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代维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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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代维管理
第一篇:线路代维管理
线路代维管理办法
第三部分:山东移动光缆线路代维管理办法第一章线路代维的管理内容
第一条负责对代维公司的管理及考评工作。
第二条负责光缆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作业计划执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根据代维合同,对代维部分发生的故障及其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审批代维部分整改方案。
第五条负责产权方安排的网络调整、迁改和优化工作。
第六条负责代维部分运行分析和质量控制。
第二章线路代维管理的相关职责线路的代维管理采取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即在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分公司对代维公司的工作进行具体操作、监督和考核。
第一条省公司1.负责全省光缆线路的代维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光缆线路代维实施细则。
2.负责全省光缆线路代维公司的确定,组织对代维人员现场操作和理论知识的考核及资质认证工作。
3.负责审批各分公司的线路代维公司及相应的费用标准。
4.对各市分公司的线路代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5.负责进行一、二级干线光缆线路的代维委托工作,做好一、二级干线光缆线路代维总的协调、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第二条市公司
1.负责进行属地范围内光缆线路的代维管理工作。
2.负责属地范围内选择代维公司(暂定)、制定费用标准并上报,经审批后签订代维合同。
3.负责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属地范围内光缆线路代维的考核办法。
4.对代维公司的具体维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5.协助省公司做
好代维公司具体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第三条代维公司
1.负责合同范围内代维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2.严格按照线路代维管理办法实施具体的维护工作。
3.做好护线宣传、对外协调联系和施工配合工作,确保线路设备的安全。
4.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参加移动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
5.严格遵守移动公司的机房管理规定,确保施工环境的整洁和安全。
第三章代维公司的资格要求
第一条代维公司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第二条代维公司必须具有通信线路施工资质,其中省际干线、省内干线的代维,必须具有
二级以上通信线路施工资质,并且必须具有1年以上专业从事通信光缆线路维护的经验。
第三条代维公司的硬件要求
1.在代维的本地网当地有固定办公地点,设立专用于代维的固定热线电话和传真,设立通过互联网与移动公司代维管理系统互联的专用微机,7×24小时必须有人值班。
2.设立代维项目专人负责制,并设立A、B角互为备份;负责人必须同时配备专用联络手机及其他通信手段,手机和其他通信手段均应7×24小时开机并保证可以随时联系;该负责人应保证在出现故障时能及时赶赴现场指挥,不能出现A、B角同时不能到达现场的情况。
3.应自行配备传送网管道、线路维护所需的工具、仪器、仪表和车辆。
按照每1000公里线路长度三辆车,各三台以上的光源、光功率计、光纤熔接机、OTDR等仪器仪表的标准。
4.应有条件和能力储存、管理用于传送网管道、线路日常维护和抢修所需的备品和备料。
第四条代维人员要求
1.代维单位执行代维、抢修等任务的人员需进行资质认证,确保代维单位人员具有相应的基本技能。
代维单位人员只有通过移动公司
相关资质认证方能上岗。
2.专业维护人员的数量应视本地传送网骨干部分和接入部分等具体情况配置。
原则上,日常维护的专业维护人员数量按每百管程/杆程公里不得少于2人,能投入抢修的人员每千管程/杆程公里不得少于10人,并必须达到能完成维护合同所规定的维护内容及指标的要求。
3.线路日常巡回应有固定的熟悉管道、线路路由的巡回人员,如因特殊情况更换巡回人员应事先跟随原巡回人员熟悉路由,作好交接工作。
第四章线路代维的范围第一条光缆线路:通信光缆第二条管道设备:管道、人孔、手孔第三条杆路设备:电杆、电杆的支撑、加固装置和保护装置及吊线、挂钩
第四条附属设施:标石、标志牌、告示牌、防雷设施及其他防护设施等
第五条其它设备:光缆接头盒、光缆交接箱
第六条光缆线路以进入传输机房的第一个连接器(ODF)为界,连接器(ODF)及其以内的维
护属于移动公司维护,连接器(ODF)以外的维护属于代维单位维护。
第五章线路维护的内容第一条日常维护项目及周期 1.巡回
周期:一干、二干(市内引入段)1次/天;本地网光缆4次/月(步巡)
要求/指标:检查线路附近有无动土或施工等可能危及光缆线路安全的异常情况;检查线路路由上有无严重坑洼或裸露光缆情况及护坡等防护措施有无损坏情况;检查标石、标志牌和宣传牌有无丢失、损坏或倾斜等情况;监督与移动公司光缆线路同杆或同管道井的其他公司线路施工期间有无危害移动线路安全的行为;开展护线宣传及对外联系工作;如巡回中发现光缆两侧20米范围内有机械施工的,线路维护单位必须24小时不间断的对施工现场进行盯防。
备注:正常情况应采用步巡方式,阴雨、暴雨、沙尘暴等季节或有外力影响可能造成线路障碍隐患时应立即增加车巡加强巡回,;高速公路线路巡回周期为2
-3次/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2.架空光缆路由维护周期:月,结合巡回
要求/指标:整理、更换缺损的挂钩和标识牌、清除架空线路上和吊线上杂物,剪除影响线路的树枝;逐杆检修,检查杆路是否歪斜、杆号是否清晰,架空线路接头盒和预留处的固定是否可靠,杆上铁件、杆头、地锚、拉线、避雷线有无异常情况;检查光缆外护套、电力防护装置及垂度有无异常情况,过路警示牌是否齐全;检查吊线终结、吊线保护装置、吊线垂度有无异常情况。
备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3.管道光缆路由维护周期:月,结合巡回
要求/指标:检查管道和人孔井是否塌陷,人孔编号是否清晰,井盖是否破损丢失,标志牌是否齐全,光缆外护层、接头盒有无腐蚀、损伤、变形等;检查人孔内支架、托架(板)是否完好,光缆走线是否整齐,预留缆、接头盒是否固定绑扎,备用子管口是否封闭;清理垃圾、抽除积水;备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4.直埋光缆路由维护周期:月,结合巡回
要求/指标:检查标石(桩)、宣传牌是否完整、端正,字迹清晰;检查是否路由左右1米内无严重凹陷,50公分内无杂草;路由砍青、培土
备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把问题及处理情况填写在维护报告中。
5.线路资料的变更整理周期:月
要求/指标:因线路迁移、割接致使线路资料变更,工程完工后两周内提供新竣工资料。
6.材料管理周期:月
要求/指标:每月上报一次备品、备料和回收料的仓储和使用情况,并对需补充的材料进行申请。
7.光纤完好率周期:半年
要求/指标:完好率为100%(结合空余纤芯测试)
备注:光缆故障抢修后应立即对该中继段所有纤芯进行测试。
8.
机线联席会议周期:季要求/指标: 9.故障抢修周期:按需要求/指标:本地传送网一类光缆线路故障抢通时限为4小时,其它接入层光缆线路故障抢通时限为6小时;从代维管理系统故障工单派发计时,并在抢修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结束故障工单。
备注:光缆布放、熔接属正常维护费用,不另外计费(材料由甲方负担);
10.线路迁改、割接周期:按需
要求/指标:制定详细的方案,并严格按照割接流程实施。
备注:迁移路由,重新修建管道人井,重新立杆敷设钢绞线,拆除旧杆和光缆,以及由此产生的光缆割接,由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做出决算,甲方审计后付款;线路迁改与割接方案制订不另计费11.随工验收周期:按需
要求/指标:当甲方确定该工程完毕后由乙方代维时,在工程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派人随工,对工程质量与相关规范进行定期检查。
当甲方确定该工程完毕后由乙方代维时,在工程验收期间,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派人参与验收。
备注:施工单位负责有关车辆、仪表安排。
12.大修改造
周期:光缆线路大修周期一般规定为15~20年,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或缩短;以换杆为主的大修周期为:木杆为8~10年,水泥杆为15~20年。
要求/指标:大修后的通信线路质量应符合大修设计技术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
备注:具有下列内容之一者可列为大修
(1)同一中继段内,迁改光缆路由或变更敷设方式的累计长度达3公里以上;
(2)同一中继段内,增加或更换接头盒的数量占其总数在50%或以上,或同一中继段更
换接头盒的数量在20个以上;
(3)同一中继段内,更换吊线及附属设备的累计长度在20公里以上,或换杆的数量在 200根以上;
(4)整修、更换管道的长度在500米以上;
(5)整修、新增防雷、防蚀、防强电、防蚁及防鼠等设施的累计
长度在10公里以上;由乙方根据实际工作量做出决算,甲方审计后付款;大修改造方案制订不另计费。
13.维护报告周期:参见附录四要求/指标:在规定时间内上报。
14.对外协调周期:按需
要求/指标:在线路附近遇有外界施工时,要及时与施工单位联系,对危及线路安全地段要采取防护措施。
为减少施工妨害,要派专人在现场盯防或增加巡回次数。
在日常维护中要承担与资源拥有方的协调工作。
第二条技术维护项目及周期
1.中继段光纤通道后向散射信号曲线检查周期:半年
要求/指标:≤竣工值+0.1dB/km(最大变动量应≤5dB)。
备注:当发现光纤通道损耗增大或后向散射信号曲线上有大台阶时,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及时采取改善措施;发现缆中有若干根光纤的衰减变动量都大于0.1dB/km 时,应迅速进行处理。
2.空余纤芯测试周期:年
要求/指标:中继段长度、总衰减(dB)、平均衰减(dB/km)备注:
3.周期:半年要求/指标:≥2MΩ/单盘
备注:当金属护套对地绝缘电阻低于2MΩ/单盘时,需用故障探测仪查明外护套破损的位置,及早修复。
第六章代维质量的考核管理对代维质量的考核分为:质量指标考核和管理考核两部分。
质量指标考核:根据集团公司和省公司下发的传送网维护质量考核标准及代维管理办法执行,考核数据来源为线路巡检系统和传输网管;
管理考核:主要对代维人员日常工作行为、工作规范进行管理考核,考核依据为线路代维系统和现场工作配合。
第一条对线路代维公司考核采取省市两级考核方式,月度考核由分公司组织进行,年度考核由省公司组织进行。
第二条线路代维公司年度考核在每年11-12月份进行,次年1月份作为线路设备代维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期限为1年。
第三条对代维公司综合考核采取百分制,内容包括: 1.分公司月度考核打分,比例80%; 2.省公司年度现场检查打分,比例20%;3.其它加分及扣分项目,另外加减分
综合考核成绩作为代维公司是否继续进行代维工作的依据第四条对代维公司月度考核采取百分制,具体内容为:维护质量指标考核包括:
1.省际(内)干线传送网市内引入段光缆:省际干线:平均障碍时长为3小时/年;
省内干线:平均每千公里障碍时长为30小时/年;2.全年光缆平均障碍时长:本地网一类光缆:30小时/千公里·年;本地网接入层光缆:50小时/千公里·年; 3.光缆故障修复时限:
本地网一类光缆:故障修复时限4小时;本地网接入层光缆:故障修复时限6小时; 4.巡检完成情况 5.作业计划完成情况 6.工单完成情况管理考核包括:
7.车辆、人员、仪表配置情况 8.日常工作配合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二
第五条省公司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结合全年线路巡检及代维系统数据、传输网组巡现场检查,内容包括:
1.现场路由抽查,检查维护项目的落实情况;(结合传输组巡)2.现场抽查代维人员工具、仪器仪表使用情况;(结合传输组巡)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三第六条其它加分内容包括: 1.积极总结并提出代维管理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价值和推广价值。
2.主动发现或处理重大故障隐患,避免重大故障的发生。
3.在重大通信保障工作或应急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
4.主动提供有价值信息,对网络建设和设备维护做出突出贡献。
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中酌情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第七条其它扣分内容包括:
1.由于人为因素造成重大通信故障或人身伤亡。
2.负责维护的段落被集团公司、省公司通报批评的。
3.拒不服从移动公司管理和调度,情节严重。
4.由于处理不当造成互联互通工作重大影响。
5.看护不力,造成资源被其他单位占用的。
6.没有遵守保密规定,将网络信息透露给第三方。
以上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在年度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一般者扣分
最高不超过5分,情节特别严重并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加倍扣分直至取消年度考核分数。
第八条综合考核结果
1.高于80分(含80分)的代维公司可以继续进行线路设备代维工作;
2.高于90分(含90分)的代维公司可以由省公司推荐至其他地区进行线路设备代维工作; 3.低于70分(含70分)的代维公司将取消其在山东移动的线路代维资格;
4.介于70-80分之间代维公司将对其下期线路设备代维规模进行缩减。
第七章线路代维费用计算
第一条线路代维费用结算具体按代理维护合同条款执行。
第二条线路设备代维费用由各市分公司每年的维护费中列支。
第三条对于合建的线路设备可以采取按比例分摊维护费用的方式解决。
第四条涉及线路设备改造、大修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五条同路由敷设或架设的光缆超过1条,按照1条光缆最高级别费用标准计算。
第五条线路代维费用结算具体按代理维护合同条款执行。
第八章代理维护合同第一条合同模版
参照《光缆线路及管道代理维护合同模版》第二条合同管理
按照《光缆线路代维合同管理流程》执行。
第九章维护用材料
第一条由移动公司提供的维护用主要材料为: 1.光缆线路:通信光缆。
2.管道设备:管道,人孔和手孔等。
3.杆路设备:电杆,电杆的支撑加固装置和保护装置,吊线和挂钩等。
4.附属设备:标石、标志牌,宣传牌等。
5.其他设备:光缆接头盒、光缆交接箱。
其余均作为零星材料由代维公司提供(费用由代维公司支付),特殊情况由移动分公司和代维公司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维护用料的配备标准
包含工程余料、及后续购买的维护用料总量,应控制在维护线路
设备总量的3%以内。
其中:
1.维护用单种程式类型光缆长度不足1公里标准盘长的按照1盘2公里标准盘计算;超过
2公里低于3公里按照1盘3公里标准盘计算;超过3公里低于4公里按照2盘2公里标准盘计算。
2.维护用单种规格的接头盒不足2个时按照1个本地网至少2个计算。
3.其余材料按照实际需求量计算。
第三条材料的管理
1.省际骨干传送、省内骨干传送网维护初期的维护用料(只含光缆和接头盒)在工程设计
时按照3%考虑,本地传送网维护初期的维护用料在工程设计中暂不考虑。
工程结束的剩余料直接转成维护用料。
2.当维护备用料剩余不足设备总量的3%时,可以考虑增加购买。
在市分公司购买维护用料
权限范围内的,由市分公司自行购买。
3.交付使用的材料由代维公司负责存放和保管。
合同到期后(如不继续履行合同),代维公司在一周内将剩余的维护用料返还移动公司。
第十章维护考核第一条费用考核按照代理维护合同中约定的条款进行考核。
第二条综合考核
对于代维公司的综合考核见《
六、代维质量考核管理》
第二篇:线路代维招标资料
**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招标询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办公电话:(略)投标代表姓名移动电话:(略)序号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总价(报价含税)施工方全称电力架空线路代维详见招标文件本次(略)(含运费及税)付款方式预付30%,进度款30%,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新客户付款方式为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全款)验收方式按技术协议验收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及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填写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代维1年。
若有偏离,请注明最快的交货期: 项
目建设地点**宜化准东五彩湾工业园区(距**市区260公里)投标保证金投标(略)(形式为电汇,电汇后将银行回单传真交予招标办,中标后转为(略)。
未中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后退还)技术偏离商务偏离与宜化集团是否有** 必须填写
其他如传真报价请电话确认(如有技术和商务偏离,请注明,否则我们将认为没有偏离),投标时请将**宜化投标协议盖章后回传。
投标单位盖章:(略)招标办联系人:陈静(略)E-mail:(略)****-**** 技术咨询:(略)
请于****年5月28日11:00前将投标文件发到招标办联系人邮箱里。
开标时间:(略)1:00 开标地点:**准东五彩湾工业区**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招标办说明:
1.本询价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如无相应填写内容请注明无 ,否则做废标处理;
2.如对技术参数或工期、付款方法等有异议请在“技术偏离”或“商务偏离”中注明;
3.如传真报价请提供营业执照、生产制造许可证等必要资质文件;
4.投标保证金(略)
5.代理商要求提供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6.***站(略)
欢迎您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集团投诉电话:蒋源芳(略),李锐(略),周文(略)
**宜化电力架空线路代维招标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宜化化工有限公司地处******县五彩湾工业园区,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三座,2×330MW电厂一座,各种电压等级线路共12回(其中220KV 3回、110KV 4回、35KV 1回、10KV 4回),由于本公司地处风沙地区,环境恶劣。
招标有本地区电力线路运行、维护经验专业工程单位,委托负责本公司所有电力架空线路及变电站架空软母线代理维护。
本项目招标以一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相
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220kV及以上电气设备检修、试验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运行或建设***运行、检修、维护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由于检修维护工作的特殊性(消缺工作的特殊要求),要求有专业维护人员常驻本公司,随召随到。
为了保证检修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投标人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强,对委托资产、周边环境较熟悉,以确保委托出去的资产安全稳定运行、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三、招标代维范围1、220KV线路三回,分为宜化一线、宜化二线、宜化三线线路为同塔三回,全长1.3KM,铁塔13基、宜化一线及宜化二线导线为2×LGJ-400、宜化三线为LGJ-240。
2、110KV线路四回,其中宜合一线及宜合二线为同塔双回,全长1.3KM,铁塔8基、导线为LGJ-400,宜碱一线及宜碱二线为同塔双回、全长1.1KM,铁塔7基、导线为LGJ-400。
3、35KV线路一回(35彩化线),全长18KM,塔杆共57基,导线LGJ-150 4、10KV线路四回:四回全长12KM,导线为LGJ-300。
四、技术要求 1.需执行的相关文件、标准和规程中华人民**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国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经贸委、**部[****]8号文、中华人民**国电力行业标准DL/T741-**** 《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电力部DL558-94)、《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能源部DL409-91)、《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条例》(电力部)、《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电力部)、《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水利电力部SDJ3-79)、《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电力部DL/T621-****)、《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电力部 DL/T 664-****)、《架空电力线路与弱电流线路交叉装置规程》、《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能源部电力司)、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GBJ233-90)、《电业生产人员培训制度》(电力部)、《备品管理规程》(电力部)、《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GJ/T(略)《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DL/T626-****)、《盘形悬式绝缘子劣化检测规程》(DL/T626-****)、《合成绝缘子使用指导性意见》(国家电力调度中心)2.职责2.1 代维线路运行维护应实行责任制。
代维单位要承担代维线路运行维护的安全责任。
对线路每段代维单位应设有专人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和维护。
2.2代维单位应按照架空线路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对代维线路进行维修及管理,工作内容包括日常巡视、维修、抢修等所有与线路相关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2.3 代维单位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熟悉:2.3.1附件及其它线路的名称、起止杆塔号、数量、线路长度、塔型种类及隐蔽工程等。
2.3.2线路所用导线、避雷线规格、金具、绝缘子、附件的型号、性能。
2.3.3线路存在的缺陷和变化情况及危及安全运行的活动规律。
2.3.4线路沿线的地理环境,交**路和通讯联络点。
2.3.5线路的运行安全知识、线路运行的相关规程制度,以及交叉跨越点,竹树生长区、鸟害区、雷害区及其它防碍线路安全运行的障碍物。
经常分析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并提出预防性反事故措施。
2.3.6能分析设备的运行状况,掌握维修技术和常用工具、仪表及一般材料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2.4 代维单位在代维期间必须定期向本公司电控部书面汇报线路运行情况,同时各种巡视、维护、检修等相关记录上交我公司电控部。
2.5代维单位在线路巡视维护期间发现危及代维线路的安全隐患必须按照有关安全隐患的处理规定按时口头和书面报告我公司电控部,并采取有关措施积极监视和消除安全隐患。
2.6 对因巡视、维护、检修等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报告不及时等代维单位因素造事故非正常原因线路跳闸停电(或其它损失的),代维单位应承担委托方相应的损失。
2.7 代维单位在日常巡视、维护、检修等过程中应使用具有专业资质人员进行,应落实好安全责任制,出现非委托方原因的安全事故应自行承担安全责任。
3.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代维线路的巡视 3.1.1代维线路的巡视原则,为了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沿线情况和威胁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