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分级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B1。
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
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
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
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B2。
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
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
压力管道定义及分级
压力管道定义及分级一、压力管道定义及范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文):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二、压力管道分类:(根据TSGR1001-200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整理)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P>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P≥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200km的长输管道;2)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1)GB1级:城镇燃气管道;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P≥4.0MPa 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P≥10.0MPa,或者设计压力P≥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2)除以下规定的GC3级管道和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以上GC1级规定的外的其他管道为GC2级。
压力管道定义及分级
压力管道定义及分级一、压力管道定义及范围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文):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
二、压力管道分类:(根据TSGR1001-2008《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规则》、《工业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整理)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P>4.0MPa 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P≥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200km的长输管道;2)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1)GB1级:城镇燃气管道;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P≥4.0MPa 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P≥10.0MPa,或者设计压力P≥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2)除以下规定的GC3级管道和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以上GC1级规定的外的其他管道为GC2级。
压力管道设计方案类别、级别的划分
压力管道一、《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资格许可与管理规则》中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的划分:1、长输管道为GA类,级别划分:(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①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②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库、用户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直接距离)≥20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300mm的管道;③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公称直径DN≥150mm的管道。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2级:①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② GA1 范围以外的管道;③ GA1●范围以外的管道。
(2)公用管道为GB类,级别划分为:1. GB1:燃气管道;2. GB2:热力管道。
(3)工业管道为GC类、级别划分为: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①输送GB 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毒性程度为极毒危害介质的管道;②输送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③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o C的管道。
④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①输送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 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②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o C的管道。
③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o C的管道。
④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o C的管道。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51号关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O至二O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为适应我国西气东输工程中城市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需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对《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进行了局部修订。
我部组织有关单位对该规范局部修订的条文进行了审查,现予批准,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规定同时废止。
其中:2.2.1A(第1款)、2.2.3 、2.2.、15.1.5、5.1.6、5.3.1、5.3.1A、5.3.2、5.3.7、5.3.8(第1款)、5.3.9(第2款)、5.3.10(第2、4款)、5.3.13、5.3.15(第1、3款)、5.4.2(第6款)、5.4.3、5.4.3A、5.4.3B(第2、3款)、5.4.3D (第5、8款)、5.4.7(第2、3、6款)、5.4.7A、5.4.12、5.4.12A(第1、2、3、6款)、5.4.13、5.4.14(第1款)、5.4.14A、5.4.14B、5.6.2(第2、6款)、5.6.3、5.6.8(第2、5、7、8款)、5.7.1、5.9.4(第2、6款)、5.9.6、5.9.7、5.9.8、5.9.9、5.9.11、5.9.12、5.9.13、5.9.19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强制性条文5.5.3、5.5.4、5.5.5、5.5.8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 50028-932002年局部修订条文1 总则1.0.1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向城市、乡镇或居民点供给居民生活、商业、工业企业生产、采暖通风和空调等各类用户作燃料用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R 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 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 级和GA2级。
B1.1GA1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 A 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4.0MP&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1级和GB2级。
B2.1GB1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1级、GC2级、GC3级。
B3.1GC1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 C 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50160- 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50016- 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桂),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lO.O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C的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的划分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的划分:1.GA类,长输管道⑴GA1类:①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②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输送距离≥200Km且管道直径DN≥300mm的管道;③输送浆体介质,输送距离≥50Km且管道直径DN≥150mm的管道。
⑵GA2类:①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设计压力P≤1.6MPa的管道;②GA1②范围以外的管道;③GA1③范围以外的管道。
2.GB类,公用管道⑴GB1类:燃气管道⑵GB2类:热力管道3.GC类,工业管道⑴GC1类:①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②输送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③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④输送流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10.0MPa的管道。
⑵GC2类:①输送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介质且设计压力P<4.0MPa的管道;②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4.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③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④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P<10.0MPa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燃气管道一般分为:1.长输管道(GA1①----高压长输燃气管道、或GA1②类---次高压A类及以下长输燃气管道),设计规范GB50251-2003《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输送距离一般大于50KM;2.公用管道(GB1类---燃气登高管以外的庭院及道路燃气管道)设计规范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CJJ34《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3.工业管道(GC2①类---工厂内天然气工艺管道或液化气管道、GC2④类---厂区内压缩空气、自来水管道及<400℃的热力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燃气压力分级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
A
0.2<P≤0.4
B
0.01≤P≤0.2
低压管路
P<0.01
名称
分级
压力(Mpa)
高压燃气管道
A
2.5<P≤4.0
B
1.6<P≤2.5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0.8<P≤1.6
B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
A
0.2<P≤0.4
B
0.01≤P≤0.2
低压管路
P<0.01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7级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0.8<P≤1.6
B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
A
0.2<P≤0.4
B
0.01≤P≤0.2
低压管路
P<0.01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7级
名称
分级
压力(Mpa)
高压燃气管道
A
2.5<P≤4.0
B
1.6<P≤2.5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0.8<P≤1.6
B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
城镇燃气管道应按燃气设计压力P分为7级
名称
分级
压力(Mpa)
高压燃气管道
A
2.5<P≤4.0
B
1.6<P≤2.5
次高压燃气管道
A
0.8<P≤1.6
B
0.4<P≤0.8
中压燃气管道
A
0.2<P≤0.4
B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压力管道类别、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城镇燃气压力分级
2.3.2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的压力等级制 (1)一种压力的一级系统; (2)两种压力的两级系统; (3)3种压力的3级系统; (4)4种压力的多级系统; 注:1、城镇蒲设压力大于1.6MPa的超高压燃气管时,按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执行。 2、燃气输配系统各种压力级制的燃气管之间应通过调压装置相连。 用户室内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表压MPa) 最高压力 0.8 0.4 0.2 0.2 <0.01
燃气用户 工业用户(大于 0.8MPa设备除外) 商业及工 业户(中 压进户) A
B 居民用户(中压进户) 商业和居民用户(低 压进户)
低压燃气管道允许的阻力损失(Pa) 从建筑物引入管至管 燃气种类 道末端阻力损失(Pa) 单层建筑 多层建筑 人工煤气 200 300 天然气 300 400 液化石油 400 500 气
各种燃气的热工特性 低热值 理论干烟 Qd(MJ/ 气Vy m3) Qd/Vy (kcal/ (m3/ m3) m3) 104.7(2 4.2(100 25 5000) 0) 40.5(96 4.2(100 9.7 80) 0) 35.8(85 4.2(100 8.5 50) 0) 17.4(41 4.8(100 3.6 50) 0) 13.6(32 4.5(100 3 41) 0)
燃气种类
液化石油 气 石油伴生 气 天然气 炼焦煤气 上海城市 煤气
城镇燃气管网
单级系统示例 优点:①供应系统简单,维护管理方便;②不需要压送设备,输 配费用小。 缺点:①由于供气压力低,致使管道直径较大,一次投资费用较 高;②用户压力波动大。 适用范围:用气量较小,供气范围为2~3公里的城镇和地区。当供 应范围较大时,必须采用很大口径的管网,这就使输送单位体积燃气的 投资和金属耗量急剧增加,是不经济的。 (2) 中-低压两级制管网系统 低压气源厂和储气罐供应的燃气经压缩机加至中压,由中压管网输 气,再通过区域调压器调至低压,由低压管道供给燃气用户。在系统中 设置储配站以调节小时用气不均匀性。 中—低两级制管网系统的特点是:因输气压力高于低压供气,输气
三级管网系统 从长输管线来的天然气先进入门站经调压、计量后进入城镇次高压 管网,然后经次高—中压调压站后,进入中压管网,最后经中低压调压 站调压后送入低压管网。 该系统通常只有在大城市、并要求供气有充分保证时才考虑选用。 (4) 多级管网系统 气源是天然气,城市的供气系统可采用地下储气库、高压储气罐站 以及长输管线储气。这种管网系统一般用在居民人口众多的特大型城 市,如北京、上海。
对于新建城市天然气输配系统,多采用高-中压两级系统及中压单 级输配管网。前者适用于较大城市,其中高压管道可兼作储气装置,而 具有输、储双重功能。后者适用于中小城市。此两系统中的中压管道供 气至小区调压装置(箱)或楼栋调压箱,天然气实现由中压至低压的调 压后进入低压庭院管和室内管。各小区或楼栋设调压柜或设楼栋调压 箱。也可中压管道直接进入用户调压器调压,用户燃具前的压力更为稳 定。(某些国家允许)
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相比,有特别严格的要求,因为管道漏气可能
149号附件2城市燃气管网设施安全距离规范标准文档
国家燃气管道设施安全距离标准一、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标准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间距标准1、压力不大于1.6MPa的燃气管道(1)钢管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2)PE管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之间的垂直净距(m)2、压力不大于1.6MPa的管道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一级或二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
三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净距(m)高压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
不应小于表6.3.3-1和6.3.3-2次高压A的规定。
但高压A和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铁路路堤坡脚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8m和6m;与有轨电车钢轨的水平净距分别不应小于4m和3m。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宜大于1.6MPa(表压)。
其设计应遵守本规范6.3节的有关规定。
四级地区地下燃气管道输配压力不应大于4.OMPa(表压)。
高压燃气管道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高压燃气管道不宜进入四级地区;当受条件限制需要进入或通过四级地区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高压A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30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5m);2)高压B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外墙面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应小于16m(当管壁厚度δ≥9.5mm或对燃气管道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时,不应小于10m);3)管道分段阀门应采用遥控或自动控制。
3、场站安全间距(1)门站、储配站集中放散装置的放散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调压站(含调压柜)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水平净距(m)气瓶车固定车位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4)LNG气化站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的液化天然气储罐、天然气放散总管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5)CNG加气站CNG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6)LNG、L-CNG加气站LNG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m)。
压力管道类别 级别划分
压力管道设计类别、级别划分摘自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TSG特种设备技术规范)TSG R1001-2008《压力管道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规则》,发布:2008年1月8日,实施:2008年4月30日(简称新规则);1. 附件B压力管道类别、级别B1GA类(长输管道)长输(油气)管道是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之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划分为GA1级和GA2级。
B1.1GA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长输管道为GA1级:(1)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2)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B1.2GA2级: 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B2GB类(公用管道)公用管道是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划分为GBl级和GB2级。
B2.1GBl级城镇燃气管道。
B2.2GB2级城镇热力管道。
B3GC类(工业管道)工业管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划分为GCl级、GC2级、GC3级。
B3.1GCl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1)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B3.2GC2级除本规定B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B3.1规定的GCl级管道。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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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城镇燃气干管的布置,宜按逐步形成环状管网供 气进行设计”,这是为保证可靠供应的要求,城镇燃气都 是逐步发展的,故在条文中只提“逐步形成”,而不是要 求每一期工程都必须完成环状管网;但是要求每一期工程 设计都宜在一项最后“形成干线环状管网”的总体规划指 导下进行,以便最后形成干线环状管网。
表616城镇燃气管道设计压力表压分级压力mp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管道和管路附件的公称压力和试验压力gb1048将高压管道分为25300mm0505o50505热力管15152o4o电杆塔的基35kv2o2o2o街树至树中心o75o750751212页页表6332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地下燃气管道当有套管时以套管计给水管排水管或其他燃气管道015热力管热力管的管沟底或顶015电缆05在导管内015铁路12有轨电车轨底当次高压燃气管道压力与表中数不相同时可采用直线方程内插法确定水平净距
1.0总则Fra bibliotek共119页,第9页
• 1.0.1 为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 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 说明:使城镇燃气工程设计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 济合理、保护环境的要求,这是结合城镇燃气特点提出的。 • 由于燃气是公用的,它具有压力,又具有易燃易爆和有毒 等特性,所以强调安全生产是非常必要的。 • 保证供应这个要求是与安全生产密切联系的。要求城镇燃 气在质量上要达到一定的质量指标,同时,在量的方面要 能满足任何情况下的需要,做到持续、稳定的供气,满足 用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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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对作为城镇燃气且已有产品标准的燃气引用了现行 的国家标准,并根据城镇燃气要求作了适当补充;对目前 尚无产品标准的燃气提出了质量安全指标要求。 • 1 天然气的质量技术指标国家现行标准《天然气》GB 17820 - 1999的一类气或二类气的规定,详见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