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_文本_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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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文本与图集

珠海市规划局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五月

委托单位:珠海市规划局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主持:

吴仁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总工副教授)

报告编制:

吴仁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

韦献革(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讲师/博士)

李耀初(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

林海健(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

曾建军(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

技术顾问:

汪晋三(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

报告审核:

陈新庚(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

《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课题珠海市领导小组

组长:毛东信

副组长:熊豪品潘明

成员:陈金华贾建红吴纯德吴锡汉梁玉昭王淳麦驱海曲波陈长才卢晓波

陈永章邵英贤廖中和王泽俊詹林

刘荣茂叶建勋刘重阳

《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课题珠海市参加工作人员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梁玉昭张勇黄汉鹏苏锦顺侯小凤李慧

毕冬静湛福祥关群顺洪国荣钟浩文

目录

1. 总则 (1)

1.1修编背景 (1)

1.2主要修编依据 (2)

1.3修编指导思想 (4)

1.4修编范围 (4)

1.5修编原则 (5)

2. 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6)

2.1自然环境概况 (6)

2.2社会经济概况 (8)

2.3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概况 (10)

3. 地表水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规划 (12)

3.1珠海市河流水系及湖库概况 (12)

3.2珠海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9)

3.3珠海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0)

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26)

4.1河流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 (26)

4.2水库水质现状 (27)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及存在问题 (30)

5.1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 (30)

5.2珠海市周边地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概况 (30)

5.3现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存在的问题 (33)

6.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

6.1水库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

6.2河流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

附件 (40)

一、附表 (40)

二、附图 (46)

1. 总则

1.1 修编背景

环境功能区划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制定环境规划、实施环境管理、保障经济、社会和环境建设协调发展重要的基础。《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于1999年11月2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并颁布实施,该方案将珠海市境内的主要河流和水库划分为Ⅱ类、Ⅲ类和Ⅳ类共28个水环境功能区。随着珠海市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发展,原有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满足环境管理的要求,需要从珠海市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已划定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核定,对未划分环境功能的地表水域也需要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功能区划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珠海市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快速发展,将珠海市建设成为高品位的生态城市,珠海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开展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工作。经择优谈判,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研究工作。根据珠海市保护地表水域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促进区域社会经济持续协调发展的思路,在初步资料调研的基础上,按照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技术要求,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于2007年10月编制了《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大纲”)。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07年11月7日在珠海市主持召开了大纲专家评审会。根据大纲专家评审意见以及珠海市相关部门对大纲的反馈意见,通过搜集各方资料、现场调查和模拟计算、分析等方法,编制了《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技术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方案,向珠海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编制单位根据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编制了《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技术报告》(送审稿)。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1月6日在珠海市主持召开了报告专家评审会,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修编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修改,编制完成《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技术报告》。

1.2 主要修编依据

1.2.1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6.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8.28修订);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989.07)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05.1.1修订)

➢《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水质保护条例》(1998.12)

➢《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2006.6.1)

➢《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7.7.1)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2009.5.1实施)

➢《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2006.9.28修订)

➢《珠海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7)

1.2.2 相关规划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粤府〔2006〕35号)

➢《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粤府〔2005〕16号)

➢《广东省碧水工程计划》(粤府办[1997]29号)

➢《广东省西江流域水质保护规划》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试行方案)》(粤府函[1999]553号)

➢《广东省水功能区划》(2007.6)

➢《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技术报告)》(2005.8)

➢《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近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纲要“135”行动计划》(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珠字[2006]19号,2006.7.15)

➢《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报批稿)》(2007.7)

➢《珠海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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