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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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装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放射防护装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在接触辐射源时得到有效防护。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放射防护装备的人员和部门。

二、装备的分类与管理
1. 放射防护装备分为个人防护装备和集体防护装备两类。

-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用于保护个人免受辐射伤害。

- 集体防护装备:指一些需要由多人共同使用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幕和防护室等。

2. 所有放射防护装备必须具备合格的防护性能,且定期检测和维修保养。

3. 对于个人防护装备,每个使用者必须配备适合自己的装备,并在使用前进行培训以正确使用和清洁装备。

4. 集体防护装备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三、装备的使用和保管
1. 使用放射防护装备的人员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佩戴和使用装备。

2. 使用过程中发现装备存在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停止使用。

3. 放射防护装备应妥善保管,避免受到损坏或丢失。

在不使用时应存放在专用的存储室或柜内,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或触摸。

4. 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装备的状况,如损坏或性能下降,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四、培训和监督
1. 对需要接触放射源的人员进行放射防护培训和常规检查,确保他们了解正确的防护措施和使用方法。

2. 进行定期的防护装备使用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记录和汇报。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放射防护装备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违规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理措施,并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防护意识。

六、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必要时可进行修订。

有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负责人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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