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出口和就业状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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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数据分析显示,立足于比较优势的中国劳动密集型制造业——无论是传统劳动密集型行业——还是“以就业增长为重要目标的新兴主导产业”,其出口增长与就业增长之间没有呈现出显著的一致性。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的比较优势策略持续到今天,其拒绝劳动力增加的趋势开始显现,中国就业问题的应对策略值得重新思考。

关键词:比较优势,出口,就业

一、引言

对于一个开放经济来说,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增加,可以通过市场网络的延伸、专业化分工、知识扩散以及创新激励等途径,促进经济的长期增长。克鲁格(krueger)等关于发展中国家贸易和就业关系的个案研究表明,对外贸易在引致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为全社会总就业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可能。一般而言,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在于其丰富而廉价的低技能劳动力,在这种状况下,如果这些国家能够利用自己的比较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即鼓励劳动密集型出口产业的发展而不是资本密集型进口替代产业发展,那么,这种做法将有助于就业规模的扩大。

根据林毅夫等人的研究,改革开放以来乡镇企业之所以在增长和劳动力吸收方面成就斐然,原因就在于它们在产业和技术选择上有效利用了劳动力相对丰富的比较优势。《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乡镇企业统计资料》数据显示,继1992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突破1亿人之后,接下来的10多年里乡镇企业从业人员稳步上升,2004年达到1.4亿人的水平。1994年人民币汇率的贬值,以及其后比较优势战略的逐步确立,进一步促进了国内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增长和出口。

作为开放程度最高的产业,制造业以其与国民经济各产业之间的高关联度和高贸易额,在推动经济增长和带动就业方面具有核心作用。正如帕克(h.pack)所说,即使制造业部门就业量仅仅占到一国就业总量的10%,也意味着该部门吸纳了现代部门数量可观的就业。中国的事实正是这样,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制造业部门就业基本维持在0.8亿人的规模,占全国就业总量的11%和第二产业就业的50%,占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合计数的22%~23%。鉴于制造业部门在发挥比较优势方面的重要性,对该部门劳动密集型产业及影响就业的因素进行分析,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二、中国比较优势产业贸易与就业现状

1.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界定

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劳动/资源密集产品包括皮革—纺织—服装—鞋类、玩具及运动器材、木材及纸制品、非金属矿产品等四类。基于这种规定,《中国统计年鉴》“海关进出口分类金额”统计项中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包括:皮革类、木及木制品类、木浆及纸类、纺织品类、鞋帽类、石料及玻璃类、珍珠宝石类等七项产品。与此相对应,《中国统计年鉴》制造业各行业分类项中,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行业大致包括纺织业、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制造业、木材加工业、家具制造业、造纸业、文体用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造业等8个行业。

但是,从中国产业增长和对劳动力吸纳作用的实际状况看,劳动密集型产业的这种划分标准有些偏窄。郭克莎在对国内产业技术密集度、生产率上升率、就业吸收功能以及可持续发展性等方面的多项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后,把专用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等行业归类于“以就业增长为重要目标的新兴主导产业”。根据郭克莎的分类以及国际贸易标准分类,在本项研究中,笔者把有利于发挥中国劳动力比较优势的产业分为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高关联度劳动密集型产业两大项(表1),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分为两类(1类、ⅱ类),高关联度劳动密集型产业进一步分为两类(ⅲ类、ⅳ类)。下文的数据分析,即依据这四个类别进行。

2.对统计数据的几点说明

在贸易与就业关系的分析方面,鉴于中国统计制度本身的局限,如何将不同口径的贸易和就业数据进行整合和对应,是笔者必须首先着手解决的问题。为此,对于有关统计数据,有必要进行以下说明。

(1)劳动密集型产业贸易数据口径的对应问题。基于表1中劳动密集型产业分类,在《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海关统计年鉴》中,与i类产业(皮革毛皮制造业、木材加工业等6个行业)大致对应的“海关进出口商品”类项有皮革类、木及木制品类、木浆及纸类、石料及玻璃类、珍珠宝石类、其他类等七项;与ⅱ类产业(金属制品业)大致对应的“海关进出口商品”类项是贱金属及其制品一项;与ⅲ类产业(纺织业、服装鞋帽制造业)大致对应的“海关进出口商品”类项是纺织原料及制品、鞋帽制品等两项;与ⅳ类产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电器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致对应的“海关进出口商品”类项是机器机械制品一项。

(2)就业数据问题。《中国统计年鉴》以及《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中的制造业部门就业数据,1997年以前是“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口径,1998年以后是“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口径,两个时期的就业口径不具有完全的可比性。但是,两个时期内部就业数据完全可比。

《中国统计年鉴》2004年卷中第五章“按行业分就业人员数(年底数)”中的制造业就业数据是全行业数据,口径比“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口径宽。但是,由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在制造业统计中具有代表性,因此假定全行业数据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比重,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口径下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比重具有基本一致的趋势,从后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假设有利于就出口与就业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

(3)劳动密集型产业贸易数据与就业数据的对应问题。由于假定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比重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或“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口径与全行业口径下具有基本一致的趋势,因此可以认为贸易变动与“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和“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口径下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变动的关系,反映了贸易变动与全行业口径下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业变动的关系。

3.劳动密集型产业贸易状况

(1)出口量和出口结构。中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价值的分类数据显示(表2),1993—2004年,无论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还是高关联度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产品出口均呈现显著的增长趋势。与1993年比较,2004年的i类、ⅱ类、ⅲ类和ⅳ类产业的年出口价值分别增长了3.02倍、8.37倍、2.21倍和16.82倍,其中ⅳ类产业(机械设备等)的出口增长幅度最大。

在四类产业产品出口持续增长的同时,出口结构也表现出一些有趣的现象。首先,从四类产业产品出口价值占出口总价值的比重看,1993—2004年基本维持在82%~86%的水平,表明中国产品出口中比较优势产业依然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次,从四类产业产品出口占出口总价值的比重看,工类产业(皮革毛皮等)和ⅱ类产业(金属制品)产品出口比重表现出缓慢下降趋势,ⅲ类产业(纺织业)和ⅳ类产业(机械设备等)产品出口比重变动剧烈。具体来说,ⅲ类产业(纺织业)产品出口比重由1993年的43.10%下降到2004年的19.39%,12年中下降23.71个百分点,年均降幅为 1.98个百分点;ⅳ类产业(机械设备等)产品出口比重由1993年的18.52%上升到2004年的44.83%,年均升幅为2.46个百分点,1997年以后,ⅳ类产业(机械设备等)产品出口比重上升幅度更快,年均增长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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