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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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秩序是指在一定世界格局基础上形成的国际行为规则和相应的保障机制,通常包括国际规则、国际协议、国际惯例和国际组织等。
建立国际新秩序必须以承认世界的多样性和主权国家平等为前提,因此,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础。
建立国际新秩序的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必须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
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是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动力。
国际旧秩序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处于无权地位的情况下,由少数大国按照发达国家的意愿和利益建立起来的。
战后一直延续到现在还没有根本改变。
国际旧秩序以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剥削掠夺为基本特征。
它包括国际政治旧秩序和国际经济旧秩序。
国际政治旧秩序的具体表现是:在国际关系中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以富压贫,大国、强国依仗优势的经济军事实力,推行“炮舰政策”,无视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干涉别国内政,践踏他国主权,追求控制、支配其他国家的权力。
它的实质是维护超级大国的霸权地位。
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具体表现是:国际生产体系中的不合理的国际分工;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不等价交换;国际金融体系中的不平等地位;以及技术转让中的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等。
它的实质是维护垄断资本的国际剥削。
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主张建立和平、稳定、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战后,发展中国家最早提出建立国际新秩序的主张,并为此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20世纪50年代,万隆会议与会国提出建立和平合作的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
1964年七十七国集团首先提出在世界范围内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目标。
同年10月,第二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宣布要“为建立新的和公正的经济秩序贡献力量”。
1973年第四届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第一次提出“国际经济新秩序”的概念。
80年代中期,中国明确地提出既要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也要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
国际新秩序的基本内容是:各国政治上应相互尊重,共同协商,而不应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经济上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不应造成贫富悬殊;文化上应相互借鉴,共同繁荣,而不应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应相互信任,共同维护,树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协作的新安全观,通过对话和合作解决争端,而不应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在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人类家园。
中国主张:①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国际新秩序。
因为它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是国际社会普遍能够接受和行之有效的原则;它反映了新型国际关系的本质特征。
②国际新秩序主要是政治新秩序、经济新秩序两个方面。
③应当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使其成为未来国际新秩序的有效的控制机构。
美国主张的“世界新秩序”的主要内容。
第一,在全世界实现“和平和安全、自由和法治”的目标,确定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领导地位。
实质是实现美国在全世界的独霸地位。
第二,强调美国同盟国建立伙伴关系,“以公平地分担责任和义务”。
也应同其他国际力量相配合,同时注重利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为美国服务。
第三,以美国价值观和理想为基础,并使其“在全世界盛行”,“开花结果”,以最终建立一个“完整而自由的世界”。
实质是推进全球资本主义化。
第四,建立以美国的军事力量为保障的国际安全结构。
日本、西欧关于国家新秩序的主张。
第一,建立基于西方价值观念以及民主、人权和市场经济基础上的国际新秩序,同美国是一致的,目的是要建立资本主义的一统天下。
第二,反对美国独霸的一极天下,要求在国际新秩序中分享领导权。
不同的国家主张的“国际新秩序”虽有所不同,但从本质上说都是国际旧秩序的修改版,是国际旧秩序的加强与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