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型部总布置科换档拉线设计指南-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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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日期:编者:版次:第1 页共5 页
奇瑞汽车有限公司
总布置(车型部)





线




编制: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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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要说明
1.1该部分综述
汽车前舱的操纵机构的拉线包括发动机油门拉线、离合器操纵拉线、变速箱操纵软轴等。

其基本功用是通过对加速踏板、离合踏板、变
速箱操纵机构的组合操纵,实现汽车的起步,加速,换档等实现汽车的
移动功能。

.
分类控制对象功能
油门操纵拉线 1.对于化油器式发动机。

操作化油器
节气门的开度。

2.对于电喷式发动机,操纵进气管节
气门的开度,将负荷等各种信息由
众多电子传感器传给中央控制单
元(ECU)最后传给执行元件。

行驶
离合器操纵拉线通过拉线操纵离合器的闭合,中断或
连接动力的传递使车辆行驶或停止
变速箱操纵软轴通过拉线控制换档臂和选挡臂实现变
速箱速比的改变,从而改变车辆行驶
速度。

改变车辆行驶速度
1.3对操纵机构的基本要求是:
操纵机构的布置前提使,一定要注意由驾驶员来操作,应以驾驶员为主体。

设计时应注意:
1操纵机构位置的布置应易于驾驶员的操纵,相互见既不干涉,又利于驾驶员施加作用力并应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操纵时手脚活动自如;
3布置恰当,不会引起操纵失误;
4操纵轻便灵活;
5不会因振动和变形而引起运动干涉;
1.4适用范围
输入条件:
输入:性能要求、变速箱换档臂行程、选档臂行程、油门行程、离合器行程及位置等。

输出:换档支架概念数模,换档拉线走向,油门拉线走向,离合器拉线走向等概念数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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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计文件
2.1描述该布置的说明文件
2.1.1总成布置方案说明
2.1.2零部件布置方案说明
2.2计算性能的设计文件
2.2.1整车性能设计说明
2.2.2总成设计说明
输入条件:
输入:性能要求、变速箱换档臂行程、油门行程、离合器行程及位置等。

输出:换档支架概念数模,换档拉线走向,油门拉线走向,离合器拉线走向等概念数模
3.离合器操纵拉索机构形式:
离合器操纵机构的形式根据对操纵机构的要求、车型、整车结构、生产条件等因素确定。

分为:机械式、液压式、助力器式。

机械式操纵拉索寿命较短,拉伸刚度较小,但成本低、结构简单、故障少,缺点是机械效率低。

液压式特点是摩擦阻力小、质量小、布置方便、结合柔和。

气压助力式工作可靠。

3.1离合器操纵机构的基本要求:
1.踏板力要小,各类汽车应符合GB7258-199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
条件》中所规定的要求,即踏板力不大于300N(通常轿车在80~
150N);
2.踏板行程应符合GB/T 13053-91《汽车驾驶区尺寸》所规定的要求,
以符合轿车、载货汽车所推荐的尺寸,最大行程不大于200mm,通
常在80~150mm范围内(轿车在下限,载货汽车在上限);
3.应具有踏板行程调节机构,以便在摩擦片磨损后复原分离轴承的自
由行程;
4.应具有踏板行程限位器,以防止操纵机构的零件受过大的载荷而损
坏;
5.在决定最佳的踏板比例和踏板位置时,应考虑踏板操作踏力的方向;
6.发动机的振动以及车架和驾驶室的变形不应引起操纵机构的运动干
涉。

编制日期:编者:版次:第4 页共5 页4.变速箱操纵机构
变速箱操纵机构要有足够的强度,拉线布置合理,不互相干涉且不与周围物体发生运动干涉。

软轴支架固定牢靠,换档间隙应该小,支架要有足够的强度。

4.1 变速箱操纵机构的基本要求
1.操纵手柄选挡行程应在40~100mm、挂档行程应在80~
100mm(以空挡到某档位)为宜;
2.应轻便灵活,最大挂档力不大于90N;
3.应符合整车布置要求,各运动杆件与各总成部件之间不应发
生干涉;
4.在车身上应具有防止发动机窜动而掉档的缓冲装置;
5.在变速杆上必须设置有驾驶员在驾驶座位容易识别变速器
档位位置的标志,若变速杆难以布置,则应布置在变速杆附
件易见位置;
6.远距离操纵机构应有足够的刚度,且各连接杆件间隙不能过
大,否则换档手感不明显;
7.远距离操纵机构的变速杆支座应固定在受车架变形、汽车振
动影响较小的位置。

5.制动操纵机构
5.1对制动操纵机构的基本要求
1.行车制动系制动踏板的最大行程应不大于200mm,自由行程应符合
汽车有关技术条件;
2.行车制动在产生最大制动作用时的踏板力,应不大于700N;
3.液压行车制动在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时,踏板行程(含空行程)不
得超过全行程的四分之三;制动器装有自动调整间隙装置的踏板行
程不得超过全行程的五分之四,一般不超过150mm。

5.2对应急制动操纵机构的要求
应急制动操纵机构的布置应使驾驶员容易操作,驾驶员在座位上至少用
一只手握住转向盘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制动。

它可以与行车制动操纵
机构结合,也可以与驻车制动操纵机构结合,但三个操纵机构不得结合
在一起。

5.3对驻车制动操纵机构的要求
1.驻车制动应通过纯机械装置吧工作部件锁上,并且施加于操纵装置
上的力:手操纵时,作用力应不大于700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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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驻车制动操纵机构的安装位置要适当,其操纵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储
备行程,一般应在操纵机构全行程的三分之二内产生规定的制动效
能;驻车制动机构装有自动调节装置时,应在全行程的四分之三以
内达到规定的制动效能。

棘轮式制动机构装有自动调节装置时,应
在达到规定驻车制动效能时,操纵杆往复拉动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
不允许利用液压、气压或电子驱动来获得规定的驻车制动效能。

3.采用弹簧储能制动装置做驻车制动器时,操纵机构应保证在紧急状
况下,无需使用转用工具就能快速解除驻车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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