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补贴机具供货验收情况的通报-甘农机计发[2009]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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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补贴机具供货验收情况的
通报
正文:
----------------------------------------------------------------------------------------------------------------------------------------------------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2009年上半年全省补贴机具供货验收情况的通报
(甘农机计发〔2009〕51号)
各市(州)、县(区)农机(农牧)局、省农垦集团及各农场:
2009年上半年,我省农机补贴产品投放已基本结束。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2009年财政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全省农机补贴供货验收员队伍建立情况和上半年供货质量验收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进度
㈠全省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员队伍建立情况
今年上半年,全省98个补贴实施县(市、区)、农垦农场中,有90个(83个市、县、区,7个农垦农场)建立了补贴机具供货验收队伍,验收分管领导和验收员共253人;有8个县(区)、农垦农场还未建立补贴机具供货员队伍。
未建立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员队伍的县(区)、农场是:兰州市城关区、甘南州玛曲县、下河清农场、山丹农场、小宛农场、勤锋农场、农业研究所(凉州区)、平凉农场。
㈡全省上半年供货验收情况
上半年,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共收到28个单位(26个县、区,2个农垦农场)上报的补贴机具供货验收表,共验收补贴机具13702台(件)(约占同期机具投放的六分之一)。
其中,各类轮式拖拉机1126台,手扶拖拉机1561台,联合收割机173,微耕机4701台,各类农机具6141台(件)。
通过验收对
发现不符合供货要求的7台(件)补贴机具,进行了整改验收和重新发货。
上半年供货验收工作落实较好的项目单位有:肃州区、瓜州县、高台县、麦积区、崆峒区。
二、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工作成效
依据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09年度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绝大部分县区和农场建立健全了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员队伍。
在机具投放前,组织验货员严格按照《甘肃省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进行验收,一是确保了补贴机具质量,维护购机补贴政策的信誉和受益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群体质量事件的发生。
二是有效的防止了以旧代新,以低配置代替高配置,以普通部件代替名优部件,错装、漏装和少配置等现象的发生。
自2007年《验货制度》实施以来,我省共组织验收各类补贴机具9万余台(件),对其中不符合供货要求的280多台(件)产品进行了整改、重新验收和退货处理,为购机农民把好机具投放前的最后一道质量关。
三、存在的问题
从2009年上半年上报的供货验收情况来看,各地在落实《验货制度》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县区和农场没有建立和完善供货验收员队伍,没有执行《制度》;二是部分县区和农场未能上报供货验收信息,补贴机具质量监管不到位;三是部分县区和农场在验收过程中,不能客观公正反映情况,把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等由企业承担的责任与验货工作责任混淆,验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虽然解决,却没有如实向上反映真实情况。
如,组织验货上千台(件),按验货内容没有一台机具出现问题,反而显的不正常,有报喜不报忧的现象;四是供货验收信息上报不完整,部分项目单位没有按《制度》要求写出供货验收总结,只报送验收表格,没有提供购机户联系电话或提供不准确,给抽查核实工作带来困难;五是部分项目单位供货验收表填写不规范,没有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有漏签、代签现象,甚至由企业自行填写代报,没有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供货验收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是补贴资金发放和安排补贴项目的考核依据。
各县、区农机部门、农垦农场要高度负责,认真组织落实供货验收制度,并作好验货记录,及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报告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站。
2、没有建立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员队伍的县、区农机部门和农垦农场,要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工作的通知》(农机计发〔2009〕28号)要求,建立健全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员队伍,做好本辖区补贴机具供货验收和信息上报工作。
3、各县、区农机部门和农垦农场由于验货制度不落实或因验货人员的失职行为,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或发生质量事故,引发农民集中投诉或上访事件的,除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供货方承担质量责任外,对验
货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