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奖励制度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举报奖励制度
一、举报设立目的
为打击盗窃等违法犯罪活动,鼓励积极举报各种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特制定本举报奖励制度。
二、举报适用对象
本制度奖励适用的对象:
1、公司全体人员;
2、非本公司人员,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奖励给予条件
本制度奖励给予的条件为:实名举报以盗窃、侵占或其他手段侵害公司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且经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公司保卫部门查证属实的。
四、举报奖励标准
根据举报,查实任意一起侵害公司利益行为,被侵害价值5万元以下的,按价值的50%予以奖励;价值达5万元以上的,按价值的10—50%予以奖励。
五、不予奖励情形
1、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
2、举报的违法犯罪事实系公安保卫部门已经发现并正在查处或已经采取了相应措施的;
3、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举报违法犯罪事实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
4、其他不应给予举报奖励的情形。
六、举报方法
举报人可采取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当面举报等形式对侵害公
司财产利益的行为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办电:
手机:
2、信函举报: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保卫处董利剑收
3、当面举报:可按举报人要求指定约见地点。
七、保密措施
1、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联系举报人必须确定专人专谈,了解核实案件线索必须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2、对举报人及奖励情况,严格保密,对举报的有关情况不得泄露外传,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姓名身份。
八、举报奖金发放
在举报案件查处终结后,由保卫处申请,通过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号或其他方式7个工作日内发放。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