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医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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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常⽣活和⼯作中,制度在⽣活中的使⽤越来越⼴泛,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的、调节⼈与⼈之间社会关系的⼀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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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医师管理制度1
为了充分发挥我院(离)退休⼈员的专业技术优势,调动(离)退休⼈员参与医院发展建设的积极性,规范医院对(离)退休⼈员的返聘管理⼯作,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并结合医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作需要,退休后暂⽆合适接替⼈员的岗位,本⼈同意返聘者。

2、本⼈⾃愿,⾝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作,且能保证⼯作时间
3、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扎实,能独⽴胜任应聘岗位⼯作。

4、⼀般要求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特定岗位可放宽⾄主治医师。

5、因科室发展需要的特殊⼈员。

⼆、返聘⼈员待遇
1、返聘⼯资:所有⼈员享受正常退休的全部待遇,另外副主任医师按退休时⼯资的40%、其他⼈员每⽉500元的标准发放返聘底薪。

2、绩效⼯资:根据返聘⼈员⼯作量及岗位贡献,经医院审核后由所在科内发放;
3、相关福利待遇参照所在科室的在职职⼯标准执⾏。

三、职责与要求
1、退休⼈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
2、返聘⼈员与在编职⼯同样履⾏岗位职责,⾃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及科室⼯作安排,认真履⾏⼯作职责,严防差错,杜绝事故;
3、返聘⼈员到外出会诊,要按照医务科有关规定办理⼿续,不得⾃⾏联系外出;
4、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风建设相关规定;
四、返聘、续聘
1、⾸先根据科室⼯作岗位需要,经返聘⼈员同意,并由返聘⼈员写出书⾯申请,科室负责⼈签署意见,报分管院长并经院长办公会议
集体研究同意,⽅可办理返聘⼿续。

2、经批准返聘⼈员,由医院与其签定聘⽤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聘期制,按期聘⽤,到期⾃动终⽌。

返聘协议⼀年⼀签。

3、根据科室需求以及返聘者的⼯作、⾝体等状况,每年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五、解聘条件
1、返聘期满,即⾏终⽌聘⽤。

2、经双⽅协商⼀致,即可解除聘⽤。

3、双⽅任何⼀⽅提前30⽇以书⾯形式通知对⽅,即可解除聘⽤协议。

4、返聘⼈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医院可以⽴即解聘:
(1)不符合医院的返聘条件和要求的;
(2)不能胜任医院安排的⼯作的,或经考核不合格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利益造成重⼤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向医院隐瞒重⼤疾病史及其他重要信息的;
(6)因⾝体原因或其他原因⽽⽆法履⾏岗位职责,或有违法违纪⾏为的;
(7)、违反医院规定在外单位兼职。

六、相关规定
1、双⽅若单⽅⾯解除本聘⽤,需提前⼀⽉通知对⽅。

如不履⾏提前⼀个⽉通知的义务,则需向对⽅赔偿违约⾦计⼀个⽉薪酬。

2、正常终⽌或解除本协议的,双⽅互不⽀付违约⾦及任何补偿⾦。

3、聘⽤期间,返聘⼈员患病或⾮因公负伤,医疗费⽤由返聘⼈员⾃理,医疗期内,医院按照医院考勤制度发放⼯资。

七、本办法⾃公布之⽇起执⾏,过去有关返聘⼈员的规定与本办法不⼀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退休返聘医师管理制度2
返聘系指我院有关部门因⼯作需要,经批准聘⽤已正式办理了退休⼿续的本院退休⼈员继续⼯作。

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我院返聘的`重点医疗、医技岗位,护理、⾏政岗位的退休⼈员⼀般不予返聘,后勤⼈员⼀律不予返聘。

⼀、返聘条件
1、科室或医院⼯作需要,退休后暂⽆合适接替⼈员的岗位需要,本⼈同意返聘。

2、⾝体健康,适合在原岗位继续⼯作,且能坚持正常⼯作。

3、具备副⾼级(西医临床),中级(中医、中西医结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业务能⼒扎实,能独⽴操作业务相关的仪器设备,胜任应聘岗位⼯作。

在退休前原岗位任职期间,⽆重⼤差错记录,未发⽣重⼤责任性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

4、能坚持全⽇正常⼯作。

担任副主任医师以上职务者,确因⼯作需要,但⾝体等原因不能坚持全⽇⼯作,由科室提出申请,报⼈事科,由⼈事科报院班⼦会批准,可以按半⽇制⼯作聘任。

5、在院外没有个⼈收⼊的兼职服务⼯作。

6、专业技术⼈员返聘年龄,男的不超过70岁,⼥的不超过65岁,因科室特别需要,由科室写出申请,年龄可放宽5岁。

⼆、返聘⼈员待遇、职责与要求
(⼀)返聘⼯资补差
补差⼯资形式,即补满退休前的⼯资额。

(⼆)返聘绩效⼯资
依据履⾏岗位职责、完成⼯作任务及实际出勤情况由受聘科室参照在职同类⼈员标准执⾏。

(三)退休⼈员返聘期间,医院不安排其任何⾏政职务,亦不负责其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晋升,其退休费、⽣活补贴的调整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继续享受医院内给予退休⼈员提供的⽣活及福利待遇。

(四)返聘⼈员与在编职⼯同样履⾏岗位职责,⾃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返聘⼈员要从医院利益出发,服从医院及科室⼯作安排。

(六)返聘⼈员到外单位会诊、⼿术或查房等,要按照医务部有关规定办理⼿续,不得⾃⾏联系外出。

(七)返聘⼈员的返聘⼯资补差及返聘绩效⼯资计⼊科室成本。

三、返聘、续聘与解聘⼿续
1、⾸先科室需要,由个⼈写出书⾯申请,科室负责⼈签署意见,⼈事科审核后报主管院长批准并聘任,⼈事科备案。

2、经批准返聘⼈员,由⼈事科与其签定聘⽤协议,明确聘期中的任务和要求。

返聘实⾏聘期制,按期聘⽤,到期⾃动终
⽌。

返聘期⼀般⼀届为⼀年(也可数⽉)。

3、返聘⼈员每年由院班⼦会讨论⼀次,以决定是否返聘和续聘。

4、个⼈⾃愿辞聘者,应提前⼀个⽉向医院申请。

5、对违犯医院有关规定的返聘⼈员,医院有权随时解聘。

注:初级职称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员⼀般不返聘,但教学、科研、医疗特殊需要的,可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退休返聘医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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