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正式样本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____组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五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标准版本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____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____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因违____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公司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
第三条公司对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实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格责任、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责任认定第四条事故责任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谁主管、谁负责;2.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3. 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4. 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5. 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第五条事故责任认定应当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后果以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六条事故责任追究包括以下内容:1. 行政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 经济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给予罚款、扣发工资等经济处罚;3. 法律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事故责任追究的具体方式如下:1. 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2. 对事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并处以罚款;3. 对事故单位负责人,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并处以罚款;4. 对事故单位其他相关责任人,根据事故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等行政处分。
第四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成立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事故原因、过程、后果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不得超过60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五篇)
5. 违法行为和责任: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标准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行为,责任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并承担因事故而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以上是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范文,通过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了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五)
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其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意识,促使责任人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对象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领导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和监督部门等。
1. 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 对于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一旦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违法违规行为或过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应当给予相应的追究结果。
2. 技术人员 对于技术人员,如果其在设计、施工或维修过程中存在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应当给予相应的追究结果。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的追究程序主要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给予处理和处理结果的通知。
1. 事故调查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主要包括收集事故相关材料、询问事故相关人员、勘察事故现场、鉴定事故原因等。
2. 责任认定
事故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认定责任时要考虑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技术责任、操作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方面的因素。
第十二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切实保障员工和企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的所有员工,包括职工、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在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和过失程度,依据本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的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责任认定、责任划分、责任追究等。
责任追究的目的是在事故发生后确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过失程度,依法进行相应处罚。
同时,对于事故损害的修复和赔偿,本制度也进行了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为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进行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原则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相结合,依法进行追究;(二)事故责任和管理责任相结合,有力推动责任人履行职责;(三)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人逐级追究;(四)追究责任公正、公平、公开,杜绝打抱不平、枉法处理;(五)依法进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确保责任人能够吸取教训并改正错误。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程序第六条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明确事故责任,并将责任范围初步划定。
第七条对于严重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调查结论应当由调查组书面报告,报请企业领导层审核。
第八条根据事故调查的结论和事故责任人的职责和过失程度,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划定责任范围,并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九条对于确实存在过失和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向企业领导层或者相关部门报请追究责任的决定。
第十条进行责任追究前,应当听取事故责任人的申辩意见。
事故责任人有权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第十一条追究责任的决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并及时通知事故责任人。
第十二条对于追究责任的决定,事故责任人有权进行申诉,并要求重新调查。
申诉不影响追究责任的执行。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至第八条(原文未提供具体内容,故保持原状)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发生人身伤亡、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其责任追究均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报告、应急响应、责任追究及后续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同时禁止伪造事故现场或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在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同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本身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
行政处分涵盖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则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描述;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 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预估;4.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同时,需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编制相应的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依法追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人或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应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追究责任,实施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二)责任倒查,明确责任范围;(三)权责一致,责任明确,责任细分层级;(四)宽严相济,采取差异化的考核措施;(五)经济赔偿与社会效益相结合。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主体第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
第二条地方政府应按照法定职责,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并对事故责任人给予追究。
第三条安全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管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生产作业过程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给予追究。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机制第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程序包括:责任查明、责任认定、责任追究、予以惩处。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机制包括:责任倒查、责任细分层级、差异化考核、经济赔偿。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考核和奖惩机制第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考核机制分为定期考核和事件考核两种形式。
第二条定期考核依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三条事件考核主要针对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事故处理流程、责任认定、责任追究等环节进行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奖惩依据。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明确、追究及时、惩罚有据、依法依规。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六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七条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严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积极参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安全和职工生命安全。
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组织安全培训,开展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报告并进行调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公司将组织立即处理现场,并尽快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进行责任追究,追究责任人应当如实提交相关证据和资料,并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责任调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故的原因、经过和结果,并录制调查笔录。
(二)责任认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节,责任调查小组将对责任人进行讨论,综合各方意见,确立事故责任主体和次要责任人。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六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公司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原则的行为,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公司财产安全,依据《____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制定本制度。
一、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人员。
二、凡有下列表现之一部门或个人,将公开表扬或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一)发现并上报重要安全事故隐患,避免造成安全损害后果的。
(二)在危急情况下实施救援行动,减轻、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三)在完善、改进、发展、研究公司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中取得突出成绩或效果显著的。
(四)一贯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长期配合安全管理工作,事迹突出的。
(五)对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安全事故、隐患的行为或其他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检举的。
三,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造成安全事故隐患但未造成有害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根据以下规定给予处罚。
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接到通知后无故不参加公司____的安全专题会议、教育、培训和测试等活动,事先不沟通、不请假的,或参加以上活动时不遵守现场纪律严重干扰现场秩序的,影响正常程序的。
(一)经提醒后仍迟报安全统计报表或借口推诿安全统计工作责任的。
(二)公司安全管理相关活动中,消极应对、敷衍了事、拖沓冗余的,经劝说提醒无效的。
(三)对自己管理范围内存在较大风险的人的不安全因素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熟视无睹,不上报、不加制止或不采取必要整改措施的。
(四)对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行使其安全职责时,不接受劝告、不配合执行、出言不逊、态度蛮横的。
(五)对责令整改要求、审核不符合规定拒不整改、寻找借口、推诿责任的。
四、对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由于责任缺失和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造成安全事故和严重后果的部门和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范本: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工作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公司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事故损失的责任。
第四条公司将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之中,建立并完善安全工作的制度、标准、规范和方法。
第五条公司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对员工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
第二章安全工作责任制第六条公司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公司的上级领导是本单位的最高安全管理职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总责。
第八条公司的分管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落实上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九条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向上级领导报告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情况。
第十条各部门的中层领导要加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员工要自觉遵守公司的安全工作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参与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上级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中层领导和员工,都必须按照本系统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安全管理责任。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六条被调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组的工作,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第十七条调查组应及时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十八条上级领导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和公司规定,确定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事故责任人,公司有权采取罚款、停薪留职、降职、甚至终止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公司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培训,加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中铁____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____地铁项目经理部____年____月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项目安质部____进行事故分析。
2、重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单位负责人____进行事故分析,在____天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安质部,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和当地的安全主管部门,并由公司领导____进行事故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同时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在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后,把事故报告和结论性意见一同报集团公司结案。
4、当伤情暂时无法确定时,应先汇报事故的经过等情况,待情况明确后再做补充。
5、不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都要在月底的事故报表中按规定填写、统计。
6、任何单位都不得瞒报事故和以重报轻,一经发现将收回安全奖励、加倍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必要时将按局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
7、各单位要积极地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要注重发挥安全专业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积极性,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控网络。
8、各类事故发生后均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9、发生责任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办理:9.1、项目部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领导警告处分,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9.2、项目部发生一次两人重伤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领导记过处分,分管领导降级处分。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引言为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和改善,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法律依据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制定,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
第三章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1.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的领导层必须明确安全生产是公司的基本方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负有最终责任。
2. 安全生产责任的明晰化:公司要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每个岗位都明确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应尽责尽。
3. 事故责任的合理分配:在事故责任的界定上,要以实际行为为依据,根据参与事故的人员的实际行为程度和事故后果大小,进行合理的责任分配。
4. 追究责任与帮助改进并重:公司要追究责任的同时,注重对责任人的帮助和指导,促使其改正错误并提升安全意识。
第四章事故责任的界定1. 直接责任:指直接参与到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执行人员。
2. 间接责任:指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责,但未尽到合理的监管责任,导致事故发生。
3. 监督责任:指对直接责任人员的监督和检查职责,如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纠正或报告,将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五章事故责任的追究1. 对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1) 事故责任人员必须依法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公司将根据其实际行为给予相应的管理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撤岗、辞退等。
(2) 如果事故责任人员没有依法受到法律追究,但公司认为其责任明显,还将给予相应的管理处分,以震慑全体员工,加强安全意识。
2. 对间接责任人员的追责:(1) 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管理处分,具体处分根据其监管职责履行不当的程度和后果大小进行酌情处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2) 如果间接责任人员的失责情节严重,导致事故后果严重,公司可以视情况予以辞退等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6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一、为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司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三、本公司安保科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四、各公司、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五、事故处理分工:1、安保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____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调查确认;6、集团公司工伤小组认定为工伤后,事故单位要配合行政部在事故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县劳动社会保障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主动配合调查,报送相关材料;7、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六、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____%--____%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____%至____%的处罚;1、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2、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3、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4、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6、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7、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8、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机制,以完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责任,促使责任人改正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通过追究责任,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主体、追究程序和追究的依据。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一、企事业单位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负有事故预防、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的职责。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责任人是指直接参与事故发生或者管理事故发生地点的人员,包括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工程师、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追究程序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分为预防、调查、处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预防阶段: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阶段: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
三、处理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且应当具有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分工和追究方式,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遏制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安全。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应当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相衔接,相互支持,相互补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第六条生产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管理部门负责汇总和分析安全生产信息,提出改进建议,并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第八条技术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培训方案,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或调配能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员工,并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安全专管员由公司总经理指定,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部门和岗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分工第十二条公司总经理负责:(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目标和安全规划;(二)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评估和报告;(三)负责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善后处理工作;(四)定期向董事会、股东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生产部门负责:(一)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风险;(三)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工作;(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保证相关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负责:(一)收集、分析和报告安全生产信息;(二)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和奖励;(三)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和改进。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模版(3篇)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模版【导言】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员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界定和追究的原则、方式、程序,加强对责任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责任的落实及时、有力。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若有违反者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一、责任界定】1. 企业法人、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等,都应当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2. 企业法人应当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组织、协调和实施。
3. 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部门或本岗位的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目标的完成。
4.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深入岗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教育,督促员工全面遵守。
5. 直接责任人员应当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责任追究原则】1. 追究责任必须有明确的事实依据,不得搞形式主义和空洞无物的责任追究。
2. 追究责任要坚持严肃性和尽力性的原则,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于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追究责任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于相同违规行为应当一视同仁。
4. 追究责任要实行分级责任追究,对于不同层级的责任人员有不同的追究方式和程序。
【三、责任追究方式】1. 提醒告诫: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规者进行口头提醒和书面告诫,要求其及时改正。
2. 警告: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一般后果的行为,依法给予警告处分,并督促其整改完善安全工作。
3. 记过: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重后果的行为,依法给予记过处分,并要求其深刻反思并整改工作。
4. 降职: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法给予降低岗位级别或调离岗位的处分,并要求其接受再培训并加强对安全的重视。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3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生产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主体及分工1. 生产单位负责人生产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负责人委托代理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安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负总责。
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核定和落实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目标;(2) 制定并组织实施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 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4) 落实安全设施设备的采购、维修和更新;(5) 加强对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控制,保证操作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6) 安排经费和人力资源,保障生产安全工作的运行;(7) 审核并颁布单位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8) 负责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9) 上报安全事故及时报告,负责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10) 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2. 生产安全管理人员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是生产单位内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其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负责制定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执行;(2) 组织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科技交流;(3) 审核安全技术措施,评估安全风险,并提出改进意见;(4) 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评估和审查;(5) 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 协助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7) 上报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8) 参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3. 生产作业人员生产作业人员是生产单位内从事生产作业的员工,其职责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2) 现场作业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持有效证书;(3)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处理;(4) 配合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演练;(5) 按照要求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电子版(7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电子版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和《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对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对下列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如下:1、轻伤事故。
负伤率在____‰以内(含___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
若负伤率超过____‰,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2、重伤事故。
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___%,事故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多人重伤按人数乘金额计算,且取消全年安全奖。
3、死亡事故。
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个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的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将按一人情况的____%。
4、交通肇事。
机电设备、火灾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交纳安全教育基金。
5、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执行上级事故调查组____决定。
第四条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
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其责任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____元。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3篇)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条目的(一)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第三条责任(一)工程部组织技术力量对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组织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组织者要及时组织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施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六)事故分析会由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发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事故岗位人员、事故岗位上下工序岗位主要管理人员及其它与事故发生有可能联系的部门人员参与,重大事故分析会由副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出席,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列席;第六条行政处罚(一)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对分管口或本部门出现的责任事故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除经济处罚外,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记过、降职、停职、辞退或开除等处罚,其中:1由于内部或专业管理规章制度、程序、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工作技术标准等不健全,而使员工无章可循造成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的,给予警告处分;2对由于各项规章的宣传、培训不到位而出现的一般事故或未遂事故,授意下属对事故进行隐瞒、虚报或故意拖延不报者的,或当年累计警告两次的,进行公开批评;3对于各项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检查不力而出现的一般事故或一次严重事故的,或累计记过两次的进行停职处罚;4对工作不负责任,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妨碍、干涉、拖延事故调查,致使一般事故连续出现两次,或当年累计出现四次,或出现一次重大事故的,或连续降职两次的,应予以辞退或开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TP-AR-L8480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示范文本)编制: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正式样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正式样本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追查处理程序,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风险抵押和安全奖惩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事故汇报、应急、责任追究、处理等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事故汇报必须及时、准确和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不得伪造事故现场、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第四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追查处理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单位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追查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对事故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等。
第七条公司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按照事故处理权限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汇报第八条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在紧急避险、紧急救援事故的同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将事故性质、地点、受伤和遇难人员等情况汇报调度室、本车间值班干部。
第九条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在对事故抢救做出应急反应的同时必须立即汇报公司值班领导和有关部室(车间)值班人员。
公司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汇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公司调度室应立即汇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及公司其他领导和公司有关部室值班人员,并立即按事故的性质和抢救的需要,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条事故汇报内容:(一)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二)事故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三)事故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已经采取的措施;(五)其它应当汇报的情况。
第十一条事故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三章事故应急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事故车间、公司要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相关部室人员,必须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不得擅离职守。
发生轻伤事故,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重伤事故,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死亡事故,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发生机电设备及生产事故,技术部及主管机电设备、生产副总经理赶赴事故现场,协调、指挥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第十五条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采取措施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出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四章事故责任追究第十六条轻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轻伤的,处以1000~2000元罚款,伤愈后办10天"三违"学习班。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者处以1500~2000元罚款,并办10天"三违"学习班。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轻伤的,对违章指挥者给予降职处分,并处以1500~2000元的罚款。
4、根据互保联保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5、对当班班长、车间安检员、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6、对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副主任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7、对事故车间负有技术管理、业务管理、监督检查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各处以200~600元罚款。
8、取消发生事故班组当月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
9、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负责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因违章作业造成本人重伤的,处以2000~4000元罚款,伤愈后办15天"三违"学习班。
2、因违章作业造成他人重伤的,违章者是管理人员的就地免职,并处以2000元罚款;非管理人员的给予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并办15天"三违"学习班。
3、管理人员违章指挥造成他人重伤的就地免职,并视违章情节和伤害程度处以2000~5000元罚款。
4、对负有互保联保责任的相关人员各处以1000~1500元罚款。
5、对班长、车间安检员、当班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000~1500元罚款,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6、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副主任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7、对事故车间负有相关责任的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
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做书面检查,并将检查报公司安环部备案。
8、对公司党政主要领导各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
9、取消事故车间当月安全奖,没收事故车间安全风险抵押金。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死亡事故,公司协助集团公司调查处理。
同时公司内部进行责任追究,在责任追究和上级处理不一致时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但不重复追究责任。
公司内部责任追究:(一)发生1人死亡事故责任追究:1、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对车间安检员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0~2500元罚款。
3、对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1500~2000元的罚款。
4、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降职使用,并各处以2500元的罚款。
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1500~2000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年的处分。
6、对公司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处以1500~2500元罚款,副职处以1000~20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000~1500元罚款。
7、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处以15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8、公司领导按照集团公司的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9、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标准对等处罚,处以事故车间5万元罚款,罚款缴公司财务。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发生一起死亡2人事故责任追究:1、对当班班长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2000~3000元罚款。
2、对车间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2000~3000元罚款。
3、对值班主任由于工作安排不到位的处以2000~3000元的罚款。
4、对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主管安全主任就地免职,并各处以2000~3000元的罚款。
5、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处以2000~3000元罚款或留用察看1~2年的处分。
6、对相关职能部室正职给予行政处分,并处以2000~3000元罚款,副职处以1500~24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1500~2000元罚款。
7、对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以2000~3000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8、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标准2倍处罚,处以事故车间10万元罚款,罚款缴集团公司财务。
9、公司领导按照集团公司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10、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1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发生一起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死亡事故的或一年内累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事故责任追究:1、对事故车间班子全体成员就地免职,并各处以3000~5000元罚款。
对当班班长、车间安检员给予留用察看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
2、对现场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根据责任大小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并给予行政处分。
3、对事故车间负有管理责任的相关职能部室正职给予免职处分,并处以3000~4000元罚款,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相关管理人员处以2000~3000元罚款。
4、对严重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人员,给予留用察看1~2年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并各处以3000~4000元罚款。
5、取消公司所有人员当月安全奖及季度安全奖,没收安全风险抵押金,相关人员和事故车间按抵押金的2倍处罚,处以事故车间15万元罚款,罚款从事故车间当月工资中扣除。
6、在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触犯刑律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8、对公司领导及机关部室相关责任人员除按上级部门处理意见执行外,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一般和较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主管部室根据公司生产、机电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重大非伤亡事故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及公司共同追查处理,进行责任追究:1、对相关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处以1000~3000元罚款,并赔偿直接经济损失的5%-10%,责任严重的直接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