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综合实施方案技术把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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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综合实施方案技术把关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水利厅
•【公布日期】2013.12.27
•【字号】黑水发[2013]870号
•【施行日期】2013.12.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综合实施方
案技术把关工作的通知
(黑水发〔2013〕870号)
各有关市(地)、县(市、区)水务局:
按照国家和省减政放权的要求,从今年开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度实施方案由市县发改部门审批。

为扎实深入搞好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实施方案由省水利厅委托农村饮水安全中心组织技术把关
开展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年度实施方案省级技术把关的理由是:一是便于统一标准。

实行统一的技术把关,可确保实施方案与下达项目计划的一致性,工程总体布局、水处理工艺正确性,概算编制的规范性,可控制全省各地设备管材质量和价格的标准一致、分区域管网土方工程造价和人工费的合理性,避免出现施工条件相似而工程造价差异很大的现象;二是有利于全面提高实施方案质量。

负责技术把关的咨询专家是在全省范围内规划、给排水、土建和概算方面的知名专家,按照专家意见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质量完全可以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三是便于监督管理。


村饮水安全工程点多、面广、量大,将年度实施方案编制深度控制在满足施工要求,有利于建中和建后的监督管理;四是便于汇总有关情况向水利部报告。

开展省级实施方案技术把关,便于省水利厅及时掌握项目单位各阶段具体情况,按要求向水利部反馈项目综合情况,填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信息。

二、开展省级专家技术把关的基本要求
(一)各项目单位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按照下达的年度计划,等额编制年度综合实施方案。

年度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单位,要选择具有乙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编制实施方案。

年度综合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综合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黑水发〔2013〕803号)编制,设计深度要满足施工要求。

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要单独编制实施方案,其他工程打捆编制年度综合实施方案。

(二)省水利厅对年度综合实施方案进行技术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意见。

各项目单位按照技术把关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后,按照《实施意见(试行)》要求,报发改部门审批。

(三)专家技术把关意见可做为后续不同层面审计、稽查、检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情况的备查资料和基本依据。

如发现未按照专家技术把关意见修改年度综合实施方案的情况,省水利厅将通报批评项目单位,并在次年酌情削减年度投资计划。

三、2013年综合实施方案技术把关工作安排
(一)报送时间。

各项目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将年度综合实施方案报送至省农村饮水安全中心。

(二)报送要求
1、上报实施方案文件包括报告书、概算书、图集,分别独立成册,按照封皮、扉页、资质、项目负责人、目录、正文、附件等顺序装订。

2、设计单位应提供相关有效设计资质证书装订在报告书中,并在报告书扉页加盖公章、设计图纸签字盖章。

3、报送报告书3本、概算书2本、图集2份。

(三)拟定于2014年1月3日-5日,在绿海大厦组织专家技术把关。

各项目单位具体参加时间另行通知。

(四)参加人员。

各项目单位分管局长、设计单位给排水、土建及概算等相关技术人员。

(五)组织专家技术把关过程中发生的专家咨询、场地等费用,由设计单位在设计费中交纳。

联系人:邓洪征、刘云涛
联系电话:82623558、51742089
黑龙江省水利厅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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