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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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
档案
单位名称:
经营类不:
编号:
洛阳市卫生监督局监制
建档须知
一、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本档案,并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应落实专人负责治理,分类记录,并做到有关内容及时、真实、完整,不漏项、缺项,无逻辑错误。
三、建档时,统一用炭素水笔填写,做到字迹工整,不得随意涂改,有时刻项目的,一律填写到日。
四、本档案按法定要求,至少储存两年。
五、未依法建立本档案的,市卫生行政部门将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卫生治理部门及行业卫生治理机构图
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能部门
1、主管部门:洛阳市卫生监督局
2、执法机构:洛阳市卫生监督局
地址:洛南新区政和路9号
二、本单位卫生安全责任人及专(兼)职卫生治理人员名单
建档单位全称:
2012年月日
职责(卫生治理部门的成员或卫生治理员)
1、制订从业人员卫生培训教育打算和考核方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卫生知识、岗位操作规程等的培训学习和考核。
2、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负责提出将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的从业人员调离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岗位的意见。
3、制定卫生治理制度、卫生责任制度和卫生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形进行督促检查。
对检查中发觉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禁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督促本场所经营者、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按时办理有关卫生证件、证明,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5、配合卫生执法人员对本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形。
负责建立本场所卫生治理档案。
6、参与保证卫生安全的其他治理工作。
建档单位全称:
证照管理制度
一、按《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办齐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等证照方可营业;各种证照禁止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经营项目应与实际情形和营业执照相符。
新建、扩建、改建旅店业,按规定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三、专人负责治理单位各种证照,按有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证手续,幸免持过期失效证照。
四、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并按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复检、复训,禁止无证上岗或持过期失效证件上岗。
五、供顾客使用的沐浴、洗发用品等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并能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
一、消毒范畴
公共场所供顾客使用的茶具、杯具、拖鞋、面巾、脸盆、脚盆、浴盆、浴池、床上用品、抽水马桶及座垫、理发工具、美容工具、修脚工具等均需由专(兼)职消毒员按照操作程序,选择适当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公共用品用具必须做到一客一用(换)一消毒。
二、消毒程序
公共场所用品用具消毒程序为:物理方法一洗刷二消毒三保洁;化学方法一洗刷、二消毒、三净水冲洗、四保洁。
空气、游泳池水消毒按规定执行。
三、消毒方法
1、红外线消毒:将洗净后的用品用具放入红外线消毒柜中,温度保持120℃,消毒15分钟以上。
2、紫外线(臭氧)消毒:将用品用具清洗洁净后放入紫外线消毒箱内,照耀30分钟—1小时。
3、75%酒精擦试消毒:将用品用具清洗洁净后,直截了当用75%酒精棉球对物体表面擦试消毒。
4、湿热法消毒:将用品用具清洗干部后,利用各种热原使水温加热至100℃,将消毒物品全部浸末水中,连续煮沸15—30分钟以上;或将洗净物品放入蒸汽柜内加热到120℃,15分钟以上。
5、“84”、“94”药物消毒法:将用品用具清洗洁净后,“84”“94”按1: 200比例放入专用消毒池(桶)内,清洗洁净的消毒物品浸末在消毒液中,并加盖,浸泡时刻许多于15—30分钟。
6、外送消毒法:外送物品必须与洗消单位签定洗消合同,并保留好送洗清单。
四、消毒工作记录
消毒工作由专兼职消毒员进行,作好消毒方法、作用时刻以及消毒物品种类、数量等内容的记录,备查。
讲明:
金属器械:电剪、剪刀、修脚工具刀、剪等。
塑料制品:梳子、拖鞋、塑料盆等。
棉制品:床上用品、毛巾、浴巾、面巾等
杯饮具:环璃杯、瓷杯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
及个人卫生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
1、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以后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2、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连续从事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借用、倒卖。
4、工作人员每天上岗前,如显现发热、咳嗽、咽喉肿痛、腹泻、皮肤感染等有碍公众健康的疾病症状,应赶忙离岗治疗,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二、卫生知识培训
1、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用人单位应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有关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取得“培训证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至少每两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卫生知识突发应急培训。
4、从业人员应及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
三、个人卫生制度
1、做好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的宣教工作,让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把握预防和操纵呼吸道等传染病的知识,提升预防传染病或健康危害事故发生及处理的意识及能力。
2、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勤剪发、勤修甲、勤洗澡、勤换衣,饭前便后、工作前后洗手,工作时不得涂指甲油及佩戴饰物,操作过程中严格洗手消毒,保持工作服整齐洁净。
4、从业人员不宜在工作区域内食、宿,不宜在工作场所摆放私人物品。
年月日
卫生设施设备使用和爱护制度
一、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登记和治理档案。
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状况。
保持卫生设施设备良好性能,并正常运转。
二、要建立工作周志,记录每项卫生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故障修理和破旧修复等情形。
三、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卫生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有咨询题及时向卫生治理人员反映。
四、努力学习把握卫生法律、法规、规范,持续提升卫生知识水平,治理好卫生设施设备,把握运行和使用情形。
五、把握卫生设施设备运转情形,做好日常爱护工作,要勤检查、勤爱护,修理和修复工作要及时到位。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制度
1、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每年至少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进行检测1次;
2、每年至少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检测1次。
包括面盆、浴盆、马桶、床上用品、口杯、浴巾、理发工用具等;
3、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应托付具有检测资质并具备检测能力的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4、显现检测不合格的情形,应按照不合格项目及时调整工作重点赶忙采取措施整改,使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检测合格后,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治理制度
一、有专人负责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治理工作,治理人员要进行有关的卫生知识培训。
二、集中空调的机房要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三、空调系统新风量要满足每人每小时20~30立方米以上。
四、保证空调系统所吸入的空气为室外新奇空气,严禁间接从空调通风的机房、建筑物楼道及天棚吊顶吸入新风。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治理方法》要求进行清洗消毒。
空调系统的冷却塔、过滤网,表冷器,冷凝水盘表面要保持清洁,定期托付专业清洗消毒机构进行检查、清洗、消毒,并进行定期检测评判。
六、机械通风装置应运转正常,过滤网应定期清洗、消毒。
空调房间内的送、排风口要经常擦洗,保持清洁,表面无积尘与霉斑。
七、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使用、爱护、清洗和消毒档案,并定期整理。
公共场所卫生档案治理制度
一、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随时备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治理档案每半年进行一次系统整理,做到分类归档储存,每件档案应有编号、名目以便于查找。
三、卫生部门的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及本单位建立的卫生治理制度、日常检查记录、奖惩意见等及时归档。
四、档案内容:
档案1:单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时提交的各种表格资料复印件;
档案2: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单位卫生治理机构、各项卫生治理制度、卫生操作规程及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档案3: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等文书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范、卫生标准、卫生操作指引手册;
档案4:本单位制定的各项岗位职责、奖惩制度、日常检查记录、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及单位采购使用的消毒产品、洗涤产品、化妆品、一次性消毒用品等卫生许可证(批件)、检验报告复印件。
卫生用品索证、验收制度
一、专人负责采购,采购人员要有相应的经历、资历及较强的责任心。
二、客用化妆品索证时,应向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产品近期检验报告复印件。
三、购买消毒产品,应向供货方索取国产或进口消毒药剂和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四、客用化妆品、消毒产品及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采购设置专人验收并造册登记,遵循先入先出的原则。
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制度
一、建立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
二、主动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排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有打算地改造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加大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治理。
四、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发觉疫情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做好疫情报告登记。
疫情报告告顺序为:顾客或从业人员、部门负责人、企业卫生治理组织、企业负责人、各地卫生监督所、卫生厅(局)。
五、对发生疫情的场所应做到及时消毒,其他场所隔周用有效消毒药剂进行消毒。
六、发觉顾客患有传染病,赶忙进行隔离,配合卫生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公共场所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制度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缘故,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主动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排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赶忙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毁容、脱发及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害);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O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O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三、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赶忙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
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爱护好事故现场。
四、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行现场事故调查,操纵事故蔓延。
五、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终止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公共场所预防操纵传染病传播与
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的突发卫生事件,查清事件缘故,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本预案。
一、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主动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排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赶忙启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重庆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①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
②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病;
③因使用化妆品所致的皮肤病(包括过敏性皮炎及各种皮肤损害);
④意外事故所致的:氯气中毒、C0中毒(包括煤气中毒)、C02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⑤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赶忙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并负责爱护好事故现场。
五、主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操纵事故蔓延。
六、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终止后,及时撰写本单位事件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
宾馆、旅店业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要保持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必须设有消毒间和消毒设施,所设容器要标记明显。
四、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常住客床上用品至少一周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五、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
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六、客房内卫生间的洗脸池、浴盆、座便器应每日清洗消毒。
清洁洗脸池、浴盆、座便器专用的工具应三格分设,分不存放,标记明显。
七、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
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八、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无水垢、污垢。
九、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形,发觉咨询题及时改进。
十、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销毁。
十一、店内自备水源或二次供水,其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容器内壁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公共浴室(桑拿)卫生制度
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二、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三、发觉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设有池浴的,应配有水质循环消毒处理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池浴每晚要完全清洗和消毒;盆浴间应当设淋浴喷头,顾客用毕的浴盆应清洗消毒;做好清洗和消毒的工作记录。
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公用品消毒间,配备齐全的消毒和保洁设施,有专人负责消毒工作。
六、公用茶具应做到一客一消毒,并保洁存放,拖鞋和修脚工具每客用后应消毒。
七、桑拿浴室供顾客使用的衣裤应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或提供一次性使用材料制作的衣裤。
休息厅使用的垫巾等棉织品须保持清洁,不得有异味。
八、浴室应当设气窗,保持良好通风,浴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卫生要求。
九、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的顾客进入浴室就浴。
十、使用的化妆品、消毒剂须按规定索证,并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理发店、美容店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环境应整洁、明亮、舒服。
随时清扫地面废弃物,并有专门容器存放。
三、应有消毒设施或消毒间及消毒药械。
四、工作人员操作时应穿清洁洁净的工作服,在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清面时要戴口罩。
五、理发用大小围布要经常清洗更换,脸巾应清洁,每客用后应清洗消毒。
六、美容工具、理发工具、胡刷用后应消毒。
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应分类存放。
七、对患有头癣等皮肤传染病的顾客要有专用的理发工具,并有明显标志,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八、配备机械通风设施,加大室内通风换气。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美容用唇膏、唇笔等应做到一次性使用。
一样美容店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必须齐全有效,做到亮证经营。
二、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污垢和垃圾。
三、保持室内空气清洁,按时通风换气和空气消毒。
四、影剧院、音乐厅、录相厅(室)、游艺厅(室)、舞厅(卡拉OK厅)等场所内禁止吸烟(并有禁止吸烟标志),宜设专门吸烟室。
五、室内空气卫生质量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六、工作人员要注重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适应。
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的人员,要着装整齐清洁。
七、要有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卫生治理工作,设有卫生专用消毒设施,供顾客使用的饮(餐)具,应做到一客一换,用后
及时清洗消毒。
游泳场所卫生制度
一、建立卫生治理组织,有专人负责游泳场所的日常性卫生治理工作。
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需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业,并做到亮证经营。
三、建立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发觉患有“五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从业人员时,按规定及时调离从事直截了当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岗位。
四、游泳池配有水质循环净水消毒设施,保证其营业期间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池水消毒和卫生治理工作。
五、设置池水自检和消毒登记记录,设置水质告示牌并向泳客公示每日水质情形。
六、强制式浸脚消毒池,池水每四小时更换一次。
浸脚消毒池水余氯含量保持5一lOmg/L。
七、池水水质要紧卫生指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游离余氯、浊度和尿素)。
八、室内游泳场所照明充足,换气设备运转正常,经常换气。
九、建立游泳者健康体检制度,设置禁止“性病、皮肤病、重疹沙眼、急性结膜炎、精神病及酗酒者”游泳的标志。
十、不出租游泳衣裤。
十一、使用的化妆品、消毒药剂及一次性使用物品符合卫生要求。
商场、超市卫生治理制度
1、持有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亮证经营,按时复核。
2、每日进行湿式卫生清扫,保持内部环境整洁,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建立卫生治理网络,建全卫生治理制度,有卫生负责人。
4、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考核,持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上岗,证件集中保管。
5、场所内通风良好,有机械通风设施,空调滤网和电扇叶片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尘
6、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治理标志和禁烟治理措施。
7、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的柜台应分设在清洁的地点,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
8、厕所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异味。
采纳水冲式蹲式便器,有良好通风
饭馆(餐厅)卫生治理制度
1、及时对餐厅进行通风换气,确保就餐环境空气流通。
2、认真做好防蝇灭蝇工作,充分利用防蝇帘、风幕机、灭蝇灯等设施排除苍蝇。
3、设置专用杯具洗消间,洗消间设上下水设施,有清洗水池并标记明显。
4、杯具的消毒严格按照“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
5、消毒设施正常运转,杯具清洁后放置于消毒柜内消毒15-20分钟,并记录详细、完整。
6、已消毒的杯具及时放置在密闭保洁柜内,防止二次污染。
7、保洁柜内只能存放已消毒的杯具,禁放其他物品。
医院候诊室卫生治理制度
1、医院候诊室必须领取“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在门诊部显眼处。
并按国家规定定期到卫生监督部门复核。
逾期3个月未复核,原“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2、新建、改建、扩建或变更许可项目必须报卫生监督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并取得卫生许可后方能开业。
3、候诊室的卫生条件和卫生设施必须符合GB9671-1996《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的要求。
4、应建立卫生治理制度和卫生治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治理人员,应建立和健全卫生档案。
应协助、支持和同意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监测。
5、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检和复训。
6、室内禁止吸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7、应采纳湿式清扫,每天许多于两次。
8、应建立健全的消毒制度,传染病流行期间应加大消毒。
9、不得在候诊室内诊治病人或出售商品和食物。
10、应保持室内环境清洁。
11、卫生间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清洗消毒,不能有积水、积垢,应有有效的排气装置。
设座厕者必须是使用一次性座厕垫纸。
体育馆卫生治理制度
一、搞好卫生是体育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卫生工作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讲文明、讲卫生的美德。
二、卫生员必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随时做到地面、楼梯整洁,地面无烟蒂、痰迹、瓜皮果壳及口香糖渣等。
三、每两天一次打扫室内外包干区卫生和门窗玻璃卫生,体育活动治理中心领导小组每周检查考评一次。
四、馆内及办公室每天打开门窗,保持馆内外空气流通。
五、及时清除馆内垃圾,喷洒消毒药水,夏季经常喷洒灭蚊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