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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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
[摘要]金融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的比例在不断扩大,而社会上成立的金融企业数量也随着时间的增长在变多。

“金融队伍”的壮大将会带来新的问题,经营战略、资产核算、规模扩大等等都是企业的管理内容。

在采取不同的经济活动策略时,证券企业都必须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以保证投资者们能及时掌握公当前的运行状况。

针对这一点,本文结合了当前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了优化改进的措施。

[关键词]证券信息披露问题探讨
通常情况下,信息披露则是指企业或公司把自身的经营信息,如:财务核算、资金收支、盈利亏损等情况以报告、报表的形式,公布给投资者和社会群体。

证券公司采取信息披露制度有助于获得社会各界的信赖,吸收到更多的投资资金来推动本行业的发展。

一、信息披露,金融发展趋势
当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更加注重于信息披露工作,这主要还是因为信息披露的客观性能给社会群众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前来投资,这对于企业发展将带来很大的帮助。

就证券公司而言,其实施信息披露制度是必然的趋势要求:
1.透明度。

证券公司注重日常经营的信息披露,可以提高公司内部的“透明度”,让所有的经济活动都能做到“公正、公开”。

此外,信息披露在向外公布经营信息的同时,也是一种宣传自我的方式,让更多的人认识到自己,从而可以不断招揽到更多的证券业务。

2.竞争度。

金融行业多元化发展使得行业机构的竞争形势不断加剧,证券公司势必要和银行、保险等其它金融组织展开竞争。

信息披露工作并非简单的经营信息报告,完善信息披露能吸引更多的“支持者”来促进证券公司的改革迅速增强自己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量。

3.监控度。

除了证券公司企业获得利益之外,站在投资者角度考虑,其投入资金之后是希望证券公司能够给自己创造收益的。

一旦公司出现违规操作或者非法运行,将会造成投资者收益降低而间接导致投资失败。

信息在披露时也为投资者创造了监控机会,出现异常时则可“撤资”。

4.风险度。

若整个金融行业的机构都能够完全实施信息披露,那么市场上必将形成“公开化”的经济环境。

同行与同行之间,同行与非同行之间可以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市场变动情况来调整自己的经营模式,从而降低了市场风险给自己造成的经济损失,实现企业的持续经营。

二、操作过程,各类状况突出
要想保证信息披露对证券企业发挥出理想的作用,则必须要分析当前披露操作过程存在的弊端,并了解造成问题出现的原因。

根据当前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实施的情况看,导致披露过程出现问题的因素是多个方面的,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种特性:
1.残缺性。

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对于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都采取了相关的管理或监督方案,但这些都是局部上的工作。

公司内部还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信息披露制度”,使得整个操作流程缺少科学的参照依据。

信息披露的“残缺性”会影响被披露信息在社会中的“公信度”。

2.局限性。

根据经济调查显示,证券公司在披露过程中披露最多的信息则是经营收益、所得利润、业务项目等,这些“正面”信息在披露报表中占到了60%-70%之多。

这种状况常会造成“假象”,让投资者只看到了公司好的一面,对于市场风险、亏损赔偿等信息一无所知。

3.滞后性。

会计人员在进行信息披露时依旧仅仅采取“报表、报告、文件”等传统的披露方式,而投资者和社会群众获得信息的途径也仅仅局限于这些。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披露的方式变得多样化,网络、电子报表等在证券公司中没有得到全面运用,使得披露难度增大。

4.单一性。

财务部门制作信息报表时需要收集大量的证券公司资料,这是确保信息齐全有效的前提。

但不少证券公司在制定报表中获得经营信息的途径过于单一,只是从领导人员或管理阶层直接拿资料,并没有切合市场行业以及现实情况收集,影响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

三、原则至上,客观披露信息
从金融行业整体趋势看,信息披露创造的作用是两个方面的,除了证券公司自身外,对于投资者们也能够提供诸多参照信息。

因而,在信息披露制度实施时,证券公司必须要严格遵守“原则”,只有按照原则办事才能发挥理想的披露作用。

1.相互统一。

证券公司制定信息披露计划时要做到“统一原则”,其一般涉及到很多方面的统一,但主要还是集中于“披露内容、披露程度、披露时间”等三大方面,以此保证信息披露协调进行。

2.规范操作。

规范原则的宗旨在于证券公司需要按照准确的标准操作,让信息披露环节“有据可循,有理可查”。

证券公司可以按照国家制定的《證券法》来改变披露工作,或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变动。

3.好坏兼备。

“好”主要是证券公司在某一段时间里得到的经济上收益、营业利润等;“坏”主要是证券公司出现的亏损情况,以及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的风险等,“好坏兼备”是科学披露的核心。

4.共同协作。

财务部门是信息披露的主要操作结构,但信息披露并不能仅靠这一个部门就完成的,而是要整个证券企业共同协调运行。

人力资源部、市场营销部、业务项目部等多个部门需要互相协商制定计划。

结论:信息披露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工作,其犹如一面“镜子”让公司、投资者、社会群众看到证券交易活动的真实过程。

公司要根据当前信息披露的不足制定科学的调整措施,以实现证券公司的长期经营发展。

参考文献:
[1]黄易天:有关证券公司的信息披露策略的分析[J].证券公司管理,2009,33(9):40-42
[2]尹国君:我国金融行业中的信息披露作用[J].管理观察,2008,26(11):131-132
[3]晏文斌:探究“透明度”在信息披露环节的重要性[J].社会调查周报,2009,18(4):101-103
[4]胡雪梅:证券公司上市之后面临的经营问题[J].企业研究,20098,17(12):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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