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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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宝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1.25
•【字号】宝政办发[2013]8号
•【施行日期】2013.0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
正文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3〕8号)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5日
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做好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畅通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市道路特点以及路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紧急情况是指:由于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造成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及重点保畅路段(S210线虢镇北坡、羊引关、潘太路段,S212线峰山、千阳岭、秦岭北坡段,G316线酒奠梁、柴关岭段,眉太线五里坡段)路面封冻,交通中断,导致车辆、人员流动出现严重滞留和拥堵。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制定本预案。
二、应急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安全的原则。
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因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坚持抢通和救援并举、预防为主的原则。
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对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通行造成的重大影响,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实际情况,细化应急预案,落实保障措施,提高对突发、紧急情况的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避免和防止出现严重后果。
(三)坚持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
根据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影响范围、所需动用的资源等,分级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责权范围。
(四)坚持快速反应、及时有效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将负面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则。
各有关县区和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要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作用,对已有的各类应急处置系
统进行资源整合,形成合力,必要时对有关人员、物资、车辆、设备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保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各项应急保畅工作。
组长:王琳副市长
副组长:刘永涛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公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安才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宝鸡公路管理局局长
宋继伟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员:李瑞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万奎市民政局局长
郭清厉市气象局副局长
刘文玉宝鸡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赵新年凤翔县县长
徐烨太白县县长
郑维国凤县县长
王天勋千阳县常务副县长
赵甲宏陇县县长
李晓阳渭滨区区长
苏国宝陈仓区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宝鸡公路管理局(24小时值班电话:************)。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开展宝鸡市国省干线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道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灾工作,做到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危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督促检查应急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情况;
3.负责紧急调运抢险救灾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
4.研究解决其他有关重大问题。
(三)成员单位职责
1.交通部门:各级交通、公路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干线公路养护,及时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的除雪、除冰、解冻和清障工作,负责在出现交通中断或阻塞事件后的应急技术方案的制定、现场抢通和技术指导,组织应急抢险队、除雪平地机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防滑砂、融雪剂等防滑材料的储备。
安排并做好保畅值班,及时搜集掌握全局保畅情况,定期、不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保畅总体情况。
2.公安部门:加强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处理低温雨雪冰冻天气道路交通事故,做好交通指挥疏导;对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的车辆,采取间断放行、警车带路等方式,保障应急运输安全通畅,整治国省干线公路非法加水点,及时制止沿线洒水车辆,预防道路因洒水结冰发生交通事故。
3.民政部门:组建应急救援队,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点,储备适量的食品、衣被、帐篷等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组织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拨与发放,保障因道路拥堵滞留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救助过程中要优先照顾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4.气象部门:密切监测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启动气象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对低
温雨雪冰冻天气的监测、预警和气象服务等工作,向有关部门及时提供低温雨雪冰冻天气相关信息资料,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网站、电视等渠道,向社会发布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重点保畅路段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预警信息。
5.宣传新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通报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重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及遇突发事件后抢险救援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准确向社会公布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重点保畅路段路况信息。
6.各有关县区政府要按照行政区划和各自职责,在出现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随时待命参加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四、预警制度和应急启动
应急预案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公路发〔2009〕226号)精神及我市辖区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分为三级。
(一)I级为特别严重(红色预警-超过24小时以上恢复通行)。
应急小组组长、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亲临现场,统一指挥,迅速启动保畅预案,保障各单位人员、物资、车辆、器械、设备、工具到位,协调各有关方面,做到联防联勤;市、县交警、路政部门负责列出事故重要预防点,加强指挥,视情况采取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疏导指挥车辆绕行,现场引导应急抢险车辆、机械通行,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抢险现场。
市交通运输局、宝鸡公路管理局负责在出现交通中断或阻塞事件后组织应急抢险队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制定道路抢通方案,准备好防滑砂、融雪剂等防滑材料及编制袋、木材、铁丝、钢筋、水泥、砂石等抢险物资,调用除雪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抢险应急用品,做好现场抢险工作。
各相关县区政府及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做好管辖区域
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II级为严重(橙色预警-超过12小时以上恢复通行)。
应急小组副组长,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统一指挥,迅速启动保畅预案,保障各单位人员、物资、车辆、器械、设备、工具到位,协调各方,联防联勤;市、县交警、路政部门负责列出事故重要预防点,加强指挥,视情况采取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及时指挥车辆绕行,现场引导应急抢险车辆、机械通行,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抢险现场。
市交通运输局、宝鸡公路管理局负责在出现交通中断或阻塞事件后组织应急抢险队及时赶赴现场,迅速制定道路抢通方案,准备好防滑砂、融雪剂等防滑材料及编制袋、木材、铁丝、钢筋、水泥、砂石等抢险物资,调用除雪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抢险应急用品,做好现场抢险工作。
各相关县区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受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三)Ⅲ级为一般(黄色预警-12小时以内恢复通行)。
各相关县区政府、县公路段、交警队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统一指挥,迅速启动保畅预案,保障各单位人员、物资、车辆、器械、设备、工具到位;县区交警、路政部门负责列出事故重要预防点,加强指挥,采取阶段性或区域性的交通管制,提前分流车辆,指挥车辆绕行,引导应急抢险车辆、机械通行,引导医疗、施救等车辆、人员顺利出入抢险现场。
宝鸡公路管理局、县公路段负责在出现交通中断或阻塞事件后组织应急抢险队及时赶赴现场,制定道路抢通方案,准备好防滑砂、融雪剂等防滑材料及编制袋、木材、铁丝、钢筋、水泥、砂石等抢险物资,调用除雪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抢险应急用品,做好现场抢险工作。
各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做好受困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配合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其他事宜
应急领导小组可根据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发生、发展趋势和发展情况,决定解除预警状态、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各有关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值班电话不离人,值班车辆随时待命,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遇突发事件要逐级上报,对超时限或隐瞒不报,或处理问题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