区城区诚福自助韩式烤肉、临漳县临漳镇心连心幼儿园、鸡泽县实验中学、磁县海润电影城等5家单位实行2018年市政府挂牌督办。
同时,将历史遗留未整改完毕的邯山区现代轻纺城列入市政府督办范围。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隐患整改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各有关部
门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协调联动,明确整改责任。
社会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二、部门联动,形成隐患整改合力。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进行调度,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所属的行业部门要切实结合行业监管职责,召开隐患单位会议,层层签订责任状,督促隐患单位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同时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采取联合督导、现场办公和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措施,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按期整改销案。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检查频次和力度,积极为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定期向当地政府报告整改进度,督促隐患单位尽快整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通过行政、法律、舆论等手段督促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予以关停;对拒不整改或责令停产停业后擅自使用、营业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临时查封,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人员密集场所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重点督办,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各隐患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的能力,在整改期间,要严格落实“死看死守”措施,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三、媒体宣传,强化社会舆论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和隐患内容在当地主流媒体上进行公示,定期公示、曝光整改情况。
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严重危害性,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久拖不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隐患要集中曝光、跟踪报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
四、严肃问责,加大隐患整改督导。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落实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大动态考评和随机抽查力度,切实落实责任。
对督办制度不落实、失职渎职、流于形式或因工作不力而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自2018年8月起,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地要于每月25日前将整改进度情况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璐野,联系电话:5702655 5702654(传真)。
附件:邯郸市2018年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6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