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思考
浅谈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
浅谈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执行代表职务,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为民代言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有效发挥。
下面,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浅谈几点思考。
一、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分析(一)代表意识淡薄有些人把“人大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他们看重的只是“人大代表”头上的光环,根本没有意识到执行代表职务是一个代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有些人甚至在人大换届时想方设法找门路,跑关系当代表,而一旦当上代表,就认为大功告成,他们“只代不表”,参加代表活动时不积极不主动,几年中甚至没有提过一条意见或建议。
也有一些人本身没有当代表的意愿,他们中不乏术业有专攻的知识分子、善于经营的企业家、农民致富的带头人……选民认为这些人可以为自己代言而选举他们担任代表,这些“被动”代表缺乏为民履职的热情,仅仅满足于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成就感,因此也不会珍惜人大代表的身份,他们认为代表就是开开会,举举手,投投票而已,这样的代表和普通群众没有什么两样。
(二)代表素质不高一些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不多,对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他们刚开始也有极大的履职热情,但受自身素质的影响,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
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时,有的发现了问题,却不知如何表达,有的缺乏分析问题的能力,抓不住问题的要害和实质,这些代表在审议发言或小组讨论中要么表述不到位,要么不着边际,说不到点子上,因此也就提不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下去,代表履职积极性越来越低,有的在参加会议时甚至不发一言,甘当“哑巴”代表。
(三)履职环境不好部分单位负责人对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够,他们认为人大无实权,通过的议案、决议可理可不理,人大代表不是上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可办可不办。
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板面题头
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板面题头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成员,只有人大代表积极、高质量地履行代表职责,才能有效落实人大制度,真正让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
随着我国人大制度的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也对人大代表履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笔者结合人大工作实践,现就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尽责、为民代言,谈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增强荣誉感和责任感,保持履职尽责内在动力思想决定行动,没有思想上的重视,就不会有行动上的积极。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每一张选票都承载着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人大代表必须在思想上,以高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履行代表职责。
要认识到能够被选举为人大代表,说明人民群众认可代表的知识、能力和品格,说明代表长期的努力与奋斗有了积极的效果、得到了社会的肯定,代表个人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得到了实现。
当选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是光荣、值得骄傲的事情。
要解决立场问题,就是代表谁的问题。
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表,必须为人民谋福利,想人民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这是人大代表基本责任和使命。
人大代表工作的出发点或落脚点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人大代表必须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这是人大代表的职责所在。
二、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反应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人大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就是通过人大代表搜集民意,反映民声。
通过人大代表这座桥梁将人民群众的呼声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将人民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人大代表是人民意志的传声筒,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
人大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作为人民的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确保自己代表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的是人民的意见,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对于人大代表而言,想知道民众的心愿,就要亲自到基层多走动。
人大代表如果不深入基层、不密切联系群众,不倾听群众的心声,就无法了解民间的疾苦、无法知晓民众的关注点,自然就无法及时、准确地将民情、民意传达给党和政府。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
对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的几点建议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人大代表履职实效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为了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和代表本身的素质和能力有着密切的关系。
因此,对于代表人选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要进行加强和改进,特别是要重视代表的实践经验和专业背景。
此外,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培训,提高代表的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从而提升代表的履职实效。
二、促进代表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人大代表的履职实效也与他们能否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有关。
因此,在制定重要政策时,要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让他们有更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
此外,还可以采用一些互动交流的形式,如在线座谈会、专题讨论等,增强代表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促进代表履行监督职责人大代表也有着重要的监督职责,对于监督官员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谋求人民利益,代表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代表履职过程中,要注意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监督力度,让代表们的监督职责得到充分的发挥。
四、完善代表议案的制度代表议案制度是人大代表履职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要完善代表议案制度,使代表能够更好地提出有关人民群众利益和问题的建议,并能够得到严肃的回应和处理。
同时,也要加强对代表提出议案的审查和措施,确保议案的实际意义和效果。
综上所述,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需要政府、代表本身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只有在各方面的积极推动下,人大代表履职实效才能够更好地得到体现和提升。
五、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机制人大代表的职责之一是捍卫人民利益。
因此,建立代表与民意沟通的机制非常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比如网络问卷、信函、电话,建立起代表与民意直接沟通的渠道,充分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让代表真正用心代表人民利益。
六、营造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环境代表履职需要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支持,因此,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让代表在得到充分调研和思考的基础上,积极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有充足的时间和空间提交议案和发表意见。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几点思考改革与发展 1998年09期我们国家之所以建立并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国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这一根本性质决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因此,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民主政治的必由之路。
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
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智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这一重要论述,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思想,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明了方向。
一、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党对国家的领导,最根本、最主要的是思想政治领导,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靠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靠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来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并不是由党来包办一切,不是简单地由党对人民群众直接下命令。
党对国家事务实行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国家形式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
同时,党在国家生活中的领导和活动,都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的。
加强党的领导同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一致的。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人大的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要把人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人大工作,关心人大的建设。
要尊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
党中央关于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凡是应该由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决定的事项,都要提交全国人大或它的常委会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
关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几点思考
关于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的几点思考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
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升人大工作成效,决胜全面小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就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本人认为要做好服务、激励、监督三篇文章。
一、服务代表,提升履职水平,提高“能为”本领履职水平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基础。
要开拓思路,努力提升代表履职水平。
一是要加强代表培训。
注重培训内容和形式的统一。
把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培训为主,个人自学与代表座谈交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
二是要保障代表知情权。
积极运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挖掘信息的深度,满足代表不同层次的知情知政需求,同时,主动适应微时代信息宣传特点,充分运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适时发布人大工作动态,便于代表及时掌握人大最新信息。
三是要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工作。
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参加常委会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多渠道服务代表,增加代表履职的直观感受,不断提升履职水平。
二、激励代表,激发履职热情,增强“想为”意识履职热情是代表依法履职的关键。
它的好坏直接影响代表作用的发挥。
一是要加强建议督办工作。
代表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要加强督办,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推动部门工作的重要手段,力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增强代表成就感,同时,要尽量避免建议办理“回娘家”现象,挫伤代表积极性。
二要积极开展评优活动。
对关注民生,了解民情,在相关行业、领域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群众中威望高、形象好的代表要敢于进行表彰奖励,形成争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宣传代表履职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代表履职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励代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三、监督代表,强化履职责任,坚定“敢为”决心履职责任是代表依法履职的根本。
要加强监督,切实增强履职责任感。
一是要加强选民监督。
代表来自于选民,应接受选民监督。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人大工作面临着更加复杂和多元化的挑战。
为了确保人大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
一、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石和保障,只有完善健全相关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和作用。
因此,在新时代,我们需要加强人大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人大工作的相关规定、程序和流程,落实人大工作的法定权力和职责,为人大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积极探索人大工作新路径在新时代,不断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径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要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积极倡导和推广新型人大工作模式,着力提升人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例如,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人大工作的数字化,加强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互动,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需求。
三、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也是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面对的任务。
我们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增强人大工作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注重人大工作者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不断探索新的理论和实践,以实际行动推动人大工作的研究深度和广度。
四、实现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在新时代,只有实现人大工作的高效运转,才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此,我们需要加强人大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评估,促进人大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同时,还需要做好人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资源整合,发挥多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执行力。
综上所述,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从制度、路径、水平和运转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思考和探索,不断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随着新时代的到来,人大工作所面临的挑战不断增加,人大工作也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思路,推动全面发展。
在新时代,如何做好人大工作,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化呢?以下为更加详细的探讨。
一、切实加强人大制度建设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保障,只有加强人大制度建设,才能保证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新时代背景下,人大工作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增多,需要更加注重创新,强化组织协同和团队合作,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为此,下面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思考:一、加强组织建设组织建设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有稳定健全的组织架构作为支撑。
新时代下,人大工作的复杂性和多元性提高,人大组织的处理机制和协作方式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
首先,要注重加强人大机构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能力提升等方式,提高人大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
人大机构中的领导干部,更需要拥有高超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才能够推动人大工作的改革创新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其次,要紧紧把握人大工作的主业,深入了解人大工作的本质和规律,增强人大工作的“智慧性”和“情感性”,从而更好地服务社会大局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创新人大工作思路要想在新时代中不断推动人大工作的发展和进步,创新人大工作思路是必要的。
在新的思路引导下,人大工作可以更好地完成任务和发挥作用。
首先,要创新人大工作方式和方法,既要秉承踏实务实的传统,更要注重开放创新的思维和实践,集思广益,努力打造协作发展的创新机制。
其次,要明确人大工作的核心任务,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研、协调和监督,推动市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强化人大工作实践不论做哪个工作,实践都是很重要的一环。
人大工作更是如此,要强化实践,提高人大工作的执行力。
主张注重实践的人大工作方式,有利于更好地衔接实际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首先,人大工作需要注重实践与理论的结合,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和开拓创新,推动人大工作实践能力的提升和工作方法的不断改进。
其次,要强化实践中的团队协调和合作,推进人大工作的共同开展,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站在人类发展的角度推进人大工作人大工作是服务人民的,切合国家发展战略和人类发展趋势,要站在人类发展的角度推进人大工作。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认识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几点认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增强人大工作的生机与活力,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必然要求,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
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以及如何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笔者结合多年人大工作实际,浅谈几点认识。
一、人大代表应发挥哪些作用?1、务必发挥"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当同原选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只有坚持继承、发扬我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利用身在基层、处在生产科技第一线的有利条件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关心他们的疾苦,听取他们的意见,才能使人大代表在政治生活中将权力机关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作用发挥出来。
2、务必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变成国家意志。
人大代表首先要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众智慧,反映人民群众意愿。
其次要把这种意愿同党的主张结合起来,使之变成国家意志,成为管理国家的法律。
人大代表要善于做这种结合工作,准确反映党的主张,表达人民的意愿。
3、务必发挥"在学习、生产、工作中的榜样作用"。
人大代表,一方面监督人民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又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监督。
因此,人大代表应当成为学习的模范,并以自己的榜样行动影响周围的群众。
在廉政建设方面,人大代表应该站在反腐斗争的前列。
同时自己务必做到廉洁自律,"正人先正己"。
在工作方面,要增强使命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要学法、守法,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在生产方面,发挥自己的优势与特长,在经济发展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中,以自己的榜样行动去谱写新时期人大代表的新篇章。
4、务必发挥"管理国家事务的主体作用",即"履行代表职责的参政、议政、当政,参与决策的作用"。
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
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如何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近年来,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执行代表职务,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全面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一些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为民代言意识不强,严重制约着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有效发挥。
下面,笔者就如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浅谈几点思考。
一、代表履职积极性不高的原因分析(一)代表意识淡薄有些人把“人大代表”仅仅看作是一种政治荣誉,他们看重的只是“人大代表”头上的光环,根本没有意识到执行代表职务是一个代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有些人甚至在人大换届时想方设法找门路,跑关系当代表,而一旦当上代表,就认为大功告成,他们“只代不表”,参加代表活动时不积极不主动,几年中甚至没有提过一条意见或建议。
也有一些人本身没有当代表的意愿,他们中不乏术业有专攻的知识分子、善于经营的企业家、农民致富的带头人……选民认为这些人可以为自己代言而选举他们担任代表,这些“被动”代表缺乏为民履职的热情,仅仅满足于在本行业或本领域的成就感,因此也不会珍惜人大代表的身份,他们认为代表就是开开会,举举手,投投票而已,这样的代表和普通群众没有什么两样。
(二)代表素质不高一些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不多,对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他们刚开始也有极大的履职热情,但受自身素质的影响,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心声。
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活动时,有的发现了问题,却不知如何表达,有的缺乏分析问题的能力,抓不住问题的要害和实质,这些代表在审议发言或小组讨论中要么表述不到位,要么不着边际,说不到点子上,因此也就提不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这样下去,代表履职积极性越来越低,有的在参加会议时甚至不发一言,甘当“哑巴”代表。
(三)履职环境不好部分单位负责人对人大的性质和地位认识不够,他们认为人大无实权,通过的议案、决议可理可不理,人大代表不是上级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可办可不办。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几点思考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都在不断增加。
作为人大工作的从业者,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几点思考。
第一,守住底线,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人大作为宪法的监督者和实施者,必须始终把宪法摆在首位,发挥宪法权威的法治保障作用。
在开展人大工作的过程中,必须遵循宪法精神,坚持法治原则,严格依法履职,确保决策合法、程序公正,做到为人民的利益和权益服务。
第二,明确人大的定位和职责。
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职责主要包括立法、监督和代表。
在做好这项工作时,必须明确自身的定位,区分好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的界限。
立法要将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制定出符合国情和人民需要的法律;监督要严格执行职权,对于政府和公务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权力不被滥用;代表要真实反映人民的意愿和诉求,为人民争取福祉。
第三,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
人大工作需要与社会各界密切互动和沟通,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增强自身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可以通过开展座谈会、听取意见、走访群众等方式,与社会各界进行深入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及时解决问题,让人大工作真正服务于民。
第四,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在新时代的不断发展变化中,人大工作面临着新的要求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人大工作的从业者需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这包括不断学习新知识、新理念,增强专业素质和能力;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增强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团队合作意识,与同事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总之,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守住底线、明确职责,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和沟通,并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人大的使命,为建设美好新时代作出积极贡献。
在新时代下,人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都在不断增加。
作为人大工作的从业者,如何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有几点深入的思考。
首先,人大工作要紧紧守住底线,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人大工作的根本依据。
谈谈我对人大代表履职的几点体会(精)
谈谈我对人大代表履职的几点体会2007年1月,我光荣地当选为海曙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对我来说这既是荣誉,同时又是一种压力。
如何当好人大代表,正确履行好一名人大代表应尽的职责,这是每个代表所要思考的首要问题之一。
通过学习培训,我对“人大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这句话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解。
在履职过程中,时刻提醒自己要加强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代表的责任。
通过对两年来履行代表职务的工作实践和学习收获的思考,我体会到,在我们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人大代表应该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辜负选民对你的信任与期望。
我认为,在执行代表职务、履行代表职责中需正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一、密切联系选民,认真做好会前准备作为一名人大代表,以就应该切实反映选民的愿望,真正地为选民做一些实事,切不可认为人民群众的声音都是些矛盾声、困难声、麻烦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不愿听。
在体察民意时应做到“深”和“准”。
所谓“深”,就是调查要深入,要听取基层选民各种反映,要听领导干部讲,更要听基层群众讲;要到当事人中间去,到事情发生的现场去,到知情人去;要多方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不能走马观花、蜻蜒点水、以偏概全、主观臆断;要认认真真地了解社情民意,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掌握真实而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所谓“准”,就是一要找准问题。
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代表,必须“进选民门、听选民言、知选民心、解选民愁”,随时调查了解选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急,抓住选民心目中最关注的问题积极谏言献策。
二要切中要害。
谏言献策要有深度且一语中的,要明确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问题的建议要具有可操作性,通过调查报告和议案建议,把人民的呼声倾吐出去,把人民的情绪表露出去,把人民的要求反映上去,把人民的智慧集中上去。
最近两年,我针对辖区内市属系统幼儿园随着举办单位本身客观情况的变化,市属系统幼儿园的生存和发展遇到的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
关于当前人大工作的几点哲学思考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被历史和实践证明了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正确性和先进性在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巩固和壮大的过程中得到了深刻的印证。
在新形势和新局面下,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仍然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所必须坚持的指导理论。
笔者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几个观点为工具,联系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现状和当前的人大工作实践,作了如下几点浅显的思考。
思考之一:正确处理整体与部分的辩正关系是推进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
整体与部分是一对使用极其广泛的辩证法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整体与部分是互相对立又互相依存的,整体由部分组成,而离开了整体的部分就会失去存在的意义。
整体与部分的辩正关系体现为两者互相包含、互相转化以及整体不一定等于部分之和。
具体到人大工作,整体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人大机关、人大代表组等各级人大组织,部分则是人大代表这样的个体。
整体与部分互相包含的辩正关系表现为,人代会和常委会由代表和委员组成,而每一个代表或委员又是因为人代会或常委会这样的整体的存在而具有了身份和职位上的实际意义;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通过代表和委员来行使职权,代表和委员的履职行为同时又代表着人代会和常委会这样的整体。
这说明人大工作中组织行为与个体行为是密不可分的,既要重视集体职权的有效行使又要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
整体与部分的互相转化的辩正关系表现为,每一个人大组织作为一个整体的同时,又作为一个部分而存在。
如县级人大在该县的行政区划内是一个整体,而放之于全市人大系统,则成了一个部分。
这就要求人大工作要摆脱部分的局限,要有更强的全局观念和更宽广的视野。
整体不一定等于部分之和的辩正关系,直接体现在人大职能作用的行使上。
人大的履职原则是集体行权,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代会和常委会的许多职权不是单个的人大代表所具有的。
人大代表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指导下,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人大的整体职能作用就会得到充分实现,体现出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反之,如果人大代表个人素质不高、履职意识不强,人大的整体职能作用就难以实现,体现出整体小于部分之和。
浅谈做好人大代表工作的几点认识
职重 民意 , 办事想 百姓 。三是 听 民
声 , 民意 , 于调研 。 聚 勤 人大代 表要 以加快 涞水 发展 为 己任 , 紧紧 围绕 全 县改 革 、 展 、 定 的大局 . 发 稳 围绕
查 等 活动及 召开 常委会 会议 时 , 都
组成 人员 ,肩负 着人 民的重 托 , 代
表人 民 的利 益 和意 志 行 使 国家 权
轮 流安 排若 干名代 表参 与 , 使代 表
在 实践 锻 炼 中 提 高 素质 ,增 强 能
力。 因此 . 只有做好 代表 工作 , 充分
发挥代 表作 用 . 民当家作 主 的地 人 位才 能真 正得到 保证 , 宪法 和法 律 赋 予人 民 的 民主权 利 才 能 真 正 落 到实处 。
好新形 势下 的人大代 表工作 。 笔者
认为 应做好 以下几个 方 面的工作 .
一
力, 这种做 法值 得肯定 。 再次 , 人大
代 表 自己也要 挤 时 问 系统 地 学 习 政治 、 法律 、 科技 知识 , 过学 习提 通
、
提 高代 表 素 质 。 强 代 表 增
履职 能 力
高 自己 的政 治理 论素 质 、 律 知识 法
水 平 和人大代 表业 务知识水 平 。
人大代 表 素质 的高 低 , 直接 关
系 到 代表 在 大 会 期 间 的 工 作 和 闭
近年来 , 涞水 县人 大及 其 常委
二、 发挥 代 表 作 用 。 实 履 行 切
代表职 责 人 大 代 表 自 己要 切实 增 强 代
会高 度重视 代表 工作 , 积极 探索 代
表 的权 利 , 各单 位应 当给 予积 极 的 支持 和配合 , 给予 必要 的时 间保 并 障 。代 表 离 开 本 单 位执 行 代 表 职 务 , 所在 单位应 当按 正 常 出勤对 其 待 ,享 受所 在单 位 的正常工 资 、 奖
浅议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解读
浅议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铁山区人大高德斌李霞阮建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代表着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参与对本级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重大事项的决定,参与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参与选举任免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参与对人民群众的各种权利和利益的保护等。
无论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还是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都要执行法律规定的代表职务。
这些代表职务是各级人大及常委会得以行使权力的重要基础。
也就是说,各级人大及常委会的权力行使都要通过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来实现。
各级人大代表,直接肩负着选民的重托,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在推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过程中,人大代表更应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建言献策,投身科学发展建设大潮。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受担负的工作限制,他们参与代表活动的时间和精力受到一定的影响,有一些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方面做得不够好,不仅影响了- 1 -人大机关的权威性和人大代表的代表性,而且导致了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的弱化,这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一、人大代表履职存在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客观效果与代表法定的职责要求相差甚远,主要表现在:(一)履职意识不强。
有少数代表未当代表前,抢着当代表,但当上代表后,又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有的代表觉得自己是经选名差额选举选出来的,当上代表不容易,感到很光荣,具有光荣感,但缺乏使命感,忘却了其肩负责任,人民的期望——即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事务。
因此,把参加人代会和代表活动看作是“例行公事”,而不是责任,不注意联系选民,不及时反映民意,认为“人微言轻”,决策大事是领导干部的事,不敢对本区域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意见;只顾干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参政议政缺乏政治热情,成了“荣誉代表”;一年到头就是开开会、举举手、投投票,成了“会议代表”、“举手代表”;一届到头没在审议讨论会上发过言、没有向大会提交过一份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甘当“哑巴代表”、“无为代表”;有的一年四季没有走访联系过选民,从不倾听群众呼声,不反映群众提出的困难和问题,也没有参加过代表小组活动或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成了“挂名代表”。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
浅谈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怎样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行使好国家权力,不仅关系到人大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成效和国家权力的行使。
人大代表如要依法履行好职责,做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从代表的自身素质情况看。
代表来自各个方面、各条战线,文化知识、认识水平和工作经历各不相同,履职能力存在明显的差异。
并且代表多数是兼职的,对法律知识、人大业务一般了解较少。
有的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还缺乏认识,代表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从人大工作的客观需要来看。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将逐步到位,人大代表肩负的工作职责也更加繁重。
另一方面,人大工作的特点不仅政治性强、法律要求高,而且涉及面广,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要求代表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全局观念、群众观点和把握全局、处理国家事务的能力。
对于每位代表来说,都有一个如何适应角色和适应人大工作需要的问题。
由此可见,人大代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十分必要。
提高自身素质,应该做到以下四点:1、思想上要充分认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增强人大代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常务委员会。
”宪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宪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这些规定表明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是宪法赋予的。
作为具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不可能人人都参与行使国家权力,因此,我国借鉴资本主义代议制这种民主形式,实行社会主义代表制,即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使者,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直接参与者和决定者,是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学习心得体会(共9篇)
学习体会吴华明人大代表根在人民。
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把群众的愿望反映出来,把群众的智慧集中起来,把群众的力量凝聚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一切为民,这是人大代表为政之要。
要忠实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我认为,人大代表在工作实践中必须紧紧围绕“恒、深、准”三个字进行努力。
所谓“恒”,就是要随时随地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要做到“恒”,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愿听。
国以民为本、党以民为基,人民群众是决定国家命运和影响国家前途的根本力量,切不可认为人民群众的声音都是些矛盾声、困难声、麻烦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不愿听。
二是要会听。
了解社情民意,就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谋群众之所需。
三是要常听。
要努力代表、实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人民代表就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切不可认为浅尝辄止就能抓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只有常听,才能及时了解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所谓“深”,就是要在深入实际体察民情、社情、政情中注意调查研究的深度。
要做到“深”,就要认真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调查要深入。
要听基层群众讲;要到当事人中间去,到事情发生的现场去,到知情的老百姓中去;要多方了解情况,多方听取意见,不能走马观花、蜻蜒点水、以偏概全、主观臆断;要认认真真地了解社情民意,体察人民群众的疾苦,掌握真实而宝贵的第一手材料。
二是研究要深刻。
要坚持去粗取精与去伪存真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纳,透过纷杂的现象,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要避免浅尝辄止、敷衍了事,多问几个为什么,抠到最后,直到水落石出。
三是作风要深入。
注重调查研究是当好人大代表的前提和基础,植根于众听民声,要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点,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集中群众智慧,才能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群众要求。
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的几点思考(一)进一步创新代表履职机制,使代表“能作为”。
一是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不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确保培训质量,在加强人大工作基础理论培训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与人大代表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的培训,通过人大制度基本知识、代表履职相关法律以及如何撰写代表议案、建议、如何审议工作报告等方面的培训,使代表能够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基本知识和方式方法,从而解决代表“不会履职”的问题。
二是拓宽代表知政渠道,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常委会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通过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代表座谈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代表等办法,把国家机关工作情况、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信息及时传送给代表,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
三是强化对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
在组织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时,注重发挥常委会、乡镇人大及代表联络站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准调研题目,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专业特长和了解情况、熟悉政策的优势,组建专门代表小组,组织开展专题视察和检查。
(二)不断创新代表争优激励机制,使代表“愿作为”。
一是建立代表考核制度,规范代表履职行为。
多角度、多方位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扩大代表对中心工作的参与。
开展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述职活动,制定代表工作手则,实行代表履职考核制度,对代表出席会议、参加活动和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作为创先评优和连选连任的考核依据。
二是宣传推广代表中的先进典型。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举办经验交流会、在新闻媒体进行报导等形式,宣传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行职务的典型事例。
组织开展评选优秀人大代表活动,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激励和引导广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通过宣传,使代表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提高全社会对人大代表工作的认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支持人大代表工作。
“人代会”期间举行专题审议会的几点思考
“人代会”期间举行专题审议会的几点思考随着“两会”时期的临近,“人代会”成为了社会热点话题。
作为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和完善一直备受关注。
其中,专题审议会是人代会的一个重要环节。
在专题审议会中,代表们将就某一特定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形成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政策方案。
相比于一般的全体会议,专题审议会具有更加集中、专业、深入的特点。
针对这一议会形式,我们有以下几点思考:1.专题审议会有利于代表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人代会的基本职责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全国人民行使立法、监督、决定性、任免和的权利。
而在具体行使职责过程中,代表们面对的议题众多、繁杂,有些议题可能与其个人从事的职业或专业背景不太相关。
此时,全体会议的讨论难免会受到一些非专业因素的影响,因此难以达到最佳效果。
而专题审议会恰恰消除了这一问题,代表们可以就某一特定领域或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推进相应立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专题审议会有助于加快立法进程我国立法工作一直被外界诟病进程缓慢、效率低下。
针对这一问题,专题审议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首先,因为专题审议会的议题非常具体,一般来讲参与议会的代表们都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经验,可以更快地理解、讨论和解决问题。
其次,专题审议会形式更为灵活,可以根据不同议题的紧急程度进行安排,从而更好地适应立法进程和时间节点。
最后,专题审议会还可以集中和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的智慧和力量,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和政策方案,为立法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3.专题审议会需要注意权威性和透明度总之,专题审议会作为人代会的一个重要环节,具有很大的价值和作用。
我们应当认真对待和推进这一议会形式的发展和完善,积极提高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对于代表制度的期待和要求。
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研究室作用的几点思考
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研究室作用的几点思考人大研究室作为一个知识能力培养中心和社会服务平台,是为学生和社会服务提供学术支持和社会服务的重要机构。
然而,如果人大研究室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那它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所以,本文将着重探讨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研究室作用的几点思考。
建立完善的知识体系人大研究室作为一个学术机构,在知识体系建设方面要重视。
人大研究室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知识体系,以适应现代社会快速变化和知识更新的需求。
其次,人大研究室还需要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打造独具特色的知识体系,以便为学生和社会群体提供更为优异和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服务。
推进社会服务和社会创新人大研究室应发挥思想领衔作用,充分发挥学术研究成果和社会资源,积极推进社会服务和社会创新,为决策者、企业家、公民和社区建设者提供支持。
具体来讲,人大研究室可以策划公共活动、提供社会咨询、进行社会调查等方式切入到社会实践和现实问题当中,为社会提供有利的知识贡献和干预。
加强国际交流和学生实践人大研究室不只是国内知名的学术机构,同时也是一扇通向国际深度参与、学生交换和研究合作的重要窗口。
因此,加强国际交流和学生实践,提高机构国际知名度,不仅有助于机构的人员队伍国际化及人才引进,同时也能够让机构未来的研究成果更具有国际性和影响力。
压缩管理层级和机构性质人大研究室作为一个非营利性的机构,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和学术义务,也必然给机构的日常管理带来更大的挑战。
因此,压缩管理层级,注重机构改革,适应世界各地综合解决方案,以实现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和效率提升。
加强学生和学者自身的主体性激发互联网时代预示着信息和知识的自由流通时代。
因此,不再是机构本身,而是机构下属的学生和学者人群,具有更为自由和主动的知识体验和获取能力。
在这一点上,人大研究室可以通过开展学生讲座、学术论坛等活动来加强学生和学者自身的主体性激发,培养人们的学术兴趣和探究精神。
总结以上是如何充分发挥人大研究室作用的几点思考。
最新整理当人大代表的几点体会.docx
最新整理当人大代表的几点体会作为一名代表如何发挥作用、行使权利,下面我就结合自己当代表几年来的工作谈几点体会:一、学习提高是保证作为一名人大代表,首先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责任有一个全面的把握。
这是行使权利、发挥作用、当好代表的重要保证。
在实际工作中,我的体会很简单,就是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充电,全面提高自己。
"xxxx"重要思想理论文章、《人大代表手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话》是我必读的书目;认真学习《中国人大》、《xxxx人大》、《人大通讯》等刊物,特别是一些典型经验我都要剪贴或者摘抄笔记,一些好的做法我要在书上重点批注下来。
俗话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天长日久,我把学到的东西结合自己的实际加以改进和完善,使理论思想水平不断提高,经验也就丰富了。
其次,作为一名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必须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来行使权利。
因此,学习掌握相关法律尤为重要。
为了使自己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在审议相关法律执行情况前,我都要认真研读。
每次参加审议、视察和检查都是有备而来,做到心中有法,依法审议。
第三,向周围人学习。
每一个人都不是全才,对自己相关工作领域可能比较熟悉,对其他领域可能就很陌生,作为人大代表如何克服这方面的困难呢?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
我发现每一次开会、视察检查时,都有许多专家或内行参加,他们的发言专业性很强,见解独到,对于我了解不熟悉的领域很有帮助。
比如,在审议有关财政、计划方面的报告时我就很被动,对有些数字、专业用语我的理解就很模糊,会上我就认真听认真记,会后我还主动虚心请教。
因此我觉得向别人学习,认真倾听,认真记录,认真思考并能作到学以致用也是提高代表参政议政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调查研究是前提人大代表是人民选的,要代表人民行使权利,反映人民的心声。
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自觉主动地走到百姓当中去,了解百姓的冷暖疾苦,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因为渠道不够畅通难于解决或者急于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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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发挥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作用的思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
人大代表是各级人大的组成人员,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的好坏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行使的质量和人大制度的效能。
只有人大代表真正发挥作用,才能代表人民行使好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才能真正体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一、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重要性人大代表的性质、职权和政治地位,决定了代表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程度如何,关系到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这为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作用,行使管理国家权力,推动“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闭会期间的作用,不仅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也是人大工作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客观要求,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现阶段,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为指导,不断创新、开拓进取,才能使代表作用得以发挥。
人大代表的作用,归根结底概括为紧紧围绕人民代表大会的整体职权,充分依法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努力把人民的意志及时转化为国家意志,把国家意志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使通过的国家意志能更好更多地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
人大代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
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形式,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集体行使职权,是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最基本形式。
二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各种活动。
由于代表大会的时间短,代表仅仅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积极开展闭会期间的活动,才能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因此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结合我县实际就闭会期间代表作用的发挥谈几点认识。
二、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是代表工作的基础和延续,是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它对发挥代表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就我县整体情况而言,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尚不尽人意的地方,代表作用的发挥与代表法的规定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㈠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工作实践和调查了解,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开展或指导代表活动较少,没有很好地解决如何发挥人大代表经常性作用的问题。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由于工作经费、组织活动条件等种种原因,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较少,加之各级人大代表,尤其是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人数较多,造成从整体上代表参与闭会期间活动的机会较少,知情知政,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不够开阔,制约着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是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效果不显著。
由于知识水平、工作分工等差异与不足,部分代表没有以积极的态度去履行自身的职责,在平时缺乏与群众、选民之间的联系,甚至参加代表活动时也常常持应付的态度,未能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使各类活动的效果不明显,影响了代表以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威。
三是现阶段代表选举尚未引入竞争机制,而且更侧重于代表的广泛性,选出的代表专业和思想素质参差不齐,履职效果及其作用的发挥有良莠之分。
四是一些新当选的代表在适应代表角色,熟悉代表工作、履职方式和渠道方面尚需一个过程,在一段时间内不作为或作为不到位。
五是部分乡镇、单位对人大代表的地位、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不积极创造代表履职条件,代表履职的环境并不宽松,加之代表的兼职性和履职具有的无偿性,影响了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发挥作用的主动性。
㈡存在问题原因分析闭会期间代表发挥作用之所以存在上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1、代表自身主动意识不到位。
部分代表对人大代表的作用、地位和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执行代表职务抱无所谓态度,缺乏责任感和使命感,缺乏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有的不善于为民代言,不积极主动地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不敢理直气壮地对本行政区域的重大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从而不能积极行使代表的民主权力,影响了代表履职水平。
2、代表自身知识水平、专业领域限制着代表作用的发挥。
在我县各级人大代表中,有相当一部分代表对履行人大代表职务是有很大热情的。
但由于受自身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专业领域的限制,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往往不得其法,缺乏经验、专业知识,无法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此外,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始终强调依法进行,作为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就必须学法、懂法、用法,否则就无法完成好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而目前人大代表构成中的法律专业人士比例较小。
闭会期间,代表如果不能深入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就难以发挥监督“一府两院”的作用,从而影响了监督效果。
3、代表的兼职性使代表工作与本职工作产生矛盾。
我国人大代表的一个特点就是“兼职制”,人大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更有许多代表是单位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肩负着重要职责,忙于本职工作而较少参加代表活动,以致一些代表往往把不能很好地履行人大代表职务、发挥其作用的原因归结为与本职工作在时间上冲突。
此外,代表的本职工作受到影响,会直接涉及到职称评定、晋级、奖金等,自身利益将受到损害,这也是制约代表积极发挥作用的一个因素。
4、对代表履职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
代表法只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对闭会期间的活动没有法律约束,实际上形成了代表干好干差一个样的现象。
为促进代表更好地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较为有效地推动了代表积极开展和参加代表活动,但有的措施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并且由于缺少必要的监督检查,未能真正起到督促作用。
5、县人大机关指导服务不到位。
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对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采取多种方式联系,加强指导,提供服务,保证了代表参加活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但还存在组织代表活动多,指导代表小组活动少;组织市县代表和城镇代表多,组织农民代表活动少;开展调研多,具体帮助指导服务少等问题,从而影响了代表活动和代表作用的发挥。
6、代表活动经费保障不到位。
代表法对代表活动经费作出了“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因县级财政紧张而造成代表活动经费较少,特别是乡镇代表活动经费更少,不能保障各级人大代表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作用㈠不断提高代表的素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前提1、不断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一是在代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让优秀的政治人才通过竞选脱颖而出。
二是合理分配代表名额,优化代表构成比例。
一方面,保证适度增加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民主人士在代表构成中的比例;另一方面,适当降低代表“官化”比例,特别是鉴于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负责人在国家权力机关担任职务时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的双重身份,不利于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要逐步减少他们在人大代表中的数量。
2、抓好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代表培训是提高代表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的前提和基础。
除了代表们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外,主要还是依靠县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重点应抓好换届后新当选人大代表的集中培训。
在具体方式上可采取分期分批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大力宣传推广尽职尽责、成绩突出的代表的优秀事迹和他们的好经验、好作法等,使广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对人大代表的地位、性质、作用及其权利、义务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认识,掌握履行代表职务的途径和方式,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依法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加大对人大代表的监督力度。
对人大代表实施监督是法律的规定,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要求。
通过对人大代表的监督,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和内容,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主体作用。
一是严格执行代表法,切实落实有关规定。
如对未经批准连续两年不参加人代会的代表,要坚决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对参加活动不积极的“挂名代表”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建立完善相关的监督制度。
如代表执行职务公开制度、定期向选民述职和接受评议制度、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参加活动通报制度等,使选民监督代表有章可循,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㈡积极开展代表活动,是发挥代表作用的基础组织代表履职活动,不仅对代表履职能力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应有之义。
只有通过履行职务,代表才能反应民意、集中民智,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发挥代表的作用。
1、坚持集体活动与个体活动相结合的原则。
一方面,代表应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集体活动,如集中视察、专题调查、执法检查等,这种规模较大的代表集体活动,可以在社会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和震动,对于解决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难点”问题,引起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无疑会产生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当代表由于工作、居住较分散等原因,不便参加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可在本职工作之余,或者结合本职工作,以个体形式开展各种代表活动,更全面、深入、细致地了解社情民意。
2、加强对代表活动的组织领导。
人大常委会应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本地社会经济的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述职评议等活动。
活动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活动中对发现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建议;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政府,并跟踪督办。
此外,还可建立完善代表参加活动考核制度,切实保证代表活动效果。
3、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的作用。
首先,灵活划分代表小组。
根据代表的意见和便于组织、便于开展活动的原则,或分级编组,或将不同级的代表混合编组,若干代表小组可组成代表联组。
其次,努力拓展活动方式,切实把代表小组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
定期开展代表小组的评优选先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4、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批评、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保障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意见、批评、建议,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一项重要权力,也是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主要形式。
高度重视,认真办理,是国家机关及其部门的法定职责。
人大常委会应切实做好代表建议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和反馈等各个环节,通过完善办理责任制和主任会议或常委会督办、面复代表等形式,认真负责地抓好办理工作。
“一府两院”应从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增强办理的责任感,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保证代表的法定权利,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