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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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数分保合同的优缺点
(一)对分出公司而言 成数分保合同的保费和赔款均按缔约方各自承担的比
例计算,所以对分出公司来讲,这种合同的突出优点 是帐务计算简单,节省管理费用,其不足之处是: 1.对质量好的小额业务,本来没有必要安排分保, 但因属于承保范围,仍有义务予以分保,因而要支出 较多的保险费;而对某些质量较差的业务,也不能减 少自留额。 2.如遇保险金额巨大的风险,难以放入合同,故 不能达到分散巨额责任的日的,除非另行安排临时分 保或超赔保障。 (二)对再保险人而言 成数分保合同的限额一般不会太高,所以业务成绩 往往比较稳定;其经营结果不管是盈余还是亏损,再 保险人与原保险人的利害关系完全一致,所以,接受 成数分保合同比较放心。
一、溢额分保合同的概念
溢额,顾名思义,即充满后流出的盈余部分。 在再保险业务中,溢额是指超过与分出公司自 身财力不相适应的保险责任或不愿自留的保险 金额,所以,溢额又称为分出额或分保额。如 果以合同方式安排再保险,该合同就称为溢额 分保合同。
溢额分保合同也是以保额为基础确定保险人和 再保险人之间的分保关系,故属于比例再保险。
四、成数分保合同的运用
成数分保合同主要用于以下几种情况或 方面:
1.经验不足、业务技术力量欠佳的新公 司、小公司
2.试办性的新险种或新业务; 3.保额较低、并且均衡的业务; 4.成绩比较稳定的业务; 5.需要互惠交换的业务。
某公司的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成数分保合同的中 文本
×××公司
进口货物运输保险成数分保合同
对保险人和再保险人来说,溢额分保合同 虽然都有些不足之处,然而,鉴于这种合 同分保方式的优点比较突出,所以历久不 衰,迄今已成为比例再保险中最为流行的 再保险方式。这种分保机制更适用于保额 高低悬殊较大,质量优劣参差不齐的业务, 比如火险业务中的工业火险等。
第三节 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
一、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的定义
溢额分保合同的基本内容与成数分保合 同大体相当,主要区别在分保业务条款 一项,也就是说,在溢额分保合同中, 只有当被保风险的保额超过分出公司的 自留额时,才依照合同的约定比例,将 溢额自动分给再保险人。所以,溢额分 保合同虽属于比例再保险,但分出人和 再保险人的利益有时并非完全一致。
二、溢额分保合同的特点
立合同人×××公司(以下简称分出人)
与×××公司
(以下简称接受人)
经双方同意,按下列条件签定本合同,共同 遵守。
第一条 第一条
………………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中文、英文各一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具有同等效力, 由双方共同签字,各执一份为凭。
分出人
接受人
×××公司 年 月 日于北京
×××公司 年 月 日于
第二节 溢额分保合同
2.分出公司先组织一个溢额分保合同, 其中自留部分再按另订的成数分保合同 处理。
(二)对再保险人而言
凡属溢额分保合同承保范围内的业务, 根据合同规定,原保险人对自留额以上 的溢额部分必须分出,因此,再保险人 不必担心分出人对不良风险的逆选择; 另外,如果赔款多集中在自留额部分、 溢额分保合同就会出现盈余,反之,倘 若巨额赔款较多,再保险人自然就会亏 损。
四、溢额分保合同的运用
假如某分出公司组织了一个豪华游艇成数和 溢额混合分保合同,成数合同的最高责任额 为20万英镑,其中自留40%,即8万英镑,分 出60%,即12万英镑,溢额分保合同为四根 线,即80万英镑,这样,该成数和溢额混合 分保合同的总容量为100万英镑。现有保额不 等的六条游艇,它们在成数和溢额分保合同 中的分配情况如表
再保险
第六章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种类
第一节 成数分保合同 第二节 溢额分保合同 第三节 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 第四节 一揽子分保合同 第五节 转分保合同 第六节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 第七节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
第一节 成数分保合同
一、成数分保合同的定义 成数分保合同是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之间
3.自留比例和分保比例随保额的大小而变动, 因此,分出人和接受人的经营结果有时并不一 致。
三、溢额分保合同的优缺点
(一)对原保险人而言 1.原保险人可以根据不同险种、质量和业务
性质以及自身的财力,选定最佳自留额,凡在 自留额以内的业务,不必办理分保。 2.溢额分保合同对巨额风险的分散有较大的 弹性。因为溢额分保合同限额若不能满足分出 公司的需要,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再组织安排第 二溢额分保合同或第三溢额分保合同等。 除上述优点外,溢额分保合同的不足之处是账 务计算比较复杂,费时费力,需要有严格的管 理制度和必要的财会人员,如果赔款多集中在 自留额以内的小额业务损失,分出公司的累积 赔款额就会较高。
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是将成数再保 险和溢额再保险方式组织在一起,以合 同方式予以安排的再保险。其中以成数 分保合同作为自留额,然后再以成数分 保合同的最高限额的若干倍数,即线数 组成溢额分保合同的最高限额。
二、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合同的安排方式
1.分出公司先安排一个成数分保合同,规定 合同自留成分和最高责任濒,保额超过限额 时,则按另订的溢额合同予以分保。
1.以保额的一定金额作为对每一危险单位的自 留额。
2.最高限额为自留额的若干倍数。在溢额分保 合同中,自留额与分保额之和叫做合同容量, 亦称最高责任额或合同限额。分出公司根据被 保风险的性质、种类、特点和质量等因素,确 定适当的自留额。自留额是制定合同限额的基 本单位,通常用“线”来表示,每根“线”的 最高责任应与分出公司的自留额相等。
订立的一种自动生效的再保险协议。这 种再保险合同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的分 保方式,故属于比例再保险。
二、成数分保合同的基本内容
1.缔约双方的名称。 2.合同开始日期。 3.执行条款。 4.临时分保和超赔分保条款。 5.保险费和分保手续费条款。 6.纯益手续费条款。 7.赔款条款。 8.账务条款。 9.货币条款。 10.保费准备金条款。 11.未了责任转移条款。 12.除外条款。 13.终止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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