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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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保密规章制度
【篇一:保密规章制度】
政府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
1、应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争做学法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的十项保密规定。
3、要懂得复印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复印件耍同原件一样妥为保管。
4.严禁携带、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进行销售。
确需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当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往和涉外活动中,既要热情友好,又要注意内外有别,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方人员提供党和国家的秘密。
6.不要将机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
当人们离开办公室时,应将机密文件存放在抽屉或橱柜中,并随意关门。
7、个人不得保存秘密文件,阅办完毕后应及时清退。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纸不得随意丢弃,应放入废纸篓集中焚烧,重要的应立即销毁。
秘书职位的保密责任
1、严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
要严格保管领导同志的录像带、笔记和信件。
机密和普通零件应分类存放;机密文件应存放在保险箱中,离开岗位时应上锁,并关闭门窗。
3、因特殊情况代收秘密文件、密码电报和档案材料时,不得私自拆阅,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4.收到的保密文件应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审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传阅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实行签收制度,按规定范围单线传阅,不得横传,随时挂号销号,及时催阅;不得擅自翻印、摘抄转载、公开引用。
6.机密文件的书面草稿或多份副本应视为正式文件,以便登记、保管、存档或销毁。
7、发现密件丢失或下落不明,要立即报告保密部门,并抓紧查找,采取补救措施。
(八)未公开的涉密领导同志的讲话、谈话、指示,以及未公开的涉密会议的时间、
地点、参加人员、内容、会议文件、材料、记录、录音录像,不得向社会公开。
9、定期检查、清理、清退、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要执行登记、审批、监毁制度。
严
防将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底稿随同旧报纸等出售。
10.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应严格保管,并及时归档。
11.转岗期间,文件、电报、
资料、保密书籍等保管载体应交由组织指定的人员接收,不得带走。
文件打印岗位的保密
责任
1、凡带密级文件,没有领导签字不得私自复印。
复印的秘密文件:绝密级的,需经
原制发机关批准后才能复印;机密、秘密级的要有县团级以上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方能复印。
要严格控制份数,复印件要按原件一样管理。
2.严格保管内容保密的稿件、资料和光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打印、复印的涉密文稿的内容不得传播,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不得私自多印留存。
4.打印的机密废纸、蜡纸应及时处理,无关人员不得阅读。
5、印刷车间、文印室、计算机房内,禁止无关人员逗留、参观,严禁会客。
机要收发岗的保密责任
1、切实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认真核对收据,及时登记、发放、签到。
3.严格遵守明暗电和暗电的规定,严禁明
暗电混用。
4、分发文件要直送有关机要、秘书人员或领导同志签收,不得找人捎带或代收。
5.文件应直接送达接收单位,不得由他人携带。
严禁将机密文件带到公共场所。
6、凡领导亲启密件,送亲启者签收;如亲启者不在,要交领导指定的专人代收。
7.在外面传递绝密文件时,我们应该坚持两个人一起走,这样文件就不会离开这个人,而这个人就在文件中。
8、禁止无关人员在机要室、收发室停留,严禁无关人员翻阅文件、信件和其他文件。
9.当办公室和下班后无人时,关闭窗户并锁上门。
计算机岗位的保密责任
1、电子计算机房要建立在安全地带,并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卫保密措施,要根据电磁
波辐射情况和客观环境,对机房、主机或机内部件加以屏蔽,检测合格后,再开机工作。
2.机房应建立健全外来人员接待制度和进入机房的审批登记制度;各单位设办公自动化负责人一名,并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应用管理。
3、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4.严禁未经许可将含有机密文件的软盘带出机关。
因工作需要必须带出机关的,必须经领导批准,专人保管。
5、要按照机要人员的条件配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工作人员,计算机工作人员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6.携带文件的计算机需要外派维修的,应当复制保密文件,并对硬盘上的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
计算机维护机构应当邀请外部人员携带保密文件进行维护。
要事先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进行相应的技术处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7、加入广域或局域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使用加密机,由市保密局组织统一定购、安装和培训。
保密机的维修由市保密局负责,各单位无权自行处理。
不准向任何无关单位人员介绍保密机的使用技术8、禁止用计算机打游戏,以防“计算机病毒感染”。
9.在计算机网络上传输信息时,必须明确传输、询问和回答;机密文件和机密信息不得混用。
10、机房要建立微机使用交接班制度,严格实行交接登记,对保密资料不得泄露。
电车司机的保密责任
【篇二: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保密管理规章制度
作者:市保密局发布日期:2021/6/11点击数:19521机关工作人员保密工作职责
1.熟悉保密法及其配套规定,依法履行保密义务,努力成为学习守法的模范。
2、应严格遵守《国家工作人员十条保密守则》。
3.如果你想知道如何复制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保留副本和原件。
4、严禁携带或邮寄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售,如确因工作需要,应按有关规定到所在地保密局办理手续。
5.在对外交流和活动中,我们不仅要热情友好,还要注意内外差异。
未经批准,不得向外国人提供党和国家秘密。
6、不将秘密文件堆放在桌面上,人离开办公室时,应将秘密文件收藏在抽屉或橱柜,并随手关门。
7.个人不得保管秘密文件,阅读处理后应及时归还。
8、起草文件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稿纸,不准随便乱扔,应投入废纸篓集中烧毁,重要
的要当即销毁。
秘书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纪律,忠于职守,认真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和规定。
2、一切秘密文件、电报、档案、资料、刊物、录音带、录像带和领导同志的笔记、
信件等,必须严加保管。
密件与普通件要分类存放;密件要存人保险柜,离岗时要上锁,
关好门窗。
3、因特殊情况接收秘密文件、密电、档案资料时,不得私自开启,并及时办理交接
手续。
4、收到密件要认真核对、登记,及时送领导阅批,或按保密规定妥善处理。
5.秘密文件、资料的流转严格执行签到制度。
应按规定范围在一条线上循环,不得水
平传播。
随时登记注销,并督促及时阅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抄、转载或公开引用。
6、秘密文件的成文草稿或多印件,视同正式文件登记、保管、归档或销毁。
7.如发现机密文件丢失或丢失,应立即向保密部门报告,并尽快进行搜查,采取补救
措施。
8、尚未公开的涉密的领导同志讲话、谈话和批示,以及尚未公开的涉密的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内容及会议文件、资料、记录、录音、录像等,不得向外泄露。
9.定期检查、清理、归还和销毁文件。
销毁文件实行登记、审批、监督制度。
严禁利
用旧报纸出售秘密文件、资料和文件手稿。
10、对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资料要严加保管,及时立卷归档。
11.转岗时,将负责保管的文件、电报、资料、机密书籍等载体移交指定机构
的人负责接收,不准带走。
文印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所有机密文件未经领导签字不得复制。
复制的秘密文件:绝密文件须经原生产发行
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制;密级、密级必须经县、团以上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复制。
严格
控制复印件数量,按原件管理。
2、严格保管承印的秘密文稿、资料及有秘密内容的磁盘。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印刷、复制的密件内容,不得传播、无关人员阅读,不得擅自
印刷、留存。
4、打印的密件废页、蜡纸应及时处理,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
5.印刷车间、文件印刷室、计算机房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参观、接待访客。
机要收发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做好秘密文件的登记、传递和管理工作。
2、对收件要认真进行核对,及时登记、分发并履行签收手续。
3、严格遵守明电明复、密电密复的规定,严禁明密电混用。
4.发放的文件应直接送达,并由停产人员、书记人员或领导同志签字。
任何人都不允
许携带或收集它们。
5、递送文件要直达收文单位,不得托人捎带,严禁携带机要文件到公共场所。
6.领导开启的所有机密文件应由发送人签字;如发起人不在,应交由领导指定专人收集。
7、外出递送绝密文件要坚持二人同行,做到文件不离人,人在文件在。
8.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在密室、邮件室,无关人员不得阅读文件、信件等文件。
9、办公室内无人和下班时,要关好窗户,锁好门。
计算机岗位保密工作职责
1.机房应设置在安全区域,并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
机房、主机或内部部件
应根据电磁波辐射和客观环境进行屏蔽。
通过测试后,可以启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