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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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9.03
•【字号】荆政发[2008]36号
•【施行日期】2008.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
(荆政发〔200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决定》(鄂政发〔2008〕30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一、重大意义
(一)质量问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加快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荆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荆州经济综合实力,提高荆州产品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是提升荆州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建设平安荆州和诚信荆州的内在要求;是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保障;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健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

近几年,我市大力实施质量振兴工程和精品名牌战略,总体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产品质量监管实现了全覆盖,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8%以上,出口商品检验
合格率达到99%,产品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范围不断扩大,创建中国名牌产品6个、国家免检产品11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湖北名牌产品56个。

当前,我市正面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快车道。

但是,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总量不大,制造业质量竞争力不强,知名品牌不多,质量安全隐患仍然存在;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高,工程质量水平和抗震能力有待提升,节能减排工作任务艰巨;一些地方和企业质量意识淡薄,产品检验检测能力不强;人民群众质量安全自我保护能力脆弱,全社会质量意识有待加强。

因此,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质量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战略工程来抓,并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实现速度、结构、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质量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动力,以争创精品名牌和驰(著)名商标活动为载体,以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和质量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推进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三)主要目标。

--品牌建设形成集群优势,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着力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支柱产业和企业集团,大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努力形成拥有自主知名品牌的产业集群,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到2010年,创中国名牌产品10个以上,中国驰名商标8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20个以上,湖北名牌产品70个以上,湖北
著名商标50个以上。

--全面强化质量管理工作,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到2010年,国家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出口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100%。

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主要产业的产品质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基本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排序进入全省前列。

--建立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全面提升工业标准化水平。

到2010年,主要工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100%,其中85%以上按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鼓励各类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定工作,支持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

健全企业标准化体系,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标准化工程。

--全面实施农业标准化,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农业发展。

按照系列化、全覆盖的要求,到2010年,制定粮棉油、蔬菜、瓜果、畜禽、水产品、林木等6大类种植养殖生产技术规程,建立覆盖全市大宗农产品配套的农业系列标准体系;创建20个以上国家和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洪湖淡水产品标准化示范市;大力开展优质农产品生产,全市国标三级以上优质稻达到90%以上,棉花、油菜全部实现优质化,优质三元杂交猪比重达到100%,名特优水产品比重达到80%;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农业标志150个以上,农产品创建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湖北名牌、湖北著名商标20个以上。

--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机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监理制,实施工程项目法人质量终身制。

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抗震能力完全达到相关规定。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用于建设工程的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引导企业开展质量创优活动,建设工程新创省优工程(楚天杯)18个以上。

--建立健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要求的标准体系,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卓越服务项目和现代服务企业。

到2010年,全市推行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50家以上,商贸、物流、旅游、酒店、餐饮、交通、电信、金融、医疗等主要服务行业顾客满意率达90%以上。

服务质量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

--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认真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积极发展循环经济。

到2010年,基本遏制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的趋势,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到121吨标煤,比“十五”期末降低20%;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6万吨和414万吨以内。

三、工作重点
(四)强化企业质量责任。

产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关系荆州的形象。

企业是质量工作的主体,企业法人代表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

企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发展目标。

要通过建章立制,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实行质量责任追究。

企业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严禁无标准或不按标准组织生产。

生产过程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要不断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处理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对可能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实行质量追溯和召回制度。

(五)加强企业质量基础工作。

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质量管理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质量管理链条,严格建立进货台帐、销售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

要不断创新质量管理方法,认真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积极推行卓越绩效管理。

要强化标准化工作,不断
完善产品标准、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制定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快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要进一步完善计量测试手段,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先进的计量测试方法,严格对计量测试设备的管理和定期检定,充分发挥计量在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效益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要加强技术改造,坚决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凡引进设备和利用外资生产的一般工业产品,质量水平不得低于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

(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重点培育一批高新技术骨干企业、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示范企业、农业及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

大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活动,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能力。

(七)积极争创精品名牌。

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我市的产业结构、产品特点和资源优势,研究制定品牌和驰(著)名商标培育发展规划。

要重点围绕纺织、机械、汽车零部件、化工、食品和农产品等重点产品,培育和发展一批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

企业要运用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争创精品名牌和驰(著)名商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引导中小企业向龙头企业靠拢,同类产品向名牌产品集中。

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吸纳先进技术和资本,增强本地产品市场竞争力。

要加大对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的推介和保护工作,不断提升我市产品的知名度。

(八)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企业带动、农民实施”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不断促进荆州传统农业向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市场农业和现代农业转换。


力完善农业标准体系,从环境、水土、品种和种养殖、生产加工等方面,形成协调配套的农产品综合标准体系。

大力促进农业标准的实施和推广工作,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和示范区建设。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用,积极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农户”模式,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紧密联系在一起,严格实行标准化生产。

加强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管理,重点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农业投入品管理、农兽药检测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推行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GAP(良好农业规范)、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系列标准。

加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建设,组织各类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参加国内外农产品交易会、展示会等活动,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九)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要建立、完善企业质量档案,认真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科学评定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分级分类监管。

要把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作为衡量诚信水平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

加强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企业的宣传,并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对管理薄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企业,实行曝光并依法处理。

以食品、农资、建材、日用消费品为重点,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和信息化建设。

开展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管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及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认证,强化企业质量自我约束机制。

发挥有关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推进诚信荆州建设,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经济环境。

(十)加强质量保障能力建设。

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整合资源的要求,加快县(市)综合检验检测机构和市级专业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形成配套合理的技术检验检测格局。

加快建设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体系,抓紧建设棉花和纤维制品、农化、水产品、食品、天然气瓶等国家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打造技术装备精、检测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区域公共检测平
台,为企业和社会提供科学、准确、高效的检测服务。

建立和完善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大力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

引导和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公共平台的建设。

强化企业自检能力建设,使之成为质量保证和技术创新的基础。

各地要结合实际,提升农产品、食品、药品等产品的监督检验和应急技术保障能力。

加快推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加强质量人才梯队建设,以适应质量工作的需要。

(十一)加大质量监管力度。

坚持从源头抓质量,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注册备案、电子监管网等手段,对产品质量实行动态监管,随时跟踪掌握企业的产品质量状况。

严格实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特别是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用户和消费者反映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要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扩大监督抽查的覆盖面。

严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和水利建设工程以及城市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购买使用假冒伪劣建材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建设质量安全。

认真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组织开展各种打假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等危害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与违法分子相互勾结、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违法行为。

对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健全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确保资源开采、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质量安全。

对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实施产品质量追溯、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产品防伪工作。

强化进出口产品的标准和质量监管工作,建立健全动植物疫情疫病检测监控体系,加强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检疫,严把涉及安全、卫生、环保、健康、反欺诈等重点敏感商品的进出口检验关,依法严厉打击进出口商品逃漏检行为,杜绝有问题商品出入境。

(十二)做好WTO/TBT、WTO/SPS服务工作。

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掌握WTO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TBT协定)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SPS 协定)规定以及与进出口有关的技术法规、标准、合格评定程序,认真开展
WTO/TBT、WTO/SPS的宣传培训和通报咨询工作,提升应对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能力,合理合法地使用技术手段,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同时,要加强对出口产品销售国或地区的技术标准的研究,认真做好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和出口质量许可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

四、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将荆州市质量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荆州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对本行政区域的质量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发挥组织领导、规划指导、政策引导等职能,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要将质量兴市工作目标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质量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制定本行业质量工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质量兴市战略。

各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抓好质量监管工作。

(十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质监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其他有关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予以重点扶持,减免有关规费。

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扶持性专项资金,用于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培植、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

对获得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国家免检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名牌产品、湖北著名商标和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按财政隶属关系,由所在地政府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

(十五)提高全民质量意识。

大力开展质量兴市宣传和质量科普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大众质量意识和质量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质量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质量管理知识和质量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依法生产,合法经营。

企业要加强对职工的质量知识教育,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和劳动技能培训。

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质量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为质量兴市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荆州的精品名牌产品和驰(著)名商标,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介绍有关质量知识,解答消费者提出的质量疑问。

有关监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权威、高效的质量信息发布制度,主动及时地发布质量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市统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定期发布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状况。

要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努力形成全民参与质量兴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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