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人员安全作业通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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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兴达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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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17年月日
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规范、受控,特制定本行为规范。

本行为准则明确了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要求,是设备检修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的检修班组。

一、机修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人员须经三级(公司、车间、工段)安全教育和技能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须应经专门培训合格后,取得劳动部门发给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持证上岗。

2.维修人员作业过程中,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和举报他人违章作业。

3.上班前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根据现场工作环境状况,做好相应防护用品的准备工作,穿戴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防护服、护目镜、面罩等。

4.班前和班中禁止喝酒,当班时不准打闹、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承担车间所有机械设备及相关辅助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1定期维护、保养、注油、检查、修理、故障排除;
5.2各人专管的生产设备,每班至少巡视、点检二次,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车间主任,并为维修作好配件和准备工作;
5.3设备生产或检修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向车间主任、带班长汇报,立即进行处理,设备不得带病运转。

6.认真做好设备维修工作,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生产设备正常运转,减少停机时间:
6.1停车检修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在控制台挂上“正在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子,在主机工确认后方可允许检修开始;
6.2检查设备要注意周围人员的安全及设备运转情况,如存在不安全隐患必需彻底清除,再进行工作;
6.3多人工作时要有负责人,统一协调指挥;
6.4维修时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与车间主任联系;6.5不准随意拆除安全罩等防护设施,如果是工作需要,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防止伤人;
6.6设备检修完成后必须上好护罩和防护装置,再联系操作者试车验收;
6.7检修完成重新起动设备前,负责做最后的检查:
6.7.1详细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符合要求;
6.7.2检查机器内是否有遗留物;
6.7.3转动、移动部件周围是否有障碍物;
6.7.4先用人工转动后,再发出开车信号,才能试车。

6.8每次设备修理结束后,应观察一段时间确无问题,请运转班长在报修单上签字确认后,才算完成任务。

7.维修中使用电动、气动和液动工具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可靠,要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时要遵守专用工具的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8.工作前必须检查手用工具是否正常,并按钳工安全操作规程执行。

9.使用行灯必须用36V或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10.清洗零件时,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1不准用汽油、苯等易燃品清洗零件,擦洗地面或设备;
10.2严禁吸烟或进行其它明火作业;
10.3使用后的废煤油、废柴油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及时交仓库统一保管,不准倒入下水道。

11.使用千斤顶支承大工件时,千斤顶使用要按千斤顶安全操作规程执行;12.严禁野蛮操作:
12.1在高空处往下抛物品伤人;
12.2敲打工件时,严禁刚性撞击,应采用铜质或木质物件传力;
12.3拆装大件或笨重物件,须在起重机械配合下进行时,应有专人指挥;
12.4严禁带电带压作业,如必须作业时,应事先与班长和安全员联系,经同意,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方可进行;
12.5递接工具、材料、零件时禁止投掷,禁止隔着运动部件传递;
12.6不得擅自操作设备,开闭使用中的各种电气开关、水阀、气阀;
12.7维修设备时需要转动、点动设备,必须和岗位工联系,由岗位工操作;
12.8未放松的弹簧禁止进行切割,拆弹簧时不准脸面对弹簧;
12.9工作环境应当满足维修或者改装工作任务的要求,当因气温、湿度、雨、雪、冰、雹、风、光和灰尘等因素影响而不能进行工作时,应当在工作环境恢复正常后开始工作;
12.10两人或多人抬起物件时,应先清除走道障碍物,行动统一,步调一致。

12.11在检修装配工作中,当两物件螺孔错位时,禁止用手指伸入孔内调整,装配时,严禁用手探摸螺孔;
12.12在拆卸笨重庞大的设备部件时,应放置稳固;
13.在禁止烟火的场所,严禁吸烟、明火。

14.用油煮或明火加温物件时,要做好消防防护,有专人看管,用完后及时将火熄灭。

15.维修结束后,做好收尾工作:
15.1要对维修设备进行试运行,无异常后,做好维修记录;
15.2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维修工具、机具必须完好,使用后擦净油污;
15.3认真清理打扫现场,擦拭设备,保证现场和设备无油污,垃圾归位;15.4换下来的旧零件应收回,带回机修间,如能修复,尽可能修理,贵金属配件应交仓库回收。

16电器或电动工具发生故障时,应交电工处理,维修工不得自行拆卸维修:16.1维修工不准动手铺设电线路、接临时电源;
16.2供电、控制系统出现故障,要求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进行电气维修;16.3电焊机、照明、临时线的接线,应叫电工处理,非电工不得操作;
16.4电器设备故障维修必须找维修电工;
16.5不准擅自将插座拆卸不用,不准直接将电线插入插座使用。

17.每周整理检查备件一次,并上报车间主任,应确保有足够的维修备件。

18.备品备件取用应有记录,修理应填报修单,做好个人工作记录。

二、电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检查确认设备,工具良好可靠,焊机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线,导线不漏电,皮管不漏气,压力表准确等。

2、到某岗位检修应先取得该岗位认可。

在危险区域从事焊接应有危险作业许可证或动火证,并确认安全措施已落实。

3、在焊割工作前应通知周围人员注意,以免电弧光损伤眼睛和防止火星飞溅伤人。

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储气罐、煤气设备等)进行焊割时,必须铺垫绝缘橡皮垫,使人体与金属隔离,以防触电。

容器内如有有害物质应加强通风,防止中毒。

5、从事气割、气焊工作时,应先确认氧气、乙炔瓶及其联接部位无漏气,无结冰。

如有结冰可用40℃以下的温水解冻。

6、氧气瓶、乙炔瓶在使用中距离明火或高温和工作面垂直下方应保持10米以上,若受条件限制,应对氧气瓶、乙炔瓶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7、氧气瓶压力表、气焊工具等严禁接触油污。

对于有油脂或可燃液体的容器的焊割,应先冲洗干净,打开孔盖后方可焊割。

8、工作时严禁将氧气瓶放在有人工作的下方或放在行车、高压电线、煤气设备下方,以及重要设备附近,以防发生伤人或设备损坏。

9、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向下空投工具、材料等物品。

严禁用氧气吹扫人体或给自行车打气。

10、焊割工作发生回火时应尽快依次关闭氧气及乙炔阀门,防止火焰倒流。

11、在容器内焊割时严禁将氧气充入其内,以防造成火灾。

12、环境较恶劣的狭窄地点工作及焊、割,必须要有专人监护并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照明电压采用12V低压灯。

13、禁止在已做过油漆或喷过涂料的容器内焊、割,禁止在带有煤气、高压的管道及阀门上点试电焊。

14、休风时气割孔盖螺丝,要在确认吹扫彻底、没有死角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5、未尽事宜按公司关于氧气瓶,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的使用、运输、储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起重作业安全规范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需要的一切工具、设备是否良好,若发现链条、钢丝绳、麻绳以及工夹吊具已达到报废程度,应严禁使用。

并穿戴好防护用品。

3.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

多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

4.吊运物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衡。

起运大型物件,必须有明显标志。

5.使用三脚架应绑扎牢固。

杆距相等,杆脚固定牢靠,不可斜吊。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不得将重物长时间吊悬在空中。

7.使用起重机应和司机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起重机械“十不吊”规定。

8.工作时应事先讲清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也应选择恰当的上风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9.工作中严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

吊运中发现捆缚索具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有侥幸心理。

10.翻转大型物体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对倾斜方向站立。

11.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钢丝绳等的夹角要适当,最大不能超过120°。

12.吊运物件如有污垢,应将捆缚处油污擦净,以防滑动。

13.指挥多台起重机共同起吊一件重物(适用于吨位相同的起重机械)时,应在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直接领导下进行。

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并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4.吊运大型设备或产品,必须由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衡,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

15.在任何情况下,严禁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吊起,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吊运成批零星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兰,吊斗等工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衡,不使相互碰撞。

17.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8.工作结束后,应将所用工具擦净油垢做好维护保养,加强保管。

四、高空检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对于高度低于2米的作业平台必须要有牢固的临边保护或扶手。

2.高空作业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不得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未经班长以上
领导指派和未经高空安全作业规程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3.检修作业时,登高用具首选升降平台,如受场地或其它客观因素限制时,可再考虑其它登高用具或攀登方法,但必须把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

4.在高处维护保养作业时,若无牢靠立足点或无栏杆时,工作人员应挂安全带、高挂低用。

戴安全帽。

穿紧口工作服,防滑鞋,传递具零件等物品时不得上下抛掷。

6.用具必须坚固牢靠,靠梯梯脚与墙之间不小于梯长的1/4,其间距不得大于梯长的1/2人字梯两侧之间应加拉链或拉绳,在光滑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绝缘套或橡胶垫,在泥土地面上使用的梯子,梯脚应加铁尖。

7.安全带是防止坠落的安全用具,必须可靠,不能用不合格的普通绳代替。

高空作业时保证每时每刻都挂好安全带。

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能在高空行走。

禁止交叉作业。

8.检修作业前必须切断相关电源,同时挂出警示标牌。

认真检查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

检修作业至少两人进行,确保现场有1人进行监护。

检修作业人员垂直下方半径3米以内不得有硬性杂物,必要时应铺设缓冲物品。

9.检修作业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夜间进行时,应首先保证照明光线充足,且有合适的安全用具,指定专人进行现场安全指挥。

遇有大雾、大雨或四级以上风力时,露天场地应停止高空作业。

10.双层作业时,上下层人员应取得联系,互相应错开位置。

必要时,须设可靠的保护隔板或罩棚、防护网,上下层方可同时作业。

不同工程多层同时作业时,应加强联系,防止物体落下伤人。

11.高空作业台、架的搭设和使用,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其
是否牢固、可靠;安全用具和机械设备、工具等是否完好齐备,已损坏或有严重缺陷者,严禁使用。

12.禁止将起重、牵引装置的拉线固定在临时搭设的高空作业台架上,若固定在永久性台架上(如立柱、构架等),事先应经过核验。

在高处动火作业时应使用防火毯接住火星和飞溅物不允许飞溅物落到气体软管或气瓶上。

13、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解决和落实前,不能进行工作。

对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备、设施缆绳、吊钩在投入使用前,要一一加以检查,确认完好后使用;
14、高空作业时,禁止乱扔物料、工具,所有工件应随手妥善放置,只可传递物件不能抛掷;
1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防滑,必须有人在下方扶住梯子,才可攀爬;
16、作业过程发现设施有隐患,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报告;雷雨天不得从事攀高作业。

五、煤气设施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1、目的
为加强对煤气设施操作、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煤气设施操作、检修及煤气事故抢救等作业活动。

煤气设施操作系指停送煤气、点火、吹扫置换等。

3 职责
3.1安全生产部负责煤气设施检修、停送气作业计划安排和对内对外统一协调管理,负责煤气事故应急救援的协调与指挥。

3.2安全生产部负责煤气设施操作检修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大型检修(指涉及多部门的作业活动)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动火审批,负责集团级煤气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及煤气事故处理。

3.3 各生产单位负责公司分管煤气主管网所属煤气设施的操作、检修。

安全生产部主要职责:办理《动火许可证》;煤气设施检修安全措施现场确认与监督;煤气事故救护与抢修;爆发试验;煤气救护设备维护及呼吸器填充;煤气主管网的日常检查维护和吹扫置换和煤气成份检测。

3.4 安全生产部负责一级动火作业与易燃易爆区域二级动火作业的消防审批及特殊情况下的煤气设施检修作业和煤气事故的消防、保卫、警戒与救护工作。

3.5 设备部负责煤气设施的大修和外委施工管理。

3.6 电仪中心负责煤气计量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检修管理。

3.7煤气生产单位及煤气使用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煤气设施的检查、操作、检修的安全管理及内部管网检查维护和置换。

3.8 生产、使用、输送煤气及巡查、检修煤气设施的单位负责按要求配备煤气检测报警和相关救护设备设施。

3.9 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煤气检测报警设备按要求进行定期校验。

3.10 综合办公室负责运送煤气中毒人员到就近的医院进行医疗救护。

4.煤气设施检修的安全要求
4.1.1 煤气设施检修时应预先可靠切断与设施相连的所有风路、电路和氧气、煤气、蒸汽、氮气、喷吹煤粉等管道,除尘器检修时应先排尽除尘器内瓦斯灰,并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

长期检修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炉门、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部自然通风。

无法切断或因设计、操作原因不便可靠切断的,应制订特别作业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查,煤气防护站批准,并报安全处备案,在采取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检修。

4.1.2 进入煤气设施内部或煤气泄漏区域工作时,应取空气样作一氧化碳含量分析并在作业过程中随身携带煤气检测报警仪。

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在5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达到10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达到20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或煤气泄漏区域的工作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4.1.3进入煤气设施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入塔、管、炉、柜、器内作业前0.5小时,检修过程中每2小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0.5小时,要重新分析。

取样要有代表性,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部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部各一气样,管道则取尾端样,防止出现死角。

4.1.4 打开煤气加压机、除尘器和气柜等煤气系统设备和管道时,必须采取防止硫化物、焦油等沉积物自燃的措施,管道切口点1m范围内的沉积物、焊渣要
及时清理干净。

4.1.5 带煤气作业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更换阀门与仪器仪表、高炉换探料尺、操作插板等危险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注:不可靠切断视同为带煤气作业);作业时,应有安全人员现场监护;操作人员应备有煤气检测仪、空气呼吸器,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4.1.
5.1 工作场所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4.1.
5.2 距工作场所40m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m以外。

4.1.
5.3 应使用不发生火星的工具,如铜制工具、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的铁工具、绝缘垫、木材等。

4.1.
5.4 距作业点10m以外才可安设投光器,作业现场10m内禁止拔打手机等通讯工具。

4.3.5.5 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窑、建构筑物内进行带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便携式煤气、氧气检测仪禁止在55℃以上高温环境中使用。

4.1.6 在运行中的煤气设施上动火,设施内煤气应保持正压、稳定,压力不得低于500Pa,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点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取得联系。

严重腐蚀的煤气设施禁止带气动火。

4.1.7 在停气的煤气设施上检修作业,要做到如下要求:
4.1.7.1 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在控制台和控制阀门上挂好“正在检修,禁止操作”警示牌,并由专人管理。

4.1.7.2 应用氮气、烟气等惰性气体为置换介质吹扫净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

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m内严禁火
源,40m范围内行车、机动车辆等应停止作业。

4.1.7.3 用便携式一氧化碳检测仪和氧气检测仪测定合格,并取空气样分析,要求其含氧量接近作业环境空气中的含氧量(体积比为19.5—23%)。

4.1.7.4 将煤气设施内易燃物清扫干净,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会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4.1.7.5 作业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必要时强制通风。

4.1.8 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氮气管道应断开,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内部作业人员应与外界随时保持联系。

4.1.9 高压煤气管道、加压机或抽气机前的煤气设施应定期检验壁厚,若壁厚小于安全限度,必须采取措施后,才能继续使用。

4.1.10 作业完毕,要认真检查,无残留火种以及不可能发生易燃物引燃、自燃等现象后,方准离开作业现场。

4.1.11 煤气设施检修作业原则上应放在白天进行,遇六级以上风力禁止室外煤气作业,遇大雾、雷雨、冰雪等异常天气情况禁止大量放散煤气,禁止在室内放散煤气。

4.2 煤气事故的处理与抢救
4.2.1 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生产处总调度室、安全处、设备处、环保处、保安队。

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拨打医疗急救电话。

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弄清事故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4.2.2 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4.2.3 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

进入煤气危
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空气呼吸器,严禁未戴呼吸器或使用纱布口罩等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进行抢救和抢修。

4.2.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4.2.5 煤气泄漏的处理
4.2.
5.1排水器冒煤气处理:排水器发生冒煤气故障后,必须由2人以上戴好空气呼吸器将排水器下水管阀门关闭,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处理排水器冒煤气故障时周围严禁行人及火源,以免造成煤气中毒和着火、爆炸事故。

4.2.
5.2管道焊口裂缝漏煤气处理:对于小裂缝,可顶着管道正压力直接焊补,对大裂缝应戴好空气呼吸器,打铁卡子或停气置换合格后进行焊补。

4.2.
5.3 阀门芯子漏煤气处理:戴好空气呼吸器,将阀门压盖螺丝卸开,重新塞上石棉绳后再将螺丝拧紧。

4.2.
5.4 管道法兰漏煤气处理:戴好空气呼吸器将螺丝卸开,塞上石棉绳后再将螺丝拧紧。

如该法兰不需保留,可将法兰焊死。

4.2.
5.5 膨胀节漏煤气处理:膨胀节损坏漏煤气,可顶正压用电焊补焊,如不能直接焊,可用保护套将膨胀节包上后再焊补,但保护套上部应设放气头。

4.2.
5.6 管道腐蚀漏眼冒煤气处理。

戴好空气呼吸器,用木楔、铅条等材料将漏处钉上,再用快干胶补好或用铁板包好后焊补。

设备部2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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