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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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2018年第10期
(上)
河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河南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河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委办公室主办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是指
县级以上农业部门组织有关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
全检测机构,对生产中或者在批发
市场、农贸市场、配送中心、超市
等销售的农产品进行风险评估时所
开展的抽样检测,并按规定对监测
结果进行处理和信息公布的活动。
一、抽样
(一)准备工作
在收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
的任务后,应根据本年度的监测方
案,结合受检单位农产品生产和销
售的具体情况,制定抽样方案,组
织抽样人员学习抽样技术,明确抽
样工作纪律。
(二)制定抽样方案
抽样方案应包括抽样时间、编
号、样品个数、监测项目、监测依
据等。
(三)准备抽样所需要的物品
准备抽样所需要的物品包括抽
样单和抽样工具等。
二、工作程序
(一)由农产品质检机构按照
《NY/T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
样本的采样方法》《NY/T2013-2011,蔬菜抽样技术规范》完成全
部抽样工作。
每次抽样不少于2人。
(二)抽样人员主动向受检单
位出示工作证、身份证,并提交样
品抽样单。
(三)抽样工作应有承检单位
独立完成、对抽取的样品据实付款,
不受其他因素干扰。
(四)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
表共同确认样品的真实性、代表性
和有效性。
(五)抽样人员应在抽样现场
准确、客观、完整地填写抽样单,
字迹要清晰、工整。
一是抽样单分
别加盖农产品质检机构公章和受检
单位公章,并由抽样人员和受检单
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二是抽样单一式三联。
三是抽取的
样品经抽样人员和受检单位代表确
认无误后,双方签字封存。
四是在
安阳市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技术规范
安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王秀平
市场上抽取的样品,以书面形式告知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确
认,7天内不予确认的,视为认同。
(六)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
详实调查当地农产品生产、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和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等,并做好记录。
(七)每个样品应制备2份,1份用作检测样,另1份用作备份样,将每份样品分别封存,粘贴封条。
抽样人员和被检单位代表分别在封条上签字盖章。
在送达实验室检测前,不能开封或更换。
(八)样品送达实验室后,接样人员认真检查样品,对封样情况、样品数量、状态、质量、样品编号及抽样单进行核对。
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及时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样品制备,并安排检测工作。
三、样品制备(一)样品制备场所要求通风、整洁、无扬尘、无易挥发化学物质。
(二)制备工具和容器1.新鲜样品。
无色聚乙烯砧板或木砧板、不锈钢食品加工机、聚乙烯塑料食品加工机、高速组织分散机、不锈钢刀、不锈钢剪等。
2.干样品。
不锈钢磨、旋风磨、玛瑙研钵、无色聚乙烯塑料薄膜、白搪瓷盘等。
3.分装容器用聚乙烯塑料盒、具塞玻璃瓶等,规格视量而定。
(三)制备1.新鲜样品。
取可食部分,用干净纱布轻轻擦去样品表面的附着物,采用对角线分割法,取对角部分,将其切碎,充分混匀,用四分法取样或直接放入食品加工机中捣碎成匀浆,制成待测样,放入分装容器中,备用。
或将取后的样品用食品粉碎机粉碎(不可太碎,不能制成匀浆),制成待测样,放入分装容器中备用。
2.干样品。
称取将新鲜样品用四分法取样后剩余部分一定量的样品,放在铺有无色聚乙烯塑料薄膜的白搪瓷盘中,放入鼓风干燥箱中在105 ℃条件下加热15 min 杀酶,然后在60 ~70 ℃条件下干燥24~48 h。
干燥后的样品,放入干燥器内,待冷却到室温后,称量,计算样品的含水量。
然后将样品用不
锈钢磨、旋风磨或玛瑙研钵进行加工,使全部样品通过40~60目尼龙筛,混合均匀后制成待测样,放入分装容器中,备用。
3.制样工具。
每处理1个样品后制样工具应冲洗或擦洗干净,严防交叉污染。
四、检测
(一)检测方法
按照任务下达单位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
采取各类质量控制措施,加强检测质量控制,确保检测数据科学、客观、准确、可靠。
(二)结果判定
仔细汇总检测数据,严格按照任务下达单位规定的判定标准进行结果判定。
五、质量控制
(一)样品在测定时,要严格按照监测方案中的规定
首先做试剂空白,每测定10个样品做1个标准溶液,每测定30个样品做1个添加回收率或带1个质控样。
若回收率达不到80%~120%或作为质控样的标准物质检测数据超过允许误差范围,该批次样品要重做。
(二)实验室应安排内部考核除按规程进行回收率检测外,承担单位在每次监测工作时,进行1~2次盲样或农药残留加标回收考核。
(三)检测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安排复检
一是在检测过程中出现停水、停电、仪器出现故障等情况;二是检测结果离散度较大,超过允许范围;三是各级审核人员对检测结果提出合理异议,主检人员解释不清时。
六、结果上报
(一)按任务下达单位的规定和要求,如实填写检测结果,完成蔬菜质量例行监测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任务下达单位。
报告应总结受检单位的蔬菜质量安全现状、监管措施和成效,重点对蔬菜质量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二)农产品质检机构应将例行监测报告上报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