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法律依据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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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one has inertia and negative emotions. Successful people know how to manage their own emotions and overcome their inertia, and illuminate and inspire those around them like the sun.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导读:分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般不需要总公司的特别授权,因为分公司可以独立的签订合同,但是,分公司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这些法律风险肯定是总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不过,分公司签的合同也不能超过自身的经营范围。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1、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别授权,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3、根据《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4、一般情况下,分公司对外以自己名义签订的合同,只要在其经营范围内,或者虽然超出经营范围但签订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应当认定该合同为合法有效二、设立分公司应该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指定(委托)书》;4、总公司拨款证明;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三、分公司有哪些特征?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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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fe is not perfect, if you find it wro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分公司是不能直接签合同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由于并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同时也无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必须要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办理相关事项,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分公司能不能直接签合同?不能直接签合同,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二、具体情况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合同效力: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经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进行,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因为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而认定无效。
当然,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有人认为:合同签订后尚未履行的,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另外,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保证合同因无效。
B、法律后果: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
法理依据: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一般由其上级法人承担补充责任。
C、诉讼主体: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故可以单独作为原告或被告作为诉讼当事人。
在司法实践中,为便于执行,第三人可以将公司与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A、分公司在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前从事经营活动是违反公司法的规定的(公司法第29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就所设立分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又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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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与子公司又有什么区别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来的公司发展壮大,逐渐确立了更多的分公司,我们都知道公司主体起着关键的作用,管理着大小各种事务。
但我们真的清楚分公司起着什么作用吗?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今天赢了网的小编就来跟大家聊聊,分公司的具体职责,详情请继续向下阅读,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一、分公司的定义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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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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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成立,并在分公司所在地的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登记设立的,并且分公司订立的合同是经过总公司授权允许的,如果不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的,该合同就属于是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由总公司进行追认才会发生效力。
一、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吗?可以,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
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
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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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首先,分公司是母公司设立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公司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 分公司必须在其经营范围内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权限。
2. 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母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内部授权程序。
3.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经过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必须注明分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由分公司的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总之,分公司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在签订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授权程序,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如
果您需要更具体的合同范本或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我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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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权限认定书第一部分合同双方基本情况1. 委托方(总公司):-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2. 受托方(分公司):-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第二部分授权范围1. 一般授权- 受托方在委托方授权范围内,可以对外代表委托方签订、履行与本合同相关的合同。
2. 具体授权事项- 受托方在以下具体事项上拥有对外签订合同的授权:- 采购原材料和设备;- 销售产品和服务;- 租赁资产;- 提供技术服务;- 与第三方进行合作协议;- 其他与委托方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签订。
第三部分授权限制1. 授权金额限制- 受托方每次对外签订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具体金额)。
2. 特定事项限制- 受托方不得对外签订以下特定事项的合同:- 公司章程、经营范围以外的合同;- 转让或负担公司主要资产的合同;- 担保合同;- 委托其他机构代理对外签订合同的合同;- 其他委托方明确禁止受托方签订的合同。
第四部分授权流程1. 授权申请- 受托方在对外签订合同前,应向委托方提出授权申请,并附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和金额。
2. 授权审批- 委托方收到授权申请后,应在(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3. 授权书颁发- 委托方审批通过后,应向受托方颁发授权书,明确授权范围、金额限制和授权有效期。
第五部分监督管理1. 合同备案- 受托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应在签订后(具体天数)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备案。
2. 定期报告- 受托方应定期向委托方提交对外签订合同情况报告,包括合同数量、金额、主要条款等信息。
3. 财务监管- 委托方有权对受托方对外签订合同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审查合同执行情况、资金流向等。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1. 受托方违约- 受托方未经授权对外签订合同,或超出授权范围、金额限制签订合同的,委托方有权撤销该合同,受托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委托方违约- 委托方不合理拒绝受托方的授权申请,或未及时审批授权申请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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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ason why a great man is great is that when he is in adversity with others, others lose confidence, but he is determined to achieve his goals.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如果是总公司的业务范围内,那么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如果分公司独立签订合同的,具有法人资格,且有营业执照的,那么应该由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一、分公司对外签署合同责任承担分公司签订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
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
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
分公司的存在,就是为了帮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经营,并不是事事都需要过问总公司的,如果分公司连对外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那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它的初衷了。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资料?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何法律效力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有何法律效力](https://img.taocdn.com/s3/m/8b155e7e6529647d26285216.png)
分公司与项目部对外签订的合同的效力1、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对于何为其他组织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根据上述规定,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公司超越总公司的授权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该合同一定是无效,除非签订合同的相对方明知分公司越权仍旧与其签订合同。
因为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授权范围仅对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项目部签订的合同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部或者施工单位的工程处(工程队)对外签订的合同往往盖有工程项目部的章(有些是项目部技术专用章),由于工程项目部、工程处等是施工单位的职能部门,并非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因此此类合同严格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除非项目部、工程处(工程队)在签订合同时有施工单位的明确授权或者事后得到施工单位的追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这类合同往往因为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表见代理而认定为有效。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分公司怎样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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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not difficult to make a decision, but the hard part is to put it into action and stick to it to the en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分公司怎样对外签订合同?导读: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按照正常的程序订立即可,无需请求总公司的同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能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订立,并且分公司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如果是超过授权范围的,合同就应当由总公司进行追认后,才会发生效力,未追认前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一、分公司怎样对外签订合同?按照正常程序:双方协议一致即可,《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而合法经营权的具体体现形式就是分公司对外可以以自己名义在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的商事活动。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
分公司能不能签订销售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签订销售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61816447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ec79c4f.png)
分公司能不能签订销售合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分公司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并不等同于独立的法人实体。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公司的公司承担。
因此,分公司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完全独立的签约能力。
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就无权签订任何合同。
实际上,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代表总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在授权分公司签订销售合同时,以下几点是需要注意的:1. 授权范围:总公司应当明确分公司的授权范围,包括合同的种类、金额上限、地域限制等,确保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行事。
2. 授权书:总公司应出具正式的授权书,明确授权事项、期限等内容,并将授权书公示,以便于第三方查验。
3. 合同效力:分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其法律效力直接归于总公司,由总公司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4. 内部管理:总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对分公司的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我们提供一份简化的销售合同范本供参考:销售合同甲方(卖方):[总公司名称]乙方(买方):[买方名称]鉴于甲方授权其分公司[分公司名称]与乙方就下述商品的销售达成如下协议:一、商品信息商品名称:[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规格型号]数量:[数量]单价:[单价]总价:[总价]二、交货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三、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时间]付款条件:[付款条件]付款账户:[付款账户]四、质量保证甲方保证所售商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对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降价处理。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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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钢集团公司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办法》、《中钢吉炭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及协议。
2.2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公司各部、处室、各生产分厂、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
3.职责3.1公司审计监察处统一登记、办理本规定授权领导的授权委托手续。
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单位自己办理,向公司董事长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3.2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公司自己办理,向所在公司经理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4.工作程序4.1对外签订单笔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合同,由中钢集团公司审核;单笔标的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
4.2 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600万元以下的合同。
4.3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所主管的单位负责签订的下列合同。
4.3.1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外委加工合同。
4.3.2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物资、材料、备件采购合同。
4.3.3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原料采购合同。
4.3.4单笔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低于4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3.5公司诉讼过程中签订的低于100万元的和解协议。
4.3.6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保险协议,审计、咨询协议,对账协议,抹账协议,还款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4.4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50万元以上,低于1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5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副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低于5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总公司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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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吗总公司不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关于总公司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吗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总公司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吗1、总公司不可以与分公司签署合同。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1、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必须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当事人。
而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
2、意志关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
而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尽管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
而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独立的法律财产,而子公司的财产则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4、财产责任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其一切后果包括财产责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
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主体,既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也没有自己独立的意志,因此其经营后果应当归属本公司,由此而产生的财产责任亦由本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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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分公司是母公司设立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
分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独立签订合同。
但是,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分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公司法》第14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但是,这并不影响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的能力。
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可以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合同责任。
二、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授权分公司签订合同,应当取得母公司的授权。
母公司可以通过内部决议,对分公司经理进行授权,授权范围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等。
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三、分公司超越授权签订合同的处理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对母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母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分公司应当承担因此给母公司造成的损失。
四、分公司签订合同的程序分公司签订合同,应当遵循公司的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审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程序。
合同签订后,分公司应当向母公司报告合同的主要内容。
五、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分公司签订合同,可能面临如下法律风险:1.授权不明确,导致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2.合同内容不合法,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社会公共利益;3.合同履行不能,导致合同解除或者违约;4.合同纠纷,需要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解决。
六、结论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独立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母公司应当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确保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降低法律风险。
其他是关于“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效力”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七、分公司的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为了确保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并降低法律风险,母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分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
具体措施包括:1.明确授权范围:母公司应当明确授权分公司的合同签订范围和金额限制,确保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以分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总公司是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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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公司名义订立的合同,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一、问题的提出实务中,我们会经常看到分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而按国家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之规定,分公司在具备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是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并签订合同,作为合同主体和诉讼主体是适格的。
但是,对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生效的合同,对公司的效力如何?公司是否可以直接行使合同权利呢?对公司的直接干预,分公司是否可以提出异议并以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进行否定?对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相对人应如何处理?二、分公司的定义及其成立的条件根据《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分公司为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公司基于财税和经营便利等原因,根据公司的意志所设立的对外从事公司部分经营业务的机构,是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
虽然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经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在工商核准的营业范围内对外从事经营活动。
设立分公司,公司应当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且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分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公司登记条例》第3条规定,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应当要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此为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并可以以公司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程序。
同时结合前述关于分公司设立必须要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之规定,可知分公司具备可以以自己名义对外从事一定范围经营活动的工商形式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此规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2条规定,“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发票?
![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和开具发票?](https://img.taocdn.com/s3/m/fdc6b249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19.png)
一、分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 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合同? 《民法典》第七十四条规定: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 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 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根据以上规定,分公司是依法登记并拥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可以以 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主体,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总公司需对分公司民事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分公 司对外签订合同需在总公司的授权内进行。
四、总公司签订合同,能否由分公司开具发票并收取款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二条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 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 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 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 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提供建筑服务的分公司,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形下,可以由总公司 签订合同,分公司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发票并收取款项;除提供建筑服务以外 的其他情形,目前税法并未明确规定,建议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并按照“三流 一致”的原则从事销售行为。
五、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不包括再保险合同)按照保险 费的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 因此,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应当按照财产保险合同,缴纳印花 税。
对外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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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对外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xx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对外合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含控股公司)对外合同的管理。
第二章释义第三条xx公司是指xx公司。
第四条对外合同是指单位为一方签约主体,各单位以外的单位为另一签约主体,双方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各单位是对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以及集团公司、各子公司中通过(含授权获得)对外签订合同资格的部门(单位)的合称。
第五条规范(格式)合同文本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示范文本或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下称:法务室)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参照各类示范文本制定、修改、完善并重复使用的规范合同文本。
第六条对外合同法律审查是指集团公司范围内各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将草拟的或与签约对方达成初步合意的合同文本及其它送审资料提交法务室,法务室依法对合同主体、合同内容、代理人资格等事项进行书面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的管理行为。
第三章对外合同管理体系-1-第七条集团公司建立对外合同管理网络。
第八条各单位中只有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企业才能成为独立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各机关处室、部门、分支机构、分公司、驻外机构、车间工段等,不得未经书面明确授权或超越书面授权范围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协议或类似的书面文件。
凡有权(含授权取得)对外签订、履行合同的单位,均应落实对外合同归口管理机构(如:办公室、合同管理科等)和专职人员,行使对外合同管理职能。
第九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室是集团公司负责对外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有:1.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对外合同管理制度;2.指导、检查、监督各单位对外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及合同纠纷的处理;3.对各单位送审的对外合同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4.制定、修改、完善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经常性重复使用的规范(格式)合同;5.参与集团公司对外的重大合同谈判;6.检查各单位对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的管理;7.对审查的合同和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进行登记管理。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吗
![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吗](https://img.taocdn.com/s3/m/58079c2489eb172dec63b714.png)
as long as you try very hard, you can achieve anything.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吗以分公司的名义签署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因为总公司和分公司属于分支关系。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同一个人。
所以总公司可以代表分公司对其他公司进行起诉。
一、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起诉吗?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因此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
但依据《民事诉讼法》第49条和《民诉意见》第40条,依法设立的分公司是“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
二、起诉流程:(一)、诉前准备1、诉状和证据:一切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属于证据材料,搜集材料时要分析这些材料在法律上对自己是否有利。
如果无法辨别的,可以请律师代理选择。
有了证据之后,需要拟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请专业律师代书。
2、诉讼费:法院的收费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争议标的额来计算的,争议的标的越大,诉讼费越高。
3、请律师。
(二)、案件在法院的流程1、起诉:起诉是向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要求法院受理案件。
法院会对的材料予以审查,如果认为提交的材料符合法定的立案条件,那么会接受材料,回执一份《受理案件通知书》,当事人拿这个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缴费后,案件就是正式受理了。
可以进入下一步了。
2、举证: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
法院再受理案件后会发《举证通知书》,通知书上指定举证期限。
所有的证据材料必须要在这个期限内提交给法院。
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将不会在接受。
证据都提交了,则可以开庭。
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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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签订合同授权范围和权限的规定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钢集团公司关于合同法律风险的管理办法》、《中钢吉炭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及协议。
2.2本规定所称单位,包括公司各部、处室、各生产分厂、公司所属各子公司、分公司。
3.职责3.1公司审计监察处统一登记、办理本规定授权领导的授权委托手续。
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单位自己办理,向公司董事长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3.2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其他人员的授权委托手续,由所在公司自己办理,向所在公司经理申请授权,报公司审计监察处备案。
4.工作程序4.1对外签订单笔标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合同,由中钢集团公司审核;单笔标的金额5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由公司董事长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
4.2 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600万元以下的合同。
4.3 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所主管的单位负责签订的下列合同。
4.3.1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外委加工合同。
4.3.2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物资、材料、备件采购合同。
4.3.3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原料采购合同。
4.3.4单笔标的金额100万元以上,低于4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3.5公司诉讼过程中签订的低于100万元的和解协议。
4.3.6单笔标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保险协议,审计、咨询协议,对账协议,抹账协议,还款协议,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4.4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50万元以上,低于10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4.5公司负责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单位的副部长经公司董事长书面授权后,签署单笔标的金额低于50万元的产品销售合同。
中标后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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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t be obsessed with online games. If you want to play, just play the big game of life.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中标后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中标后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根据我们国家招标投标法律当中48条所作出的规定,中标人员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相关的义务,对于分公司来说的话,它是需要有签订合同的权利的。
一、中标后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可以?中标后由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
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中标后由分公司签署合同是否可行?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分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分公司履行合同,在法律意义上讲就是公司履行合同,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经常一些商业活动会出现招标和投标,如果中标的话,那么就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合同内容是需要对于中标的相关工程事项做出明确的决定,这样双方当事人都要履行合同当中的义务,分公司也可以签订合同。
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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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可以。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的财产和法⼈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
根据民诉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依法设⽴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
我们认为,分公司能否对外直接以当事⼈的⾝份参加到民事诉讼活动中,实质要以其是否领取了营业执照为要件,因为⼀旦分公司经过⼯商部门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其对外便公⽰了分公司作为⼀个组织机构可以对外进⾏经营活动,因此其当然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上的当事⼈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分公司可以⾃⼰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附赠公司劳动合同范本公司劳动合同甲⽅(⽤⼈单位)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劳动者)_________性别:_________⾝份证号码:_________⽂化程度: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第⼀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劳动合同(填“有固定⽆固定”中⼀项)本合同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___⽇起⾄________年____⽉____⽇⽌。
合同期限届满即⾏终⽌。
如甲⼄双⽅经协商同意延续,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作内容和⼯作地点第⼆条⼄⽅同意根据甲⽅⼯作需要,担任岗位(⼯种)⼯作。
⼯作地点:第三条甲⽅可以根据⼯作需要以及⼄⽅的⼯作能⼒,在征得⼄⽅同意后可以调整⼄⽅的⼯作岗位。
⼄⽅应按照甲⽅的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任务。
三、⼯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条甲⽅安排⼄⽅执⾏标准⼯时。
执⾏标准⼯时⼯作制的,⼄⽅每⽇⼯作不超过⼋⼩时,每周⼯作不超过四⼗⼩时。
甲⽅由于⼯作需要,经与⼄⽅协商后可以延长⼯作时间,⼀般每⽇不得超过⼀⼩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作时间的,在保障⼄⽅⾝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作时间每⽇不得超过三⼩时,每⽉不得超过三⼗六⼩时。
经劳动保障⾏政部门批准执⾏综合计算⼯时⼯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作时间(法定节⽇除外)不应超过计算周期内的法定标准⼯作时间,超过的部分按延长⼯作时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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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总则”中:一般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中其他组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中:第(5)条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而“建设工程合同法”只是《合同法》中“分则”的一部分,是在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在《合同法》“总则“中已经说明,而在“分则”中只体现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分类、承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等规定。
2、在《建筑法》中没有对分公司在的权限具体约束
而在《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十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部门的实施办法。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只是在工程所在地能够更好,更有效的展开施工和业务的需要,在其具有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相关手续后,在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所以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