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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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
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
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
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
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
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
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
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
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
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的生活用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十四、本册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2。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4.《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3
5.《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89
十五、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
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十六、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
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
(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
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
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分
层数
按人工
费的%
其中人工工
资占%
其中机械费
占%
9层以下
(30m)
201288 12层以下221585
25%,材料费占25%,机械费占50%。
5。
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定额人工乘
以系数1.30。
6.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
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十七、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
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
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十八、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九、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总说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待发)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的给水、排水、燃气、采暖热源管道以及附件配件安装、小型容器制作安装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
1。
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
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
1。
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项目:
1.工业管道、生产生活共用的管道、锅炉房和泵类配管以及高层建筑物内加压泵间的管道执行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2。
管道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室内、外管道沟土方及管道基础、井室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八、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
脚手架搭拆费应按下列系数计取:
(1)给排水、燃气工程按人工费的6%计取。
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采暖工程按人工费的8%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
2.超高增加费:工作物操作高度均以
3.6m为界限,如超过3.6m时,其超过部分(指由3.6m至操作物高度)的人工费乘以下列系数:
别计取:
占25%,机械费占50%。
5.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阀门、法兰、支架安装,其人工乘以系数1。
30。
6。
主体结构凡属框架、框剪结构的工程,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05。
7。
安装与生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
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安装项目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8%计取。
九、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各章说明。
如本价目表说明与消耗量定额各章节说明不符时,应以本价目表说明为准.
补充定额
说明
一、室外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室外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室内薄壁不锈钢管电弧焊接、室内薄壁不锈钢管氩弧焊接、室内聚丙烯(PP—R)塑料管热熔连接,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管件的安装工作内容。
二、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卡箍连接安装,项目内已包括各种管件及卡箍连接件安装所需人工及各种管件的材料费,但卡箍连接件的材料费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三、室内管道安装均已包括管卡及支架的制作安装。
管卡及支架已按成品计
入,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四、法兰电动阀门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法兰及带帽螺栓的安装及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塑料活动法兰阀门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活动法兰、带帽螺栓的安装及带帽螺栓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项目中的法兰数量减半。
五、法兰过滤器安装项目中已包括了法兰及带帽螺栓的安装及材料费,不得重复计算。
六、螺纹IC卡水表安装项目内已包括表前阀门一个,不得重复计算。
七、金属复合板式(管式)散热器安装项目不分形式均按挂装编制,安装项目内已计算了托钩、丝堵的安装人工,但托钩、丝堵、汽包胶垫均按散热器带有考虑的,如主材价不包括托钩、丝堵者,托钩、丝堵价格另行计算。
八、采暖集、分水器安装均按成套产品考虑,未包括各回路的阀门安装,应另行计算。
九、各种水箱连接管,均未包括在定额内,应另行计算、执行室内管道安装的相应项目。
十、各类水箱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如为型钢支架,执行本册“一般管道支架"项目。
混凝土或砖支座应按土建相应项目计算。
十一、堵洞眼项目适用于设计要求管道穿墙面及楼板后补堵洞眼的项目;项目内不包括墙面抹灰。
墙面抹灰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十二、塑料检查井安装均按成套产品考虑,未包括土方开挖、回填,井底基础敷设等,应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且均不扣除各种管件、阀门(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
螺纹、法兰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3。
塑料活动法兰安装均以“付”为计量单位。
4。
螺纹、法兰过滤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5。
螺纹IC卡水表安装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6.桑拿浴房安装均以“座”为计量单位。
7.桑拿设备(过滤器)安装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8。
水力按按摩浴盆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9。
感应水龙头、塑料排水管消声器安装、防返溢及防爆地漏安装、塑料地漏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10。
金属复合板式(管式)散热器安装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11.采暖集、分水器安装应区分带箱及不带箱均以“套"为计量单位。
12.水箱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按设计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项目。
13。
堵洞眼应区分每个洞口填堵砂浆的体积,分别以“m3”为计量单位.
14。
塑料检查井安装,应区分检查井的井筒直经,分别以“座" 计量单位. 第一章管道安装
一、本章适用于室内外生活用给水、排水、雨水、采暖热源管道安装。
二、界线划分:
1。
给水管道:
(1)室内外界线以建筑物外墙皮1.5m为界,入口处设阀门者以阀门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水表井为界;无水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2.排水管道:
(1)室内外以出户第一个排水检查井为界;
(2)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与市政管道碰头井为界。
3.采暖热源管道:
(1)室内外以入口阀门或建筑物外墙皮1。
5m为界;
(2)室外管道与工业管道界线以锅炉房或泵站外墙皮1。
5m为界;
(3)工厂车间内采暖管道以采暖系统与工业管道碰头点为界;
(4)设在高层建筑内的加压泵间管道与本章界线,以泵间外墙皮为界。
(5)室外管道与市政管道界线以阀门井为界;无阀门井者,以与市政管道碰头点为界。
三、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
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直管及接头零件的安装。
2.管道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水压试验或灌水试验。
3.室内管道(承插铸铁给水管除外)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管卡及支架的制作安装。
管卡及支架已按成品计入,不得另计除锈、刷油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4。
室内、外钢管安装项目内,均包括弯管(伸缩器除外)制作与安装,无论是现场煨制或成品弯管均不得换算.
5。
室内铸铁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立管检查口、臭气帽的安装。
6.室内塑料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立管检查口(有门管)、伸缩节、臭气帽的安装。
7.室内铸铁雨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雨水漏斗的安装.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室内、外管道安装项目内,不包括阀门、法兰及伸缩器的制作安装,管道消毒、冲洗,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室内、外给水、雨水铸铁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接头零件安装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及雨水漏斗的材料费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3。
室内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已包括各种管件安装所需的人工及材料,但未包括A型或W型H透气管件,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4。
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项目内,已包括直管及管件(卡箍式法兰除外)安装所需的人工,但各种沟槽式管道接头零件、刚性、挠性卡箍件应按实际用量另计材料费。
卡箍式法兰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5。
室内铜管焊接、铜管胀口焊接、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薄壁不锈钢管电弧焊接、氩弧焊接等安装项目内,均已包括接头零件所需的人工,但接头零件的材料费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6.两种不同材质管道连接时,其转换接头应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7。
室内承插塑料排水管安装项目内,均未包括阻火圈、止水环的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
管道穿墙及过楼板敷设的各种套管制作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9。
室外管道支架的制作安装,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10.室内暗装管道的凿槽、刨沟、补沟槽,应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五、下列管道安装项目执行本章相应项目乘以系数计算:
1。
室内钢复不锈钢管螺纹连接,应执行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相应项目。
当管径≤DN50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1。
50,其他不变;当管径>DN50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1。
80,其他不变。
2。
室内薄壁不锈钢管螺纹连接,应执行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1.2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2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3.室内钛美高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其他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
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其他不变。
4。
室内恺撒管、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安装,采用接头零件连接时,应执行室内铝塑复合管接头零件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85,其他不变;采用螺纹连接时,应执行室内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相应项目;采用卡箍连接时,应执行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采用粘接、热熔电熔连接时,应执行室内塑料给水管粘接、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
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
2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
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
5。
室内PE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应乘以系数1.1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1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室外PE塑料给水管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本册第七章PE管安装相应项目。
6.室内塑料排水管零件柔性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排水管零件粘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N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
90,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
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N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9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
2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
7.室内实壁螺旋降噪排水管、中空螺旋降噪排水管安装,采用零件粘接、零件柔性连接,应执行室内塑料排水管零件粘接、零件柔性连接相应项目,管道材质不同时可按实调整,其他不变.
8.室内雨水采用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柔性接口时,应执行室内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柔性接口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
8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3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9.室外铝塑复合管安装,应执行室内铝塑复合管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
6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1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
10.室外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应执行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0。
65,各种沟槽式管件,刚性、挠性卡箍件应按实际用量另计材料费。
11。
室外聚丙烯(PP — R)塑料管热熔电熔连接,应执行室内聚丙烯(PP - R)塑料管热熔电熔连接相应项目,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6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40,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当管径>D75时,项目中的人工费应乘以系数0。
65,材料费应乘以系数0。
35,其管件按实际用量加1%的损耗另计材料费,机械不变.
12。
室外供热管采用聚氨酯发泡喷涂保温管道安装,应执行室外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1.25。
13。
圆弧形管道安装应执行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但项目中的人工费、机械费应乘以系数1.30。
六、下列管道安装项目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项目:
1.室外钢塑复合管螺纹连接。
2。
室外不锈钢管卡压式连接.
3。
室外双壁波纹管排水管胶圈接口.
4.室内柔性抗震铸铁排水管卡箍连接。
5.室内薄壁不锈钢管电弧焊接。
6.室内薄壁不锈钢管氩弧焊接.
7。
室内聚丙烯(PP — R)塑料管热熔连接。
七、室内钢管、铜管、塑料管、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等安装项目中,对管件的数量是综合考虑的,编制招标最高限价时,均不得调整。
八、室内管道沟槽式卡箍连接项目同时适用于室内生活给水,消防管道采用镀锌钢管、焊接钢管、无缝钢管、不锈钢管、铝塑复合管、钢塑复合管、钢复不锈钢管、新型复合材料管等管道采用卡箍连接的安装项目。
九、埋地及地热管安装,适用于铝塑复合管、聚丙烯(PP - R)、PE — RT 塑料管或其他材质管道作为埋地敷设的生活给水管、采暖管及地热辐射采暖管道的安装项目;
十、室外排水管采用双壁波纹管胶圈接口,当管径≤DN250时,应执行室外塑料排水管胶圈接口相应项目;当管径>DN250时,应执行本册补充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管道消毒、冲洗适用于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中有要求的管道安装项目,如室内、外给水管道、供热管道工程等。
十二、管道水压试验适用于管道间、管廊内及隐蔽工程中管道需要单独做压力试验的项目,而施工完成后的整体系统试压已包括在管道安装项目内,不得重复计算。
十三、凡室内管道水平敷设采用吊架、屋面管道水平敷设采用冂型支架时,可对室内管道安装项目进行调整。
应扣除室内管道安装项目中所含成品管卡及支架的材料费后,按本册相应项目另行计算管道支架制作安装费.
十四、室内、外钢管螺纹连接项目,适用于镀锌钢管及非镀锌钢管.
十五、管道的设计规格与本章管道安装项目规格不符时,应执行接近规格项目,中间者按大者计算.超过本章管道安装项目最大规格时,可作补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各种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所示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且均不扣除各种管件、阀门(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