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桥东区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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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桥东区地方税务局有关
问题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公布日期】2014.09.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4.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桥东区地方税务局有关问题的
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石家庄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按照石家庄市委、市政府及河北省地方税务局的工作部署,桥东区地方税务局将于2014年9月30日后撤销。

现就有关涉税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2014年10月1日起,原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第三分局管辖的纳税人,注册登记地址在中山东路、阜康、建安、胜北4个街道和桃园镇的,划归长安区地方税务局管辖;原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第二分局、第六分局、第七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划归长安区地方税务局管辖。

二、自2014年10月1日起,原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第一分局、第三分局管辖的纳税人,注册登记地址在东华、休门、彭后、东风、汇通5个街道的,划归桥西区地方税务局管辖;原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第五分局管辖的纳税人划归桥西区地方税务局管辖。

三、为确保纳税人管辖调整工作的平稳开展,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纳税
人划转至长安区地方税务局、桥西区地方税务局管辖以后,办理各项纳税事宜的地点维持不变,10月份征收期顺延至10月31日。

四、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领用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的,请于9月30日以前到桥东区地方税务局办理发票验票、缴销手续。

五、桥东区地方税务局管辖的纳税人,请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接听主管税务机关的短信、电话通知。

如对涉税事宜存在疑问,可到桥东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裕华东路31号)咨询,或致电桥东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及各分局进行咨询。

对因区划调整带来的工作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支持和配合。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9月25日附:桥东区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保留至10月31日):
桥东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86093397 86093378
桥东区地税局第一分局86091378
桥东区地税局第二分局86093365
桥东区地税局第三分局86093392
桥东区地税局第四分局86093891
桥东区地税局第五分局86093369
桥东区地税局第六分局86093893
桥东区地税局第七分局8698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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