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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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09.23•【字号】湘教发[2008]71号•【施行日期】2008.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湘教发〔2008〕71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机关各处室,厅委直属各单位: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函[2008]97号)要求,我厅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废止《关于我省社会力量办学有关问题的通知》等17个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二、宣布《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50个规范性文件失效(见附件2);三、确认《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等144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见附件3);四、重新公布《关于印发〈湖南省芙蓉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67个文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4)。

上述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各级有关单位要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上述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与本公告发布前连续计算;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规范性文件规定了有效期的,按其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我厅于2008年9月30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和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2008年10月1日起不再执行。

确需继续执行的,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制定规范性文件。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重新公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附件1: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3:附件4:。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本科专业
办学合格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

评估方案(2019年修订版)
一、评估指标体系
二、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三、评估结论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21项,其中带*的为重要指标11项,一般指标10项。

二级指标的评估结论分为A、B两个等级,符合评估等级标准的为A等,低于A等的为B等。

四、评估结果的认定及运用
专业的评估结果根据二级指标评估结论来认定,分为三种: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

1.二级指标评估结论中,A≥17并且重要指标A≥9的本科专业属于合格本科专业。

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

2.二级指标评估结论中,17>A≥13并且重要指标A≥7的本科专业属于限期整改本科专业。

允许给当年达到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并暂停招生一年,一年后进行复评。

3.二级指标评估结论中,A<13或者重要指标A<7的本科专业属于不合格本科专业。

不能取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毕业生可由学校授权本校已取得同一学科学位授予资格的学科专业授予学位,或委托有该学科专业授权资格的其他高校授予学位;撤销该专业,并停止招生。

民办学校考核细则

民办学校考核细则
10
17、有与教学相适应的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食堂、宿舍、医务室等生活用房;有警卫室;有体育活动场地;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均有办公室,有相应的办公设备。
10
(九)
设备
设施
(14分)
18、有基本满足教学的仪器设备。
5
19、学校图书室藏书有能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参考书和报刊。
4
20、有能满足教学、生活要求的符合安全标准的用水、用电及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医务卫生等设施设备。
5
(十)
教师
队伍
(6分)
21、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教职员均签订了聘任合同;依法保证受聘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1
22、学校师生比达到相关规定,任课教师有相关的教师资格,教师学历达标率应根据其办学层次达到相关规定,教学效果良好。
①、出现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特种设备等证照不齐、隐患严重;
③、擅自改变民办学校办学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④、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造成信访等事件,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⑤、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备注:1、总分100分, 95分以上者为 “优秀”等次,70分以上者为“合格”等次,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10
(十三)调控 指标
2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县教育局安排,不参加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的各项督查、评估、考察、培训等活动的,每次扣2分;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参加县教育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的,每次扣3分,连续三次的缺席的,扣10分。
27、学校当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年检一票否决,并视情况给予停止招生、责令整改、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17.教师队伍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明确的限制招生指标。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标造成重大事故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教高厅201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校未经许可在学校未经许可育促进法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办学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地点以外的场所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办学地点以外的场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或对外出租校所办学造成重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舍影响学校安全稳事故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完备规范法人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经审批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设置依据指标观测点建议一般关注情形建议重点关注情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2.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

民办学校考核细则

民办学校考核细则
管理
(14分)
13、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配备了有任职资格的财会人员;按会计制度要求建立了会计帐簿,会计档案资料齐全。
2
14、食堂有卫生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有健康证;锅炉有特种设备使用证;电工、锅炉工、司机等岗位人员有从业执照。
6
15、学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有专人负责,并签定了责任书。校车有准运证、有专人管理。
6
二、办学条件(满40分) 评估计分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要 点
分值
评估
计分
(八)
办学
场所
(20分)
16、有固定、独立、相对集中的场地和校舍(如系租赁应具有具备法律效力的租赁全同);校舍符合房屋安全和抗震等级要求,校园生均面积能达到相关规定和办学需要;校园环境良好。
10
17、有与教学相适应的图书室、微机室、实验室等专用教室;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食堂、宿舍、医务室等生活用房;有警卫室;有体育活动场地;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均有办公室,有相应的办公设备。
1民办学校考核细则被评估学校名称评估总分一学校管理满分45分评估计分评估指标评估要点分值评估计分一组织领导3分1依法设立了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
民办学校考核细则
被评估学校名称评估总分
一、学校管理(满分45分) 评估计分
评 估
指 标
评 估 要 点
分值
评估
计分
(一)
组织
领导
(3分)
1、依法设立了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共五人以上组成;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或董事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8
(五)
教学
管理
(5分)

民办学校年检方案及评估标准

民办学校年检方案及评估标准

民办学校年检方案及评估标准民办学校年检方案:一、年检目标1.确保民办学校的运营符合法律法规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评估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管理水平。

3.保障学生权益和安全。

二、年检内容1.合规评估a) 对民办学校的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进行审核,确保学校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b) 检查学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办学标准和规定,包括学校设施、师资力量和课程设置等方面。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a) 对民办学校的教学计划、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进行评估,确保教学内容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

b) 考察师资力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包括教师资格以及持续教育和培训情况。

c) 审查学校的教学评估机制,包括学生评价和教师评价等方式,以确保教学质量监控和改进机制的有效性。

3.办学管理评估a) 检查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包括学生招生政策、学费收费标准、财务管理等方面。

b) 审核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c) 考察学校的师生关系、家校合作和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情况。

4.学生权益和安全评估a)检查学校的学生管理政策和措施,确保学生权益得到保护,包括学生入学和退学机制、学生福利和教育抚养费等。

b) 审核学校的校园环境和设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c) 检查学校对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关怀机制。

三、评估标准1.合规评估a) 学校是否具备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和相关证照。

b) 学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办学标准和规定。

2.教育教学质量评估a) 教学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

b) 师资力量和教师教学水平是否达到要求。

c) 教学评估机制是否有效。

3.办学管理评估a) 学校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规范是否合理完善。

b) 学校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c) 师生关系、家校合作和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情况是否良好。

4.学生权益和安全评估a) 学校的学生管理政策和措施是否合理有效。

b) 学校的校园环境和设施是否安全和健康。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修订版)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科专业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修订版)
2.5
教材与图书资料
1.有科学合理的教材选用制度,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教育部推荐的高职高专教材;
2.本专业图书资料及数字资源能基本满足教学的需要。
3.







3.1
教学内容
与课程体系*
1.根据培养目标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基础理论课程适用、够用,专业课程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
2.教学内容能反映当前先进技术成果和职业岗位要求,体现高职高专教育的特点。
附件2: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设专科专业
办学水平评估方案(修订版)
一、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 级 指 标
1.定位与培养模式
1.1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
1.2专业建设规划与实施
1.3人才培养模式*
2.师资与教学条件
2.1师资队伍结构*
2.2师资队伍建设
2.3实践教学条件*
2.4经费投入
2.5教材与图书资料
3.教学运行与管理
3.1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3.2教学方法与手段
3.3实践教学*
3.4教学研究
3.5教学管理*
4.人才培养质量
4.1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4.2职业能力与素质*
4.3学生满意度*
4.4招生与就业
二、评估指标和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等级标准
备注
1.



培养模式Fra bibliotek1.1
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
1.专业定位准确,符合国家高职高专教育的要求与学校定位;
2.2
师资队伍
建设
1.广大教师热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师德师风建设成效显著;

民办本科院校评估

民办本科院校评估

民办本科院校评估近年来,我国民办本科院校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成为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

然而,随之而来的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对民办本科院校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评估标准对民办本科院校进行评估,首要的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

评估标准包括教学质量、师资力量、办学条件、学术科研水平、社会服务能力等多个方面。

教学质量是民办本科院校的核心竞争力,教学基础、课程设置、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效果都是评估的重点内容。

师资力量也是评估的关键,包括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教学能力以及科研实力等方面。

此外,办学条件、学术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也是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评估方法评估民办本科院校应该采取多元化的方法,综合利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手段。

定性评估可以通过专家评审、学生满意度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等方式来进行,以全面了解学校的办学情况。

定量评估可以通过各类数据统计指标,如教学评估数据、科研绩效数据等来进行客观评价。

同时,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提高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评估目的评估民办本科院校的目的在于促进其内在的提升,增强其可持续发展能力。

评估结果可以为学校提供改进意见和发展方向,帮助学校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改善劣势,提高办学水平。

同时,评估结果也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参考,帮助学生和家长做出更加明智的选择。

四、监督机制为确保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需要建立起完善的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可以牵头建立专门的评估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工作,定期公布评估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同时,学校内部也应建立起自身的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内外部评估相结合的体系,促进学校的内生动力和外部约束相结合。

通过科学客观的评估,可以有效提升民办本科院校的整体水平,增强其核心竞争力,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贡献力量。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民办本科院校能够在国际上树立起更加崭新的形象,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支柱。

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细

民办中小学校年度检查评估细
座谈
了解
6
B2
工作
落实
情况
40分
会计室
C1、收费项目和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查资料
座谈
4
C2、不跨年度收费。
4
C3、对学生代办费按学期结算,多退少补。
4
C4、学校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无非法分红现象。
4
C5、制作了学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C2、音乐、美术器材按原国家教委颁布的现行配备目录配备,达到一类标准。
5
C3、体育器材达到标准要求;卫生器材满足常规,备有常用药品。
5
C4、办公室设施、课桌椅、讲台、仪器、图书橱(架)等配套、标准,满足需要。
5
B5
图书
报刊
20分
教务处
C1、藏书量、工具书及参考书种类符合规定要求,且逐年增补更新。有符合教学要求的音像资料、教学软件。
5
迎检提示:按B级目标装档案盒,并于本周四上午11点前交到二楼会议室,周五上午检查组到校。
座谈
查资料
5
C2、教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金等各项政策性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或按时缴纳。
10
C3、内部分配制度和福利实施办法体现按劳分配原则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精神,能提供分配依据凭证。
5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分工
标准要求
检查方式
标准分
A6







70

B1
机构

制度
30分
会计室
C1、设有会计机构,配备会计、出纳和财产管理人员。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会计,2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专职或兼职会计。

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

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

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一、简介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是指教育部对民办本科院校进行的资质评估和监督管理工作。

这项评估是教育部为了规范和提高民办本科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促进民办本科院校健康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二、评估的目的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的目的在于对民办本科院校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其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提高民办本科院校的办学规范和质量水平,进一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完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三、评估的内容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的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办学定位与规模、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人才培养质量、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办学条件与办学环境、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等方面。

在学校办学定位与规模方面,评估将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规模、办学层次等情况进行评定。

师资队伍建设方面,评估将主要考察教师队伍的数量、结构、资质和教学科研能力等。

教育教学质量方面,评估将综合考察学校的教学改革成果、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过程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等。

人才培养质量方面,评估将主要考察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和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情况等。

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方面,评估将重点考察学校的科研能力、科研水平、科研项目和社会服务成果等。

办学条件与办学环境方面,评估将主要考察学校的课程资源、实验条件、办学设施和校园环境等情况。

财务管理与资金使用方面,评估将综合考察学校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等。

四、评估的意义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的实施将对促进民办本科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加强与国际接轨和提升社会服务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这也将有利于我国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提高我国的整体教育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教育部2023民办本科合格评估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不仅有利于提升民办本科院校的整体办学质量,也有利于规范和规范民办本科教育市场,为学生和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湖南省教育厅
湘教发[2011 ]53 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湖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
则》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根据我厅•关于印发†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原则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1‟17号),我们制定了•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湖南省民办非学历教育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评估细则

民办教育机构年检评估细则
①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任合同;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5
未签合同扣1分,教师权益保证不到位扣2分。
定期组织教师进行教学业务培训和师德师风教育。
2
查培训活动计划、记录,未培训不给分。
师资
队伍
专任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学历合格率100%;
3
查教师资格证,一人证件不合格扣0.5分
依法
办学
①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学;②有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饮食卫生服务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校车准运证(有校车的学校)、消防验收意见书、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证照齐全。
8
查看各类证照原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每少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管理机制
15分
组织
机构
依法设立了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决策机构按章程行使职权。
3
有机构无活动扣1分,校风学风差,无家长联系制度扣2分。
安全
管理
①实行校园安全责任制,有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②安全制度健全,制订有应对突发事件预案;③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教职工安全知识培训。
4
制度不健全扣1分,无应急预案扣0.5分,未开展安全知识培训扣1分。
①有符合安全标准的用水、用电、校车、医疗卫生设备;②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制度;定点采购手续齐全;③定期开展各类安全检查。
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审查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检查内容与方法
检查评分
规范办学15分
计划
总结
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对学生、教师、教学、卫生、安全、后勤等管理制度②各项计划、总结完善,制定有学校工作计划、教研组、班主任,团队、后勤等计划和总结。

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

湖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
a
2.3师资培养与教学水平
⒈有符合专业建设规划的师资培养计划,效果较为明显;⒉有鼓励青年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的政策与措施,大部分青年教师教学效果符合要求。⒊教师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教学过程比较规范,基本能保证教学质量。
a
2.4学科水平
⒈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工作有成效;⒉有校级(含)以上科研成果;⒊教师参加科研(或教学研究)比例≥50%。⒋人年均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科研(教研)论文不少于0.4篇,其中发表于本学科知名刊物论文数人年均不少于0.2篇。
b
4.2*实习基地建设
⒈校内实习基地完善,至少有1个稳定的校外实习教学基地,基本能满足其教学要求;⒉实习时间有保证,效果较好。
a
4.3教材与
图书资料
⒈有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教材建设计划和教材选用及评估制度,并认真执行;⒉选用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的精品教材,且其中近三年出版的教材比例≥40%;⒊专业图书文献资料基本能满足教学要求,图书资料经费有保障,且逐年提高。
a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评 估 等 级 标 准
评价等级
b
4


条件与ຫໍສະໝຸດ 教学管理
4.1*实验室建设
⒈实验教学队伍结构基本合理,符合教学要求;⒉专业实验室设施及仪器设备台套数符合教学要求;⒊按教学大纲要求,实验开出率≥80%;⒋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中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课程占有实验的课程总数的比例≥50%,效果好。
评 估 等 级 标 准(a级)
评价等级
b
1





1.1专业定位与规划
⒈专业办学思想明确,专业定位合理,基本符合国家和吉林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需要;⒉有具体的专业建设规划(计划)和分期建设目标,计划能落实,建设经费有保障,并逐年提高,有阶段性建设成果。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
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查阅学校制度汇编、发展规划、章程、近一年工作计划与总结,开展走访座谈。执行情况好,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A:①②③均符合;
问卷调查、
走访座谈
A:①②③④均符合;
B:①②符合,③④有一项不符合;
C:①②符合,③④均
不符合;
D:①或②不符合。
②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现象。
查阅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招生记录、学籍异动、教辅读物征订制度等资料,查看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及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成绩等现象,视为符合;有一项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2.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3分
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发〔2017〕15号)
推门听课,查阅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查看思政课开设及实施情况等资料。思政课具有思想性、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政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文)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制度改⾰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2014〕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等⽂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全⾯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良好个性的重要⼿段,是落实⽴德树⼈根本任务、深⼊推进素质教育的⼀项重要制度。

全⾯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认识⾃我、规划⼈⽣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成长规律,切实转变⼈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式改⾰,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的做法,为⾼校招⽣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基本原则 1.⽅向性。

引导学⽣践⾏社会主义核⼼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促进学⽣全⾯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

如实记录学⽣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信息管理系统导⼊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进⾏评价。

3.公正性。

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法程序、结果应⽤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

引导学校树⽴正确的⼈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的个性特点,关注学⽣成长过程,激发每⼀个学⽣的潜能优势,⿎励学⽣不断进步。

5. 普适性。

将评价融⼊⽇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个学⽣都能记录⾃⼰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三、评价内容 1.思想品德。

主要考察学⽣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的表现。

重点是学⽣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留守⼉童、残疾⼈等弱势群体提供⽆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等⽅⾯的突出表现;个⼈受到的奖惩情况。

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方案

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方案

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方案引言:随着国家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民办学校作为教育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估方案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民办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方案的内容、形式和结构等一系列问题,并提出建议,以期为民办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参考。

一、评估方案的目的评估方案的目的是确定和提升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

通过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师资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衡量学校的办学水平,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评估结果可为学校提供改进方向,也可作为家长选择适合孩子教育的参考。

二、评估方案的内容1. 教学质量评估:包括教师的教学能力、课程设置与内容、学校的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2. 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从学生的品德素养、专业技能、创新能力等多个角度对学生进行评估。

3. 学校管理评估:评估学校的行政管理效能、规章制度的完备性和执行情况等。

4. 师资队伍评估:评估教师的学历、职称、培训情况等,以及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

5. 教学资源评估:评估学校的教学设备、实验室、图书馆等教育资源的现状与配置。

三、评估方案的形式1. 自评:学校对自身进行全面评估,撰写自评报告,以客观地展现学校的办学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 外评:请专家团队对学校进行评估,专家团队根据评估标准进行实地考察和访谈,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评估报告。

四、评估方案的结构1. 引言:概述评估的背景和目的。

2. 评估的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估的学校或学校群体。

3. 评估的程序:详细描述评估过程,包括数据收集、座谈会和实地考察等环节。

4. 评估指标和标准:列举评估项和具体评估标准,以便实施者清晰了解评估内容。

5. 评估方法和工具:描述具体的评估方法和使用的评估工具。

6. 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明确收集数据的途径和方法,并描述如何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与解读。

7. 评估结果的呈现:公布评估结果并逐一分析问题所在,同时提供改进意见。

私立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方案

私立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方案

私立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方案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增长,私立学校逐渐成为了人们选择教育方式的一种重要选项。

然而,在办学条件评估方面,私立学校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出发,探讨私立学校办学条件评估方案。

一、教育资源私立学校的教育资源是办学条件评估的重要一环。

在评估过程中,应该注重考察私立学校的教育设施和师资力量。

教育设施的评估可以包括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等。

同时,私立学校的师资力量是决定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评估方案还应考察私立学校的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和教学经验。

二、课程设置私立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其办学条件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评估方案中应注重考察私立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标准,是否能够满足学生的学术需求和职业发展需求。

此外,私立学校的课程设置是否注重实践教学和综合素质培养也是评估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

三、教学质量私立学校的教学质量是评估的核心内容。

评估方案中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成果、教学水平与效果等综合指标。

可以通过学生的学习成绩、参与科研竞赛和实践活动的情况来评估教学质量。

同时,还可以采集学生、家长和校外专家的评价意见,形成全方位的评估结果。

四、学生发展支持私立学校应提供全面的学生发展支持措施,以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评估方案中应考察私立学校是否提供学业指导、心理辅导、就业指导等服务。

此外,学校还应该积极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五、师生关系师生关系是评估方案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私立学校应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以提高教学效果。

评估方案中可以通过调查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教师对学生的关心和指导等方面来评估师生关系的质量。

六、管理机制私立学校的管理机制也是评估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

包括学校的组织结构、管理层次、规章制度等。

私立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保证有效地执行。

评估方案可以通过对学校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七、社会影响力私立学校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是评估的重要指标。

民办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由

民办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由

民办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由一、引言民办本科院校是指由社会力量办办、非政府性的高等院校。

随着中国教育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民办本科院校在高等教育领域发挥着重要角色。

然而,民办本科院校的质量参差不齐,需要建立一套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以确保其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本文将深入探讨民办本科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并提出建议和措施。

二、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概述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是根据民办本科院校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的用于评估其办学质量的一套指标和标准。

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应综合考虑教学质量、师资队伍、办学条件、学生培养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要求。

2.1 教学质量指标教学质量是民办本科院校的核心竞争力,评估指标体系应重点关注以下方面:1.学科建设:包括学科设置、学科主干师资力量、学科竞争力等;2.教学内容与方法:包括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方法和手段等;3.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学生学习成果、科研成果、学术成果等;4.教学管理与评估:包括教学管理体制、评估机制和效果评估等。

2.2 师资队伍指标师资队伍是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评估指标体系应关注以下方面:1.师资结构: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职称的比例和结构;2.师资水平:包括博士、硕士学位和学历背景的比例和结构;3.师资培养:包括教师培训和发展机制、继续教育等;4.师德师风:包括教师敬业精神、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观念等。

2.3 办学条件指标办学条件是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评估指标体系应关注以下方面:1.办学设施:包括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2.教学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图书、期刊等教学资源的供给和利用;3.信息化建设:包括网络设施、教学平台、教学管理系统等;4.环境建设:包括校园环境、校园文化和学生寝室等。

2.4 学生培养指标学生培养是民办本科院校的使命和目标,评估指标体系应关注以下方面:1.培养目标和定位:包括学科特色、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的落实;2.实践教学:包括实习、实训、创新创业教育等实践环节的设置和开展;3.学生发展指导:包括学生思想教育、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等;4.学风学纪:包括学生学习态度、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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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
学校安全(7分)
B23学校安全制度健全,师生员工安全得到充分保障
7分
查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用电安全、环境安全、教学实施设备等各项安全制度并实地考察实施情况,走访师生员工
A10
办学行为
(14分)
B24规范使用校名
2分
查看校牌、公章和招生简章、招生广告等宣传资料校名使用情况
6分
查学校年度财务报告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查是否将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送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查学校财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查学校财务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B15按照规定提取发展基金,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以上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分
查学校年度财务会计账簿,查学生助学金发放名册,走访学生
办学主体
(4分)
B3学校举办者为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办学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权力、义务明确
4分
查社会组织法人资格,查个人身份,查联合办学协议履行情况
A3
办学定位
(5分)
B4学校发展规划如期实施
2分
查学校发展规划及当年实施情况
B5专业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培养不断适应市场需求
3分
查专业结构变化情况,查当年各专业招生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
B19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8分
查教职工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查教职工“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票据凭证
B20生均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校舍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生均纸质图书达到合格学校要求
3分
实地考察校园、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馆,查相关资料及账簿,计算生均值
B25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地点办学
2分
查办学许可证,查学校是否设立或变相设立分校、教学点
B26发布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在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2分
查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备案文件
B27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亮证收费
2分
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文件,查学校是否有自立名目、自定标准乱收费行为,走访学生
A8
教学质量与管理
(4分)
B21教学、科研工作管理制度科学、规范并认真执行
2分
查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管理制度,走访教师、学生
B22办学水平通过了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相关评估
2分
查本科院校是否通过学士学位授予权、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查高等职业院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是否达到合格标准、是否通过人才培养水平评估
B28不非法筹措办学资金
2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查是否向教职工、学生家长筹集办学资金,是否向社会公开募集办学资金,走访教职工、学生
B29不非法颁发或伪造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2分
查学校是否向学生乱颁发相关证书,走访学生
B30无严重群体性事件、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分
查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台帐
A11
奖励

处罚
5分
查学校固定资产账簿
B12学校资产按照规定及时过户到学校名下
10分
查学校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或者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A6
财务管理
(17分)
B13学校账户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且财务收支全部在备案的学校账户上进行
3分
查学校年度财务会计帐簿
B14实行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
B9监事会对学校财产、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实行有效监督
2分
查学校监事会章程、监事会人员构成、监事会会议记录
B10通过以教职工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
3分
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册、教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材料,走访教职工
A5
资产管理(15分)
B11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建账且产权明晰
A4办学体制(15分)
B6办学章程得到充分遵循
2分
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是否符合并充分反映了办学章程
B7学校决策机制健全
3分
查学校理事会(董事会)人员构成和理事会(董事会)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
B8校长依法行使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职权
5分
查校长任职资格,是否按照规定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查校务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走访校长、教职工
湖南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
权重
评估方法
评估
得分
A1
办学指导思想
(4分)
B1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德育置于学校工作首位
2分
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B2重视专业教育,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培养
2分
查当年有首届毕业生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实施情况
A2
B16按照规定取得合理回报
3分
查理事会(董事会)关于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比例的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A7
办学条件(15分)
B17专职教师数不少于教师总数的三分之一
2分
查专职、兼职教师名册
B18生师比达到合格学校要求,按规定比例配备辅导员
2分
计算专任教师人数,计算生师比
B31
奖励
办学经验在全省具有独创性,并取得显著效益,适当加分
10分
由学校提供相关材料
B32
处罚
办学行为严重违规、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
不合格
评估总得分
年度办学
情况评估
结论
评估小组成员签名
组长签名:组员签名:
说明:年度办学情况评估分为四个等级:优秀、合格、限期整改、不合格。90分≦优秀,70分≦合格﹤80分,60分≦整改﹤70分,不合格﹤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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