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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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

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方案(详细版)目录一、评审原则 (2)二、组织机构 (2)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 (3)四、量化赋分推荐办法 (4)(一)职业道德、教育教学能力、业绩、贡献评价赋分(40分) (4)(三)年限赋分 (5)(四)群众评议(20分) (5)(五)综合表彰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六)教学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6)(七)班主任奖励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7)(八)教学成果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8)(九)其他赋分(必须为任现职以来) (10)五、推荐工作要求 (10)六、其他有关事项 (12)(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推荐: (12)为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推荐申报工作,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和进取精神,以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各项工作健康、和谐发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校职称评定工作导向正确,公平公正,操作可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确保我校职称评定过程中,政策公平,指标公开,过程公开与结果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监督。

2、适度倾斜原则。

力求向农村薄弱学校、中小学小学科专任优秀教师倾斜。

3、择优推荐原则:结合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综合考评,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组织机构镇中心小学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工作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三、申报推荐中、高级教师职务资格的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教书育人,注重身教,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方案

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方案

中小学教师队伍职称评审方案引言:中小学教师是培养下一代的重要力量,其职业发展与教育质量直接相关。

为了保证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升,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应科学合理、公正公平,并能激励教师积极投入到职业发展中。

本文将就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评审条件1.1 专业能力要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应明确不同职称的专业能力要求,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储备、教育科研能力等,以确保评审对象在职业发展中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

1.2 教育经验要求评审方案应考虑教师的教龄和教育经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对于提升教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故评审方案可以根据教师的教龄和教育经验进行相应的评价和奖励。

1.3 教师培训要求评审方案可要求教师必须参加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项目,并对参加培训和发展项目的教师进行加分或奖励,以鼓励教师主动学习和进修,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二、评审程序2.1 申报材料准备评审方案应明确申报材料的种类和要求,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经验证明、研究论文、教学成果等,以确保评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2.2 评审专家组成评审方案应规定评审专家团队的组成和选拔程序,确保评审专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评审经验,以保证评审过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3 评审标准制定评审方案应明确评审标准的制定,根据教师职称的要求设定相应的评分细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评审流程3.1 材料初审评审方案可设定材料初审环节,由专门的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2 评审考核评审方案可设置面试、教学观摩等考核环节,对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职称评审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3 评审结果公示评审方案应规定评审结果的公示程序和公示时间,并对结果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以确保评审结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四、激励机制4.1 职称晋升奖励评审方案应规定职称晋升后的奖励,如薪资待遇、岗位晋升、教师培训资金等激励措施,以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职称评审活动,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细则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是根据其教育教学、科研教研、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来确定的。

下面是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旨在为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提供参考。

一、教育教学水平1.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评定职称的重要指标之一、应评估教师的教学效果、教材使用、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评价等相关方面的表现,考虑到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业成绩以及教学实施的整体效果。

2.创新教育:评估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创新能力,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育教学手段的创新等,评价教师是否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教案制作和备课能力:评估教师制定教案的能力,包括教案目标明确、内容合理、教学流程设计合理等,同时也要考察教师对课堂教学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二、科研教研工作1.科研成果:评估教师的科研水平,包括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数量和质量等。

教师应该具备一定的科研意识,关注学科前沿动态,参与学术交流活动,并能在教学实践中进行创新研究。

2.学科教研组工作:评估教师在学科教研组工作中的表现,包括是否能积极参与学科教研活动、组织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等。

教师需要有团队合作意识,能够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合作。

三、师德师风和业务素养1.师德师风:评估教师的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是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是否能以身作则,是否关心学生的综合发展,是否能尊重学生个体差异等。

教师应该具备良好的师德和师风,成为学生学习、生活的榜样。

2.业务素养:评估教师的基本业务素养,包括教材的准备、教学的设计和实施、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表现。

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基本功,能够熟练运用各种教学方法,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课堂。

四、综合评价在评定小学教师职称时,应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的表现,对教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遵循科学、公平的原则。

评定小学教师职称时,可以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

以上是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细则,可以作为参考。

在实际评定中,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应用,兼顾教师的实际工作特点和成长潜力,为教师的职称评定提供科学的依据。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

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修订)(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红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条件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专业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评审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按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一个系列,资格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员级)、二级教师(助理级)、一级教师(中级)、高级教师(副高级)和正高级教师(正高级)。

第三条按照本《细则》规定的标准条件,经评审组织评审通过,获得中小学教师相应职称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学校(单位)应及时聘任并兑现相应待遇。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我州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的在职专任教师与教研人员。

已离退休和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申报评审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须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二)自觉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五)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符合我省相关规定。

(六)申报高级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继续教育合格学分。

按所申报职称的履职年限最低要求计算:申报二级教师,专科学历者1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15个学分;申报一级教师,硕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本科、专科学历者20个学分,中师学历者25个学分;申报高级教师,博士学位获得者10个学分,其他学历人员25个学分。

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教师职称评审是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是提高教师职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二、评审标准1.教学水平评审教师的教学水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教学理念是否先进,教学方法是否多样化,课堂教学组织是否有条理,教学内容是否准确全面,教学效果是否显著等。

2.学术研究评审教师的学术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是否具备独立开展科研项目的能力,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学术论文的发表情况以及是否参与学术交流等。

3.教育教学管理评审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是否具备组织协调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是否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是否具备辅导和指导其他教师的能力等。

三、评审程序1.提交申请教师提交职称评审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工作汇报、教学研究成果、培训学习情况等。

2.材料审核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判断材料是否齐全准确。

3.综合评估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对教师的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给出评价意见。

4.面试对于评委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试的教师,将进行面试环节,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个人的教学思路、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及管理经验等。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过评审委员会讨论确定后,将公示在学校校园网和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

四、评审委员会1.成员构成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教师代表等组成,其中专家学者具备一定的学科背景和评审经验。

2.职责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对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指导,保证评审程序的科学、公正和公平。

五、激励措施1.职称晋升职称评审结果符合晋升标准的教师,经学校批准后,晋升相应职称。

2.薪资调整经职称评审晋升的教师,薪资将相应提高。

3.资格证书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将获得相应职称的资格证书。

六、监督与评估1.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评审委员会和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公平性。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 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

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详细版)目录2024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细则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分配指标: (2)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 (3)三、评审程序 (3)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3)3.申报与评选办法 (4)四、具体进度安排 (5)五、本方案解释权在实验学校办公室。

(5)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分配指标:1.一级教师8人(其中中学2人,小学(幼儿园)6人)1.在乡镇任教满30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的可不受指标限制申报。

2.在乡村学校连续工作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可不受指标限制。

三、评审程序1.成立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XXX职工代表:(临时从教师代表中抽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XXX(兼)成员:XXX1.制定并完善《实验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量化考核细则》报教代会审批。

3.申报与评选办法(1)一级教师由实验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

(2)小学、幼儿园申报一级教师实行初评与终评相结合的方法①初评先由各校组织实施:各校对照人社局、教育局职评文件中有关业绩条件(九选二)、教科研条件(四选一)对有申报意向的教师的材料进行初审,在审核记录中标明符合条件的材料名称。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方案一、引言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科学、公正、公平的教师职称评聘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本方案旨在明确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的原则、程序、标准和条件,为学校开展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提供指导。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制定和决策。

2. 设立职称评审小组,负责职称评聘的具体实施,包括审核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公示结果等。

3. 设立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教师对职称评聘结果的申诉,确保评聘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评审原则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每一位教师都有机会参与职称评聘。

2. 坚持能力导向原则,以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成果和师德师风为主要评价标准。

3. 坚持分类评价原则,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的教师制定合适的评审标准。

4. 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对教师职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的活力和竞争力。

四、评审条件1. 基本条件:具备相应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业务条件: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教育教学能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

3. 成果条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如获得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指导学生竞赛等。

4. 岗位条件:根据教师所在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岗位条件。

五、评审程序1. 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学校提交职称评聘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初审:职称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名单。

3. 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聘人选。

4. 公示: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申诉委员会提出。

5. 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聘用人选。

6. 聘任:学校与聘用的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评审标准1. 教学能力:根据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组织、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

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

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

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细则方案目录中心学校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 (1)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1)一、评审原则 (2)二、组织领导 (3)三、申报条件 (3)四、有以下情况者不予申报 (4)五、评审推荐程序和步骤 (4)(一)公示岗位 (4)(二)科学推荐 (5)(三)确定人选 (6)(四)材料报送 (7)六、中心校各职能小组工作 (7)(二)中心学校职称评审监察小组工作职责 (7)附件:评分细则(赋分项目及分值) (8)一、学历赋分: (8)二、教龄赋分: (8)四、带头人和骨干赋分(此项不受时间限制,但只取一个最高分): (8)(一)学科带头人:省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县级加10分。

(8)五、教育教学教研等方面赋分(以具备现任职务资格后成绩为准): (8)六、表彰类(任期内取一个最高级别加分) (10)根据《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及教人【2013】31号、阜人社秘(2023)186号、阜人社秘(2010)1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职评量化考核方案。

一、评审原则1.坚持“五公开、一监督”原则。

即职评政策公开,岗位职数公开,推荐评审办法公开,个人主要评审材料公开,推荐和评审结果公开,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

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即个人实事求是的上报,学校实事求是的考核。

4.发挥职评工作的杠杆作用,以职评促管理。

评审推荐工作与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相结合,与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相结合,与加强师风建设相结合,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促进教师提升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2023年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工作的领导,不断推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正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确保我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成立2023教育系统职称评审领导小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XXX成员: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XXX成员:XXX三、申报条件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3、具备《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要求,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4、继续教育应达到人事局所要求的学分,而且从未间断学习的。

小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小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方案

小学校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方案一、评定目的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定是为了鼓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构建高效的学校发展机制。

二、评定条件1.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中小学教育学士或以上学历。

(2)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满5年。

(3)具备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包括科研成果、教材编写等。

(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5)通过评审。

三、评定程序1.申请人填写职称评定申请表,提交材料。

材料包括:(1)个人简历;(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3)教育教学成果材料,包括科研成果、教材编写等;(4)师德师风评价材料;(5)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申请材料的初审,评估材料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环节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评分:(1)教学设计能力:申请人需设计一节课程,包括内容选择、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具选择等,并进行现场展示。

(2)教学实施能力:申请人需进行一次现场授课,授课内容应与所申请的职称相关。

(3)教学反思能力:申请人需就授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反思分析,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

(4)专业知识储备:申请人需回答由评审专家提出的与所申请职称相关的专业问题。

4.整个评定过程将由评审专家进行评分和综合评价,评定结果由学校教务处公布。

四、评定标准1.教育教学成果评定:(1)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

(2)教材编写:参编、主编或独立编写教材等。

2.教学能力评定:(1)教学设计:教学目标明确、内容合理、方法灵活、教学资源利用充分。

(2)教学实施:教学过程有序、方法灵活、能够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

(3)教学反思: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分析,提出改进方案。

3.师德师风评定:(1)教育教学态度端正,对待学生和同事均有礼貌。

(2)坚守教育教学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制度。

(3)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

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二、职称评定的基本原则1.公正性原则:评定工作必须客观、公正、公开,保证教师的权益。

2.综合性原则:综合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教学能力、学术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表现。

3.正面激励原则:通过职称评定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职称评定的程序和要求1.评定周期: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周期为3年。

2.评定资格:教师须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专业资格、教师资格等。

3.申报材料: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师评价表、教学设计以及教育教学成果等。

4.评定标准:评定标准分为基本条件和优秀条件两个方面。

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教师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教学成果以及继续学习的情况。

优秀条件是在基本条件已经具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分的条件,包括教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教学创新等。

5.评审流程:评审流程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

初评由学校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

终评由区(市)教育局的专家组负责,最终评审结果由区(市)教育局确定。

6.评定结果:评定结果由学校公示,对于未达到职称评定要求的教师,学校将提供相关培训和指导。

四、职称评定的权益和激励措施1.职称的认定:评定合格的教师将获得相应的教师职称,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2.奖励措施:对评定合格的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表彰,鼓励他们继续努力提高。

3.发展机会:职称评定合格的教师将有机会参与学校教研团队、教育科研项目等,提高教师的专业成长空间。

五、评定工作的监督和监测1.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评定工作的公正性。

2.举报机制:鼓励学生和家长对评定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举报渠道。

3.监测结果:学校要定期公布评定结果,并接受上级教育部门的检查和监测。

六、评定工作的效果和影响总之,小学校职称评定方案的制定将有助于规范小学教师的职业行为,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质量和专业能力,实现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一、评审条件:1.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2.从事教育工作累计工龄达到10年以上;3.教学成绩突出,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展示出较高的教学水平;4.在教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和影响力;5.取得过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6.无违法和违纪记录。

二、评审内容:1.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从事教育工作的经历、教育培训经历等;2.教育教学工作情况:详细阐述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所任课程、任教年级、教学内容、实施教学的情况等;3.教学成绩:列举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的成绩,如学生成绩表现、教学评价、教学案例等;4.教学研究成果:介绍自己在教学研究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教育论文、参与的教育科研项目等;5.师德表现:反映自己在师德方面的表现,如关心学生、尊重教育伦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等;6.教育教学成果:具体说明自己在教育教学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如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教育比赛、推行教学新模式等。

三、评审程序:1.自荐申报:教师需通过书面材料申报,将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到学校教导处;2.学校评审:学校教导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教师进行评审;3.学校初审:根据专家评审评价,学校教导处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区教育局;5.职称评审:根据教育局终审意见,提交市级教育局进行职称评审;6.职称评审结果:根据市级教育局的评审结果,将评审结果及时通知教师个人和学校。

通过以上细则的评审,最终评定为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后,教师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更有优势,也可以更好地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当然,在评审之前,教师也应该注重自身的专业技能和素质的提高,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才能够在评审中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优势和成就。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一、背景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1. 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 建立科学合理的职称评审体系,充分体现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贡献度。

3. 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4. 加强与国内外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借鉴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水平。

三、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每位教师都有平等的评审机会,杜绝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2. 公正原则:评审过程公开透明,评审标准客观公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信力。

3. 公开原则:评审政策、程序、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 择优原则:突出教师的专业能力和实际贡献,选拔真正优秀的教师。

四、评审体系1. 职称等级设置:根据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实际贡献,设置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2. 评审条件:明确各职称等级的评审条件,包括学历、教学经验、科研成果、荣誉称号等。

3. 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报、学校推荐、资格审查、讲课答辩、专家评审、公示、发文等环节。

4. 评审周期:职称评审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具体措施1. 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制度,制定详细的评审办法和操作规程。

2. 加强职称评审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教师对职称评审的认识和参与度。

3. 建立健全的资格审查制度,确保申报教师的基本条件符合要求。

4. 优化讲课答辩环节,注重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5. 强化专家评审环节,邀请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素养的专家参与评审。

6. 加强公示和监督,确保评审结果的公平公正。

7. 建立职称评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评审过程中的各类资料。

8. 定期对职称评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评审制度。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

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评分实施细则(2021年起)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评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第二阶段是审核业绩成果。

具体情况如下:一、评审必备条件必备条件有八项,其中项目资格、职称、学历、教龄、继续教育、班主任经验、循环能力、教师资格证均为必备条件。

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此外,证书资历、专业年限、教育年限和教学考核记录也是必备条件之一。

最后,听课、校本公开、论文、指导、青年教师培养、课题研究、优秀课程、优秀班级等项目也是必备条件。

二、审核业绩成果业绩成果是指申报者的学历、教龄、任现职年限、班主任经验、论文著作和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业绩。

业绩成果的积分累加,乡村和城市分开评审。

具体如下:一)学历(上限5分)学历分为研究生、本科、大专和中专四个档次,分别对应5分、4分、3分和2分。

根据申报者的学历档次,给予相应的分数。

二)教龄(10分)教龄是指申报者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三)任现职年限(6分)任现职年限是指申报者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每年得0.5分,满分为6分,按周年计算。

四)班主任(10分)班主任是指申报者每年担任班主任的年限,每年得1分,满分为10分,按周年计算。

五)论文著作(高级,5分)申报者最多可以提交2篇(部)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著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

论文和教育教学著作应符合评审条件中的有关界定。

也可根据相应评审条件要求,提交3份能反映本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教案、教学反思、案例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总结材料。

本项最高不超过5分,计分办法如下:1.符合论文条件得分(3分):根据申报人身份类别(教研员、城区教师、乡村教师)提供符合高级教师论文条件的材料,可计2.5分。

2.论文奖励加分(2分):论文奖励加分只计算排在最前面代表作的1篇(部)。

在国家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核心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每篇加1分。

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详细版)

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详细版)

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详细版)为做好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职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订《2023年度中心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评审原则严格执行关于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的政策,严格履行职称评定的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不论资排辈,从严把关的原则。

三、严格申报评审标准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须符合《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一)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二)评审标准。

各系列职称评审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条件执行,其中《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期。

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

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含基层系列)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三)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

在乡镇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中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

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

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细则中小学高级教师是学校中的骨干力量,他们承担着培养学生的重任,具有很高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经验。

为了评选出优秀的中小学高级教师,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根据一定的细则来进行评判。

下面是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一些细则:一、教育教学能力方面:1.教学水平: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善于发现和引导学生的潜能,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教材教法运用: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熟悉学科教材的内容和教学要求,能够根据学科特点选用合适的教材,并能够灵活运用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

3.教学效果:中小学高级教师要有较好的教学效果,能够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获得有效的知识和技能,并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教育教学经验方面:1.教育教学经验: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并能够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各种难题。

2.科研创新能力: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创新能力,能够进行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为教育教学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教育教学管理方面:1.班级管理能力: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较好的班级管理能力,能够制定班级管理规范,引导和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2.教务管理能力:中小学高级教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教务管理能力,能够主持和组织学校的教务工作,能够制定教学计划、教学目标和教学评价,能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指导和评价。

四、师德师风方面:1.教育思想:中小学高级教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能够正确引导学生的思想和行为,严守教书育人的原则。

2.师德师风:中小学高级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做到言传身教,能够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发挥教师的模范作用。

以上是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的一些细则,通过这些细则的评判,可以评选出优秀的中小学高级教师,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

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细则一、评审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包括中级职称评审和高级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1.中级职称评审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或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并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在中小学从教工作中表现出色,教学经验丰富,师德良好;(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的教学成绩,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4)近五年内至少有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核心期刊上。

2.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或相关学科硕士学位及以上学位,并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在中小学从教工作中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卓越的教学成果,包括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4)近五年内至少有三篇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国家级、省级及以上级别的核心期刊上;(5)获得过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

三、评审程序1.申请和材料提交: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材料、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材料、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教育教学论文等。

2.评审材料初审: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审条件的申请人。

3.评审材料评审:学校评审专家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依据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对申请人的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进行评定。

5.反馈和修正:申请人可对学校的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修正。

6.上报和复审:经过修正后的申请材料及评审结果将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7.最终评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复审结果,最终决定是否授予相关职称,并进行公示。

四、评审指标和评分标准1.评审指标:评审指标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教育教学成果等。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

葫芦岛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方案一、评价标准(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学行为规范,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教研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4、身心健康。

任职期间有下列之一者,当年不能晋升教师职务:(1)上一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参加考核的人员。

(2)违反党纪、政纪等受处分不满一年或受处分期限未满者。

(截止8月31日)(3)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4)不服从组织分配,不承担组织安排的工作,时间达一个月以上者。

(5)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一周者。

(6)当年病假超过60天,事假超过30天,病事假累计超过90天不可参评。

(7)校级领导干部没有岗位培训证书者。

(8)参评教师未取得继续教育学分证书者。

(二)学历资历条件1、基本要求(1)所有学历的认定,均以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为准。

(2)教研员只能参评教研型,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以上参评教师的教师资格证所标注专业要求与所申报职称的学科相同。

小学教师资格证按所标注专业分三类:一类小学语文、小学数学;二类小学英语;三类小学其他专业。

申请一类教师职称,需持有小学语文、小学数学的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意一个;申请二类教师职称,需持有小学英语的教师资格证;申请三类教师职称,持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既可。

(4)全日制毕业生一年见习期后经考核合格参评转正定级(有文件特殊要求除外)。

(5)其他系列职称不可以转评到教师系列职称;教师系列转评职称的,需要在本岗位任职三年以上,学历应达到相应转评系列的学历年限要求。

(6)教师晋升职称必须在政治条件、学历资历条件、业务条件等方面达到规定的要求。

其中学历资历条件和业务条件实行积分制。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荥阳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实施方案一、总则为进一步提升荥阳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规范职称评定工作,激励教师积极进取,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荥阳市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定。

三、评定条件1.学历要求:职称评定职位要求评聘教师必须具备国家规定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硕士专业学位、本科学位)。

2.任教年限要求:(1)初级职称:本科学位的教师,从获得本科学位后连续任教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教师,从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后连续任教1年以上;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从获得硕士专业学位后直接进入教学岗位即可申请初级职称。

(2)中级职称:本科学位的教师,从初级职称评定通过后连续任教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位的教师,从硕士研究生学位获得后连续任教3年以上;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师,从硕士专业学位获得后连续任教2年以上;博士学位的教师,从获得博士学位后连续任教1年以上。

(3)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教师,从中级职称评定通过后连续任教6年以上。

3.思想政治方面要求:教师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4.业务能力要求:教师应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深厚的学科知识储备,能够熟练运用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方法,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评定程序1.提交申报材料:教师应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初审: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评审:面试评审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采用问答形式进行。

面试内容包括学科知识、教学理论和方法、教育教学等。

4.综合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和面试情况,评审委员会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审,并给出评定结果。

5.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即定性。

6.异议申诉:教师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重新评审,重新评审结果为最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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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宏宇小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

二、申报晋升资格
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

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
四、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

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

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

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

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怀化市宏宇小学
2013年5月制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教师申报职务晋升评分细则
说明:1、此细则在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申请下乡支教的基本条件下操作。

2、提供的加分依据限当年评审前一个月所获的。

3、病、事假一个学期以上者,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

4. 除任教资历一项,其他各项最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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