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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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3.06.24
•【字号】苏工商人[2013]234号
•【施行日期】2013.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公务员中开展法
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
(苏工商人〔2013〕234号)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兴、沭阳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意见》,推动全系统公务员深入学习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根据《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和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决定在全系统公务员中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
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系统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法治工商建设的目标,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大力加强全系统公务员法制教育
培训,进一步提升全系统公务员队伍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工商行政管理队伍,为江苏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和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二、对象范围
全系统在编在职的公务员。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全系统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以“培育法治理念,提高法治水平”为核心,以普及公务员基本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全员考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全员培训。
学习的重点内容包括: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具体内容根据省公务员局等部门下发的《全省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大纲》确定。
省局机关的培训工作由人教处、法规处、机关党委共同负责,主要任务是根据培训大纲确定需要集中培训的内容,邀请系统内外专家、学者进行集中辅导,协调业务处室对除集中培训外的工商法律法规开展网上教学,主要由相关业务处室提供教学材料(可以是自制PPT教案或提供教学视频)挂在工商文化网上供个人自学。
省以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员培训工作可参照省局做法自行组织。
(二)开展法律知识“每日一题”活动。
为检验培训成效,营造学习氛围,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将编印下发《全省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每日一题”是根据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制定的,全系统公务员在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同时,要主动完成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每日一题”,通过“每日一题”巩固已学知识,循序渐进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结束前,将对“每日一题”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三)组织全员考试。
由各单位自行组织。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培
训活动的开展情况,各自制定考试方案,组织考试,要求全员参与,考试形式主要采取闭卷形式,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上级机关要对下级机关组织的考试派员监督,确保实效,原则上年底前和主题活动结束前各组织一次考试。
基层工商所(分局)公务员集中到所在县级工商局参加考试。
考试结果各单位要进行公布,并与公务员评先评优挂钩。
(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
为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公务员学法的兴趣,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围绕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达到以赛促学的目的。
知识竞赛活动要体现普遍参与原则,避免单纯的精英赛。
省局将在各直属局开展知识竞赛的基础上,组织全系统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省局机关和省各直属局分别组队参加,竞赛分两个方面:一是考核性的竞赛,竞赛人员按年龄段从人员名册中随机抽取,竞赛结果分集体和个人进行排名公示;二是由各单位选派优秀选手参赛,通过竞赛好中选优,由省局组队参加全省公务员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具体竞赛方案另行下发。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全系统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从2013年6月开始,到2014年4月底结束。
时间长,任务重,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作为重要工作列入日程。
全系统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在省局党组的领导下,由省局人教处、法规处和机关党委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省各直属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各自职责分工,要加强与地方的沟通和联系,争取支持。
要结合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和“六五”普法工作要求,进行深入动员,提高认识,明确开展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目的、意义。
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教育培训,在培训时间、培训经费上统筹协调,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严密组织实施。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本单位
的实际和特点,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做到全覆盖,应训尽训。
全系统公务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其中,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
要做好参训登记,确保“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
省各直属局除做好本级机关的学习培训活动外,要抓好对县级局培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在工商文化网教育培训栏目中反映,促进教育培训活动有序、有力、有效开展。
(三)做好活动总结。
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载体,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总结教育培训活动经验并及时宣传和推广。
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全系统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要通过主题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夯实教育培训基础,创新教育培训形式,为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增添新的动力和活力。
请省各直属局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本系统公务员法治理念主题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报省局人教处。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