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的批复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的批复
(陕政函〔2008〕3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你们报来的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的请示收悉。

根据2007年省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调整方案》的要求,经审核,现将《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审核表》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审核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陕西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审核表
单位:元/平方米.年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08年03月24日实施日期:2008年03月24日(地方法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