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 (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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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2】各位代表: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互联网协会章程P

互联网协会章程P

互联网协会章程P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是: 中国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Internet Society of China,缩写:ISC。

第二条本团体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以创新的思维、协作的文化、开放的平台,有效的服务的指导思想,为会员的需要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团结互联网行业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业界的愿望及合理要求,向会员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会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开展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状况的调查与研究工作,促进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应用,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行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四)组织开展有益于互联网发展的研讨、论坛等活动,促进互联网行业内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

(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国内互联网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国际互联网有关组织的活动,在国际互联网事务中发挥积极作用。

(六)办好协会网站、刊物,组织编撰出版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年度报告,为业界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

(七)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业务,(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是依法成立的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协会章程范本

协会章程范本

协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协会名称]是一个由[相关领域或行业]从业者、学者及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的宗旨是:[明确协会宗旨,如推动行业发展、促进学术交流、服务会员需求等]。

第三条本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社会道德风尚,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为:[具体地址]。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列出协会的业务范围,如组织交流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培训教育等]。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列出会员义务,如遵守章程、缴纳会费、参加活动等]。

第九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列出会员权利,如参与活动、获得服务、提出建议等]。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列出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的职权]。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本协会设立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三条本协会的理事长(或会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列出负责人任职的资格条件]。

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十四条本协会经费来源:[列出经费来源,如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

第十五条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十六条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十七条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协会章程与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与规章制度

协会章程与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业内各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英文简称**,下文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会员,促进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1)组织开展各类学术研讨会、学术交流活动和行业展示活动;(2)为会员单位搭建沟通平台,促进行业内各机构之间的合作;(3)开展行业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推动行业发展;(4)组织会员单位开展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协会的地址设在**。

第六条本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会员单位的会费、捐赠、政府补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

会员单位是指在本协会注册并缴纳会费的有关机构;个人会员是指在本协会注册并缴纳会费的个人。

第八条本协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按照《社团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保障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本协会的章程是本协会的基本法规。

第十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通过,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协会的组织机构包括:理事会、秘书处、审计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本协会的章程,决定本协会的发展方向和重大活动,选举和罢免本协会的领导机构,审议和批准本协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对本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理事会由会员单位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连续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理事会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讨论并审议本协会的重要事务和发展方向,决定并监督本协会的工作。

第十五条理事会的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协调和执行,秘书处由理事会聘请并产生。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日期】2001.05.25•【文号】•【施行日期】2001.05.25•【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2001年5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中文名称为“中国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为“Inter-netSocietyofChina”(简称ISC)。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中国从事互联网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有志于维护中国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全国性、非赢利,以促进我国互联网健康有序、快速发展,服务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社会团体,是经信息产业部批准,民政部核准注册,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法人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互联网行业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术团体,对内组织制定行约、行规,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实现行业自律;协调行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交流与沟通,宣传贯彻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提高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参与国际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国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互联网对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推动作用。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信息产业部的业务指导,接受民政部的监督管理,走民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道路。

第五条本协会会址设在北京。

第二章任务第六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包括:(一)向会员宣传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组织与加强政府主管部门与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二)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的规范和自律公约,协调会同间的关系,促进会员间的沟通与协作,充分发挥作业自律作用,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利益,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

协会章程范本范文

协会章程范本范文

协会章程范本范文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名称为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第二条协会的目的是组织各界人士共同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公益活动,并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追求卓越、团结合作、创新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协会的主要活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学术研讨、学术会议、科技论文发表、科研项目合作、公益慈善活动等。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两类。

第六条个人会员应具备相应领域的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背景,签订入会申请书并缴纳会费。

入会申请书需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七条单位会员须为合法注册的机构或企业,具备一定的科研或公益慈善背景,并签订入会申请书。

入会申请书需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八条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表决、参加学术研讨、公益活动等权利。

第九条会员有退出协会的自由,须书面向理事会提出。

理事会审核通过后,即可注销会籍。

第十条会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和活动,遵守章程的规定并维护协会的声誉。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理事会,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会成员可以连任一次,连任一次后需至少间隔一届才可再次竞选。

第十三条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成员由理事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与理事会一致。

主席团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召集会员大会、筹备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十四条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秘书处、财务部、公关部、学术部等专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部门成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协会应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第十八条协会应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会员大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章会德纪规第十九条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共同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

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

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互联网金融协会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法成立本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为全国性、行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是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的任务是开展行业研究、信息交流、行业监管等工作,促进会员单位的自律发展。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一节会员大会第五条会员大会是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单位组成。

第六条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协会理事会召集,召开地点、时间和议程由协会理事会确定。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审议和决定协会章程的修订;(二)选举和罢免协会理事会成员;(三)审议和决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四)审议和决定会员单位的加入和退出;(五)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节协会理事会第八条协会理事会是本协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第九条协会理事会设主席团和理事会秘书处,主席团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

第十条协会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一)落实会员大会决议,组织协会的各项工作;(二)制定并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三)组织行业研究、开展信息交流活动;(四)协调会员单位的合作事宜;(五)处理会员单位之间的纠纷。

第三节秘书处第十一条秘书处是协会的业务机构,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一)协助协会理事会制定并实施工作计划;(二)组织协会内外部交流和活动;(三)处理会员单位的申请和投诉;(四)协助保护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一节加入和退出第十三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注册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二)具备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声誉;(三)愿意接受本协会的监管和信息交流。

第十四条会员单位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便成为本协会的会员。

第十五条会员单位可以自愿申请退出本协会,须提前书面通知协会理事会,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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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2】各位代表: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范本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协会章程起草说明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编号:FS-QG-18888协会章程起草说明范例Sample drafting instructions for association charter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规定

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规定

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管理办法2014年11月18日中国互联网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会员权益,充分发挥本会的作用,维护本会声誉,确保本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会会员入会的基本条件、会员的基本权利、义务等,依照本会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三条本会会员的入会由理事长办公会审核后提交理事会批准,会员发展、服务和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第四条本会会员应当遵守本会章程和本办法,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正确行使会员权利.第五条本会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二章会员第六条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为鼓励和支持中小微型互联网企业发展,本会对入会的中小微企业会员提供特别支持和服务.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互联网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互联网企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第七条本会会员是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本会分支机构由本会会员组成,非会员单位参加本会分支机构需先加入本会成为会员.第八条每个会员单位应推荐一名会员代表,代表本单位利益和履行会员职责,并书面报本会秘书处.会员代表应当是会员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且不得同时兼任其他会员单位的会员代表.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单位一般应当具有跨省区市业务或设有跨省区市分支机构,或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或是由中央级政府机构颁发许可证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第三章入会程序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应提交以下材料:1.中国互联网协会入会申请书并加盖公章;2.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签约文本;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4.申请单位简介.第十一条本会理事长办公会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认为合格的,提交本会理事会批准.决定接纳申请单位为本会会员的,即由秘书处通知申请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会员注册手续.申请单位自注册之日起成为本会正式会员,并由本会颁发中国互联网协会会员证;本会秘书处于会员注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会网站上公布新会员名单.第四章会员服务第十二条本会会员除享有本会章程规定的会员权利外,还享有本会提供的下列服务:一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及合理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二依据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和规范,协调会员关系,调解会员纠纷,促进会员间沟通与协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会员权益.三参与本会组织的互联网行业标准制订、信用评价、奖项评选和申报推荐等工作,获得各种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与政策咨询.四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组织的互联网发展与管理相关的研讨、论坛、年会等活动,加强与业界的交流与合作.五免费参加本会组织的法规、管理、技术、人才等专业培训1人次/年,提高管理及服务能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中小微企业会员单位免费参加培训的名额为2人次/年.六参与本会组织的互联网公益活动,彰显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形象.七会员单位可以推荐会员代表或其他负责人参加本会一个或多个分支机构的工作,免费或优惠参加本会分支机构组织的活动.八副理事长、常务理事和理事单位享有与本会单独合作的优先权,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本会将予以指导和支持.九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单位优先参加本会组织的不定期国际交流活动,参与全球互联网政策、规范和标准制订等国际事务.十本会举办的年度互联网大会及其他活动为中小微企业会员单位提供半价参展服务.十一本会为会员单位免费提供年度中国互联网大会嘉宾参会票:副理事长单位10张,常务理事单位5张,理事单位3张,普通会员单位2张.十二本会向会员单位赠送年度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单位每年获赠两部,理事和普通会员单位每年获赠一部.十三本会网站开辟“会员信息”、“会员风采”等栏目,根据会员需求为会员单位进行多方面宣传,.十四本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为会员单位提供免费宣传空间,传递会员动态,展示会员风采.第五章会费第十三条本会会员应当按照本会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第十四条本会会费按年度交纳,非营利性普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为2000元,营利性普通会员单位年度会费为5000元,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1万元,常务理事单位年度会费为3万元,副理事长单位年度会费为5万元.第十五条新批准入会的会员单位,应按照会费标准于登记注册时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以后按年度交纳.第十六条会员单位应于每年6月30日前按照会费标准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也可以一次性合并交纳五年的会费.第十七条会员单位交纳会费可根据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选择现金、支票或汇款等方式.采用汇款方式的,汇款时须明确注明汇款用途为“会费”,协会秘书处在确认会费到账后开具会费收取凭证.第十八条会费的收取和管理由本会秘书处负责,秘书处建立健全财务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设立会费收支帐册,接受审计和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向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收支状况.第十九条分支机构成员单位的会费由本会秘书处统一收取,由分支机构秘书处负责催缴;分支机构不得向成员单位重复收取会费,但成员单位自愿提供的资助除外.第二十条本会会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由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第六章会员退会及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会员单位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本会秘书处,并交回会员证.第二十二条会员单位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暂扣和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以及本办法规定的,由本会秘书处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视不同情况给予其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第二十三条会员单位如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第二十四条会员单位退会或被取消会员资格的,由本会秘书处在本会网站上予以公告,其原享有的会员权利亦自动终止.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的修改由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各位代表: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 (草案)

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 (草案)

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新余市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是“Xinyu Internet society”,缩写XIA)。

第二条本会由在新余从事互联网行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致力于推动新余市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新余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自律机制,制定从业规范,协调会员关系,保障会员权益,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让互联网更好的造福国家和人民。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共新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新余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住所:新余市“渝郎”创咖(新余市体育中心篮球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新余市互联网企业及相关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

(二)发挥协会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作用,指导新余市互联网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发挥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团结广大互联网从业人员,汇聚新余市互联网行业发展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新余市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制订并实施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举办行业评议,对会员违反行业规范及自律公约的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媒体曝光等处罚,并监督改正。

指导会员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网络社会治理,举报违法及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四)打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做大做强优秀网络文化品牌,创新“互联网+公益”模式,传播网上正能量。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字〔2017〕2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字〔2017〕27号

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府字〔2017〕2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九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新余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新余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10日新余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工程建设,努力创新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模式,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我市已经建成的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等系统,建立统一的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拓宽政务服务渠道,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一号一窗一网”支撑平台和服务体系,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号”申请。

以公民身份号码、法人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唯一标识,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一号”申请,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和证照等。

“一窗”受理。

整合构建综合政务服务窗口,继续完善全省政务服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一网”通办。

建成网上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大幅提高政务服务的便捷性。

互联网社团规章制度

互联网社团规章制度

互联网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互联网社团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维护社团秩序,规范社团管理,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互联网社团的成员,凡参加互联网社团活动的人员均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互联网社团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团体,旨在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学习和合作,提升互联网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加入互联网社团的成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互联网知识和能力,且必须年满18周岁。

第五条新成员加入社团需填写《入会申请表》,由社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第六条社团成员应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纪律,维护社团形象。

第七条社团成员有权利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参与社团的管理与活动策划。

第八条社团成员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传播不良言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破坏社团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社团成员有义务保护社团的利益,不得损害社团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条社团成员有权享受社团提供的各项服务和资源,并有义务保护社团的财产和设施。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互联网社团设立社团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管理员若干人,成员不限。

第十二条社团主席主持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团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第十三条社团副主席协助社团主席工作,配合主席处理社团事务。

第十四条管理员负责日常社团管理工作,协助主席处理社团事务,维护社团秩序。

第十五条社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由社团章程规定,并由社团主席监督执行。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六条互联网社团每季度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活动,每月应举办不少于两次小型活动。

第十七条社团活动内容应围绕互联网技术、创新和应用展开,不得涉及任何违法活动。

第十八条活动参与者应事先报名确认参加,并按活动规定准时参与。

第十九条活动期间,社团成员应相互尊重,互相合作,不得发生任何形式的纠纷和冲突。

第二十条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估,不足之处及时改进,提高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一条社团成员如违反本规章制度,经严重警告仍不改正的,社团可对其做出以下处罚措施:警告、停权、开除等。

网络协会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网络协会工作制度汇编范本

网络协会工作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网络协会的工作,保障协会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网络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由热衷于网络技术研究、交流和应用的个人和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协会宗旨:团结广大网络技术爱好者,促进网络技术的研究、交流和应用,提高我国网络技术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

第五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负责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等职务,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理事参与协会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七条协会积极开展网络技术的研究、交流和应用活动,包括举办讲座、研讨会、培训、比赛等形式。

第八条协会加强与其他地区、国际网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网络技术的发展。

第九条协会关注网络技术发展动态,收集、整理和发布网络技术相关信息,为会员提供服务。

第十条协会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技术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协会实行会员管理制度,会员需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二条协会实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协会财务的合法、合规使用。

第十三条协会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协会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财务报告等应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罚则第十四条协会会员违反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暂停会员资格、永久取消会员资格等处分。

第十五条协会工作人员违反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职务、永久取消职务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协会理事会所有。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

协会章程起草说明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起草说明【1】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的宗旨,本协会《章程(草案)》在很大程度上引入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的有关内容。

在《章程(草案)》的起草与相关工作中,我们还广泛听取了有关专家和学者的建议与意见,并予以采纳。

在此次会议之前,我们还专门召集了部分单位同志,讨论了本《章程(草案)》,并根据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章程(草案)》作了修改与补充。

目前提交本次大会审议的《江西省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共分为8章48条。

8个章节分别为“总则”、“任务”、“会员”、“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与罢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以及“附则”。

《章程(草案)》的主要特点是:第一、《章程(草案)》规定了协会是由江西省从事互联网业以及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个人,以及一切关心和推动江西省互联网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组成。

第二、《章程(草案)》提出协会的宗旨是,对协会内部组织制定行约、行规,提高我省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用户利益,普及网络知识,引导用户健康上网;对外代表江西省互联网界参与学术交流和有关技术标准的研究,促进我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发挥好互联网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以及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推动作用。

第三、《章程(草案)》还对协会接受省通信管理局业务指导、接收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以及协会应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会员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接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制定并实施互联网业的规范与自律,保障国家信息安全,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做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起草情况的说明【2】各位代表:我受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简称“农合会”)筹备组的委托,现就《黑龙江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协会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问题向各位代表作如下说明:一、起草《章程》遵循的原则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制定本《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

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时,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理事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因特殊情况,经理事长授权,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可以由副理事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向理事会提名秘书长候选人,由理事会选举;(四)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召集理事长办公会议,行使常务理事会授予的职权。

理事长办公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理事长、相关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秘书处各部门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制定本会中、近期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组织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互联网协会章程模板范文

互联网协会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协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推动互联网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第二条本协会的名称为:[协会全称],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of Internet]。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从事互联网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互联网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开展互联网行业政策研究,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二)组织行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单位间的资源共享;(三)举办行业培训、论坛、展览等活动,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四)开展互联网技术研究和推广,推动新技术应用;(五)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调解决行业纠纷;(六)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七)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八)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本协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代表性;(四)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本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第九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

第十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理事会负责本协会的日常工作。

网协规章制度

网协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协会(以下简称“网协”)的组织和管理,保障网协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网协成员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网协以服务会员、促进网络技术交流、推动网络事业发展为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网络秩序,传播网络正能量。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网协全体成员,包括会员、理事、监事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网协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召开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

第五条会员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网协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决定网协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网协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部部长等组成。

第七条监事会是网协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确保网协的合法、合规、高效运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凡遵守本规章制度,自愿加入网协,经审核通过的,均可成为网协会员。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二)对网协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三)优先参加网协组织的培训和交流;(四)优先获得网协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五)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网协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网协组织的各项活动;(三)维护网协的形象和声誉;(四)按时缴纳会费;(五)协助网协完成各项工作。

第十一条会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可给予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开除会籍等处分。

第四章活动管理第十二条网协活动分为常规活动和特别活动。

常规活动包括讲座、培训、研讨会等;特别活动包括竞赛、展览、论坛等。

第十三条网协活动由理事会负责组织、策划和实施。

活动前需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

第十四条活动举办过程中,应确保活动安全、有序,维护会员权益。

第十五条活动结束后,需进行总结和评估,形成活动报告,报理事会审批。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网协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政府资助、其他合法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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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互联网协会章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定名为:新余市互联网协会(英文名称是“Xinyu Internet society”,缩写XIA)。

第二条本会由在新余从事互联网行业及互联网相关产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致力于推动新余市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愿联合发起成立,是经新余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建设,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自律机制,制定从业规范,协调会员关系,保障会员权益,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网络强国,让互联网更好的造福国家和人民。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共新余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新余市民政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办公住所:新余市“渝郎”创咖(新余市体育中心篮球馆)。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包括:(一)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互联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发挥新余市互联网企业及相关机构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向政府管理部门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愿望及合理要求。

(二)发挥协会党支部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作用,指导新余市互联网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发挥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增强互联网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团结广大互联网从业人员,汇聚新余市互联网行业发展力量。

(三)建立和完善新余市互联网行业自律机制,制订并实施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举办行业评议,对会员违反行业规范及自律公约的行为进行批评、谴责、媒体曝光等处罚,并监督改正。

指导会员依法办网、文明办网;推动社会各方参与网络社会治理,举报违法及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四)打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做大做强优秀网络文化品牌,创新“互联网+公益”模式,传播网上正能量。

营造繁荣的网络文化和良好的网络生态。

(五)组织行业调研、提供信息服务、鼓励技术研发,推动大众创新,助力行业整体发展战略。

(六)建立调解机制,协调解决行业纠纷,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七)建立和完善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开展行业培训,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激励机制,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八)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民间交往和国内、国际交流, 发挥协会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作用。

(九)建立和完善奖励机制,开展评奖活动,促进互联网业界多出成果、多出精品。

(十)利用好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出版并发行专业刊物。

(十一)监督、指导、协调协会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十二)承担会员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行业及其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活动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六)对会员违反本会章程和公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举报、投诉并要求本会采取相应措施;(七)要求本会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八)参加对其他会员的评议;(九)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签订《新余市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及本会制定的其他自律公约,并遵守其约定;(七)接受会员评议,遵守评议章程,执行评议结果;(八)维护团结、增进协作,抵制有损于行业共同利益和信誉的行为。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四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主要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五)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会员大会需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到会会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四年。

召开会员大会30日前,应将换届准备材料送至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确认符合换届条件后方可召开。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责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设立和办公住所的变更;(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接受监事会提出的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13名常务理事组成。

常务理事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四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过硬;(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会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应由会长担任。

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不超过两届,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如因特殊情况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担任。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三)法人授权下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条本会设监事会,由7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向会员大会负责。

其主要职责是:(一)选举产生监事长;(二)出席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三)监督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活动;(四)督促本会及领导成员依照核定的章程、业务范围及内部管理制度开展活动;(五)对本会成员违反本会纪律,损害本会声誉的行为进行监督;(六)对本会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七)对本会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并监督其执行。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三十一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购买服务;(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二条本会按照会员大会制定或修改的会费标准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三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五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七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八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九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终止程序第四十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四十一条本会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二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三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会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资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附则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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