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则与框架

01
指东道国应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公正、公平的待遇,避免
歧视和不当限制。
公平公正待遇原则的适用范围
02
适用于外国投资者在东道国境内进行的各种经济活动,以及与
投资相关的争议解决。
公平公正待遇原则的具体要求
03
包括程序公正、实体公正、不歧视、透明度等。
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的含义
指东道国应公开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确保 外国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和评估投资风险。
多个国家之间达成的,旨 在建立共同的投资规则和 标准,促进国际投资的协 定。
区域投资协定
一定区域内的国家之间达 成的,旨在促进区域内投 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协定 。
国内法律法规
外资法
一国制定的关于外国投资 者在本国投资的法律,包 括外资准入、外资待遇、 外资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
一国制定的关于证券市场 运行和证券投资的法律, 包括证券发行、交易、信 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跨国公司与母国政策
跨国公司行为准则
跨国公司制定的关于其在全球范 围内投资经营的行为准则,包括 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规 定。
母国投资政策
跨国公司的母国制定的关于本国 企业海外投资的政策,包括鼓励 、限制或监管等方面的规定。
PART 04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跨国公司投资纠纷案
案件背景
一家跨国公司在东道国进行大规 模投资,后因东道国政策变动导
2023 WORK SUMMARY
THANKS
感谢观看
REPORTING
加强监管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度,提高公众 对跨国投资活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律法规的完善
加强国际合作
国际经济法简答

第一章1.简述什么是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和自然人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和跨国投资、国际融资、国际税收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投资;国际金融,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税收等活动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以及国际争议解决问题;2.简述国际经济法广义说和狭义说的区别广义说:法律地位与国际公法并列,不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法律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法人和自然人;法律渊源是公约条约、公法性质的惯例、国际商法、商务惯例和各国涉外经济法律法规;代表人物是美国杰赛普、洛文费尔德、樱井雅夫狭义说:法律地位是国际公法的分支;法律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法律渊源是公约条约和公法性质的惯例;代表人物有英国的施瓦增伯格、金泽良雄、卡罗4.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国际经济法:法律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关系是跨国经济关系;调整方式是直接规定权利义务;法律渊源是国际公约、条约、国际商务惯例、国内法国际私法:法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法律关系是跨国的人身关系和经济关系;调整方式是间接调整通过确定准据法;法律渊源是各国国内法、条约很少5.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区别有哪些国际经济法: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法律关系与经济有关;法律渊源是国际公约、条约、国际私人商务惯例国际公法:主体是国家、国际组织;法律关系无直接经济因素;法律渊源是国际条约、公约3.为什么国际经济法是交叉性、综合性的学科6.简述国际经济法的体系7.国际私人商务惯例的特点有哪些第二章简答1.简述经济主权原则的主要内容2.国际经济法有哪些基本原则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名词解释条款1974年美国贸易法第301条内容:如果美国贸易代表确认外国的某些立法或政策措施,违反了该国与美国签订的贸易协定,或虽未违反有关协定,但却被美国单方认定为“不公平、不公正”或“不合理”,以致损害或限制了美国的商业利益,美国贸易代表便有权不顾国内其他法律以及国际条约准则作何规定,竟自依照301条款规定的职权和程序,凭借美国立法或政策措施,消除其对美国商业造成的损害或限制,或提供能令美国满意的赔偿;条款1974年美国贸易法第201条内容:如果美国确认从外国进口的某项产品,其数量增长到足以对美国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使其面临严重的威胁,则美国总统有权采取一切适当和可靠的措施,包括在一定时期内对该有关产加征额外关税或限制进口数量,借以帮助和促进美国国内产业针对进口产品,开展竞争;6.有约必守原则第三章名词解释根本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预期违约: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跟单托收信托收据托收押汇承兑交单付款交单问答:1.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2.公约对哪些问题未做出规定3.公约不适用于哪些销售活动4.我国加入公约的时候提出了哪些保留5.根据术语2000,FOB术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什么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它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3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依照港口惯例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给予买方以充分的通知;4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6.根据术语2000,CIF术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什么1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单证或相等的电子单证;2自负风险和费用办理出口许可证及其它货物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费;3自费订立运输合同并将货物按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并支付运费;4自费投保,交纳保险费;5承担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7.根据术语2000,CFR术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什么8.根据术语2000,FCA术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什么9.术语2010对术语2000做了哪些修订1.术语分为两大类2. 由13种变为11种3.删去了4个术语:4.新增了2个术语:5. 取消了“船舷”的概念,6.即适用于国际贸易也适用于国内贸易10.要约应具备哪些条件⑴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⑵内容明确具体⑶表明要约要约人受其要约的约束11.发价失效的情形有哪些⑴要约因拒绝而失效;⑵要约因反要约而失效;⑶要约因过期失效;在实践中,会发生受要约人对已经失效的要约的承诺或对不存在的要约表示承诺,这不能使合同成立;⑷因撤回或撤销而失效12.接受的条件有哪些⑴承诺要由受要约人做出才生效力;非受要约人在得知要约的内容后做出承诺不能构成一项有效的承诺;⑵与要约的条件保持一致,或仅做非实质性变更;⑶承诺应在要约有效的时间内做出;⑷承诺必须通知要约人才生效力;13.试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义务14.试述卖方的货物相符的义务质量担保又称瑕疵担保,指卖方对其所售货物的质量、特性或适用性承担的责任;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卖方提交的货物除了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公约的要求;1、内容①货物适用于同一规格货物通常使用的目的;②货物适用在订立合同时买方明示或默示通知卖方的特定目的;③在凭样品或说明书的买卖中,货物要与样品和说明书相符;④卖方应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或包装,如果没有通用的方式,则用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或包装;2、责任终止:风险移转给买方后;3、免除:①在发现或理应发现货物不符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通知;规定了保证期的,在保证期间内通知卖方;否则免除卖方责任;②货物不合格救济的时间限制:潜在缺陷,应在两年内通知,除非规定了更长时限;③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或应知货物不符,卖方可免除④卖方已知不符而未告知买方,则卖方无权免责;15.试述卖方的第三方要求义务⑴所有权担保又称追夺担保⑵不存在买方所不知道的他物权⑶不得侵犯第三者的知识产权17.托收支付的法律关系卖方与托收行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卖方是委托人,银行是代理人,代收行是托收行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委托的再代理人;银行的作用:银行是卖方的收款代理人,托收的信用基础是商业信用;18.信用证支付的基本原则有哪些⑴信用证是以银行信用为依托的结算方式,⑵信用证是自足的文件,奉行独立性原则,⑶信用证是单据买卖的结算方式,遵守抽象性原则20.试述信用证支付的流程21.开证申请人有哪些权利发出开证指示,有权要求修改信用证;检验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如果发现不符有权拒绝付款赎单,收回押金;买方付款前,有权;如果开证行错误的拒收合格单据,有权索赔,追究其责任;22.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关系,如何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第八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1受益人伪造单据或者提交记载内容虚假的单据;2受益人恶意不交付货物或者交付的货物无价值;3受益人和开证申请人或其他第三方串通提交假单据,而没有真实的基础交易;4其他进行信用证欺诈的情形;23.在哪些情况下人了法院不能做出中止支付的判决或裁定第十条人民法院认定存在信用证欺诈的,应当裁定中止支付或者判决终止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开证行的指定人、授权人已按照开证行的指令善意地进行了付款;二开证行或者其指定人、授权人已对信用证项下票据善意地作出了承兑;三保兑行善意地履行了付款义务;四议付行善意地进行了议付;24.试述国际支付方式一、汇付二、托收三、信用证四、保理支付保付代理25.卖方违约时买方可采取的救济措施主要有哪些1.卖方实际履行 2. 减少价金 3.宣告合同无效 4.损害赔偿28.简述货物买卖合同风险移转的原则1交货时间 2过失划分 3国际惯例优先 4划拨是风险转移的前提29.公约中对风险移转的具体时间有哪些规定1、移转时间:当事人可约定;2、涉及运输承运人、卖方承运人运输,在交给第一承运人时;在指定地点交货时,在指定地点交给承运人时;3、不涉及运输卖方营业地:买方接收货物时,或其无理拒收时;卖方营业地外,交货时间已到,而且已知道交其处置时;4、在途货物:从合同订立时起第四章名词解释提单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喜马拉雅条款问答:提单的性质提单的分类航空期间推定全损委付仓至仓责任共同海损问答1.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在承运人责任起讫上是怎样规定的2.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在承运人归责制度上是怎样规定的3.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鹿特丹规则在承运人责任限额上是怎样规定的4.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最低限度的责任5.承运人免责情形有哪些6.鹿特丹规则的主要修订第六章GATT1994的最惠国待遇GATT1994的国民待遇第七章倾销保障措施正常价值进口国工业补贴问答:倾销的构成条件如何认定正常价值如何认定进口国工业可忽略不计累积评估累积评估的条件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第八章名词解释独占许可协议排他许可协议普通许可协议问答国际技术许可协议的分类国际技术许可协议中的限制性商业条款有哪些国际金融法1.国际融资协议的共同条款2.陈述和保证条款的内容是什么3融资协议的约定事项有哪些4.国际融资协议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一、见索即付保证二、备用信用证三、浮动抵押四、意愿书国际税法1.税收管辖权主要有哪些种类一、居民税收管辖权: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三、公民税收管辖权2.税收管辖权冲突的类型主要有哪些1.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2.居民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3.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之间的冲突3.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1.国际重复征税法律意义的双重征税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以上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跨国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同时课税;国际税法上通常所说的国际双重征税就是指国际重复征税;2.国际重叠征税经济意义的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就同一征税对象对同一经济来源的不同纳税人分别课税;有的国家也将其称为国际双层征税;在股份公司与公司股东之间的国际重叠征税:在控股公司与被其控制公司之间的国际重叠征税:4.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有哪些免税法扣除法抵免法税收饶让制5.常见的国际逃避税的方式有哪些逃税:1不向本国税务主管部门提供与税收有关的情况;例如,不如实申报应纳税的跨国所得等;2对跨国所得在不同国家作不同分类,如有的划分为自有资产,有的划分为债务;3建立假账目,掩盖真实收入情况;4对成本和费用作不真实扣除;5虚增税收的抵免;避税:1逃离居住国以免支付税款通过纳税主体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2转移收入或财产所有权通过征税对象的跨国移动进行国际避税;3跨国联属企业通过转移定价进行避税;4跨国纳税人利用避税港进行国际避税;5跨国投资人有意弱化股份投资进行国际避税;国际服务贸易法名词解释1.跨境交付:指一国隔地向另一国提供服务,没有人员、物资流动有资金流动;2.境外消费:指一国人员,运输工具到另一国接受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3.商业存在:指一国服务提供者在另一国设立商业实体,向该国提供服务;4.自然人存在:即一国自然人到外国境内单独或受雇于外国公司机构,向外国提供服务;1.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类型是什么1.跨境交付2.境外消费3.商业存在4.自然人存在2.国际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具体承诺义务是什么一市场准入义务二国民待遇义务3.如未在具体承诺表中列明,不允许使用的措施包括哪些1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总值;限制服务产出总值;限制雇佣人员数量;2限制服务提供者的主体类型;3以限制外国资本参与的最高股权或投资总额限制外资的参与;国际投资法问答: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投保人、保险人有哪几种情况投保人:①本国国民②本国公司、合伙或其它社团③外国公司、合伙、社团保险人:依据各国立法与实践,负责实施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相应担保机构,其组织形式大体有如下几种类型:①政府机构作为保险人②政府公司作为保险人③政府与国营公司共同实施保险业务2.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险种有哪些主要限于政治风险,即由于东道国政府或其它政治势力的政治行为或措施导致外资损失的风险,而不包括商业风险;政治风险的范围根据各国经济利益和对外关系与对外政策的发展而变化,但通常包括征收险、外汇险也称转移险、战争与内乱险等;3.我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投保人应具备哪些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注册成立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但由在香港、澳门、台湾的企业、机构、公民或外国的企业、机构、公民控股的除外;2在香港、澳门、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金融机构,如果其95%以上的股份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机构控制之下,可由该境内的企业、机构投保; 3其他经批准的企业、社团、机构和自然人;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承保险别有哪些1.货币汇兑险2.征收和类似的措施险3.政府违约险4.战争和内乱险5.其它非商业风险5.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投保人的条件有哪些⑴必须是在经济上合理的投资;⑵必须是具有发展性质的投资;⑶必须是合法的投资;⑷投资必须与东道国宣布的经济发展目标和重点相一致;⑸能够得到公平待遇和法律保护6.CSID行使管辖权的条件㈠关于当事人的资格主体资格的条件㈡当事双方的同意主观要件㈢投资争议的法律性质客体的条件,“管辖范围”。
国际经济法简要知识点

名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指那些获得国际社会广大成员的公认,对国际经济法各个领域均具有普遍意义,并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国家的经济主权:指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充分的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的,并得自由行使此项主权。
★国家豁免:指一国是否服从外国法院管辖,而国家行为是在国家服从外国法院管辖问题上的一种积极抗辩,否认外国法院对该国政府在其境内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权。
★国家行为原则:指主权国家在其领域内所为的行为,外国法院无权审查其行为的合法性效力★提单:是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
★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全部灭失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的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可挽回的丧失了保险标的。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受损后对货物的修理费用加上续运到目的地的费用超过其运到后的价值。
★共同海损:是指海上运输中,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的作出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单独海损:是指货物因承保风险引起的不属于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
★单独费用:为了防止货物遭受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或灭失而支出的费用。
★许可协议:是指出让方将其技术使用权在一定条件下让渡给受让方,而由受让方支付使用费的合同。
★国际许可协议:是指位于不同国家境内的当事人之间以让渡使用权为目的的签订的合同。
★倾销: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如因此对某一缔约方领土内已经建立的某向工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性损害的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新建产生实质性阻碍,则构成倾销。
★补贴:是指在某成员境内由某一政府或公共机构做出的财政支持任何形式的收入支持或价格支持,以及由此给予的利益。
★特许协议:是指一个国家或政府同外国投资者个人或法人约定在一定期间,在指定地区内,允许其在一定条件下享有专属于国家的某种权利,投资从事于公共事业建设或自然资源开发等特殊经济活动,给予一定的程序,予以特别许可的法律协议。
国际经济法讲述要点

国际经济法讲述要点第一编国际经济法总论一、基本要点(一)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1.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1)古代至中世纪的基本特点。
(2)中世纪至二战前,作为垄断资本干预经济的结果,国际经济法在国内法和国际法两个层面上得到较大的发展。
(3)二战后至今,以“三大协议”的签订为标志,国际经济法成为一个新兴的法学学科,发展中国家的崛起,推动了国际经济新秩序的发展过程。
2.关于国际经济法在法学中地位的主要学说。
(1)国际公法分支说。
王铁崖、史久镛,主要观点。
(2)大国际私法说。
韩德培,主要观点。
(3)独立学科说。
跨国法说,杰塞普、斯坦纳和瓦茨,主要观点;广义国际经济法说,姚梅镇、陈安,主要观点;国际法学三分说,韩德培,主要观点。
3.国际经济法的表现形式(渊源)。
(1)国际经济条约是主要表现形式;国际经济条约的主要类型。
(2)国际经济的涵义、编纂和性质。
(3)涉外经济法及其立法背景和发展前景。
(4)其他法律渊源。
4.国际经济法的概念。
(1)国际经济法的涵义、主体、调整对象和规范的特点。
(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的关系。
(3)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涵义、表现。
(二)国际经济组织1.国际经济组织的概念。
(1)国际经济组织的涵义及其基本特点。
(2)国际经济组织的主要类型。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1)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立的背景及过程。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
(3)特别提款权制度及其作用。
(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三大职能及其对成员国的影响。
(4)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评价。
3.世界银行集团。
(1)世界银行集团建立的背景及其特点。
(2)世界银行协定的主要内容。
(3)世界银行集团的主要活动。
(4)中国与世界银行集团的关系。
4.世界贸易组织。
(1)关贸总协定的产生、演变和作用。
(2)乌拉圭回合谈判的背景、特点及其达成的一揽子协定。
(3)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职能、成员国资格和决策程序。
(4)世界贸易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
国际经济法简答 论述 名词

四、简答题1.GATT1994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适用范围。
其含义是:一缔约方的产品输入另一缔约方时,进口方不应直接间接地对该产品征收高于本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国内税和国内费用。
国民待遇原则仅适用于进口国对进口产品采取的不合理的国内税和国内规章方面的措施。
国民待遇原则不适用于边境措施,如海关估价、通关征税手续、进出口商品检验、许可证手续等。
国民待遇原则也不适用于投资措施和产品出口。
2.什么是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它有哪些特征?答: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者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基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保险制度是一种政府保证,它具有与一般民间保险显然不同的特征:(1)海外投资保险是由政府机构或公营公司承保的,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保护投资为目的。
(2)海外投资保险的对象,只限于海外私人直接投资,而且被保险的私人直接投资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
(3)海外投资保险的范围,只限于政治风险,如征用险、外汇险、战争险。
(4)海外投资保险的任务,不单是像民间保险那样在于进行事后清偿,而更重要是防患于未然。
3.试述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答:《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风险转移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涉及运输的交货,可以分为两种:卖方没有义务在指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于货交第一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卖方必须在某一特定地点交货,此时,风险以在该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起转移给买方。
(2)在途货物的交货。
原则上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
在卖方营业地交货的,此时,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转移给买方,或在货物交买方处置但遭无理由拒收时转移给买方。
在卖方营业地以外地点交货的,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他处置时,风险开始转移给买方。
国际经济法: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

国际经济法:国际海外私人直接投资的保护【摘要】为了实现生产和经营的全球化战略,我国海外投资的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大,伴随着这一进程的加快,对海外直接投资进行法律保护的问题日益明显;确立海外投资的保护制度,应本着以全面、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指导原则,通过制定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法规,完善合格投资的规定,完善合格投保人的规定,完善合格东道国的规定,完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等等一系列全方面的措施来实现对海外投资的有效保护。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护制度;投资保险制度伴随着外国资本大量进入我国,我国国内企业开展海外投资也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
到境外投资办企业,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种方式。
为了实现生产和经营的全球化战略,我国海外投资的步伐必将进一步加大,伴随着这一进程的加快,对海外直接投资进行法律保护的问题日益明显;确立海外投资的保护制度,应本着以全面、有效,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为指导原则,通过制定专门的海外投资保险法规,完善合格投资的规定,完善合格投保人的规定,完善合格东道国的规定,完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等等一系列全方面的措施来实现对海外投资的有效保护。
一、确立海外直接投资法律保护制度的指导原则(一)全面、有效原则。
所谓“全面”是就保护措施的种类而言,并不只单单为直接的经济援助,而且包括提供各方面的服务,甚至是有助于争端解决方面的帮助;所谓“有效”是就实际效果而言,既可以针对海外直接投资领域,也可以针对国别甚至个案,原则就是采取的保护措施要适其所需,确实能发挥实效。
(二)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原则。
海外投资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对资本输出国既具有积极作用又具有消极作用。
就消极作用的方面来看,例如资金的过流出很可能导致国内资金紧张,外汇短缺的不好的后果,海外产品的返销将冲击本国的生产和销售,盲目的技术出口降低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内企业面临更大的商业压力和风险等等。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国际经济法: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指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指导国际经济活动、构成国际经济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3、经济主权:国家在经济上享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在其境内从事的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自由地行使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要约:是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5、承诺:是指受约人对要约表示无条件接受的意思表示。
6、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巴黎国际商会以国际贸易中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惯例为基础,于1936年首次公布的具有国际性的解释通则。
此后,该通则在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89年、1999年、2009年经过多次补充和修订。
7、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8、根本违约: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失,以致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方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的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9、提单:指承运人在接受所交托运的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书面凭证。
10、预借提单:指承运人接管货物后,在没有装船或在装船过程中,应托运人的请求即时签发的提单。
即该提单签发日期早于货物实际装船完毕的日期。
11、倒签提单:是指承运人在货物装船完毕,签发提单时,应托运人请求,将提单签发日期提前至信用证规定的装船日期。
12、清洁提单:清洁提单是承运人未加注货物表面状况不良的提单。
13、适航:承运人提供能够对抗海上危险的船舶和船员的义务。
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

国际经济法考试重点1、国际经济法的学说之争。
狭义说:经济的国际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
是调整国家间、国际组织间、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
欧洲代表学者:(英)施瓦曾伯格、(法)卡欧、朱亚尔、弗洛里、(奥)霍亨维尔顿、(日)金泽良雄。
广义:是独立的综合性法律部门,是调整从事跨国经济交往的个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组织间经济法律的规范的总称。
美国代表学者:杰塞普、斯坦纳、瓦茨。
区别主要存在于:主题、调整对象(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法律渊源(是否包括民间商业惯例和国内法)评价:广义说立足于实践但体系庞杂,狭义说学科划分清楚但缺少个人利益的保护,我们采广义说。
个人观点:支持广义说,理由:从实际出发,不拘泥于传统的学理分科方式,注重事物之间的联系,强调调整跨国经济关系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的相互联系。
并且认为调整范围应同时包括国际经济交易的私法、政府管理国际经济交易的公法规范、国际法或者国际经济组织的约束规范。
2、国际经济法的特征(1)主体包括国家、国际组织和分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
(2)调整对象不仅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相互之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个人、法人间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渊源不仅包括经济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而且包括国际民间商务惯例和各国国内的涉外经济法规。
3、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
关键词:发达国家主导—南北合作—立法技术成熟完善。
①二战:“北北合作”,标志国际经济体制三大支柱的建立②60-80年代:迅速发展时期—南北合作③80年代以后:全面发展时期(全球化)4、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联大规范性决议、国内立法(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形式有两种:发达国家采统一制,发展中国家采分流制)、及其辅助性渊源。
5、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6、国家财产及其豁免问题国家豁免的概念、主要内容(管辖豁免、执行豁免),法律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
国际经济法 大学期末重点汇总 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1.P13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是一个独立的、综合的法律部门。
2.P13广义上的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间的经济关系,还包括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国家与他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3.P30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概念:是指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也即国家的经济主权。
4.P65《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 CIF等FOB:也称“船上交货价”,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贸易术语之一。
按离岸价进行的交易,买方负责派船接运货物,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通知买方。
货物在装运港被装上指定船时,风险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CIF:贸易术语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5.P72承诺的概念:是合同订立的第二个也是最后一个程序,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贸易实务中也被称为接受。
接受:受要约人声明或者作出其他行为表示同意一项要约。
6.P94《汉堡规则》中提单的概念: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
7.P95清洁提单:是指货物装船时,货物的外表状况良好,对提单上所印就的“外表状况明显良好”没有作相反的批注或附加条文的提单。
8.《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凡是未附有明示货物或包装有缺陷的附加条文或批注的提单,属于清洁提单。
9.P95不记名提单:是指在提单收货人栏内只填写to Bearer (提单持有人)或将这一栏空出不写的提单。
来人提单不需要任何背书手续即可转让,或提取货物,极为方便。
10.P95指示提单:是指在提单上的收货人栏中有“Order”(凭指示)字样的提单。
11.倒签提单:是指在货物装船后签发的,以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为签发日期的已装船提单。
12.海运提单:海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此将货物交给指定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单据。
国际经济法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1、承运人在收取货物以后,签发的载明船名及装船日期的提单被称为下列哪种提单?A、已装船提单B、不清洁提单C、收货待运提单D、备运提单2、中国在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时对自然人居民身份的确认采取什么标准?A、住所标准B、居所标准C、居住时间标准D、住所和居住时间两种标准3、货物全部毁灭或因受损而失去原有用途,或被保险人已无挽回地丧失了保险标的的情况属于下列哪种损失?A、实际全损B、推定全损C、部分损失D、单独海损4、设甲乙两国均为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依公约的规定,下列哪项适用公约的规定?A、营业地位于甲国的甲国A公司与营业地位于乙国的甲国B公司订立的家用电器的买卖合同B、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股票买卖的合同C、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飞机买卖的合同D、甲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关于气垫船买卖的合同5、下面哪种实体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A、母公司B、子公司C、总公司D、分公司6、世界贸易组织对争议进行解决时通过决议所采用的方式是什么?A、加权表决制B、一国一票制C、全体一致否认制D、多数通过制7、《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规定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优先权申请期限是多少?A、6个月B、12个月C、18个月D、24个月8、在哪种税收管辖权中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A、居民税收管辖权B、国籍税收管辖权C、所得来源地(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D、住所地税收管辖权9、《世界版权公约》对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采取什么原则?A、自动保护原则B、非自动保护原则C、无条件保护原则D、最惠国待遇原则10、法律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和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区别在于哪一项?A、征税主体方面B、纳税主体方面C、征税期间方面D、课税对象方面11、第一个对邻接权实施保护的国际公约是什么?A、《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B、《伯尔尼公约》C、《世界版权公约》D、《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罗马公约》12、国际银团贷款的每一成员之间对外承担责任的关系是什么?A、承担有限责任B、承担无限连带责任C、承担独立责任D、在一定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13、有关国际重叠征税,以下表述错误是哪一项?A、国际重叠征税又叫经济意义上的国际重复征税B、国际重叠征税是指两个以上国家对不同的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相似性质的税收C、国际重叠征税是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D、国际重叠征税违背了税收中立和税负公平的原则114、协调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冲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A、固定基地原则B、主要机构原则C、常设机构原则D、住所地原则15、《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对一般作品的保护期限是多少?A、作者有生之年B、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20年C、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25年D、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16、《汉堡规则》规定的承运人迟延交货的责任限额为下列哪项?A、迟交货物应付运费的一倍B、迟交货物的每公斤2.5计算单位C、每件迟交货物835计算单位D、迟交货物应付运费的2.5倍17、支票是银行为付款人的见票即付的书面凭证,从性质上讲,支票属于下列哪种特殊的票据?A、本票B、汇票C、期票D、信用证18、中国对国际股票发行的审核制度是什么?A、注册制B、申报制C、核准制D、登记制19、国际投资法调整的关系是下列哪项?A、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B、国际私人直接投资关系C、国际私人间接投资关系D、只涉及国际法规范关系20、下列提单中不可转让的是哪一项?A、空白提单B、不记名提单C、指示提单D、记名提单21、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的法定资本为多少亿特别提款权?A、50B、40C、20D、1022、根据乌拉圭回合谈判中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在内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规定,对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应依照哪一方面的法律提供保护?A、专利法B、商标法C、版权法D、专有技术23、依《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的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下列哪一种待遇?A、最惠国待遇B、优惠待遇C、差别待遇D、国民待遇24、下列哪一项是出票人于见票时或某一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的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A、汇票B、支票C、本票D、票汇25、愿意为“单独海损不赔”的保险险别是什么?A、一切险B、水渍险C、平安险D、特别险26、下列哪项不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A、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B、中国交通安全法规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D、《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27、世界贸易组织的纳入成员须经部长会议多少以上多数票同意?A、1/3B、1/2C、2/3D、3/428、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是哪一项?A、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各自的风险、责任和费用B、为了节省文字C、为了保密D、为了便于交流29、DES术语适用于下列哪种运输方式?A、航空运输B、公路运输C、铁路运输D、海上运输及内河运输30、在我国外资企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是什么?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无限公司D、两合公司31、法律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和经济意义的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区别在于?A、征税主体方面B、纳税主体方面C、征税期间方面D、课税对象方面32、我国对外投资的审批机构属于下列哪种?A、专门的中央机构B、现在的政府机构行使审批职能C、中央与地方的分级审批机构D、专门的地方机构33、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的规定,一切信用证必须注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未加注明的视为下列哪种信用证?A、不可撤销信用证B、可撤销信用证C、保兑可撤销信用证D、可转让信用证34、增加了实际承运人概念的国际海上运输的国际公约是什么?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D、《海牙议定书》35、《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对合格投资者的规定没有哪一项?A、只能是法人B、该法人在某一会员国注册C、应在商业基础上经营D、该法人设有主要业务点的会员国不能是东道国36、适用于散杂货定期班轮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最广泛使用的一种合同形式是哪一个?A、航次租船合同B、定期租船合同C、提单D、租船运输合同37、下列哪项是跨国公司的概念?A、由母公司持有全部或多数股份的企业B、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C、总公司在国外设立的办事及营业机构D、由分设在一国不同地区的实体组成的企业38、中国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外资股应占的比例是多少以上?A、45%B、35%C、30%D、25%39、各国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多少年?A、10年B、15年C、20年D、25年40、在哪种税收管辖权中纳税人负有有限纳税义务?A、居民税收管辖权B、国籍税收管辖权C、所得来源地(财产所在地)税收管辖权D、住所地税收管辖权41、调整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的责任原则是什么?A、过错责任B、过失责任C、不完全过失责任D、公平责任42、首次规定了电子单证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是哪一个?A、1974年B、1980年C、1990年D、2000年43、明确将包函合法化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是哪一个?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维斯比规则》D、《海牙议定书》44、欧洲债券的计价货币是什么?A、欧元B、发行国货币C、第三国货币D、发行者本国货币45、《海牙规则》规定的货方对承运人或船舶提起货物灭失或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下列哪项?A、6个月B、1年C、2年D、4年46、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外资比例一般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多少?A、49%B、50%C、30%D、25%47、各国税法上对不动产所得来源地的确认,一般都采取的标准是下列哪一项?A、所得来源地标准B、财产所得地标准C、住所地标准D、国籍标准48、调整国际货物海上运输的《汉堡规则》实行的承运人的责任原则是下列哪一项?A、推定完全过失责任B、过失责任C、过错责任D、公平责任49、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公平价值的确定采用什么标准?A、产品在外国市场的价格B、第三国价格C、推定价值D、替代国价格50、原意为“单独海损不赔”的保险险别是下列哪一项?A、一切险B、水渍险C、平安险D、特别险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贸易中,卖方的交货义务主要包括哪些?A、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B、交付与货物有关的装运单据C、对货物品质瑕疵担保D、对货物的权利担保E、确定付款时间2、世界银行集团由哪些国际经济组织组成?A、国际复兴开发银行B、关贸总协定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国际金融公司E、国际开发协会3、下列各项中属于国际直接投资的是哪几项?A、一美国股民购买中国A公司在美国上市的股票B、英国A集团收购美国B食品公司C、中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在中国设立一合资经营企业D、美国A公司在中国北京设立分公司E、一日本股民购买美国A公司在日本发行的债券4、下列哪些属于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A、国家经济主权原则B、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C、公平互利原则D、有约必守原则E、先占原则5、确定法人国籍的标准通常有哪些?A、控制说B、住所地说C、成立地说D、复合标准说E、成员国籍说6、《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不适用于下列哪些买卖合同?A、供私人和家庭使用的买卖B、以拍卖方式进行的买卖C、轮船或飞机的买卖D、电力的买卖E、股票和货币的买卖7、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和一般商业保险制度相比,不具备以下哪些特点?A、营业性B、政府保证C、为私人直接和间接投资提供保证D、只承保政治风险,不承保商业风险E、重在防患于未然8、依《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的规定,下列哪一种贸易术语需要卖方办理出口手续?A、FASB、DEQC、DDPD、EXWE、DDU9、有关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表述正确的有哪些?A、国际经济法是国际私法的一个组成部分B、国际经济法调整跨国的经济关系C、国际私法主要是法律适用法D、国际私法既调整超出一国国界的私人之间的经济关系,又调整超出一国国界的私人间的人身关系E、国际私法的主体,通常限于不同国籍的国民以及各种民间性的国际组织机构。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1、国际投资法:使国际经济法的重要分支之一,是调整国际私人间直接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外国投资法:又称为资本输入国法制,指一国政府为引进外国资本和技术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而制定的关于引进外资的基本原则,外国资本的法律地位及鼓励、保护与限制措施等的法律规范。
3、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一般又可称为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指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海外投资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后,若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的法律制度。
4、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它是指政府通过合同授予私营企业一定期限的特许经营权,许可其融资和建设特定的公共基础设施,并准许其进行经营管理和商业利用,如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项目产品等方式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期届满时将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5、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即调整国际经济交往关系中关于商品、技术、资本、服务在流通结算、信贷、税收等领域跨越国境流通中法律规范饭盒法律制度的总称。
6、国际经济惯例:私人所遵行的国际惯例为国际经贸惯例,即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国际技术转让、国际投资等国际商业活动的惯例。
7、国际经济主权原则:是指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和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得自由地行使此项权利。
8、公平互利原则:是指所有国家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并作为国际社会的平等成员,有权充分和有效地参加解决世界经济、金融和货币问题作出国际决定的过程,并公平地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9、普遍优惠制:指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出口的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给予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
10 原产地规则:是指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为确定货物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政决定。
11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各国都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努力给予合作,提供有利的外界条件,给予符合其发展需要和发展目标的积极协助,要严格尊重各国的主权平等,不附带任何有损它们主权的条件。
国际经济法概论重点

一国际经济法导论1。
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或跨国)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1。
国家经济主权原则(1)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2)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3)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征收。
2。
公平互利原则3.国际合作以谋发展原则3。
国际经济法主体:自然人、法人、跨国公司4。
国家行为原则:主权国家在其领域内所为的行为,外国法院无权审查其行为的合法性效力。
5.国际经济组织:1.普遍性国际经济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集团、世界贸易组织)2。
区域性国际经济组织(欧洲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3。
专业性国际组织(初级产品出口国如石油输出国组织、天然橡胶生产国联盟等、国际商品组织)二国际货物买卖法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协议。
2。
国际商事惯例指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所自发形成的为交易当事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
3。
国际商事条约是国家间缔结的、规定缔约国私人当事人在国际上市交易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是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规则.4。
贸易术语:装运港交货:FOB船上交货 CIF成本加运保费 CFR成本加运费承运人交货:FCA货物承运人 CIP运保费付至 CPT运费付至EXW工厂交货 DDP完税后交货5合同的订立:要约、承诺要约的构成要件:1.是一个订立合同的建议2。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3。
应具有十分确定的内容4。
应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承诺构成要件:1。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2.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3。
承诺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要约的撤回是送达以前,要约的撤销是送达以后承诺以前。
6.卖方的义务:交付货物;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品质担保义务;卖方对货物的权力承担义务.7.买方的义务:支付价款、收取货物。
余劲松《国际经济法》(第3版)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十二章 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第十四章 国际

第十二章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法制12.1 复习笔记一、海外投资的鼓励与管理1.海外投资的鼓励措施(1)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①税收抵免。
即海外投资者在东道国已纳税款,可以在本国应纳税额中相抵或扣减。
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就是采取这种方式。
②免税法(或称税收豁免)。
即承认资本输入国的独占征税权,本国放弃征税权,海外投资者的所得在东道国已纳税款者,在本国免予征税。
③税收饶让制或税收饶让抵免制。
指居住国政府对本国纳税人所得因来源国给予的税收减免而未实际缴纳的税款视同已纳税款给予抵免。
这一措施可使来源国对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取得实效,海外投资者也能从中获得实益,从而对海外投资者起到鼓励作用。
(2)投资信息及促进投资的措施为鼓励海外投资,帮助潜在的投资者进行投资抉择,一些资本输出国十分重视给投资者提供东道国经济情况和投资机会的信息。
(3)资金与技术援助措施①资金援助。
政府对投资者的资金援助包括对投资前调查的资助和对投资项目的资助。
②技术援助。
开发援助委员会成员国为给海外投资企业培训技术人员,接受从发展中国家派来的政府后备练习生,其居留期间的费用及旅费,由技术供应国负担,并对训练发展中国家技术人员的培训机构,也提供政府津贴。
(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保护与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的国内法制度,是国际投资保护的重要制度之一。
2.海外投资的管理措施(1)要求海外投资企业披露信息为了使政府、社会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各国公司法、证券法均要求股票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向政府和社会公布资产负债表及其他重要商业信息。
(2)防止海外投资企业逃避税①采用“正常交易”原则来确定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价格。
为了防止关联企业滥用转移定价逃避税,许多国家采取正常交易原则,即关联企业间的营业往来,都按照与独立的第三方达成的公平的市场交易价格计算,若关联企业人为地抬价或压价,税务机关则可依据公平市场价格,予以重新调整并征税。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涉 。第二 , 国对境 内一切 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 。第三 , 各 各国 对境 内的外 国投 资以及 跨国公 司的活动享有管 理监督权 。第
四, 各国对境 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征 用或收归国有。第五 , 各国对
世界性经贸大政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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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论 探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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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随着经济全球化 的发展 ,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成为
各 资本 输 出国的 通 行制 度 。 本 文从公平互利原则 。《 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 明确地把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是一种民1 司保险或私人保险 , 而是一
种政 府保证或 国家保证 , 其保 险人 即海 外投 资保 险机 构具有国 家特设机构 的性质 , 其保 险也往往 与政府 间投资保险协议 有密
切联 系 。
公平 互利原则作 为国际经济关系 的基 本原则 , 所有 国家在 法 “
要 性
一
资保险 区别于其他保险的重要特征 。( ) 外投 资保 险的对等 3海
、
海 外 投 资保 险制 度 的 涵 义
性 。海外投 资保险实质上是一种海外投资者的“ 国家保证” 。在
处理 国家与 国家之间的关系时 , 所应遵循 的最基 本的原 则之 一
1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含义和 由来 、
资本输出国的通行制度 。 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 的海外投资常常遭遇战争 、 内乱 、 征
麓 避 ∥ 收、 国有化 、 外汇禁兑及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 。这使他们认 识到
目的的特殊 h 生。海外投资保险实质上是一种国家保险或政府保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形考任务(1—4)网考试题四套汇编附全答案

2023年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国际经济法》形考任务(1 —4)网考试题四套汇编附全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不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正确答案:最惠国原则2.下列可以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合同是哪一项?()正确答案:我国企业为产品外销而与外商签订的货物买卖合同3.《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可以适用的货物买卖是哪一项?()正确答案:飞机零部件的买卖4.我国A公司先后于10月1日和10月8日分别向德国B公司邮寄一份不可撤销的要约通知和一份撤回该要约的通知。
B公司在10月11日收到A公司的要约通知后,当天即打电话给A公司表示完全接受。
并于10月15日再次向A公司邮寄一份确认函。
10月20日B公司收到A公司的撤回通知而A公司收到B公司的确认函。
在上述情况下。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A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正确答案:合同于10月11日成立5.“不可抗力”是指因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
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以下哪一情形通常不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事故()正确答案:货币贬值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当卖方不履行合同或《公约》义务构成()时,买方可以宣布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根本违反合同7.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对于正在运输途中的货物进行交易,货物的风险从()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正确答案:合同订立时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划分风险的目的是:()正确答案:确定货物遭受的损失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9.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采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时,以下关于银行责任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o正确答案:银行对由于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递过程中的迟误、遗失造成的后果概不负责10.()是指汇票的承兑或付款要以附有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为条件的汇票。
国际经济法重点总结

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整个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和各国专门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经济法是兼具国际法特点和国内法特点的特殊法律规范,其作用在于推行国家的对外经济政策和维护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
二、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论述)是指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适用于国际经济法一切效力范围的、构成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的法律原则,是进行国际经济活动的根本准则。
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主要有:1、经济主权原则各国对其境内的一切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各国独立地处理其国内国际经济关系,不受别国干涉和控制;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及其活动享有管辖和监督权;各国对其境内的外国资产有权决定征收或征用。
2、公平互利原则各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国际人格和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且这种平等不仅是形式上而且是实质上的平等;国际经济关系的建立与发展对当事各方均有利,不得在交往中以损害对方利益而使本方受益。
3、有约必守原则就条约而言,要求当事国依条约的规定实践自己作为缔约国的诺言,履行其国际义务;就合同而言,要求当事人必须依法及依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然,合同或条约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同时履行合同条约往往受“情势变更”的制约。
4、全球合作原则全球合作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实现普遍繁荣和提高所有民族的生活水平;全球合作应是多领域、多层次和全方位的;全球合作的首要途径应使作为国际社会平等成员的所有国家对世界经济问题享有参与权、决策权,并公平地分享由此得来的各种利益;全球合作的中心环节在于开展南北合作(对话)。
三、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国内渊源和国际渊源两大类:国内渊源主要指各国国内立法以及普通法系国家的判例;国际渊源主要是指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国际(经济)组织的决议。
四、国际货物买卖国际货物买卖是指营业地或住所位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进行的买卖活动。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_普通用卷

国际经济法课程一单选题 (共63题,总分值63分 )1. “跨国法”理论的提出者是()。
(1 分)A. 英国学者施瓦曾伯格B. 美国学者杰塞普C. 日本学者金泽良雄D. 法国学者卡罗2. 我国《海商法》中关于承运人延期交货责任条款制定的依据是()。
(1 分)A. 《海牙规则》B. 《维斯比规则》C. 《海牙一维斯比规则》D. 《汉堡规则》3. 根据国际法,国际组织豁免的主要根据是:()。
(1 分)A. 外交平等原则B. 主权平等原则C. 职能的最高需要原则D. 国际地位平等原则4. 在与中国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以下各国中,拒绝给予“税收饶让”的国家是()。
(1 分)A. 日本B. 法国C. 美国D. 德国5. 通常订有滞期费和速遣费条款的合同是()。
(1 分)A. 航次租船合同B. 定期租船合同C. 班轮运输合同D. 光船租船合同6. 在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的以下各种方式中,参加贷款银行不能直接请求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方式是()。
(1 分)A. 更新或替代B. 转贷款C. 转让D. 匿名代理7. 目前国际上最大的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是( )。
(1 分)A. 国际金融公司B. 国际开发协会C.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D.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8. 最常见的国际许可合同,其标的物()。
(1 分)A. 既包括专利,也包括商标B. 既包括专利,也包括专有技术C. 既包括商标,也包括专有技术D. 商标9. 下列关于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1 分)A. 它是处理国际商事争端的国际性民间仲裁机构B. 它直接处理争端C. 目前适用的是1998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商会仲裁规则》D. 国际商会非会员国私人之间的争端也可提交仲裁院仲裁10. 为行使居民税收管辖权,我国以下列哪项作为确立法人居民身份的标准?( ) (1 分)A. 法人总机构所在地B. 法人注册成立地C. 实际控制和管理中心所在地D. 常设机构原则11. 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其所适用的“国际贸易”形式()。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2)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经济法》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1042)单项选择题1.以下哪一项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A.可持续发展原则B.国家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永久主权原则C.进行国际合作以谋求发展原则D.国民待遇原则2.依照《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在CFR术语下,卖方承担货物灭失或损毁的风险直至( )。
A.货物在目的地交付买方时B.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时C.货物在装运港交到船上时D.货物在目的港越过船舷时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分三批履行。
其中第二批货物出现了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
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买方采取下列哪一项救济方法是正确的?( )A.买方可以宣告整个合同无效B.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第二批货物无效C.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第二批货物和今后交付的第三批货物无效D.买方可以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第一批货物和第二批货物无效4.以下四项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中,哪一项公约将保函合法化,规定“托运人为取得清洁提单向承运人出具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在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有效,但对提单受让人包括任何收货人在内的任何第三方无效”。
( )A.《海牙规则》B.《维斯比规则》C.《鹿特丹规则》D.《汉堡规则》5.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中,保险人责任最小的是以下哪一种险别?( ) 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D.战争险6.下列有关国际许可协议的特征的描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国际许可协议的主体即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只能是法人B.国际许可协议的客体是技术使用权C.国际许可协议的主体做跨越国境的移动D.国际许可协议可以是无偿合同7.依据《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投资争议的公约》建立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对下列哪一争端具体事项具有管辖权?( )A.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B.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口头同意提交中心C.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D.缔约国和另一缔约国国民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法律争端,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提交中心8.下列哪项纳税人的所得为国际税收关系的客体?( )A.国内所得B.国外所得C.跨国所得D.国外财产与所得9.在国际税法中,对于法人居民身份的认定各国有不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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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成为各资本输出国的通行制度。
本文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涵义入手,提出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及如何坚持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一、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涵义和性质
1.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含义和由来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资本输出国政府对本国海外投资者在国外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提供保证或保险,投资者向本国投资保险机构申请保险后,若由于约定的政治风险发生导致投资者遭受损失,则由国内保险机构补偿其损失的制度。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减少海外投资风险和有效保护资本输出国海外投资安全和利益方面具有特殊功效。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是世界各资本输出国的通行制度。
发达国家在发展中国家的海外投资常常遭遇战争、内乱、征收、国有化、外汇禁兑及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
这使他们认识到对本国的海外投资还必须予以法律的保护,使本国的海外投资尽量避免政治风险带来的损失。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得以产生。
2.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性质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不是一种民间保险或私人保险,而是一种政府保证或国家保证,其保险人即海外投资保险机构具有国家特设机构
的性质,其保险也往往与政府间投资保险协议有密切联系。
二、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在建立健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过程中,应该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有着积极的作用。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承保制度,包括承保机构、承保条件、承保的险别、保险额、保险期限、保险费、赔偿和救济等。
它是一国政府贯彻该国国际政治原则的间接工具和实施对外经济政策的直接工具。
由此不难得知,海外投资保险制度隐含着一国的国际经济利益和国际政治利益。
坚持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和全球合作原则,是实现其利益的手段;坚持公平互利原则和有约必守原则,是维持其利益的保障。
相反,将本来仅适应国内的制度强加于国际社会,并冠冕堂皇地称之为“国际法”,如一直为美国等发达国家所津津乐道的有关征收和补偿的“赫尔原则”,显然在国际舞台上是站不住脚的。
如资本输出国仅考虑自己一方的利益,而对资本输入国的利益熟视无睹,其承保机构仅对有利于自己的投资予以承保,而不顾对东道国经济的影响或不经东道国的允许,这显然会受到东道国经济主权原则的阻却,其代位求偿也将难以得到实现。
这显然不利于国际经济交流,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和国际社会的繁荣。
第二,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对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运行发
挥着重要作用。
双边投资保险制度模式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存在为前提,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运行以双边投资保证协定的谈判为起点。
“条约是指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国际协议。
”双边投资保证协定指缔约国一方为保证其在缔约国对方的投资而与缔约国对方缔结的条约。
只有投资者母国和东道国基于对本国经济利益的维护和对对方当事国应有主权的尊重,双方恪守经济主权原则,才有可能达成协议,海外投资才能得到鼓励和保护。
当投保人所投保的政治风险发生后,涉及投资者母国与东道国间的代位求偿权问题时,在这种纯粹的国际法主体——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中,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是必要的,也有利于争端的及时、有效解决。
在单边投资保险制度模式中,当保险人所承保的政治风险发生后,需依据国际法上关于外交保护的一般原则索赔,即用尽当地救济原则和国籍继续原则。
用尽当地救济原则是对东道国主权(包括经济主权)的尊重。
通过外交保护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间的争端往往耗时、耗力而且情态复杂。
若双方能够秉持善意,既尊重对方经济主权又考虑到全球合作和公平互利,相信争端一定能够得到圆满解决。
三、构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必须坚持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
1.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坚守经济主权原则
经济主权原则应作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指导思想,且贯穿于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和运行的整个动态过程。
在制定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时,虽然要考虑国内、国外的情况,但应以自己的利益为重,坚持经济主权原则。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是承保制度。
根据经济主权原则,出于对东道国经济主权(包括对外资入境的选择权和决定权)应有的尊重,各国应当明确地规定:凡是前来申请投保的海外投资,都必须以东道国已明确表示同意接纳作为承保的先决条件。
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作为贯彻资本输出国涉外经济政策的工具,一方面要促进本国资本的输出并保证其安全;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何种投资能为资本输入国接受,以利于保险事故发生后的代位索赔。
基于资本输出国和资本输入国经济主权和利益平衡的考虑,并综合考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合格投资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要求:第一,从投资内容上看,申请保险的投资应具有经济上的合理性、法律上的合理性以及对东道国发展的贡献性。
第二,从投资形式上看,在投资形式上的限制不宜太多。
第三,从合格投资的时间看,各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承保的投资应仅限于经保险机构批准后才开始执行的投资。
2.在构建海外投资保险制度过程中促进全球合作
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构建中肯定全球合作。
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基于全球合作的考虑,承保条件中的合格东道国不应分发达
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应一律予以承保。
但在双边投资保险制度模式下,合格东道国应与投资者母国订有双边投资保证协定,这样才可以确保国内立法效力向域外有效延伸,并与国际立法相配合,共同对海外投资提供强有力的保护。
资本输出国在构建本国的海外投资保险制度时,应注意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强国际交流,促进各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之间以及各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与国际海外投资保险体制的融合,促进全球合作。
参考文献:
[1]余劲松.国际投资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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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邓瑞平.论建立我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j].现代法学,1996(2).
[4]邵津.国际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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