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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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
系统信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0.03.25
•【字号】鄂建文[2010]49号
•【施行日期】2010.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信访
正文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信
访工作要点》的通知
(鄂建文[2010]49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厅直各单位: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要点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附件:
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建设系统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一主线,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主题活动,着力在“一推进、两加大”上下功夫,即进一步推进全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联合接访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切实促进事要解决,
加大依法处置力度,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为促进全省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积极大作用。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倾听人民群众呼声的窗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今年经济形势总体回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因素和有利条件增多,但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仍然较多,一些重点群体串联聚集上访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境外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信访问题,进一步增加了形势的复杂性,信访工作的任务艰巨而繁重。
因此,各地建设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居安思危,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新局面。
二、认真排查突出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活动
各地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的化解工作,认真落实责任、找准症结、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把现有的信访积案基本化解。
一是排查机制要到位。
要认真研究本地存在的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
要坚持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努力把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解决在第一时间和初信初访阶段。
二是要突出排查重点。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排查化解的重点是群众进京赴省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尤其是房屋拆迁、违规建设、拖欠工程款、工程质量等方面信访突出问题。
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做到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早处理。
三是要明确责任。
要分类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妥善解决,切实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促进建设系统和谐稳定
开展领导干部“四访促和谐”活动,是关注和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转变党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法,是提高化解矛盾、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有力措施。
要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驾驭复杂局面的工作能力和领导水平。
各地建设部门领导干部要扎实开展“四访”工作,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核心,以落实信访工作原则为主线,切实做到经常性开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市(州)建委主任,每季度至少安排2天时间接待信访群众。
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要适当增加接访次数。
各级建设部门的领导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基础上,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特点,适时组成工作组带案下访,有针对性地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
要通过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解决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等疑难复杂问题,及时解决当前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政策缺失、决策失当和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得到有效处理,促进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四、全力推动“事要解决”,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解决信访问题,“依法按政策办事”是核心。
一是要认真解决初信初访反映的问题。
各地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办理群众第一次来信,文明热情地接待群众第一次来访,努力实现在第一时间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而形成重信重访。
二是要加大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力度。
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信访工作原则,切实把信访突出问题妥善处理在本地区本部门,不能将矛盾和问题推给上级,推向社会。
三是要真心实
意解决群众问题。
要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放在突出位置,把财力、物力更多地用于帮助群众克服困难,改善生活,用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努力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四是要加大思想疏导力度。
在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同时,切实做好释疑解惑、疏导情绪的工作。
要教育上访人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正确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是重视群众网上诉求。
要进一步扩大网络覆盖面,方便群众“网上信访”。
要继续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将“网上信访”工作纳入对各地建设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推动各地及时解决群众网上诉求。
五、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制。
各地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总责。
对重要信访问题,要直接过问、直接部署、直接督查。
其他分管领导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抓好信访工作。
要加强组织协调、情况通报和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坚持对各地建设部门实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加强情况通报、督查督办,强化目标管理,切实完成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务。
三是要切实履行职责,规范接访程序,安排有经验懂政策的人员接待群众来访。
要克服抵触、厌烦情绪,坚决纠正堵截群众正常上访行为,防止敷衍塞责,矛盾上交。
要严肃责任查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的综合素质
各地建设系统的信访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努力争当“和谐办信能手”。
要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全面提升信访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理念政策水平、综合业务水平。
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信访干部,努力把综合素质好的人才吸引到信访岗位,推动
工作上新平台。
要进一步加强信访机构建设,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为信访部门更好地担负起职责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