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系网站建设(学工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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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在线
组织机构
美术系学生管理工作机构
书记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团总支 学 生会 办公室 宣传部 网编部 组织部 纪检部 少工部 实践部
主席部 秘书部 学习部 宿管部 文娱部 保卫部
权益部 卫生部 语工部 女生部 生活部 心育部 青志协 体育部 外联部 团支部·班委会
管理制度
学生文明行为公约
为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文明素质, 推动我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培育一流的校园文化,特制定本公约。
我系全体学生应自觉遵守, 以实际行动树立文明一师美术系的形象。
一、爱国爱校追求真理宏志笃行
二、精勤不倦钻研创新学用结合
三、遵纪守法明礼诚信乐于助人
四、强健体魄自信自强乐观向上
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根据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精神,为了加强我系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我系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
第一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安全教育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导,服从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的安全。
学生会设立学生安全组织,在校保卫处、系学生处、团委的指导下,发挥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保护作用,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学生组织集体课外活动,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按学校规定进行,并报保卫处备案。
学生在非节假日离校,须经辅导员批准。
第五条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校保卫处或系学生处报告,并保护现场。
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涉及追究刑事责任的,保卫处要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以求协助调查处理。
第六条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应本着分清责任,妥善处理的原则:
1.在教学、实习过程与日常生活中,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不按要求活动而发生安全问题或意外事故,系部不承担责任。
2.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发生意外事故的,系部不承担责任。
对擅自离校不归,不知去向的学生,辅导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及时寻找,并通知学生家长。
必要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半月不归且未说明原因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3.学生假期或办理离校手续后发生意外事故的,系部不承担责任。
4.在校内正常生活及由学校在校外组织的活动中,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事故,由学校视具体情况处理。
第七条因事故伤残的学生经治疗后病情稳定,学校认为生活能自理,能坚持在校学习,可留校继续学习;不能坚持在校学习者,应予退学,由学校按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肄业证书,并根据事故性质和伤残程度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退学学生回其监护人所在地,按国家关于残疾人劳动就业有关规定安置。
第八条因责任不在本人的意外死亡学生,由学校或有关单位参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职工死亡丧葬费有关规定处理,负责丧葬费的全部,学校可一次性给予适当经济补助。
第九条无论何种情况(事故)给予的经济补助、一般不超过学校规定的学生在校期间(以五年计)的平均奖学金金额。
凡是事故责任由学校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承担的,学校不再给予经济补助。
第十条对安全保卫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系部给于表扬,因保护国家财产和他人人身
安全,见义勇为而致残或英勇牺牲的学生,学校报请市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待遇。
第十一条本规定适于有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在校学生,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保卫处负责解释。
学生考勤制度
一、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二、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实验、实习、形势教育、班会、两操、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三、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
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四、请事假一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三天以内,由系部领导批准;一周以内由系部学生处批准;
五、病假须出具医疗单位证明。
其中在校内请病假须出具校医务所的病假证明,在校外请病假需出具医院假条、药费发票、处方单等方可事后补假。
六、续假手续必须在假满前办理,公假须出具公假证明,审批权限与事假同。
七、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八、学生上课考勤,由老师、学委、学生会记录,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
学生守则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社会主义祖国的尊严和荣誉,不参与任何危害社会秩序和破坏安定团结的活动。
二、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崇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道德规范。
四、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树立良好学风,努力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讲究社会公德,讲文明,有礼貌,举止有度,仪表端庄,作风朴实,待人诚恳。
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热心服务。
七、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团活动,陶冶情操,增进身心健康。
八、讲究个人卫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健康促进和健康咨询活动。
九、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浪费粮食、水、电,爱护公物和画室器材。
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服从社会需要,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作为求职依据,立志献身于祖国教育事业和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
十一、热爱劳动,尊重他人劳动,积极参加军训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
课堂管理规定
课堂(包括教室、实验室)是实施教学的主要场所。
为保证课堂教学的顺利进行,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上课时由任课教师、学委负责点名。
2.教师上下课时要认真听讲,不得喧哗、谈笑。
不得看无关的书报或睡觉。
3.不得带早餐进入艺术楼。
4.在课堂内服装应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
5.要爱护公共财物,课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损坏,违反者要追究和赔偿。
6.要节约用电,最后离开教室的同学必须随手关灯。
7.不得乱扔纸屑、杂物、不随地吐痰,严禁在课桌椅上乱刻、乱涂、乱写,违者要追究和赔偿。
不得随意在墙壁、门窗上乱贴、乱写、乱画。
自觉维护课堂及教学楼公共场所卫生。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学生处文明条例
为了建设文明长沙、文明校园,倡导“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文明要求
(一)八不准:
1.不准穿奇装异服、拖鞋进入教学区。
2.不准带零食、早点进入教学区。
3.不准在课堂上吃东西、抽烟.。
4.不准有在草坪上闲坐、打牌等破环行为。
5.不准在公共场合有不文明恋爱现象。
6.不准乱涂乱画、乱扔乱吐。
7.不准说脏话或是辱骂诽谤别人。
8.不准在教学区内大喊大叫,肆意敲打。
(二)八做到:
1.做到文明礼貌,尊师重教。
2.做到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3.做到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4.做到衣着得体,用语文明。
5.做到诚实守信,自强不息。
6.做到讲究卫生,树立新风。
7.做到自尊自爱,交往大方。
8.做到生活俭朴,杜绝浪费。
二、奖惩细则
1.对提供学生不文明行为照片的同学给予个人最佳贡献奖。
2.对积极维护校园环境卫生的同学给予“校园文明学生”称号,适当加个人德育分作为奖励。
3.对为建设文明校园做出贡献的同学适当加个人德育分和颁发奖状。
4.对于带早餐进入教学区的同学,首先劝其在外面吃完再进入,对强行闯入的同学可根据情节轻重扣个人德育分1-5分。
5.对穿拖鞋进入教学区者,先劝其回寝室更换,不听劝告者则可以适当扣个人德育分。
6.对于乱扔垃圾者先劝其清除垃圾,对于不听劝告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7.对破坏草坪的同学,一律扣个人德育分。
8.对一些不文明的恋爱现象,将给予适当的劝导。
9.对于一切不文明行为,一律按每月一至两次的形式出白榜进行通告批评。
舍安全管理
1、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手机、钱包、相机、随身听、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在宿舍内不要随手乱放在桌上、床上等显眼处。
放入抽屉或箱子则应及时上锁,以免被他人顺手牵羊盗走物品。
2、寝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
卡(折)应保管好密码,不要轻易示人。
现金、卡等要随身携带。
3、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寝室要求要同时使用撞锁和挂锁,并做到人离时关
好窗户,落锁;晚就寝关好门窗,不给作案分子以可乘之机。
4、寝室钥匙要随身携带,不要随手乱放,以免给他人以偷配的机会。
不能随意把钥匙交非寝室成员保管或使用,更不要转借。
5、寝室门、锁、窗户等损坏要及时报修并督促嘉泰公司及时维修。
6、宿舍区域遇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或学院保卫处(88228081)。
对提供有效破案线索的同学学院将给予奖励。
7、如发现寝室被盗,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案。
(二)关于安全用电
1、禁止在学生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空调、冰箱等)以及电炉、电热棒(俗称“热得快”)、电热水杯、电烙铁、电饭煲、电褥子等不安全的电热用具。
2、禁止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网线、电话线等;禁止在蚊帐内使用台灯、充电器等。
3、禁止在宿舍内生火、点蜡烛、焚烧物品、使用煤气炉等。
4、禁止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5、禁止盗用公用电源,挪用、玩耍、破坏消防器材或安全指示灯等。
6、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在宿舍出入口、走道、楼梯、天台门等消防通道和公共区域停放自行车或堆放物品。
(三)关于宿舍行为管理
1、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未经系领导书面同意,严禁在外租房居住。
2、不得将动物带入宿舍区,更不得在寝室饲养动物。
3、不得在宿舍赌博、酗酒、打架斗殴、搞封建迷信活动,存放、散布不健康书籍、音像制品等。
4、除直系亲属外,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留宿客人。
美术系班级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班级管理,争创文明班级,使班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调动全系师生投身于良好的学风、系风和校园文化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全面提升政治思想道德和专业文化素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班级考核工作的管理
1、美术系成立班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系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学工办老师、学生会主席、团总支副书记、青志协主席任组员,全面负责美术系各班的考核工作。
2、班级考核的对象为美术系的所有班级。
3、班级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党团支部及奖学金、院系优秀干部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
也是辅导员、班主任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和职务晋级的重要依据。
4、班级考核分半月一次的日常管理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
5、班级管理考核评比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受美术系全体师生监督。
二、班级日常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1、考核周期为每半月一次。
2、考核分为出勤情况(20%)、文明督导(20%)、院系活动(20%)、班级卫生(20%)和寝室文明(20%)五大项。
每项基础分为60分,在此基础上按照考核内容对各班进行相应的加减分,最后将五项成绩按照比例折算,相加后为最终成绩。
3、班级日常管理考核在系学工办的领导下进行,逐级落实。
由系团总支、学生会、青志协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负责每次的考核管理,经学生会主席部审核后,由团总支纪检部负责最终统计,考核结果报学工办留存,并作为班级年度综合考核重要指标。
第二章考核细则
(一)、出勤情况
会议考勤
1、班干部无故缺席院系干部会议扣班分2分/次;迟到、早退扣1分/次(请假需有正当理由,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并且找其他班干代开会议,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2、学委办公室值班期间,有迟到者每人每次扣班分1分,缺席者每人每次扣班分2分。
课堂考勤
1、上课迟到、早退者登记姓名并扣其班分1分/人次,旷课扣2分/人(以白榜名单为准);有对查课人员态度恶劣、躲避部门查课等
情况的人员每次扣其班分2分。
文明督导员执勤时发现迟到者,登记其姓名和班级,扣其班分1分/人次,但与课堂查课迟到扣分不重复。
2、每个考核周期内除按正常程序请假外,学习部查课为全勤的班级,每班加3分。
晚点名考勤
每周晚点名视为1个教育课时,参照课堂考勤进行。
(二)、文明督导
1、对于带早餐进入教学区的同学,首先规劝其在教室外用完餐再进入,对强行闯入的同学,登记姓名,并根据其情节轻重每人每次扣除班级1—3分。
2、对穿拖鞋、背心进入教学区的同学,首先规劝其回寝室更换,无视劝告者,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扣除班级1—3分。
3、对于在教室、走廊、楼道等公共区域吃东西、打牌且不随身带走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同学,首先对其进行规劝,无视劝告者每人每次扣除班级1-3分。
4、对于发现在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楼道和教室墙面上乱画、乱刻、乱贴广告和启事者,首先进行规劝,无视劝告者每人每次扣除班级2分(包括在门上写“此教室已被占”等字样,使用教室必须到相关办公室申请登记,需说明的可以写在黑板上)。
5、有违规记录,如再发现违规的同学加倍扣除班级分。
若属打
架斗殴、在教室和寝室打牌、搓麻将等,情节严重的违纪行为及时上报,请老师给予处罚,并扣除相应的班分1-5分。
6、有主动维护校园文明和谐,安全卫生者,根据实际情况每人每次为班级加1—3分(其中包括为系部管理提出有利的建议,主动撕去系部所管教室墙面、厕所及布告栏等处小广告,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
(三)、院系活动
1、院、系组织开展活动(如讲座、学习节、运动会、大扫等系部活动),班级参与度达不到相关要求时,根据实际情况扣除每班每次1—3分;参与度高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每班每次加1—3分。
2、参与系部活动(学习节、团课、毕业晚会等),凡获得表彰的,酌情加1—3分。
3、积极承担院级交给系部的主题活动的班级,活动完成出色为系部争得荣誉的,加1—3分。
(四)、教室管理
各班用黑色马克笔在桌椅底右下角做上标记(如:219--01),按序号将标记作好。
各班必须爱护公物,爱护保管好自己所负责管理的教室的公物、保持室内整洁、卫生。
1、地面和抽屉有明显垃圾,或未安排值日生的班级,每次扣班分0.5—2分。
2、团课期间,各班须维持团课规定教室的卫生,不得使用双面胶、透明胶等胶性物质,违规使用且未及时清理彻底罚款50元/次,并扣班分0.5—2分/次。
3、本班分管的教室内桌、椅、门、橱柜及多媒体等公共设备受损或丢失酌情赔偿50—400元,并扣班分0.5—2分。
4、每个评比周期内,班级值日生安排到位且教室卫生保持较整洁的,加3分。
5、由于个别教室上课班级较多,在该上课班级上课期间公共物品被破坏的由该上课班级负责赔偿并扣除相应班分0.5—2分。
6、大扫期间,根据卫生部规定的要求,卫生部有权对未达到要求的班级扣0.5—2 分,并对大扫完成优秀班级加0.5—2分。
(教室管理以卫生部的检查制度为准,根据实际污损情况酌情加减赔偿金额和班分。
)
(五)、寝室文明
1、宿管部和保卫部查寝,查出有使用违规电器者每人每次扣班级5分,有重犯者及拒交、拒查者加倍处罚。
(以白榜名单为准)
2、宿管部、生活部和保卫部查寝,查到晚归者每人每次扣班级2分,重犯者加倍处罚(以白榜名单为准)。
3、宿管部、生活部和保卫部查寝,内务优秀的寝室,每次为班级加1分,内务差的寝室每次扣班级1分。
4、宿管部、生活部和保卫部查寝的过程中,有对查寝人员态度恶劣的人员其班级每次扣除班级2分。
5、男女在寝室同居者,扣个人德育分10分,每人每次扣班分5分。
6、获得系部优秀寝室加班分3分,获得院部优秀寝室加班分5分。
第三章考核分工
出勤情况:系团总支、学生会、青志协各部门负责。
文明督导:办公室、纪检部、少工部负责。
院系活动:学习部、秘书部及开展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
卫生管理:卫生部、组织部、心育部、语工部、体育部负责。
寝室文明:宿管部、保卫部、生活部、权益服务部、女生部负责。
每次评比之前,由各个部门的负责人把需要加减分的班级名单汇总,且考核明细表须记录详实,按时上交。
每次评比前一、二、三名,其班级全体同学可分别加德育分3、2、1分。
排最后一名的班级,每人扣德育分1分。
三、班级年度综合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班级综合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
2、考核分为日常管理(40%)、学习成绩(20%)、欠费率(14%)、任课教师的评价(8%)、获奖情况(10%)和受处分情况(8%)六个项目,在此基础上按照考核内容对各班进行相应的加减分,最后将五项
成绩按照比例折算,相加后为最终成绩。
第二章考核细则
(一)日常管理(40分)
平时每半月一次的考核结果的平均值按40%折算。
(二)学习成绩(20分)
学习成绩主要考核如下三项:
1、班级一次性及格率(占10分)。
班级一次性及格率取两学期各科一次性及格率的平均值。
班级一次性及格率100%的计10分;95%-99%计9分;90%-94%计8分;85%-89%计6分;80%-84%计2分。
低于80%(不含80%)的计0分。
2、英语过级通过率(占5分)。
英语三、四级通过率=班级所有累计通过人数÷班级人数×100%。
四年制三级通过率达100%的班级加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直至扣完5分六;年制四级通过率达100%的班级加5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直至扣完5分。
3、计算机等级通过率(5分)。
计算机等级通过率=班级所有累计通过人数÷班级人数×100%。
年级通过率达100%的班级得5分。
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0.1分。
(三)欠费率(16分)
欠费率=欠费金额÷班级应缴费总金额×100%
班级欠费率为0的班级得16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扣2分,直至扣完16分。
(四)任课教师的评价(8分)
每学期由学工办负责牵头,由任课老师对所教学班级的学风、班风进行考核评定打分,取两学期平均分。
(五)获奖情况(10分)
在各类竞赛中,在日常管理考核中已经加分的项目不重复加分,没有加分的其加分标准为:个人或集体项目获系级一、二、三等奖(名)每人次加1.5、1、0.5分;获院级一、二、三等奖(名)每人次加3、2、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名)每人次加6、5、4分;获国家级的每人次加9、8、7分。
为激励先进,此项最多可计20分。
(六)受处分情况(8分)
学生没有受处分的班级计8分。
按处分等级,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每人次分别扣0.2、0.5、0.8、1、2、3分,最多扣8分。
此管理考核办法自二〇一三年三月试行。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美术系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五日
学生会
美术系学生会是系党总支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在系团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上级部门和系党政工作中心,立足校园,面向学生,充分发挥学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学术科技建设、学生维权工作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经过这些年的发展,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及监督机制,职能部门设置齐全,基层组织建设稳固有力,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我系学生会设有主席团、办公室、宣传部、生活部、文娱部、体育部、女生部、学习部等职能部门,工作方向涵盖学风建设,特色宣传,文体活动,校园文明建设,以及学生维权等。
学生会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始终注重“夯实一个基础,突出三项职能”,一个基础即:学生干部队伍是学生会工作的基础,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良、工作能力出众、工作作风踏实的学生干部队伍;三项职能即:积极发挥好联系老师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服务广大同学的学习生活;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抓好学风建设,创建崇尚学习、追求真知的新风;大力推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强化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学生会坚持固定周期的例会制度,以民主集中制原则开展工作,定期的回顾和总结前后期工作,决定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并定期举行主席团例会,把握学生会工作的发展方向;坚持各部门每周一次的例会制度,耐心、虚心听取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学生会注重听取同学的意见、建议和监督,确保学生会工作的信息畅通。
学生会在系党总支下,在系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开创我系学生会工作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美术系学生会及部门职能简介
主席部:做好学生会全局工作和团委、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决定有关重大事项,负责学生会全局工作的决策。
带领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面向全系学生,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广大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并统筹、调查、指导各部门工作。
做好学生会干部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教训,帮助提高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