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主评议基层所站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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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纠办[2018]2号
关于印发《泉州市2018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纠风办、市直各参评单位:现将《泉州市201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纠风办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泉州市201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决定2018年继续在全市各级经济和社会管理部门、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为确保活动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推动部门和行业切实解决不正之风问题,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为进一步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评议、分类指导的原则,2018年全市确定74个参评部门和单位。

其中确定26个为重点评议对象,44个为自评对象,4个为免评对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增减参评部门和单位。

(一)重点评议对象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部署的纠风工作重点和2009年考评结果,确定26个部门和单位为重点评议对象。

1、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18个):发改委、经委、教育局、民政局、贸发局、劳动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城乡规划局、交通局、农业局、广电局、卫生局、环保局、物价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国家部委和省直驻泉机构(3个):质监局、食品
药品监管局、海事局。

3、公共服务类(5个):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高速公路泉州管理分公司、交通运输集团公司。

(二)自评对象
1、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21个):国资委、科技局、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财政局、人事局、行政执法局、水利局、海洋和渔业局、林业局、外经贸局、文化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人口和计生委、审计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外事侨务办、人防办、供销社。

2、司法和行政执法类(6个):公安局(含交警)、司法局、泉州监狱、边防支队、消防支队、海洋和渔业执法支队。

3、国家部委和省直驻泉机构(6个):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国税局、海关、气象局、烟草专卖局、银监局。

4、公共服务类(11个):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农村信用社、人保财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邮政公司。

(三)免评对象
根据2008、2009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考评结果,确定地税局、工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业局等4个单位为2018年免评单位。

免评单位要按照“免评不免建”的原则,由部门和行业组织自评,只参加政府纠风办组织的问卷调查,不参加日常工作考核。

(四)基层站所评议对象
基层站所的对象主要包括: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等。

各市、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把所辖站所和基层单位分为重点评议单位和自评单位进行评议。

评议对象的分类由各县(市、区)确定。

三、评议内容、程序和方法
重点评议部门单位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报纠风部门审核后开展集中评议,下大力气抓好整治,力争在评议周期内有明显的成效。

同时,要把评议工作向基层站所延伸,以其相对应的县(市、区)政府工作部门、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公共服务行业等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及其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基层站(所、队)等作为重点部位,确保
基层所(站)全部参加评议。

通过3-5年的集中评议,使群众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行业监管明显加强,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有较大幅度提高。

自评部门以自行开展监督检查为主,自评部门也要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报纠风部门备案后,开展集中评议,同时要积极参加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等活动。

自评期间如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认真整改的、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查处的,将实行记分制度,累计记分达到一定分值,将自动纳入重点评议对象。

(一)基层站所
1、评议内容
⑴信息公开。

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⑵依法办事。

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⑶服务质量。

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⑷廉洁自律。

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⑸制度建设。

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2、基层站所评议程序和方法
评议工作要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采用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联动,条块结合,分类评议、综合评定的办法。

原则上一年为一个评议周期。

不论是重点评议对象或自评部门单位,都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开展评议活动。

下级部门和行业在属地的评议情况要作为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组织对下级进行督促检查。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程序如下:
⑴动员部署。

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选聘评议代表,培训评议人员,公开评议的对象、内容和方法,被评单位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动员社会各界积极
参和。

⑵查找问题。

通过各种形式收集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了解被评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被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⑶公开评议。

召开评议大会,邀请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县乡领导、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对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

⑷落实整改。

被评单位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及时通报整改情况。

针对评议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被评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

⑸测算成绩。

各参评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绩应由问卷测评和日常工作两部分构成,问卷测评可通过网络投票、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以及委托第三方电话或问卷调查等方式获得。

要通过广泛征求普通群众意见,真正表达出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反映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的真实情况。

日常工作不单凭分数作结论,强调看领导重视程度、看基础、看发展、看解决问题的力度、看进步上升的幅度。

(二)市直参评部门
1、问卷测评
市直参评部门和单位问卷测评方案由市政府纠风办制定,委托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组织实施。

2、日常工作考评
市直参评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评实行记分制度考评,并建立日常工作考核台账。

市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市民评代表对参评部门日常工作、选题评议、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直通车上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详见附件:2018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3、下级综合评议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下级单位的评议结果要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要实事求是上报基层单位综合评议结果,没有下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未列入参评范围的,将单列加权计分,市政府纠风办将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评价。

四、综合评议统计及评议结果运用
(一)市直参评部门综合评议统计
市直参评单位的综合评议由问卷测评、日常工作考评和下级单位综合评议等三部分组成,综合评议结果按百分
制计。

其中问卷测评占30%,各县(市、区)所对应参评参评部门和单位的评议结果占40%,日常工作考评占30%。

综合评议结果按重点评议部门、自评部门,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司法和行政执法类、国家部委和省直驻泉机构、公共服务类,以及综合满意率分别排序。

(二)评议结果运用
1、基层站所评议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向基层站所的主管部门和上级政府通报。

要加大对基层站所评议结果运用的力度,评议结果应作为考核被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等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并作为对其上级主管部门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占有一定的分值。

对当年基层站所评议成绩列全市前三名,给其主管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总分加1分,对排名列后三名的,给其主管部门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总分扣1分;各县(市、区)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高、评议名次排前三名的基层站所,可授予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站所”的称号或授予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名次的牌匾,并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群众满意度较低、问题较多的基层站所,建议主管部门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
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对连续两年以上群众满意度低,或对存在的问题有条件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甚至边评边犯的基层站所,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2、市直年度问卷测评和综合评议结果要向参评单位反馈。

对群众满意度较高、综合评议结果连续两年在各类部门和行业中排名前三名的,下一年度列入免评对象。

免评期间部门和单位下级单位综合评议在各类部门和行业中仍位居前列的,再次奖励免评一年。

免评期间按照“免评不免建”的原则,部门和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常态运行。

五、时间安排
市直参评部门和单位、各设区市2018年政风行风问卷测评、日常工作考评和总结按照自然年份进行,综合评定、汇总工作原则上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纠风办、市直各参评单位要将工作总结和考评结果于2018年1月15日前上报市政府纠风办。

六、组织实施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部署、分级组织
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

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负责组织本系统的评议工作,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日常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为评议工作提供坚强领导并创造必要条件。

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参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基层站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各级政府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和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对明察暗访和政风行风热线中发现和反映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纠建并举,探索和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建立健全本部门本行业政风行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要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方法更有科学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有公正性。

(四)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要加强监督,严格执纪,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

严禁纠风工作人员接受被评单位的礼物和宴请,向被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拉赞助、搞摊派,以任何形式影响和更改评议结果,对违反评议纪律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禁民评代表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评议纪律的,取消代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严禁被评单位利用不正当手段影响参评人员公正评议,对违反评议纪律的,直接列为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2018年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主题词:纪检监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施方案
抄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朱淑芳,市政府纠风办正副主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

泉州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8年6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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