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用水水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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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景观回用水是指经过处理后重新用于景观灌溉、喷泉、造景等用途的水。

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是确保回用水安全可靠的关键指标,下面将详细介绍景观回用水水质标准的各个方面。

一、水质要求景观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包括物理指标、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

物理指标主要包括悬浮物、色度、浊度等,要求较低以保证回用水的透明度和美观度。

化学指标包括pH值、硬度、氨氮、总磷等,需要根据景观回用水的用途进行控制。

生物指标主要指细菌总数和粪大肠菌群数等,需要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回用水不含有害微生物。

二、处理工艺景观回用水处理工艺主要包括预处理、主处理和后处理三个阶段。

预处理主要去除水中的大颗粒悬浮物和杂质,为主处理做准备;主处理主要是通过物理、化学或生物方法去除水中的污染物质;后处理主要是对处理后的水进行消毒、过滤等操作,以满足景观回用水的使用要求。

三、水质检测为了保证景观回用水水质符合标准,需要对处理后的水进行水质检测。

检测指标包括pH值、硬度、氨氮、总磷、悬浮物、色度、浊度、细菌总数和粪大肠菌群数等。

检测方法包括化学分析法、仪器分析法和生物分析法等,需要根据不同指标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

四、注意事项1.景观回用水的水质要求应根据具体用途进行制定,如灌溉用水和喷泉水的要求不同。

2.处理工艺应根据水质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可以考虑物理方法、化学方法和生物方法等多种组合。

3.水质检测应由专业机构或实验室进行,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景观回用水使用前需要进行预处理,以确保与使用环境相适应。

5.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因接触水而引起身体不适或疾病传播等问题。

6.景观回用水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节约用水和保护环境,避免浪费水资源和造成环境污染等问题。

7.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和美观性,以营造优美的景观效果。

8.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与当地的气候条件相适应,以避免因气候变化而引起的问题。

9.在使用景观回用水时应注意与其他水资源进行联合使用和管理,以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所属分类:性质:强制性有效性:现行状态:制定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检疫总局文号:GB/T 18921-2002发布日期:2002-12-20实施日期:2003-05-0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95-20O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

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水20C, 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标准的实施与管理3.1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的标(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样品95%^上的分析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3.6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水质监测4.1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4.2海水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按《海洋监测规范》执行。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3.6 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 水质监测4.1 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3.6 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 水质监测 4.1 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 2 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 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范围》有关规定执行。 4.2 海水水样的采集、保存和分析方法按《海洋监测规范》执行。 其中分析方法未作规定的项目按表 2 执行。 表 2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分析方法
25 0.057 0.18 0.57 1.8 5.4 15 36 64 85
30 0.080 0.25 0.80 2.5 7.5 20 45 72
8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载芳、刘和平、扬延捷。
GB7494
20 总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GB5750
滤膜法
21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2)
滤膜法
注: 1)按《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三版,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89。
2)测得结果为NH3、NH 总浓度, 然后按下表换算为非离子氨浓度。 4.3 监测采样点,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位置。不得使用瞬时一次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 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 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 的水质一年内应有 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3.4A 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 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 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 A 类、B 类水域,该废水必须 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景观用水水质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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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方式无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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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氮≤
15
9
氨氮(以N计)≤
5
10
粪大肠菌群(个/L)≤
1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的氮磷满足表中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1
基本要求
河道类
湖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2
pH值(无量纲)
无漂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3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10
6
6
4
悬浮物(SS)≤
20
10
—*
5
浊度(NTU)≤
—*
5.0
6
溶解氧≤
1.5
2.0
7
总磷(以P计)≤
1.0
0.5
1.0
0.5
8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25 0.057 0.18 0.57 1.8 5.4 15 36 64 85
30 0.080 0.25 0.80 2.5 7.5 20 45 72
89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载芳、刘和平、扬延捷。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 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2.1 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 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 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 1。
表2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项目分析方法序号标准项目测定方法测定方法标准编号1色铂钻标准比色法gb119032嗅文字描述法13漂浮物文字描述法14透明度塞氏盘法15水温水温计法16ph值玻璃电极法gb68207溶解氧do碘量法8高锰酸盐指数酸性法gb11892碱性法9生化需氧量bod5稀释与接种法gb748810氨氮纳氏试剂比色法gb747911非离子氨纳氏试剂比色法2gb747912亚硝酸盐氮分光光度法gb737313总铁二氮杂菲分光光度法gb5750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1191114总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7472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15总铜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7475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747429甲基11
0.3
0.5
1.0
14 总铜, mg/L ≤
0.01(浴场 0.01(海
0.1
0.1)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是指用于园林、绿地、公园等场所的水体,其水质标准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

因此,制定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水质对植物、动物和人类的影响,同时也要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首先,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明确水质的监测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的pH值、浊度、溶解氧、氨氮、总磷、总氮等指标。

这些指标可以客观地反映水质的优劣,为水质的评价提供依据。

其次,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的用途和环境制定相应的标准。

比如在园林景观中,水体的清澈度和色泽对美化环境至关重要;在公园中,水体的安全性和对植物的适应性则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因此,景观用水水质标准应当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和需求来进行细化。

另外,景观用水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制定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稀缺性和保护的需要,避免过度开采和污染,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制定标准时,应当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尽量减少对水体的污染
和破坏,保护水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景观用水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考虑到水质的监测指标、不同用途和环境的需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景观用水的质量,提升人们的生活
环境和生活质量。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序号分类标准值项目A类 B类 C类1 色 颜色无异常变化 不超过25色度单位2 嗅 不得含有任何异嗅 无明显异嗅3 漂浮物 不得含有漂浮的浮膜、油班和聚集的其他物质4 透明度,m ≥1.2 0.55 水温,℃ 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2℃2〕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4℃6 pH值 6.5~8.57 溶解氧(DO),mg/L ≥5 4 38 高锰酸盐指数,mg/L ≤6 6 109 生化需氧量(BOD5),mg/L ≤4 4 810 氨氮1),mg/L ≤0.5 0.5 0.511 非离子氨,mg/L ≤0.02 0.02 0.212 亚硝酸盐氮,mg/L ≤0.15 0.15 1.013 总铁,mg/L ≤0.3 0.5 1.014 总铜,mg/L ≤0.01(浴场0.1)0.01(海水0.1)0.115 总锌,mg/L ≤0.1(浴场1.0) 0.1(海水1.0) 1.016 总镍,mg/L ≤0.05 0.05 0.117 总磷(以P计),mg/L ≤0.02 0.02 0.0518 挥发酚,mg/L ≤0.005 0.01 0.1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2 0.2 0.320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021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标准景观用水是指在城市园林、风景区、公园等场所中用于美化环境、滋养植物的水体。

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对于保护环境、提升城市景观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希望能够对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些参考。

首先,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和《水环境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景观用水应符合一定的水质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浑浊度、PH值、溶解氧、氨氮、总磷等指标。

这些指标的合格标准是保障景观用水质量的基础,也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需要。

其次,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植物的生长需求。

不同的植物对水质有不同的要求,一些植物对水质的要求较高,而另一些植物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在确定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植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水体的循环利用情况,保证水质符合植物的生长需求,同时避免浪费和污染。

另外,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水体的环境承载力。

在城市园林、风景区等场所,景观用水往往是一个封闭的系统,水体的循环利用和自净能力有限。

因此,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水体的环境承载力,避免因水质过高或过低而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最后,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还应注重监测和管理。

一旦确定了水质标准,就需要建立健全的监测和管理体系,定期对景观用水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水质问题,保证景观用水的质量符合标准。

同时,需要加强对景观用水从业者和管理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水质意识和管理能力,共同维护好景观用水的水质。

总之,景观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保障城市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保障,制定水质标准需要考虑国家法律法规、植物生长需求、水体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同时需要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水质符合标准。

希望本文能够为景观用水领域的相关从业者和爱好者提供一些参考,共同促进景观用水的健康发展。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 18921-2002)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所属分类:性质:强制性有效性:现行状态:制定发文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检疫总局文号:GB/T 18921-2002发布日期:2002-12-20实施日期:2003-05-0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前言为贯彻我国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开发方针,提高用水效率,做好城镇节约用水工作,合理利用水资源,实现城镇污水资源化,减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促进城镇建设和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制定《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系列标准目前拟分为五项:——《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补充水源水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本标准为第三项。

本标准是在CJ/T95-2000《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的。

本标准与CJ/T 9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提出了再生水的使用准则。

——根据《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类》将再生水的应用范围及使用方式进行了重新界定,以景观环境用水取代了原来的景观水体.明确了水景类作为景观环境用水的一部分的概念。

——细分了景观环境用水的类别,将原来的CJ/T95-20O0中的人体非直接接触和人体非全身性接触替换为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和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两大类别,同时每个类别又根据水质要求的不同而被分为河道类、湖泊类与水景类用水。

——放宽了消毒途径,对于不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采用加氯以外的其他消毒方式。

——考虑了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的毒理学指标。

——水质指标共计14项,对原来的CJ/T95-2000中的水质指标进行了部分调整(增加了3项;浊度、溶解氧、氨氮;删减了5项:化学需氧量、溶解性铁、总锰、全盐量、氯化物。

替换了2项:以粪大肠菌群替换了大肠菌群,以总氮替换了凯氏氮)。

——增加了“参考文献”。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CJ/T 95-2000同时废止。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一、感官指标1. 水色:水色应清澈透明,无色、无异味、无异臭。

2. 浑浊度:浑浊度应小于1NTU。

3. 悬浮物:悬浮物应小于5mg/L。

4. 漂浮物:漂浮物应小于0.05mg/L。

5. 总固体:总固体应小于1000mg/L。

二、理化指标1. pH值:pH值应在6.5-8.5之间。

2. 电导率:电导率应小于500μS/cm。

3. 溶解氧:溶解氧应大于2mg/L。

4. 氨氮:氨氮应小于0.5mg/L。

5. 总硬度:总硬度应小于500mg/L(以CaCO3计)。

6. 氯化物:氯化物应小于250mg/L。

7. 硫酸盐:硫酸盐应小于250mg/L。

8. 硝酸盐:硝酸盐应小于10mg/L。

9. 余氯:余氯应小于0.5mg/L。

三、卫生指标1. 粪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应小于100个/L。

2. 肠道病毒:肠道病毒应小于1个/L。

3.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应小于100个/L。

4. 总铜:总铜应小于1.0mg/L。

5. 总铅:总铅应小于0.1mg/L。

6. 总镉:总镉应小于0.01mg/L。

7. 总汞:总汞应小于0.001mg/L。

8. 总砷:总砷应小于0.1mg/L。

9. 油类物质:油类物质应小于1.0mg/L。

10. 氰化物:氰化物应小于0.2mg/L。

11. 挥发性酚类化合物:挥发性酚类化合物应小于0.1mg/L。

12. 有机磷农药类:有机磷农药类应小于0.1mg/L。

13. 无机磷农药类:无机磷农药类应小于0.2mg/L。

14. 有机氯农药类:有机氯农药类应小于0.2mg/L。

15. 多氯联苯类:多氯联苯类应小于0.05μg/L。

16. 多环芳烃类:多环芳烃类应小于0.2μg/L。

17. 石油类:石油类应小于1.0mg/L。

18. 动植物油类:动植物油类应小于1.0mg/L。

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类应小于0.2mg/L。

20. 硫化物类:硫化物类应小于0.2mg/L。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12941-911991-03-18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持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序号A类B类C类1 色颜色无异常变化不超过25色度单位2 嗅不得含有任何异嗅无明显异嗅3 飘浮物不得含有飘浮的浮膜、油斑和聚集的其他物质4 透明度,m ≥1.2 0.55 水温,℃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2℃2) 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4℃6 pH值 6.5~8.57 溶解氧,mg/L ≥ 5 4 38 高锰酸盐指数,mg/L ≥ 6 6 109 生化需氧量,(BOD5)mg/L ≤ 4 4 810 氨氮1), mg/L ≤0.5 0.5 0.511 非离子氧, mg/L ≤0.02 0.02 0.212 亚硝酸盐氮, mg/L ≤0.15 0.15 1.013 总铁, mg/L ≤0.3 0.5 1.014 总铜, mg/L ≤0.01(浴场0.1) 0.01(海水0.1) 0.115 总锌, mg/L ≤0.1(浴场1.0) 0.1(海水1.0) 1.016 总镍, mg/L ≤0.05 0.05 0.117 总磷(以P计), mg/L ≤0.02 0.02 0.0518 挥发酚, mg/L ≤0.005 0.01 0.1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mg/L ≤0.2 0.2 0.320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021 粪大肠菌群, 个/L ≤2000注: 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序号分类标准值项目A类 B类 C类1 色 颜色无异常变化 不超过25色度单位2 嗅 不得含有任何异嗅 无明显异嗅3 漂浮物 不得含有漂浮的浮膜、油班和聚集的其他物质4 透明度,m ≥1.2 0.55 水温,℃ 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2℃2〕不高于近十年当月平均水温4℃6 pH值 6.5~8.57 溶解氧(DO),mg/L ≥5 4 38 高锰酸盐指数,mg/L ≤6 6 109 生化需氧量(BOD5),mg/L ≤4 4 810 氨氮1),mg/L ≤0.5 0.5 0.511 非离子氨,mg/L ≤0.02 0.02 0.212 亚硝酸盐氮,mg/L ≤0.15 0.15 1.013 总铁,mg/L ≤0.3 0.5 1.014 总铜,mg/L ≤0.01(浴场0.1)0.01(海水0.1)0.115 总锌,mg/L ≤0.1(浴场1.0) 0.1(海水1.0) 1.016 总镍,mg/L ≤0.05 0.05 0.117 总磷(以P计),mg/L ≤0.02 0.02 0.0518 挥发酚,mg/L ≤0.005 0.01 0.119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2 0.2 0.320 总大肠菌群,个/L ≤1000021 粪大肠菌群,个/L ≤2000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景观水标准

景观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Water quality standard for sceneryand recreation areaGB 12941-91国家环境保护局1991-03-18批准 1992-02-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序号标分类准值项目A类B类C类1 色颜色无异常变化不超过25色度单位2 嗅不得含有任何异嗅无明显异嗅(续表1)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标准的实施与管理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景观用水水质指标

景观用水水质指标

1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1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2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的氮磷满足表中的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 ”一”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 氯接触时间不应低于30min的余氯。

对于非加氯方式无此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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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娱乐景观用水水质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
2.1 标准的分类
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
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
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
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2019年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2019年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保护和改善景观、娱乐用水水体的水质,恢复并保护其水体的自然生态系统,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景观、疗养、度假和娱乐为目的的江、河、湖(水库)、海水水体或其中一部分。

2 标准的分类与标准值2.1 标准的分类本标准按照水体的不同功能,分为三大类:A类:主要适用于天然浴场或其他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B类:主要适用于国家重点风景游览区及那些与人体非直接接触的景观娱乐水体。

C类:主要适用于一般景观用水水体。

2.2 标准值各类水质标准项目及标准值列于表1表1 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注:1)氨氮和非离子氨在水中存在化学平衡关系,在水温高于20℃,pH>8时,必须用非离子氨作为控制水质的指标。

2)浴场水温各地区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自行规定。

本标准未作明确规定的项目,执行GB383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和GB3097《海水水质标准》中的标准值及其有关规定。

3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3.1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划定景观、娱乐水域的保护范围及其使用类型。

3.2 若是景观、娱乐水体中有些标准项目的自然本底值(即没有受到人为的污染)高于本标准所规定的标准值,应维持原自然状态。

3.3 在不发生事故和特殊自然条件干扰情况下,景观、娱乐水体的水质一年内应有95%以上的分析样品数符合本标准值的规定。

3.4 A类水体内的天然浴场在游泳季节内水质应保证全部分析样品符合本水质标准。

3.5 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废水,禁止排入景观、娱乐用水水域,一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禁止直接排入A类、B类水域,该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并保证其受纳水体符合水标准的情况下方可排入C类水域。

3.6 同一水域兼有多种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用水的水质标准。

4 水质监测4.1 本标准各项目的分析方法按表2执行,水样的采集和保存严格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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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用水水质指标涵盖多个方面,包群、余氯、色度、石油类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这些指标对于保障景观水的质量和生态环境至关重要。针对不同类别的景观环境用水,如河道类、湖泊类和水景类,本标准规定了相应的指标限值。例如,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的河道类,其五日生化需氧量应不超过一定数值,以确保水体的自净能力。同时,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应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则不限制消毒方式。此外,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的水生植物,以经济合理的方式使景观水的氮磷满足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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