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闻炒作的纠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新闻炒作的纠偏
首先,在新闻题材选择上要符合新闻价值规律。
新闻价值是由新闻事实本身具有的素质与社会对之的需要相互作用而成,主要由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显著性和趣味性等五种价值要素构成。
因而,我们策划新闻报道时,要从新闻价值规律出发,抓大鱼、活鱼,准确勾画社会发展的进程,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
当然,这并不排斥社会类新闻。
早在80年代初,我们就提出了“浅、短、软”的口号,要求报纸“进家庭”、“进百姓”、“进生活”。
但我们在策划报道社会新闻题材时,要善于从人民群众关心的话题着手。
今年5月份,《南方周末》曾经策划了这样一个选题:作者将50年代至80年代各个时期出生的人的童年生活加以对比。
表面上这是一种回忆,实际上这种对比用一些生活中小事,折射了我们生活和时代的变迁,极富时代气息。
而倘若无视题材的新闻价值,仅仅是为了抢一两条独家新闻,或是仅仅为了满足部分受众的猎奇需要,则很容易导致新闻炒作。
如今年6月中旬,杭州三家报纸同时刊载一条新闻:一七旬老翁受到与他有染的青年女子的讹诈。
作为一条社会新闻,这条消息自有其一定的新闻价值。
但这三家报纸都用了大量的篇幅来讲述这个故事,这纯粹是为了满足受众的猎奇心理,不免留下小题大做、人为炒作之嫌。
其次,要注意策划报道活动的“度”。
所谓新闻策划中的“度”,就是指新闻策划中,依据新闻价值,合理配置新闻资源的标准。
具体来说,有三方面的内容,即报道方式、编排方式、为稿件投放的力量。
新闻本质上是对新闻事实的一种客观反映。
我们在策划报道活动时,必须依据事实的新闻价值,合理地安排报道方式、编排方式和投放的人力、物力、版面,决不能为了追求所谓“卖点”,而过度使用新闻资源,甚至人为地左右新闻事件向自己预先设计好的方向发展。
如有家报纸在报道一位走失的幼女时,竟在头版连续13天(除一天中断)共用了15篇稿子报道小姑娘在杭经历、寻母过程和最终归宿。
其中有3天同时在头版发了两条稿子,并且不厌其烦地大幅彩色图片。
我们提倡连续报道,密切关注事件的进程,通过报刊的有机运动将事实真相展示出来。
但决不是“每事必录”地记流水账。
况且耗费如此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本来可以将题材挖深挖透,深入探讨我国传统的恋爱、婚姻、抚养子女等观念在社会转型时期受到的冲击。
但遗憾的是,该连续报道中许多消息只是单纯地就事论事,有几篇稿子还不惜篇幅地猜测、推断小女孩的故乡在何方。
这些本来只需要在某篇稿子中略作交代的细节,却成了大炒特炒的主要事实,虽很煽情,但未免太“水”了。
其三,在策划报道活动时,要将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
当前报界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先下海,后从良。
”意思是当一张报纸发展初期打市场时,要挖空心思甚至不择手段地策划新闻,追求“轰动效应”,等在市场上站稳脚跟后,再来重拾它的社会责任。
这也是某些过度的新闻炒作堂而皇之的理由。
报纸对市场的孜孜以求,是未来报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但我们必须强调,新闻不能简单等同于其他商品,报社也不能简单等同于一般企业。
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注重新闻报道的社会效应。
1999年初,在山西河津铝厂附近发现了81具尸骨。
一些报纸在尚未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对这一事件大加揣测、炒作,一时间引起了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们的恐慌,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后来的侦查表明:这只是一对迷信梦魇的夫妇所为,根本不存在什么“杀人狂魔”。
当然,注重社会效益并非排斥经济利益。
两者的关系从根本上来说是统一的。
世界上一些严肃报纸十分注重社会效益,策划了许多名载新闻史的经典报道,最终它们也得到了丰厚的经济回报。
因此,一方面记者在策划报道的时候,要具有高度的道德自律意识,要将社会责任感内化在自己的报道策划中,坚持抵制反常的、“黄色”的新闻观;另一方面,要积极完善我国现有的新闻政策法规,从法律上、政策上去引导媒体,使之将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完美地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