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如何管理“名单”上的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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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 从严管理十三条内容

中组部 从严管理十三条内容

中组部从严管理十三条内容
1.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组织建设,完善党内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选拔任用水平。

2. 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腐败分子。

3. 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注重培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4. 加强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实行及时反馈和动态管理,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5. 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

6. 打造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环境,建设公正、公平、公开的干部队伍。

7. 注重干部流动、交流和轮岗,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经验。

8. 持续推进五湖四海、八方来人战略,积极引进人才,拓宽干部队伍来源。

9. 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形成科学、严密的组织结构。

10. 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政治敏锐性。

11. 建立健全全面考核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12. 加强干部队伍的纪律教育,坚决纠正不良作风和组织纪律问题。

13. 落实干部队伍的民主管理,广泛听取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治共建共享的局面。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正文:----------------------------------------------------------------------------------------------------------------------------------------------------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年11月15日)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部1983年10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中主管与协管双方职责权限和任免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地方党委,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务区别主管、协管,列入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

二、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央各有关部门为主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是: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党的关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区的单位党委会选举结果;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资待遇、行政奖惩、干部档案管理;4.政治审查;5.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8.干部队伍的管理。

地方党委协助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责是:1.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审批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会换届选举结果;2.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3.协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4.协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业务培训;5.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6.协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7.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中组部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排名顺序的规定

中组部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排名顺序的规定

中组部关于领导班子成员排名顺序的规定
一、领导班子正职的名次排列:
1、单位正职,以党内职务排先,行政职务次后。

2、因工作需要组织上明确的排名次序,以组织上发文或宣布的次序为准。

二、领导班子成员副职的名次排列:
1、单位副职,常务副职排先;不设常务副职的,以党内副职或在同一级别中兼有党内副职的排先,然后按级别大小为序。

排名次序一般为:常务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副书记、副局长(副主任)、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党委委员(党组成员)。

2、同一级别、同一职务,以任同一级别时间的先后为序;同一级别、同一职务,并同一时间任职的,以到本单位工作的先后为序;同一级别、同一职务、同一任职时间,并同时到同一单位工作的,以姓氏笔划为序。

3、因工作需要组织上明确的排名次序,以组织上发文或宣布的次序为准。

部队转业干部的任职时间以地方任职时间为准(仅用于排名参考)。

各单位接通知后,没按以上要求排名的应作自行调整。

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单位内设机构,以及非领导职务的排名可参照执行。

未尽事宜,由本部负责解释。

中组部干部管理制度

中组部干部管理制度

中组部干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中组部干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内政治纪律、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保障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团结统一性,符合中组部工作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中组部设有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等职能部门,分党委及党的各级组织,按照党章和党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1. 党委是中组部的领导核心,负责全面领导、协调整体工作,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中组部的各项工作。

2. 纪委是中组部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干部廉政建设和纪律教育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纪律。

3. 组织部是中组部组织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培训教育等工作,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4. 宣传部负责中组部宣传工作,弘扬党的声誉,宣传中组部的方针政策,组织宣传中组部的工作成果。

5. 统战部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联系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工作,维护党的统一战线政策。

6. 党校是中组部的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党员干部,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

三、组织原则1. 党的领导原则。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自觉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 民主集中制原则。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应坚持集中指导、民主管理,发扬民主、尊重个人意见,保证党内民主和团结的有机结合。

3. 集体领导原则。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集体领导、个人分工,做到集体讨论、个人决定,加强党员干部对重大决策的参与和监督,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和透明。

四、党员干部管理1. 党员干部选拔任用。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应严格按照党内干部选拔任用规定,选用品质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 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业务培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四个意识”、严明纪律。

3. 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及时纠正党员干部的错误言行,做到公开、公正、公开。

中组部社会管理制度

中组部社会管理制度

中组部社会管理制度一、中组部的机构设置中组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主要负责党的组织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

中组部下设多个司局,包括组织部、干部人事部、宣传部、统战部等。

各司局负责不同的工作职能,相互配合,形成了一个健全的管理体系。

二、中组部的职责1.组织建设中组部负责党内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组织工作方针政策、选派干部、组织党员参加培训等。

中组部还负责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组织工作职责,确保党内组织健康发展。

2.干部选拔中组部设有专门的干部人事部,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组部依据中央有关规定,通过选拔考试、选拔派任等方式选拔优秀干部,为各级党政机关提供人才支持。

3.宣传教育中组部设有宣传部,负责党的宣传教育工作。

宣传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资料等渠道,向广大党员干部宣传党中央的方针政策,促进思想统一,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4.统战工作中组部设有统战部,负责统一战线工作。

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界人士、无党派人士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5.党风廉政建设中组部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组部通过监督检查、组织宣传等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倡导廉洁作风,坚决惩治腐败分子。

三、中组部社会管理制度的特点1.政治性中组部作为党的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中组部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服务于党和人民的大局。

中组部的各项工作都要围绕党的意识形态和党的事业服务,确保党的组织权威得到维护和提高。

2.专业性中组部作为党的组织部门,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中组部的干部准则、考试招聘标准等都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定,确保干部队伍的素质和专业水平。

3.制度性中组部的工作是在党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组部的各项工作都要遵守党章和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综合性中组部既是党的组织部门,又是党的宣传机构,具有较强的综合性。

中组部 中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

中组部 中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

中组部中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6〕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编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编办:领导职数管理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巩固国家政权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领导职数。

经中央同意,2014年,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国家公务员局下发《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要求进行整改消化,总体情况向好,但违规核定领导职数并配备干部的问题在有的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

为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管理范围。

纳入本意见管理的领导职数是指领导职务的名称、层次和数量,具体范围是:各级党政群机关的部门领导职数,包括部门正副职及职务层次相当于部门副职的其他领导职数;各级党政群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领导职数,包括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正副职及职务层次相当于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和直属机构正副职的其他领导职数;各级事业单位领导成员及内设机构领导职数。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领导职数管理以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文件及中央机构编制、组织部门文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编委文件为依据。

上级业务部门印发的文件不得作为领导职数管理的依据。

坚持从严管理。

以部门职责为核心,综合机构性质、机构规格、编制规模和管理幅度等因素严格核定领导职数。

强化领导职数的刚性约束,严格按核定的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坚持稳妥推进。

统筹兼顾、结合实际,逐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不搞“一刀切”,确保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各项工作有序运转。

二、规范核定领导职数(三)领导职务名称。

领导职务的名称和设置范围由法律、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编委文件及中央机构编制、组织部门文件明确规定,各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设置领导职务名称并配备相应干部。

中组部2015年12号文件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中组部2015年12号文件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促进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二章提醒第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

第五条提醒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者干部监督机构提出建议名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

第六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一般采用谈话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

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提醒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

第三章函询第七条组织人事部门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一般采用书面方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了解。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者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

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

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1991年11月15日)为了健全和完善干部双重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我部1983年10月发布的《关于改革干部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和干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将干部双重管理工作中主管与协管双方职责权限和任免程序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和地方党委,都应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将双重管理单位的领导干部职务区别主管、协管,列入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

二、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中央各有关部门为主的,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的职责是: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党的关系不在地方和跨省区的单位党委会选举结果;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资待遇、行政奖惩、干部档案管理;4.政治审查;5.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干部岗位职务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8.干部队伍的管理。

地方党委协助中央各有关部门党组(党委)管理干部的职责是:1.对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提出建议,审批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会换届选举结果;2.协助做好党政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工作;3.协助做好干部考察、考核和政治审查工作;4.协助做好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业务培训;5.推荐优秀干部,协助做好干部交流工作;6.协助做好老干部管理工作;7.协助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三、在干部管理上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党委为主的,地方党委的职责是:1.党政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党委换届时,审批党委会候选人及选举结果;2.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3.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调动、交流、出国审批、工资待遇、奖惩、干部档案管理;4.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培训;5.政治审查;6.退(离)休工作和老干部管理;7.后备干部选拔培养;8.干部队伍的管理。

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中组部-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干部档案工作条例2005-11-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必须不断加强档案的建设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干部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情况的反映,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它是党组织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党的干部政策,根据培养、选拔和正确使用干部的需要,将干部的有关材料集中整理而成的,第三条对干部档案应根据干部管理范围,按照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档案工作人员。

第四条干部档案是党的机密。

在管理工作中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卫、保密制度,严密保密,保证干部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五条干部档案工作的任务:(一)保管干部档案;(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三)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用和转递;(四)登记干部职务的变动情况;(五)通过档案熟悉干部,为干部工作提供情况;(六)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七)搞好干部档案的备战工作;(八)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章档案内容及正、副本的划分第六条各级党组织管理的干部,都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能够历史地全面地反映一个干部情况的档案。

根据工作和备战的需要,中央管理的干部,每人都应建立正本和副本。

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和中央各部委管理的干部,是否需要分建正本和副本,由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委自定。

第七条干部档案正本,由全面地反映一个干部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材料所构成,包括下列内容:(一)履历表;(二)自转;(三)鉴定;(四)考核材料;(五)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材料及甄别、复查材料;(六)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共青团的材料;(七)奖励(包括科学技术和业务奖励)及英雄模范先进事迹材料;(八)处分、取消处分和甄别、复查材料;(九)任免呈报表,晋升技术职称、学位、学衔审批表,出国人员审查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工资级别登记表,离休、退休、退职审批表等;(十)其他可供组织上参考的材料,如干部个人写的思想、工作、学习总结、检查等。

中组部人事管理制度

中组部人事管理制度

中组部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组部人事管理行为,保障中组部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组部人事管理制度适用于中组部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确保人才选拔、使用、考核和任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第三条中组部人事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平、择优、竞争原则,并根据工作需要,统筹人力资源,促进人才培养和激励。

第四条中组部设立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人事管理工作,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人事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第五条中组部各单位(包括直属单位和各部门)设立人事办公室,配备专业人员,负责各单位的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组部人事管理制度遵循法律法规,尊重人的尊严和权利,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因素。

第二章人才选拔第七条中组部实行“知行合一、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专业能力”的选拔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相关职责和要求进行选拔。

第八条中组部开展公开招聘和内部选拔相结合的办法,公开公平选拔优秀人才,并倡导内部员工上升通道,鼓励内部员工积极参与竞聘。

第九条中组部举办不定期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沟通交流活动,促进员工个人技能和专业知识的提升,提高整体专业素质。

第十条中组部设立专门的经验交流平台,鼓励员工互相学习借鉴,促进知识和经验的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三章人员使用第十一条中组部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潜力和能力,根据员工的专业背景和个人特长进行合理分工和调配,实现优势互补。

第十二条中组部建立员工激励机制,通过薪酬激励、晋升晋级、职称评定等方式,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绩效。

第十三条中组部建立员工岗位轮岗制度,利用员工多岗位经验,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培养多能、全面发展的综合人才。

第十四条中组部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情况确定薪酬水平和晋升机会,倡导员工主动承担责任和展现自我价值。

第四章人事关系第十五条中组部注重员工人事关系的和谐,倡导员工之间相互尊重、支持和合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便于管理、利于查询,确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是依据国家有关制度,在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的基础上制定的。

第三条中组部干部档案管理制度适用于中组部及其直属机构的干部档案管理。

第四条中组部负责的职责如下:(一)编制本部门的干部档案管理规定,明确干部档案管理的原则、政策和制度。

(二)监督和检查本部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制定档案的归档、保管和利用制度,确保干部档案的安全和科学使用。

(四)负责本部门干部档案的报送和交流工作,维护本部门干部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五)对本部门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

第五条中组部直属机构应积极落实中组部的各项要求,加强本单位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干部档案是中组部对干部工作进行全过程记录的重要依据,是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干部档案建设第七条干部档案的建设应按照科学、合理、准确、完整的原则进行。

干部档案分为干部个人档案和干部任职档案两部分。

第八条干部个人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包括干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政治面貌、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工作单位等。

(二)工作经历:包括入党时间、工作时间、职位信息、任职时间、履历简介等。

(三)培训学习:包括参加的培训班次、学习主题、学习材料、培训效果等。

(四)奖惩情况:包括获得的奖项、受到的处分、有关的考核评价等。

(五)个人简历:包括个人成长历程、个人兴趣爱好、特长技能等。

(六)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干部任职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任职信息:包括任职名称、任职单位、任职时间、管理职责等。

(二)考核评价:包括考核时间、考核机构、考核结果等。

(三)任职成果:包括完成的任务、取得的成绩、受到的表彰等。

(四)其他相关信息。

第十条干部档案的建设应采用电子化管理,并备有实物档案备份。

档案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进行建设,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范文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范文

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1. 为规范中组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党员干部个人档案的建设和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 中组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务的原则,维护党的纪律,做到统筹规划、分类管理、信息化建设、规范操作。

3. 本规定适用于中组部全体人员和各级党组织,包括中组部系统机关、直属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

二、档案内容及管理1. 中组部人事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履历、奖惩记录、发展情况、工作评价等。

2. 档案管理由党组织负责建立和维护,各级党组织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利用。

3. 档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党员干部的职务级别、职务变动等情况,将档案进行归类并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检索性。

4. 档案管理应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档案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三、档案保管1. 档案应设置专门的保管室或柜,保管室或柜应具备防火、防水、防潮、防盗等防护设施,并实行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2. 档案保管室或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四、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党员干部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其他人员如需查阅档案,需经本人书面授权和相应审批程序。

2. 对外提供档案材料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到真实、准确,保护党员干部个人隐私。

3. 档案利用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在线查询和下载服务,方便党员干部随时了解档案信息。

五、档案的保存期限和销毁1. 公务档案(如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考核评价等)应保存长期,不得随意销毁。

2. 个人基本信息、履历等档案材料应保存至相关人员离职或退休。

3. 档案管理机构应根据档案的保存期限,及时进行档案销毁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利用价值。

六、档案管理责任1. 中组部各级党组织应明确档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和考核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中组部管理的干部范围

中组部管理的干部范围

中组部管理的干部范围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干部队伍的建设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作为国家干部管理的主要机构,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组部)拥有广泛的干部管理范围和职责。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中组部管理的干部范围。

一、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组部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

中组部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标准、方法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

中组部通过组织干部考试、调查研究、考察等方式,对干部进行全面、公正、科学的评价,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干部培训和教育中组部还负责干部培训和教育工作。

干部培训和教育是提高干部素质、提升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

中组部通过开展专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领导力培训等形式,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帮助干部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干部考核和评价中组部还负责干部考核和评价工作。

干部考核和评价是对干部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是干部选拔任用、晋升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中组部通过制定干部考核标准、开展考核工作、对干部进行评价等方式,评价干部的工作表现和绩效,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科学依据。

四、干部管理和监督中组部还负责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

干部管理和监督是保证干部队伍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中组部通过建立干部档案、开展干部纪律检查、对干部进行督促和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和廉洁性。

总之,中组部管理的干部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和教育、考核和评价、管理和监督等多个方面。

中组部在干部管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以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为核心,以保证干部队伍纯洁廉洁为目标,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坚实的干部队伍保障。

中央组织部的职能和领导机构

中央组织部的职能和领导机构

中央组织部的职能和领导机构一、中央组织部主要职责(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理论研究。

(二)提出关于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办、行、署、大专院校以及其他列入中央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中央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省、直辖市和自治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行署办机关部级干部职务任免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三)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或方案。

(四)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负责中央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行署办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五)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中央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省、直辖省、自治区和国务院部委行署办的干部教育工作。

(六)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指导部分杰出专家开展有关活动。

(七)承办中共中央和中央政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央组织部内设机构设有办公厅党建研究室组织局干部监督局干部教育局干部调配局(一局)党政与外事干部局(二局)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局(三局)中央与国家机关干部局(四局)企业干部局(五局)老干部局人才工作局人事局直属机关管理局机关党委党建读物出版社招待所三、中央组织部领导成员现任部长:李源潮副部长:尹蔚民(兼任人力社保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常务副部长:沈跃跃(兼任人事部副部长)副部长:李建华(中组部部务委员兼二局局长)李智勇(兼任人力社保部副部长,原部务委员兼秘书长)欧阳淞(原部务委员兼组织局局长、中央先教办主任)张纪南王尔乘(曾任部务委员兼一局局长,办公厅主任,贺国强秘书) 部务委员:傅思和(兼组织局局长)高世琦(2007年7月任职,兼任副部级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王京清(2007年7月任职,兼一局局长,原三局副局长,局长)王秦丰(2007年7月任职,兼二局局长,原青海省委组织部长)直属机构:办公厅巡视员、副主任:郭瑞廷(兼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马晶副主任:徐家新(贺国强秘书)、陶治国副巡视员:焦连娣、刘长生(兼信息管理中心副主任)、宋长福党建研究室主任兼政策法规局局长:佟延成(原组织局副局长)副主任(副局长):林弋、李炎溪巡视员:蔺宝和副巡视员:陆国强综合处处长:徐文秀组织局(基层办)常务副局长:宋刚(巡视员)、孟朝晖(巡视一组)、曾贤钦、岳有堂、常月英副巡视员:王瑢、韩旭、杨晋京、李森、李博、岳德顺、李小新三处处长:李丰四处处长:邵永生六处处长:赵学刚干部监督局局长:辛桂梓巡视员兼副局长:张绳华副局长:王金兰、张连如副巡视员:赵树斌(巡视四组)、陈鸿敏、赵红、侯绪伦办公室主任:张辉干部教育局局长:李培元巡视员:刘伯安(兼副局长)、曹毅副局长:张家声副巡视员:程桂兰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主任:赵洪俊(原1局副局长)副巡视员:李桂春干部调配局(1局)副局长:吴云华(巡视员)孙福悦、戴晓曙刘烨华副巡视员:杨中华(巡视3组)、阎增山党政与外事干部局(2局)副局长:冯敬秋(巡视2组正局员)、李立金(正局级)、李春良、孙卫福副巡视员:谢铁群殷卫华经济与科技教育干部局(3局)局长:副局长:夏崇源(巡视员)、杨晓山、赵凡副巡视员:许立华五处处长:魏国中央与国家机关干部局(4局)局长:郭林副局长:许东(巡视员)、钟海东副巡视员:庄树新企业干部局(5局)局长:周新建巡视员兼副局长:高选民荆德建副巡视员:路京平、严力2处处长:杜业栋3处处长:乔维老干部局局长:毛子炎副局长:王维平、李振刚(备注:据说已退休)、冯守文、宗义副巡视员:赵宝江、陈亚舟、马占利(2006年9月任巡视五组副局)一处处长:王惠存人才工作局局长(人才工作协调办):金阳(原组织局副局长)副局长:刘忠群、时玉宝副巡视员:郭先魁、胡建华机关党委(人事局)局长:栾成杰(原人才工作局副局级调研员)副局长:喻云林(巡视员、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桑竹梅直属机关管理局局长:常毓兴、副局长:杨进福全国组织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姚雪巡视员、副主任:宋援朝副巡视员:王文才、李少岩(女)党建读物出版社社长:马瑞民副社长:刘振兴巡视员、副总编:苏朝光北京万寿庄宾馆(原中组部招待所):张永顺党建研究所所长、全国党建研究会秘书长:齐玉(2007年12月调任青海省委组织部部长)。

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

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

中组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现就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作如下规定:一、干部交流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着眼于培养锻炼干部,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统一领导,促进地区、部门之间的联系和发展。

二、干部交流的对象干部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县(市、区)以上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具体交流对象按以下情况确定:(一)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1、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应有计划地交流到基层工作两年以上。

2、拟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职务,凡没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经历的干部,应在同级职位之间进行交流。

3、新提拔担任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应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易地交流任职;新提拔担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要易地交流任职。

(二)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时间较长的:1、现任县(市、区)以上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的成员,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在同一地区、同级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2、现任各级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3、实行双重管理、以业务部门为主管理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同一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应有计划地进行交流。

(三)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1、新提拔担任县(市)委书记、县(市)长职务的以及县(市)纪检监察、审判、检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在其原籍、出生地、生长地所在的县(市)任职。

干部管理权限规定_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度

干部管理权限规定_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度

干部管理权限规定_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度干部管理权限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管理干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范围,那么制定了哪些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如下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范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 四化” 建设,形成“ 公道正派用人,用公道正派的人” 的用人机制,制订以下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一、要自觉地执行《条例》中有关选任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规定,营造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制度。

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坚持以下六条标准:(一)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二)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有奉献精神;(三)办事公道,作风正派,不以权谋私,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四)能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安心人防,扎根人防;(五)进去精神旺盛,勇于开拓创新;(六)年纪轻,有文化、懂业务、会管理,具有带领群众开创新局面的能力。

四、选任科级以上干部,严格按照竞争上岗的程序进行。

五、干部的管理,应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其德、能、勤、绩等全面严格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每年定期进行考核。

六、干部、职工的调进、调出,应经办领导班子的集体讨论决定,综合科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七、选任干部和人事管理应遵守以下纪律:(一)不准以主任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免;(二)不搞临时动议决定干部的任免;(三)个人不能改变领导班子会集体讨论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四)不准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五)不准在选任干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六)考察材料不齐全,时间不充裕不讨论,不审批,不上报;八、干部的档案管理,按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综合科实施管理。

中组部干部人事制度

中组部干部人事制度

中组部干部人事制度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主要是指在党的干部管理制度中,由中央组织部确定、执行的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等方面的规定和措施。

下面,我将就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进行阐述。

首先,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坚持党的领导。

党对干部工作的领导地位得到了明确和巩固,中央组织部负责党的干部工作,贯彻党的干部政策,根据党的决策部署,全面统筹、综合协调干部工作。

党的领导是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的灵魂和核心,是确保干部队伍建设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其次,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注重公平公正。

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搞官僚主义和个人主义,防止和纠正任人唯亲、任人唯贤的错误倾向,确保人才选拔和使用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再次,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

中央组织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下的干部管理工作体系,实施分类管理,精细管理,为党和国家选拔、培养、使用合格干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此外,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注重干部能力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中央组织部负责全面贯彻干部培养重在“学”、重在“能”、重在“干”的方针,通过开展各类培训、学习交流、选拔评审等方式,加强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升和培训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最后,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干部考核评价。

中央组织部负责干部考核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科学、公正、规范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施岗位化评价、业绩化考核,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合理。

总之,中央组织部干部人事制度是党的干部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贯彻党的领导、公平公正、加强管理监督、培养提升能力素质和加强考核评价是干部人事制度的主要内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干部队伍保障。

中组部建议

中组部建议

中组部建议中共中央组织部是中央全面领导、指导和管理党和国家机关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选拔、培养、管理和监督党和国家干部。

根据当前形势和任务,中组部有以下建议:首先,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建设是党的事业的源头活水,人才工作是党的事业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党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修养和党性锻炼,提高党员队伍的质量和素质。

其次,要强化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

干部的能力是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要注重培养干部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善于创新,提高干部的公共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

再次,要推动干部队伍的廉洁建设。

廉洁从政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干部作风建设的核心内容。

要强化廉洁意识,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干部廉洁教育和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外,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

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员干部终身学习的重要方式,也是提高党员干部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

要加强理论学习、政策培训和业务能力提升,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水平,确保干部能够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最后,要深化干部队伍的革命传统教育。

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要通过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以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核心的党性,提高干部的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总之,中共中央组织部建议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推动干部队伍的廉洁建设,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深化干部队伍的革命传统教育。

通过这些举措,能够更好地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

中组部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中组部职级并行实施方案

中组部职级并行实施方案1. 背景介绍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下简称中组部)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部门,主要负责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

近年来,随着党的事业的不断发展,原有的职级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党员干部选拔任用的需要。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中组部决定推行职级并行制度,以更合理、更灵活的方式进行干部选拔任用。

2. 目标和意义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改革职级制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减少官僚主义,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公正性和科学性。

具体意义在于: - 提高党的事业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改变原有职级制度中对年龄、年限等硬性指标的依赖,更加注重干部的能力和表现; - 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使其更贴近实际工作需求,并提高干部任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 促进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

3. 实施步骤中组部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将按以下步骤进行:3.1 制定方案中组部将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制定职级并行的具体方案。

方案将充分考虑党的事业发展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实际情况,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2 宣传培训中组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向党员干部广泛宣传职级并行的意义、目标和背景,并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对职级并行制度的了解和理解。

3.3 职级并行试点在一定范围内选择若干单位和部门进行职级并行试点工作。

试点期间,中组部将重点关注试点单位和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及时总结经验,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3.4 推广实施在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后,中组部将逐步推广职级并行制度。

推广实施期间,中组部将积极引导各级组织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调整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确保职级并行制度在全党范围内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

4. 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为确保职级并行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中组部将出台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 -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公正性; -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问题; -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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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如何管理“名单”上的干部
作者:蔡如鹏
来源:《晚晴》2014年第12期
干部职务名单制的建立
中组部虽然成立很早,但正规的工作业务和工作秩序,一直到解放战争时期才建立起来,而真正成型,则要推迟到解放后的50年代。

建国以后,时任中组部常务副部长的安子文,向毛泽东和刘少奇建议,“拟仿照苏共的干部职务名单制的办法”,建立中国的干部管理制度。

按照这套办法,党、政和社会团体中,所有重要职务以及任职干部都必须登记在册;调动任免时,需根据名单,对干部进行预先审查、选拔推荐、批准任命。

1955年1月,中共颁布了第一份干部名单——《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

这份名单囊括了当时地厅级以上所有干部,全部交由中组部直接负责管理。

在组织系统内部,这些干部被统称为“中管干部”。

此后,全国逐步建立起了由中央和各级党委领导、中组部和各级组织部统一管理的分部分级管理干部的制度。

一位曾在中组部工作多年的干部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简单讲,中国的干部管理体制就是两条,第一条是“党管干部”,第二条是“职务名单表”。

各级组织部按“权限”,管理自己“名单”上的干部。

“直到今天,这套制度基本没有大的改变。


谈话与座谈
组织部考察了解干部的方式很多,但最有效的手段却是一种老式做法:与被考察对象谈话。

事实上,直到现在,与被考察对象谈话仍然是组织部考察了解干部最主要的方式。

在组织部门的工作意识中,干部考察是否深入,谈话的人数多少、范围大小,是个主要的衡量标准。

考察干部不谈话或者少谈话,这个考察就缺少有效性。

为了考察一名正部级干部人选,被中组部约谈的对象有时可以达到上百人。

只要是被考察对象工作过的单位都要去,有工作关系的人都要找,一些有疑点的问题都要想办法解开。

直到今天,“组织部找谈话”都是一件非常严肃、重要的事情。

被考察对象说的每一句话,以及谈话时所表现出的态度,甚至一个细微的动作表情,都有可能成为上级任免的依据。

谈话中,有时还会让被考察对象即兴写点东西,如开列一个自己读过的书目、写一个简短的自我评价等等,以尽可能全面、详细地掌握被考察对象的各方面情况。

座谈会,也是组织部门考察了解干部的一种传统方式。

这种方式的优势是,可以对多个被考察对象进行比较、筛选。

如果有人在会上有一点特殊的表现——比如经过精心准备,使用非常生动的语言做了一个既简明又系统的发言,或是发言中有一两句比较生动的警句或引用了几句朗朗上口的群众语言,他就可能给会议主持者留下非常深的印象,影响到他日后的使用和提拔。

低调与“高调”
中组部一直被认为是中共最神秘的机构之一。

它的工作人员极少在公开场合露面,在工作场合,与被考察对象谈话也不苟言笑。

由于工作需要,他们经常会与省部级领导谈话,参加他们的民主生活会,但从不发表任何意见,更不会轻易评价干部,只带耳朵、笔记本,听完就走,不讲话,“就像是一个隐身人”。

退休前任福建省人事厅厅长的唐文光,上世纪60年代曾在中组部工作。

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回忆说,刚到中组部时,他被安排处理地方上的来信。

有一次,他刚准备给地方打电话,就被叫住了。

他被告知,打电话前必须先写一份电话稿,经批准后才能打。

“你的一个电话,对下面的人来说,就是一项政策。


在很多时候,中组部的言论就代表中央。

没有授权,是绝不能私自发表看法的。

中组部内部有一套严格的纪律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笔记都标有序号,用完存档,离职前全部上交。

不同部门之间,互不交流工作。

出差去哪里、找什么人、办什么事,更不能相互打听。

不过,中组部也有“高调”的时候,那就是出席干部的任免大会。

一般而言,各省市区一把手的任命,都会有一位中组部的副部长到场。

每年“两会”后,是地方领导的换届期,也是中组部领导最忙的时候。

仅去年3月20日那一天,就有河南、湖南、河北、黑龙江和江西的五位省委书记履新。

而这一天,王秦丰、潘立刚、张纪南、王尔乘和王京清这五位中组部副部长也同时亮相,分别出席这五场履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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