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 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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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5篇)

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5篇)

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5篇)第一篇: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法考试中的地位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总结——兼谈法益侵害说在司考中的地位摘要:2011年的司法考试刑法部分试题中,可以明显感觉到的变化是在新理论和传统理论的斗争中,新理论占了绝对的优势地位。

以张明楷教授为代表的法益侵害说的理论观点在司考中有鲜明的体现。

在这样的情形下,要把握司法考试的动向和思路,就必须对法益侵害说的观点和思路深入了解。

本文通过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的考点总结,力图将贯穿其中的法益侵害说的刑法立场进行概括和分析,对司法考试的整体出题思路进行梳理。

关键词:司法考试刑法法益侵害说当前理论上关于犯罪本质的争论主要可以归纳为两种学说:一是法益侵害说,另一个是规范违反说。

法益侵害说认为,犯罪是对法所保护的利益或者价值造成侵害或引起危险(威胁)。

这种学说认为只有行为侵害了法益时,才能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行为的反社会伦理性,并不直接成为刑罚处罚的根据。

该学说强调刑法与道德伦理的分离。

法益侵害说主张结果无价值论,在判断行为的违法性时,最基本的是考虑行为是否侵害或者威胁了法益,没有侵害或者威胁法益的,即使行为人的内心再恶,行为本身严重违反社会伦理,也认为没有违法性。

规范违反说认为,违法性的实质违反法规范或者违反法秩序。

规范违反说主张违反社会伦理和道德规范的行为构成犯罪,在违法判断上重视行为的反伦理性,关注行为人内在的恶性。

司法考试中,命题人是按照自己的刑法立场和所认可的学说设计题目和答案,如果在司法考试的过程中不了解命题人所采取的刑法立场,就会走很多的弯路。

因为刑法立场的选择直接决定考虑具体问题的思路以及最终的答案。

接下来,我将通过对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部分试题的分析将命题人的刑法立场和学说进行阐述。

一、考点总结(一)单选题考点总结第1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答案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1. 【答案】C【考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包括鲜明的政治性、彻底的人民性、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

选项A、D错误。

本质的同源性、实践基础的相同性不属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因此,直接予以排除。

选项B错误。

彻底的人民性指社会主义法治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法律,有效治理社会的方式、过程和状态,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题干没有表明这种“借鉴”反映彻底的人民性。

选项C正确。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广泛吸收、兼容并包、与时俱进、不断借鉴和吸收人类法治文明的优秀成果,反映了其具有“充分的开放性”的特征。

从各个方面吸取经验。

2. 【答案】C【考点】执法为民的内涵【解析】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这里的“执法”是指在广泛的内涵和外延意义上讲的,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全部活动,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

执法为民理念不仅鲜明的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而且科学明确地界定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本质和目的,其基本内涵包括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和文明执法。

选项A、B说法正确。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响亮地回答了执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以及“为谁执法、靠谁执法、怎样执法”的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其生命力就在于人民性。

选项C说法错误。

执法主体必须是专门设置的享有执法权的国家机关,人民群众没有执法权,不是执法主体。

选项D说法正确。

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在执法目的上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在执法标准上以人民满意为本,在执法方式上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实行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

司法考试老师大全

司法考试老师大全

宪法、法制史、法理:陈景辉基础男杨帆窜知识点三国法:女杨帆(三校)刑法:韩友谊(万国)刘凤科张明凯的弟子刑诉:谢安平基础汪海燕窜知识点行政法:林鸿潮但仅仅考88表是不行的,还是需要大家看看教材和法条民法:李建伟(合众)李仁玉(三校)民诉:郭翔基础杨秀清不过讲义简单,跳跃性强,适合有点基础的(三校)商法和经济法:张海峡王小龙论述:皱建章宪法、法制史、法理:法理:陈景辉老师。

听了他的法理之后你就觉得法理也不过如此,也不会是那么晦涩难懂了。

男杨帆——知识点之王,能把抽象的法理讲得如此具体,仅此一人了,上了他的课掌握知识点绝对没有问题。

陈景辉------通俗易懂叶晓川——枯燥的课他也能上比较风趣啊,他上课会唱歌,还会背诗歌。

但是感觉一年不如一年。

淳于闻——万国老师,讲课趣味,为学生着想,口才了得,对你法理和宪法的理解会很有帮助,但是也不全面。

三国法:三国法:女扬帆老师。

这个不用多说了,基本每年能考哪些内容这位牛逼的老师都能猜到。

只要各位能听完老师的课就行了。

扬帆老师的讲课能让你听课听得如痴如醉。

女杨帆——少妇杨,声音甜美,抓重点,不浪费时间。

用60%的时间得80%的分数,有效率。

不过放弃的也太决绝了。

李毅——相比少妇杨,他讲得知识点要详细得多,尤其是最让人头痛的国经法,难记的地方他编有口诀。

没有少妇帆生动明了。

刑法:(好老师也很多)刑法:刘凤科+韩友谊。

考友对这两位老师都不会陌生。

韩老师适合培养刑法兴趣,刘老师适合深层次让你理解刑法解题思路。

老刘的课有时间最好听两遍。

韩友谊——青年才俊啊,听得出刑法基本功非常扎实,思维也很有层次,讲课比较容易听懂,最大的优点就是明确告诉你出题老师的观点,不会给你做选择题;缺点也是这个,紧跟出题老师,很激进。

个人感觉听他一人足够了,如果你能认真听都记住,我敢保证你的刑法没有问题。

刘凤科——和韩友谊一样能够紧跟出题人观点,是张明凯的弟子,08年由于直接命中很多考点而一炮走红。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

2011年司法考试过关经验之司考各科名师介绍民法:分值:90到100分。

名师:1三校的李仁玉,讲课通俗易懂,深入,年纪大,资格老,自称司法考试民法辅导第一人,民法也确实讲得好,可以第一遍打基础时听,缺点是口音太重,很多字一遍听不懂。

2众合的李建伟,从万国跳出来的众合大佬,讲课有一定难度,建议无基础者第一遍不要听他,看一遍书,或者听过别人音频了,听他才能收获最大,他是唯一我觉得讲课没有一个错误的(复习到后期就知道了,老师讲错知识点很正常),和李仁玉堪称南北双李。

3众合的丁绍宽,跟着李建伟从万国跳出来的,李建伟说丁是司考民法届全国第二(说自己是全国第一…),讲课风趣幽默,水平确实也高,适合不习惯上两位讲课较死板的听,从他的笑话里能记住很多东西4众合的马特,又是一个从万国跳出来的…讲课非常易懂,适合初期打基础听,讲课体系和别人有些不同,喜欢以自己的归纳方法分类讲,讲课也很风趣。

5新东方的钟秀勇(此人在指南针众合的宣传资料上都有,属于走穴型),听他的音频不多,不敢乱评价,从听过的判断,不错,讲得蛮全的。

6万国的张翔,万国的民法大概就是他撑着了,讲课系统,可以听听,但是当年万国马特都能排在他前面,所以也没什么必要听他的了。

7中法网的隋鹏生,据说很牛,而且是老资格的讲民法司考的了,可惜没听过。

中法网读书笔记民法的作者。

此外民法界还有三校的王利,万国的段波可以听听,别的就别听了。

刑法:司法考试司考易http:司法考试真题2012司法考试分值:80到90分名师:1三校的阮齐林,自称司考界刑法第一人,讲得也确实好,很多观点他一讲就很清楚了,年纪是大了点,和李仁玉一样都是多年经验了。

由于袁登明的专题讲座刑法书不好,建议看他的司法考试名师讲义(12月出版)或者中法网读书笔记(3月出版)。

2万国的韩友谊,从系统强化班到法条串讲班到考前突破班都要听,我卷二高就靠他了,讲得确实是好,而且会讲到很多会考到的真题!(人家音频都讲了,认识出题人)3指南针的刘凤科,刘凤科的名气是越来越大了,讲得也确实好(个人认为不如韩友谊),口音重了点,其他没有缺点。

司法考试名师

司法考试名师

该页只检索2011年课件,点老师名子可以直接检索:(2011年部份名师还未有课件,可以先听取该名师10年课程,请通过2010名师通道看)民法:李建伟(众合、华胜) 马特(众合)李仁玉(三校、海天、政法英杰、LG400、新九州)钟秀勇刑法: 韩友谊(万国)刘凤科(新九州、指南针)阮齐林(三校、海天、律政、中法网、法教网)民诉: 杨秀清(三校、海天、律政、指南针、中法网、法教网)潘剑锋(出题人:其他学校)房保国(万国、新东方)刑诉: 马明亮(众合)刘玫(三校)杨雄(LG400、华胜)汪海燕(众合)行政法: 林鸿潮(众合)吴鹏(律政、海天、LG400、法教网、新起点、指南针)三国: 杨帆(女)(三校、海天)张丽英(出题人:其他学校)段庆喜(众合)商经: 张海峡(新东方、律政、海天、新九州、法教网、LG400、新起点)王小龙(众合)理史宪: 杨帆(LG400、新九州、海天、指南针、新起点、律政、法教网、政法英杰)宪法: 焦宏昌(三校)法律职业道德: 王进喜(法教网)论述: 张合功(新起点)金牌师资:1、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李建伟李仁玉张翔2、民事诉讼最受欢迎的老师:郭翔杨秀清(女)3、商经法最受欢迎的老师:张海峡鄢梦萱(女)王小龙4、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韩友谊李金明刘凤科5、刑事诉讼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汪海燕马明亮刘玫房保国汪建成6、行政法(含宪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林鸿潮季宏王锴7、三国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杨帆(女)王斌段庆喜8、法制史,法理最受欢迎的老师:郭晓飞杨帆(男)淳于闻9、卷四主观题最受欢迎的老师:邹建章王旭访问:本文作者如是我见的学法家园(原文)只能Hold住,别无选择里尔克:挺住意味着一切,哪些所谓的胜利!大家都刚疲惫地迈出考场,2天鏖战,相信看完这句话会有些感触。

趁热打铁,先说几句:不知能不能给后来者一点借鉴和教训?(司考准备和感受因人而异,如有不妥,大家包涵些……)总的感受是,今年似乎有些考点从来没看到过,犄角旮旯的——有些“不可抗力”:想不到,搞不定,避不开!也不怪自己,反正只要及格,不要满分,不要也罢。

2011司法考试名师推荐如下

2011司法考试名师推荐如下

2010司法考试名师推荐如下:刑法:韩友谊(推荐)、刘凤科(推荐)、柏浪涛(推荐)、阮齐林、杨艳霞、陈永生、罗翔、徐光华、、李金明、周威、蔡雅琦、齐小玲、韩景慧、姚贝、乐毅、吴江、刑诉:汪建成(出题人)、刘玫(推荐)、汪海燕(推荐)、谢安平、卫跃宁、杨雄、李奋飞、王静、孙远、马明亮、杨雄、刘中欣、宋桂兰、杨立新、吕泽华、王大利、左宁、卜开明、程捷、王晓锋、房保国、董坤、李伟、袁家德、民法:王利(出题人代言弟子)、李建伟(推荐)、李仁玉(推荐)、隋彭生、钟秀勇(推荐)、于飞、张翔、马特、尹田、姚欢庆、席治国、宋艳慧、周珺、刘家安、丁绍宽、张康林、肖凡、李娟、朱虎、胡利玲、刘智慧、罗昆、章珩、李国斌、陈敦、陈龙业、甑增水、李菲、李军、夏凌云、民诉:潘剑峰(出题人)、刘哲伟、杨秀清(推荐)、郑其斌(推荐)、房宝国、史飚、侍东坡、郭翔、徐继军、王学棉、向高甲、卜开明、肖莉、王万习、崔蕴涛、杨军、赵翠莲、王道新、行政:王旭(出题人代言弟子)、林鸿潮(推荐)、吴鹏(推荐)、胡锦光、季宏、吴平、王锴、张峰、徐金桂、赵宏、何滨、王晨、傅忠、秦强、霍敬裕、三国:张丽英(推荐)(出题人)、祁欢(出题人代言弟子)、杨帆(女)(推荐)、李文沛、李毅、王斌、曾涛、张雨泽、、李曰龙、谢立东、陈璐琼、李亮、金彦平、刘万啸、商经知:汪华亮(出题人代言弟子)、王小龙(推荐)、张海峡(推荐)、鄢梦萱、席治国、魏敬淼、吴景明、楚道文、熊可、司艳丽、刘安、林凡、郄鹏恩、尚继征、李一强、顾宾、曹百利、李文涛、史越、丁卉、郑佳宁、王斐、范世乾、法理:周旺生、杨帆(推荐)、淳于闻、叶晓川、高其才、郭晓飞、陈景辉、李红勃、杜洪波、宋光明、徐彪、王坤、王旭、张小平、陈璐琼、周望、、张龙、法制史:赵晓耕、杨帆(推荐)、淳于闻、叶晓川、张生、李红勃、宋光明、徐彪、张小平、张龙、宪法:焦宏昌、杨帆(推荐)、淳于闻、李红勃、徐金桂、叶晓川、徐彪、、张小平、职业道德:王进喜、叶晓川(推荐)、张小平、张龙、主观题:张合功、邹建章按上述标有推荐字样的听课即可!从今天起,我将会陆续发布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复习的相关资料(包括名师们的讲座和讲义)以备大家一同复习应考。

2011司考已更新过的老师目录

2011司考已更新过的老师目录

2011司考已更新过的老师目录D3.17律政2011固本班陈永生刑法修正案(八)1-63.17【电子书】2011中法网名师辅导课堂笔记1 -83.18律政2011固本阶段杨帆(男)理论法学1 -53.18新九洲2011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1-123.18【众合】2011国家司法考试专题讲座3.19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刘凤科刑法1-4讲3.20新九洲2011理论加强班吴鹏行政法讲义3.21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史飚民诉1-43.22新起点2011预热课件李毅三国法1-4、侍东波民诉1-4、杨雄刑诉1-4、张海峡商经1-43.22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李奋飞刑诉1-43.22指南针理论加强班柏浪涛刑法1-83.23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徐金桂行政法1-8 3.23律政保成2011固本阶段左宁刑诉1-12 3.24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钟秀勇民法1-5讲3.24新九州2011理论加强班李仁玉民法1-83.24[电子书]两会新法速递增补本(官方称法规新增版的)3.24律政2011谢安平刑诉高分通过技巧及命题方向1-33.27万国讲座韩友谊深度解读《刑法修正案(八)》3.27[电子书]律政内部资料民法刑法刑诉行政法3.27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刘凤科刑法5-6讲3.27指南针2011理论加强班张翔民法1-93.28众合真题阶段林鸿潮揭秘《国家赔偿法》之考点3.29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郄鹏商经1-3、李仁玉民法1-43.29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扬帆理论法学1-63.30【万国讲座】陈璐琼第三场新增小法解读、张雨泽涉外法律关系设用法、季宏“房屋登记案件规定”解读3.30[电子书]2011年指南针图书勘误汇总3.30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杨帆三国法1-83.31律政2011固本阶段蔡行江刑法1-123.31电子书]2011司考刑法修正案八新旧法对比4.1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杨艳霞刑法1-74.1新九州理论强化班张树义行政法1-84.1[电子书]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刑法【含修正案八】司考应试效率手册4.1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袁登明刑法1-184.2新东方2011重点学科班吴鹏行政法1-3讲、叶晓川理论法1-3讲4.2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赵鹏行政法1-124.3指南针理论加强班杜洪波理论法学1-44.4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段波民法1-84.6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杨帆理论法学1-5、张龙宪法1-44.6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段波民法9-104.6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徐继军民诉1-34.6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陈永生刑法1-4讲4.6律政2011固本阶段钟秀勇民法1-12、谢安平刑诉法高分通过技巧及命题方向讲义4.7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陈永生刑法5-6讲4.7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段波民法11-124.7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郄鹏商经044.7新九州理论加强班杨雄刑诉1-54.8海天2011重点学科班左宁刑诉1-8、叶晓川理论法学1-84.9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1-64.9新九州2011理论加强班杨雄刑诉6-94.9指南针2011理论加强班王旭行政法1-64.11政法英杰2011名师领航班李金明刑法1-44.11西南司考培训中心系统强化班扬帆国际公法1-44.11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7-84.12新起点2011理论强化班钟秀勇民法1-4讲4.12西南司考培训中心2011扬帆国际经济法1 -64.12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9-104.12新东方2011年系统精讲班谢安平刑诉1-1 04.12众合2011重点学科班陈景辉理论法学1-4 4.13【电子书】2011必读法条与真题演练、20 11名师专题通讲、三校系统精解阶段授课精要(民法)、2011年司考三校历年考题解读1-34.13律政2011固本阶段王万习民诉1-124.13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韩友谊刑法11-124.13新东方2011年系统精讲班谢安平刑诉1-11讲4.14海天2011年民刑先修班李仁玉民法1-16 4.15万国2011民刑先修班季宏行政法1-2。

从试题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从试题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从试题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从2011年试题看国家司法考试命题规律。

通过分析2011年的真题,我们可以总结出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

了解司考,认识司考,才可以更加有的放矢的开展复习备考。

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是非常明显的。

世界上任何一个成熟的考试、一个持续不断的考试,累积若干年后都会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这种规律的出现,不仅源于成熟的考试会因为考查对象、知识点固定而固定下命题的题型和风格,而且也会使考查的难度稳定下来,更重要的是命题重点会保持稳定。

司法考试的规律集中表现为三点:重者恒重、新增必考,综合运用。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考研大军,研究生就业问题近年来也成为热点话题。

官方发布的研究生总体就业率高达95%以上,但有的专业首次就业率甚至低至5.56%。

究竟什么才是真实的情况,也许永远也无法知道,但多几个渠道了解信息,或许能在作决定时提供帮助。

七成高校研究生就业率超95%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0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重者恒重。

即重要的知识点永远都是重要的。

在司法考试的考查范围中,不同学科之间分量不同;同一学科之内不同知识点之间重要性也是不同。

准备司法考试,必须分清考点的主次,抓主要矛盾。

这一规律在某一年的个别学科上可能会出现一些差异,但若以3、5年为阶段,这一规律在每一个学科上都可谓是第一规律。

新增必考。

新增加的考点一般都会在当年考察,即使当年不考也会在接下来的年份予以考察。

因此,对新增考点必须重视。

但需要指出的是,新增考点的考察都相对简单,能够明白立法意旨并简单运用即可,甚至,很多时候都是该知识点的简单记忆考查。

在这里,新增的考点也是考生成绩提高的增长点。

综合考查。

是指不同学科之间,或同一学科不同知识点之间的综合运用。

司法考试各科名师榜及分析

司法考试各科名师榜及分析

司法考试各科名师榜及分析民法(含仲裁制度):很多人首推的是李建伟,我听过他的课,是法条串讲阶段的,所以给我的感觉是很散、很深,说他散是因为串讲阶段不可能讲的很体统,说他深是因为串讲阶段本身就是个拔高阶段。

他本人也特擅长讲串讲阶段的课程,所以听他的课必须有一定的民法基础功底,否则你是跟本听不懂的。

但给我的总体感觉是太深了,就目前的司考来看不应该不需要掌握如此之深,太深了反到会让我们把问题想的太复杂,适得其反了,总之一句话很有才;张翔的课是我听的第一个名师的课,系统班的民法总论和物权法是他讲的,我很喜欢他的讲课风格,不好形容,你听了就知道了;马特的课我听的是债权(合同法)部分和侵权部分,讲的很细,提纲总结的很不错;另外很多人推荐随彭生和李仁玉,我由于没听过他们的课,不做评价,只能说推荐他的人数和推荐张翔的人数都差不多,且仅次于推荐马特的人数。

刑法:大家首推的是韩友谊,我听的也是他在串讲阶段的课,另外在基础班时也听了他的总则部分,他的课很华丽,理论观点很新,但有些观点也太过于新了,个人不予赞同,不过值得肯定的是他的观点是与出题人张明楷的观点是保持高度一致的,这点通过今年的试卷是可以得到充分证实的;其次就是袁登明,系统班的课程是他上的,很全面、很朴实,但很实用,与韩友谊正好是两种截然相反的风格,可他的语调实在不敢恭维,完全没有阴阳顿挫,高低起伏,若不是课程内容还算精彩的话,再加上他那种天津强调(好象是的,我记不清了),真的能让人睡着。

笔者建议系统班听袁登明的课没错的,串讲班听韩友谊的课也是没错的;另外笔者在这里再说一个叫吴江的老师,本人在面授班听过他的课,也是很有才的。

最后说一下,刑法每个老师说的都很精彩,甚至于比其他学科老师说的都要精彩,但是一到考试都不拿分,为什么?原因笔者在下面的课程分析时会详细论述的。

行政法(含行政诉讼):大家首推的是林鸿潮,但笔者没听过他的课,只有各位自己去体验了;其次就是季宏,很全面,但全面的反面就是散乱,讲的很慢,但反面就是稍有罗嗦,基本上一个点要强调三遍,理论深度很高,但反面就是太过于高深,总之他没能把握住这个度,所以只能说很有才,但课程内容还需要听过后自己加工处理一下;最后我还听过王锴的法条串讲的课,比较喜欢他的那种比较记忆的讲义,在基础知识扎实的前提下对我们的记忆很有帮助。

2011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读及详解

2011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读及详解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解读及详解——万国研发中心一、规律与变数十年磨一剑!2011年,走过了十个春秋司法考试开始蜕变了,在基本格局和考试风格都已然定型基础上,与2010年相比,今年最大的变化是考点内容的增加、新的法规加大考查和题型的重大变化,特别是不定项增加了五题,标志着司法考试难度的加大,预示着2011年通过率会有一定的调整。

但是,在深入分析后,2011年考试的内在实质并没有变化。

司法考试三大铁律:“重者恒重”、“新者恒考”和“综合创新”并没有改变,只是今年在考查方式上的更加强调实务性与综合性,同时,理论化色彩依然不断增加。

2011年度,除了卷四的论述题略有争议外,民法、民诉和刑诉的难度还是保持着原状。

刑法的考察难度再次出乎人的意料,案例性考查转向了理论型考查,一些基本的有争议的总则方面的知识虽表面上被弱化,而事实上在刑法分则中进行了隐晦考察,2011年卷一中的内容还是保持“重者恒重”,“卷一突破100分”依然是有希望的。

面向变化多端的司考,近两年的司考的试题的难度、布局和分值值得关注!二、各科分值2011年整个试卷的分值是600分,估计及格线按照惯例也是360分。

由于2011年司考大纲的结构小幅调整,具体科目的分值则有一些变化:2010年各个学科的具体分布如下:卷一整体上保持稳定,个别学科有小幅的调整,最大的突出特点还是在开篇考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共考察10分。

法理学依然强势,仍然是23分,宪法学和2010年持平,考察了23分,与法理学相当。

法制史10分不变,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总体分值与往年持平,考察了10分。

三国法部分,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分值上有所减少,总共39分。

卷二中三个学科的分值多年保持不变,三科分值分别是:刑法58分、刑诉52分、行政法40分。

2011年延续三个学科的“刑法——刑诉——行政法”排列方式。

只是里面夹杂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完全符合2011年大纲的要求。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超完整)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和答案(超完整)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1.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2.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4.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5.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6.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7.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8.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卷二)2011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应试专家指导

(卷二)2011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应试专家指导

复杂的机构也就必然产生复杂的行为。行政行为部分的内容很多,但就司法考试而言,所需掌握的东西并不是很多。大多集中于《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这三个单行法律之中。作为一种有效的方法,行政行为部分内容的把握应当结合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这两项制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重点,在历年司法考试中所占分值比例中具有绝对优势。因为司法职业每天所面对的就是诉讼案件,只不过对这两部分的内容,建议考生以行政诉讼为主,以行政复议为辅。因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许多内容相同,因此,可以在了解行政诉讼的基础上,顺带将行政复议的相关内容作了比较,把握行政复议的特殊性即可。当然,国家赔偿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公民来说,其提起行政诉讼的目的除了免受被诉行政行为的约束外,可能还会涉及到国家赔偿。诸如国家赔偿构成要件、赔偿范围以及赔偿方式的计算标准等,也是经常涉及的内容。
“本质”是关键。司法考试经常出现的题型是这样的题,它所考的不是你对某项制度或规则是否知道,而考的是你对这项规则或制度的本质的把握。这种题假定你具备这方面的知识,因为司法考试的门槛是大学本科,已具备了相当的基础知识,所要考的是你对该项知识的运用或把握。这就取决于你对这项知识或规则性质或本质的把握。如我们都知道行政指导行为不可诉,但所谓行政指导行为的关键在“不具有强制力”,因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称为行政指导行为;也因为不具有强制力,所以不可诉。这里的关键是具备强制力,而不在于是否行政指导。对于名为行政指导,实为行政强制的行为,仍然可诉。再如行政调解行为不可诉,但调解行为的本质在于建立在自愿基础,经双方同意达成协议故此不可诉,对于那些名为调解,但实为强制的行为,仍然是可诉的。由此可以看出,对于本质的把握是关键所在。在司法考试中,所谓的干扰项,“迷惑”项,所谓的“陷阱”,实际正是针对此所设立。这就要看考生是否被“迷惑”、“干扰”,是否掉进“陷阱”。而能不被“干扰”、“迷惑”,不致掉进“陷阱”,关键在于对制度、规则的本质把握。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5】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5】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5】80.中国甲公司与某国乙公司签订茶叶出口合同,并投保水渍险,议定由丙公司“天然”号货轮承运。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保险公司应赔偿范围?A.运输中因茶叶串味等外来原因造成货损B.运输中因“天然”号过失与另一轮船相撞造成货损C.运输延迟造成货损D.运输中因遭遇台风造成部分货损8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82.甲国公司承担乙国某工程,与其签定工程建设合同。

丙银行为该工程出具见索即付的保函。

后乙国发生内战,工程无法如期完工。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丙银行对该合同因战乱而违约的事实进行实质审查后,方履行保函义务B.因该合同违约原因是乙国内战,丙银行可以此为由不履行保函义务C.丙银行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独立于该合同,只要违约事实出现即须履行保函义务D.保函被担保人无须对甲国公司采取各种救济方法,便可直接要求丙银行履行保函义务83.72岁村民甲以其子乙长期不提供衣食、不送医院治病为由,诉请法院判令乙履行赡养义务。

为宣传法律,教育群众,法院决定将该案在当事人所在村庄公开审理,村民均可旁听。

乙提出法院侵犯其隐私,剥夺其司法民主方面的有关权利。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司法民主要求所有案件均应无例外公开审理,以促进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B.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体现司法为民理念C.法院公开审判遵循了司法公开制度的规定,符合司法程序民主要求D.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违反司法主体民主和司法体制民主84.关于司法公正及实体公正、程序公正问题的理解,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是民众对法制的必然要求,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B.追求实体公正,是我国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准则,主要指努力发现案件事实真相和正确适用实体法律C.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及法官的居中裁判等,保证当事人受到公平对待D.根据形势及效率需要,可在有关司法过程中将“类推”和“自由心证”作为司法公正的补充手段85.法学院同学就我国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进行讨论。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

2010年司法考试各科的辅导老师哪个好?金牌师资:1、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李建伟李仁玉张翔2、民事诉讼最受欢迎的老师:郭翔杨秀清(女)3、商经法最受欢迎的老师:张海峡鄢梦萱(女)王小龙4、刑法最受欢迎的老师:韩友谊李金明刘凤科5、刑事诉讼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汪海燕马明亮刘玫房保国汪建成6、行政法(含宪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林鸿潮季宏王锴7、三国法最受欢迎的老师:杨帆(女)王斌段庆喜8、法制史,法理最受欢迎的老师:郭晓飞杨帆(男)淳于闻9、卷四主观题最受欢迎的老师:邹建章王旭其他回答隋彭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合同法研究专家,主讲合同法。

对合同法复习重点把握准确,对重点,难点法条解析精辟。

袁家德:诉讼法学辅导专家,辅导经验丰富,讲课生动活跃,深受学员欢迎。

吴鹏: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行政法博士,教授。

司考辅导权威专家,多次参加辅导书的主编和司考的组题及阅卷,串讲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重点法条有很高的命中率,讲课幽默风趣,深入浅出。

郄鹏恩:政法英杰司法考试授课名师。

有长期的司法考试授课经验,深受考生的欢迎。

擅长讲授商法、经济法,串讲重点法条、讲评典型案例。

讲课条理清晰、重点突出。

齐晓伶: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

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对司法考试规律的研究有独到之处,善于归纳和总结知识点,为学员构建起系统化的刑法学知识体系。

刘凤科:清华大学刑法学博士,我国著名刑法学家、刑法学司考命题组重要成员张明楷教授的弟子。

司法考试刑法辅导专家。

授课条理清晰、娓娓道来,既阐释刑法学的精髓,又详尽分析刑法命题各家观点在命题中的取舍,澄清司考辅导界存在的不正确观点;讲授内容完全遵循司考刑法命题规律,考点分析精准,直面考题本质。

李仁玉:三校名师独家授课教师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主讲民法学。

2002年司考指定教材主编。

自94年来一直参加历年年律考/司考大纲及教材的组织和编写,并参与命题及阅卷。

讲课方式别具一格,经常运用比较法讲解,深入浅出,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是考生公认的“司法考试民法泰斗”。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A.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注意听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B.对因违法行政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主动进行赔偿
C.严格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行政管理活动
D.行政执法中要求与其管理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回避
【答案】AD
1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是“依法治国”。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依法治国以国家法律体系的健全、完善、规范、系统、协调为必要条件
B. 依法治国依赖于法制完备,法律健全完备了,法治就实现了
C. 依法治国应当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
D. 依法治国的实现,必须以规范和制约公权力为前提,做到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参考答案】:B
选项B错误。根据《巴黎公约》第11条的规定,临时性保护原则要求缔约国应对在任何成员国内举办的或经官方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中可取得专利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可注册的商标给予临时保护。如展品所有人在临时保护期内申请了专利或商标注册, 则申请案的优先权日是从展品公开展出之日起算,而非从第一次提交申请案时起算。据此可知,根据临时性保护原则,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可以作为申请日期。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4、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B.2011年4月6日这一时间点对张某在甲国以及《巴黎公约》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没有任何影响
C.张某在中国申请专利已获得批准,甲国也应当批准他的专利申请

2011年司考刑法真题

2011年司考刑法真题

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答案】D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答案】D《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本文档收集整理了2011年司法考试的真题,并按照年份进行了分类。

以下是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

一、法律科目1. 民法题目一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些人可以作为相对人被告?A.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B.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C.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D.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请回答并简要解释你的选择。

答案:A、C、D。

解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作为相对人被告。

题目二《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订立的基本法律制度,下列哪些要件是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A. 需要依法成立B. 需要双方当事人达成真实意思表示C. 需要合同目的合法D. 需要合同内容具备明确性请回答并简要解释你的选择。

答案:A、B、C、D。

解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订立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需要依法成立、双方当事人需要达成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目的需要合法、合同内容需要具备明确性。

2. 刑法题目一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哪些?A. 主观方面需要具备盗窃故意B. 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实施盗窃行为C. 客观方面需要具备盗窃的财物D. 主观方面需要具备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的意图请回答并简要解释你的选择。

答案:A、B、C。

解释:根据《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要件主要包括主观方面需要具备盗窃故意,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实施盗窃行为以及盗窃的财物。

题目二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哪些?A. 主观方面需要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B. 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实施杀人的行为C. 客观方面需要具备被害人死亡D. 主观方面需要具备杀害他人的主观故意请回答并简要解释你的选择。

答案:A、B、C、D。

解释: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观方面需要具备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需要具备实施杀人的行为以及被害人死亡。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3】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3】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3】40.吴某被王某打伤后诉至法院,王某败诉。

一审判决书送达王某时,其当即向送达人郑某表示上诉,但因其不识字,未提交上诉状。

关于王某行为的法律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王某已经表明上诉,产生上诉效力B.郑某将王某的上诉要求告知法院后,产生上诉效力C.王某未提交上诉状,不产生上诉效力D.王某口头上诉经二审法院同意后,产生上诉效力41.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理论,关于期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定期间都是不可变期间,指定期间都是可变期间B.法定期间的开始日及期间中遇有节假日的,应当在计算期间时予以扣除C.当事人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职权变更原确定的指定期间42.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法院可以委托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个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依法予以确认B.当事人在诉讼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申请法院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站(www.Examda。

com)C.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都具有执行力D.法院调解书确定的担保条款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依法执行43.下列哪一选项属于《民事诉讼法》直接规定、具有简易程序特点的内容?A.原告起诉或被告答辩时要向法院提供明确的送达地址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劳动合同纠纷在开庭审理时应先行调解C.在简易程序中,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可以少于30天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时,审判组织一律采用独任制44.二审法院根据当事人上诉和案件审理情况,对上诉案件作出相应裁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认定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裁定发回重审C.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是在案件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合并审理,一并作出判决45.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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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出题老师汇总作为复习的参考。

终极版!!!
法理学:
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舒国滢、高其才和葛洪义,从近几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的命题特点可以看出,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知识被案例化、实例化和应用化。

题目是一个一个的小案例,通过案例去考察考生对基本的知识、概念和理论的掌握情况。

在卷一的150分当中,法理学的分值可以占到25分左右。

而且在第四卷中会有一道简答题和一道论述题纯考法理学,所以法理学的总分值会占到65分以上。

舒国滢老师不仅是司法考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而且还是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的出题老师,他往往把法大研究生(论坛) 考试的题目直接搬到司法考试中,如06年最后一道论述题就是政法大学2004年研究生考试的原题。

可见司法考试法理学中有相当部分的试题是和政法大学研究生考试题是相同或相似的。

所以考生可以把政法大学历年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下载下来加以研习,作为复习的参考。

法制史:
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

法制史是从03年司法考试才开始新增的内容,其命题特点是用一些小典故去考察考生对知识的掌握。

其实法制史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所以考试一定要注意对历史重大事件的记忆,并且要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

学习法制史要在研读历年真题的基础上通读教材,尽可能多的掌握教材中给出的历史事件,中国法制史考察的对象往往是“第一”或“之最”,而外国法制史考查的是对世界影响比较大的。

宪法学: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老师。

宪法学的司法考试试题难度不高,但是考的比较细,经常会在考生不太注意的地方出现考题,而且容易与国家时事政治联系在一起出题。

宪法属于好学难考的学科,一看觉得明白了,但是实际一做题可能就歇菜了,所以在战略上一定要重视它。

建议考生在考试之前把宪法的法条看一遍。

经济法: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北京大学的刘凯湘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的王卫国教授。

经济法的重点是《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拍卖法》,这些法律都含有行政法的因素,因此在复习经济法的时候要用行政宏观调控的角度去把握这些法律的内容。

2008年司法考试中,关于劳动法的内容也成为了考试的重点,究其原因就是劳动法的系统渐渐完善,而且《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者同时考察,提高了经济法的命题质量。

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秦晓程老师,他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

从近几年国际公法的命题特点来看,和法理学类似,把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转化成小案例,并和时事政治联系到一起,所以请大家要关注2009年下半年到2010年国际法上的重要事件,尤其是中国对这些事件的观点和做法,以及国际上不同于中国观点和做法,当然考试要以中国的做法为正确做法。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张丽英老师和黄进校长,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把重点放在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国际贸易术语上。

国际经济法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件,结合历年试题,这样的效果比较好。

国际经济法是一门难学易考的学科,因为一般的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案件,所以感觉比较抽象,正因为如此,国际经济法不会出偏题,只要大家认真研读教材,把教材吃透,得分是比较容易的。

国际私法的考点比较集中,试题重复率比较高,基本上可考的知识点往年都涉及到过,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研习国际私法的历年真题,此外要熟练掌握我国的国内法中关于国际私法的一些规定,如民法、民事诉讼法。

国际私法每年都会考到重复的题目,但是还是有很多人得不了多少分,这就说明考生没有真正的认真研习真题。

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的命题及拼题老师一般是王进喜、陈宜以及张晓维律师。

法律职业道德看似非常容易,但是考试的时候很多考生往往得不到多少分,让人感觉这是拼题人故意和考生开玩笑。

确实,拼题人容易在法律职业道德的试题中设置陷阱,如把司法实践中一些违法的做法设计成选项,因为考生在生活中接触过这种做法,而且自然而然认为这种作为是错误的,所以在考试中就把生活中的一些做法选为正确答案,但是这就中计了。

建议大家在熟读教材的基础上仔细阅读法条,尤其是新修订的《律师法》。

刑法:
从2005年司法考试开始,刑法的考试就比较偏重理论化,使得当年很多考生的刑法部分丢掉很多分,当年年底发现刑法的命题人和拼题人由02年到04年的清华大学张明楷教授,变为注重刑法理论的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

最近两年的司法考试,刑法的命题人稳定在张明楷、陈兴良和周光权三人。

张明楷的有些观点是比较前沿的,推荐大家看看他编写的《刑法学(第三版)》。

陈兴良老师的命题特点是考察“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的罪名,比如近年司法考试中出现过的关于盗窃与侵占的辨析问题。

正因为这个特点,就要求考生要对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更说明了解司法考试命题者观点的重要性,说白了谁出题谁是大爷!考生不能用批判的眼光做题,要用迎合命题人的观点去做题。

通过对近几年司法考试试题的归纳我们发现,考试中的一些案例出自《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以及陈兴良老师主编的《刑法案例教程》,建议大家有时间可以去看一看。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颁布,修改了不少分则中的条文,所以这些被修改的条文也是需要大家特别注意的。

刑事诉讼法:
从2002年确立司法考试制度到现在,刑事诉讼法的命题老师比较多,包括陈卫东、宋英辉、陈瑞华、汪建成、顾永忠等。

因为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所以它是循序渐进的,要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不能前后颠倒。

这几年的考试的重点是越来越重视程序公正,所以刑事诉讼法上规定的刑事诉讼的各种程序的内容和流程一定要准确理解。

刑事诉讼法2010年的考点还会集中在历年的常规考点,但是学界对修改《刑事诉讼法》中提到的被告人是否享有沉默权、是否享有保释权等等前沿问题,也值得大家关注。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2002年之前一直由张树义老师命题和拼题,2002之后的拼题人有马怀德、于安、杨伟东。

行政法是很多考生都很头疼的学科,因为它比较抽象,难以理解。

而且行政法的命题特点同法理学几乎一样,将行政法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案例的形式表现出来,本来很多人对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就没弄明白,就更别说去分析运用了。

而且行政法试题往往把行政复议法与行政诉讼法结合起来,综合性比较强。

我建议考生可以把2002年以来的真题通读一遍以后再看教材、收听课件。

马怀德老师有一本书叫做《行政法学案例教程》,建议大家看一看,有一些司法考试真题会从这里面出来。

民法:
司法考试的民法题库是由李仁玉、钱明星和温世扬老师建立的,拼题一般是北京大学的钱明星教授、武汉大学的温世扬教授。

民法部分考点很多,难度较大,物权法仍然要足够重视,因为在《物权法》实施的近两年的时间里,出现了很多典型的案件和新的争议焦点。

除此以外,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担保法中的抵押、质押、留置就不要作为复习的对象了,因为它们已经被物权法所代替。

2009年《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根据以往的经验,新修改的知识点是考试常考的知识点,所以知识产权部分要注意《专利法》。

2010年要高度关注《侵权责任法》。

商法:
商法是由刘凯湘和王卫国两位命题、拼题,商法的重点比较明确:《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破产法》,而且几乎每年卷四都会有商法的题目。

2008年商法所占分值一下降到28分,为历年最低。

不过应该认识到这是个别现象,并不代表商法的地位以后不重要的。

预计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的考察分值会回到40分的平均值,但是卷四有题目专门考察商法的可能性不大,最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用一问或两问考察商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的拼题老师是陈桂明老师和潘剑锋老师,这两位的拼出的试题比较注意对容易混淆的问题的考察,其他的特点并不鲜明,考生只要熟读民事诉讼法部分的教材和民事诉讼法部分的重点法条,得高分并不难。

2007年年底对《民事诉讼法》的修改,需要大家在2010年司法考试中继续对再审和执行有足够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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