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安队管理制度【最新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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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安队班组管理制度
1、通安队每一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指示、指令,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2、积极参加矿上召开的各种会议并积极组织参加各业务部门组织活动,不得借其它理由不参加会议和活动。
3、认真组织每周二、周五的学习日活动,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知识和本职业务技术,学习日没有特殊情况不批假,旷会一次罚10元。
4、坚持雷打不动的班前会,要求每一班人员必须参加,迟到一次罚5元,旷会视为无出勤,坚持每班点名制度。
5、瓦检工必须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和现场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发现空班一次,罚瓦检班长2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瓦检工在分担的检查范围内漏检一次罚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被罚人员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6、测风工必须认真进行每旬一次测风工作,要求数据准确无误,并及时计算风量,按程序上报领导,否则罚款100元,年底取消评先资格。
7、监测监控工,必须按规定对各种仪器、仪表进行调校,保障通讯线路畅通无阻,不得延误时间处理故障,因延误时间给生产造成埙失的,除追究责任外,视情节给予罚款。
8、周三学习日和班前会,要求必须由副队长以上的领导参加组
织,每天八点班班前会,在岗副队长以上干部必须全部参加,旷会一次罚款20元。
9、认真执行请消假制度,请假一天由班长审批,2-5天由副队长审批,超过5天,按程序由主管矿长审批,旷工1-4天每天罚20元;5-10天每天罚30元,旷工超过10天调离本岗位,依请假条为依据.
爆破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技术,不断提高自我业务技术水平,熟悉和掌握火工品性能、爆破说明书内容、作业规程.
2、带齐所有工具、仪器等,性能保持完好,做到持证上岗。
3、引药制作要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的地点。
避开电气设备,雷管脚线要扭结短路。
4、正向装药,使用水炮泥,炮泥封满,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及程序化放炮制度。
5、爆破距离符合规定,连接火线与零线,检查线路情况,并按要求发出放炮信号,爆破前后进行洒水灭尘,爆破后认真验炮,瞎炮按规定处理。
6、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用、退制度,火工品入箱上锁,如实填写消耗单,剩余火工品及时返库,严防丢失.
7、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一、井下爆破工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生产工作经验,井下爆破工作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爆破工必须按规定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操作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各单位必须每半年对爆破工人员情况进行核定,确保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并及时上报公司。
二、每个爆破工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
爆破工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的炸药箱、雷管箱内,并加锁,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爆破材料不得私藏、私带、乱扔、乱放、乱丢,不得私自带上井,不得在工作面存放,必须当班领用,使用不完的当班必须办理退库手续。
爆破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破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三、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320条规定。
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破材料;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爆破材料;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爆破材料,不得掺混使用;不能使用的爆破材料必须交回爆破材料库。
四、爆破工领取炸药、雷管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向工作地点人工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沿规定路线、按规定时间行走,中途不得随意停留。
五、爆破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每班采掘工作面实际消耗的爆
破材料量,要由当班班(队)长负责核实签字,剩余的爆破材料要在当班退交爆破材料库或发放点,做到领取、消耗、退回三对口,工作地点不得存放。
六、装配起爆药卷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
按规定抽取的单个雷管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装配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七、装药时,可由班长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协助爆破工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共同进行。
装药后必须将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八、炮眼封泥应用水泡泥。
炮眼深度和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九、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只有当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小于1%和局部瓦斯无积聚时方可打眼装药和爆破。
每次爆破必须将瓦斯检查结果填写在“一炮三检”记录本上,由班长(或采掘队长、安监员)核实签字后,才准进行装药爆破工作。
爆破作业地点存在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不允许放炮的任何一种情况时,严禁装药爆破.
十、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三人连锁”爆破换牌制度。
回采工作面、煤巷和半煤岩巷的掘进工作面等地点,必须由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
班长三人连锁,其它地点可由爆破工、安监员和班长三人连锁(采用爆破工、安监员和班长三人连锁时瓦斯检查工作应由爆破工在安监员监督下进行)。
爆破前,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安排人员警戒,经检查顶板与支架情况和清点人数,确认无问题后将自己携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瓦斯检查工经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接到爆破牌后,必须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爆破.
爆破后,只有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班长、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监员方可同行进入工作面,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确认无问题后,三牌各归原主,撤回警戒,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十一、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爆破母线必须是绝缘良好的双线,不允许有破口或明接头,爆破母线的长度不得小于撤人距离.
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十二、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检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
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通电爆破前,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十三、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保护或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间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其中一条巷道爆破作业时,两个工作面的人员都必须撤至安全地点.
十四、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禁止一次装药分次起爆。
瓦斯涌出量大的采掘工作面,要严格控制一次爆破的数量。
十五、检查和处理拒爆、残爆时严格按《规程》规定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十六、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十七、坚持一个爆破工只配一部发爆器的标准,严禁同一工作面、
同一巷道前后多头作业、多头爆破以及多台发爆器爆破。
十八、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灭尘设施,并严格执行爆破后洒水灭尘制度,无水时不准装药爆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