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1).doc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08•【字号】•【施行日期】2014.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东部新区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推进社区服务业提升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外贸综合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人民政府2014年8月28日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2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服务业提升发展的意见》(烟政发〔2013〕28号),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切实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推动全市服务业提升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领各级政府(管委)在制定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要把服务业放在优先位置,统筹规划重点产业、各类集聚区和重点项目,把更多的政府资源用于公共服务,引导社会资源投入服务业。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安排服务业布局、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预留服务业发展空间。
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商业、幼儿园、中小学校、体育健身、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同步规划、同步建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抓产业促发展的要求,推进服务业各行业规划的编制实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二、保障土地供应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扩大服务业用地供给,提高服务业建设用地比例。
通过挖潜盘活的城镇存量土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的土地指标,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腾出的土地,优先满足服务业需求。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了提高我国服务业的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促进服务业的持续发展,需要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下面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1.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建立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覆盖各个细分领域和行业,涵盖产品标准和服务标准。
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提升我国服务业标准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2. 推动标准制定和修订
积极引导和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学者参与标准制定和修订工作,以确保制定的标准科学、合理、实用。
加强与各地方政府的合作,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符合实际的地方标准。
3. 提升标准实施水平
完善服务业标准宣传培训机制,加强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标准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标准意识和实施能力。
建立健全标准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标准的有效实施。
4. 推广标准化示范企业
确定一批优秀的服务业标准化示范企业,进行宣传推广,引导其他企业积极推进标准化工作。
通过示范企业,传递标准化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循环。
5. 加强标准化与创新的结合
鼓励服务业企业在标准化基础上进行创新,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的融合。
积极推动新兴服务业领域的标准制定,为新产业发展提供标准支撑。
以上是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加强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制定和修订、提升标准实施水平、推广标准化示范企业以及加强标准化与创新的结合,我们可以不断提升我国服务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服务业行业的发展。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2•【字号】赣市府发[2009]33号•【施行日期】2009.07.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2009年6月25日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促进赣州市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若干政策意见。
一、加强规划引导(一)加快发展服务业,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
各地、各单位要把发展服务业与发展工业、农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看待,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赣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本行业的实际,制定我市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规划和实施细则。
二、降低准入门槛(三)各类服务业企业登记注册时,除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外,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
(四)逐步放宽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医疗卫生、体育等能够实行市场化经营领域的市场准入。
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服务领域,都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各类投资主体进入。
(五)除药品、食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特殊行业实行“一店一证”外,连锁经营的一般性服务企业实行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可凭加盖总部印章的批准文件复印件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
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为贯彻落实党的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我国服务业的升级和转型,特就此提出以下若干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制定和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1.制定服务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包括明确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2.细化各级的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和措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1.减少服务业相关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服务业领域的市场竞争。
2.加大对服务业的财政支持,优化金融服务体系,降低融资成本,激发企业和个人消费需求。
3.鼓励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三、培养和引进高素质服务业人才1.加强服务业领域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和评价机制。
2.引进和培养高级技术人才,提高服务业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专业能力。
四、深化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1.推动制造业向服务业延伸,提供更加个性化、定制化的产品和服务。
2.加强制造业与服务业的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的融合,实现互利共赢。
五、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业发展1.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提升服务品质。
2.推广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六、加强服务业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1.建立健全服务业监管机制,加大对服务业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
2.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建立公平竞争和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本文涉及附件:1.《服务业发展规划草案》;2.《服务业发展政策解读》;3.《服务业人才培养和引进的措施》;4.《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指导意见》;5.《数字化、智能化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6.《服务业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措施》。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指以发展服务业为重点,在国家战略中赋予服务业更高的地位和重要性。
2.市场准入门槛:指进入某一行业或市场所需的条件和要求。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26•【字号】武政[2008]65号•【施行日期】2008.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2008〕6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07〕57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服务业的发展,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快发展服务业重要性的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的迫切需要,也是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
随着全球产业结构呈现出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转变,党和国家越来越重视服务业的发展,作出了把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的重要战略决策。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国务院国发〔2007〕7号文件中明确要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其他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服务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成为推动我市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
2007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50.1%,已占据我市国民经济的一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从业人员48.09%,是吸纳城乡新增就业的主要渠道;服务业创造的地税收入占全市地税收入的76.9%,是地方税收的主要来源。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鄂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2.25•【字号】鄂州政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鄂州政发〔2019〕3号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市把推进服务业发展作为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战略举措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抢抓鄂州机场重大项目建设机遇,突破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壮大和生活性服务业增量提质,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育市场主体(一)鼓励中小主体改企建制。
按照“主体自愿、政策引导”的原则,积极引导各类商贸服务业个体工商户和具备条件的服务型事业单位转换运营机制,转型为服务业企业法人,实现企业化经营,做大做优市场主体增量,壮大产业体量。
对新登记为企业法人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前三年按照不低于税收地方留成增量的标准给予奖励性补助。
各企业具体奖励补助标准由市服务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由受益地财政部门按核定数额发放,超出地方留成增量的,由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补齐。
新增的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不动产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先征后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残联)(二)支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
按照“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的要求,推进服务业企业“小进规”工作,鼓励和支持成长性好、创新力强的优质企业做大做强。
对月度新增入库的规模(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次年经营状况良好,且年营业收入增幅达到30%以上的,一次性追加奖励1万元;对年度“小进规”“小进限”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1. 制定和完善服务业标准体系。
建立全面、系统的服务业标准体系,包括服务流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等方面的标准,以指导和规范服务业发展。
加强标准的修订和更新,及时跟进行业发展的需求和变化。
2. 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供专业的技能培训和知识普及,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
建立服务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鼓励服务人员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3. 建立服务评价与监督体系。
建立客户投诉和评价渠道,收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服务质量问题。
加强对服务业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服务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4. 加强服务业与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
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需要与相关产业的协调配合,例如与旅游、医疗、教育等产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服务业的标准化发展。
建立产业联盟和合作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5. 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国际标准组织和标准制定机构的合作,吸引国际标准和经验,与国际接轨,提高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我国服务业标准的国际化。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建立完善的标准体系,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评价与监督体系,加强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才能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01•【文号】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国标委服务联[2009]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将《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有关部门抓好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实施。
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确保取得实效。
二〇〇九年七月一日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更好发挥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培育服务品牌,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国标委农联[2007]7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以建立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良好、顾客满意度高为目标的探索性活动。
第三条试点分为国家级试点和省级试点。
国家级试点工作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组织和管理,并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省级试点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发展和改革委牵头组织和管理,并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
国家级试点原则上应在省级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建设。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1•【字号】津政办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1日关于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大力推动本市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打造服务品牌,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103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一)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
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统筹做好基本公共教育、就业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健康服务、基本住房保障、基本公共文化体育和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落实《天津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并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动态调整。
探索建立公共服务短板状况第三方监测评价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药监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应急局、市退役军人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残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基本公共教育。
根据区域功能优化和人口分布变化情况,完善教育资源配置,严格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的相关政策和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持续加强义务教育资源建设,扩大义务教育资源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品牌高中建设工程,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深化产教城融合,打造新时代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标杆。
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方案
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方案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于增加就业、提高经济增长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促进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实施方案:第一,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
鼓励并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打破垄断和垄断行业,增加市场竞争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政府可以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减少市场准入的门槛和流程,并鼓励外资企业在服务业领域投资。
第二,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培养和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是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因素。
政府可以加大对服务业相关专业的教育投入,加强与高等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合作,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和提供各种激励措施来吸引优秀人才到服务业工作。
第三,建立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
制定和完善服务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提高服务业的质量和标准化水平。
政府可以组织相关机构和专家对服务业进行评估和监督,推动服务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消费者对服务质量的认识和选择。
第四,加大对服务业的金融支持。
服务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金融资本投入,政府可以通过建立专门的服务业发展基金,为服务业企业提供贷款和风险补偿。
同时,政府可以通过降低利率、减免税费等方式来减轻服务业企业的负担,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第五,加强服务业的创新和研发能力。
推动服务业向高端、智能化和创新驱动发展。
政府可以鼓励和支持服务业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加强与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提高服务业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第六,加强对外贸易和出口。
服务业的出口和对外贸易对于服务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加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合作和交流,拓宽服务业的市场空间,提高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第七,加强服务业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
服务业与实体经济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政府可以推动服务业企业与制造业、农业等实体经济企业的合作和交流,加强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推动服务业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
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服务业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了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关于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期在服务业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和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⒈完善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对于优质服务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鼓励吸引境外优秀服务企业参与我国市场。
⒉简化行政审批:推行“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简化服务业企业注册和审批流程,减少企业办事成本,提高行政效率。
⒊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投入,建立完善的职业培训体系,培养大批高素质的服务业专业人才。
三、加强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⒈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一批有知名度、有影响力的服务企业在国际市场上建立品牌形象,提升我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
⒉加强市场监管:建立健全服务业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对服务质量和合规经营的监督执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快信息化智能化发展⒈推动数字化转型:推广信息化技术在服务业的应用,加快推动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⒉发展服务: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培育服务领域的新兴企业,推动智能化服务创新。
五、加强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⒈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服务业,推动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⒉加强服务业支持农村发展: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提升农村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
附件:⒈服务业政策法规汇编⒉服务业优惠政策手册法律名词及注释:⒈服务业:指提供传输、转让、补充、处理、咨询、娱乐、金融等无形产品的经济部门。
⒉“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指在国家经济发展中优先发展服务业,并为服务业提供支持和保障的发展战略。
⒊一网通办: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部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在线办理。
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提出的政策措施,促进“十一五”时期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一)抓紧制订或修订服务业发展规划。
各地区要根据国家服务业发展主要目标,积极并实事求是地制订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
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以适当提高发展目标,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或修订相关行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把服务业发展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考核体系,在条件具备时,定期公布全国和分地区服务业发展水平、结构等主要指标。
(二)尽快研究完善产业政策。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规定,抓紧细化、完善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明确行业发展重点及支持方向;要根据服务业跨度大、领域广的实际,分门别类地调整和完善相关产业政策,认真清理限制产业分工、业务外包等影响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规定,逐步形成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体系。
各地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和比较优势,制订并细化本地区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突出本地特色,并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二、深化服务领域改革(三)进一步放宽服务领域市场准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并研究在营业场所、投资人资格、业务范围等方面适当放宽条件。
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做规定的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引言1.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全面的服务标准要促进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制定全面的服务标准。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制定服务业标准,并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和评审。
这些标准应当涵盖各个服务行业,从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环境等多个维度进行规范,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 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为了推动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
可以建立专门的机构或组织,负责制定和修订服务业标准,还应当建立标准化培训和认证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的标准化意识和标准化技能。
3. 加强标准宣传和普及教育要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需要加强标准宣传和普及教育。
政府、媒体和相关机构可以通过宣传活动、培训讲座等方式,向企业和从业人员普及服务业标准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
4. 加大标准化检查和监督力度为了确保服务业标准的落地和实施,应当加大标准化检查和监督力度。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对服务业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对于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对其进行指导和培训,帮助其提升标准化水平。
5. 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标准化技术应用为了促进服务业标准化的发展,应当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标准化技术的应用。
政府可以给予企业一定的政策支持和经济奖励,鼓励其进行标准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还应当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标准化组织等合作,共同推动标准化技术的发展。
6. 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为了提升中国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应当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进行合作,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修订,推动中国服务标准走向国际。
还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促进服务贸易的便利化和标准化。
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是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
只有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完善的标准化体系,加强标准宣传和普及教育,加大标准化检查和监督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加强国际标准化合作,才能实现服务业标准化的全面发展,提升中国服务业的竞争力。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摩 托 2 .万辆 . 售额 高 达 3 亿 美 元 . 43 销 3 利
经 济 的主 导 产 业 . 是推 进 经 济 结 构调 整 、 业 等 方面 发挥 了 重 要 作 用 。 是 . 但 当前 在 的总 体 要 求 是 : 邓 小 平 理 论 和 “ 个 代 以 三
加 快 转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的 必 由之 路 . 是 服 务 业 发 展 中还 存 在 不容 忽 视 的 问题 . 表” 要思 想 为指 导 . 面 贯 彻 落 实 科 学 重 全 有 效 缓 解 能源 资 源 短 缺 的 瓶 颈 制 约 、 提 特 别 是 一 些 地 方 过 于看 重 发 展 工业 尤其 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重要 对 我 高 资 源 利 用效 率 的迫 切 需 要 .是 适 应对 是 重工 业 . 发 展 服 务 业 重视 不 够 。 国 战略 思 想 .将 发 展 服 务 业 作 为加 快 推 进 转 提 外 开 放新 形势 、实 现 综 合 国 力 整体 跃升 服务业总体上供给 不足 . 结构不合理 。 服 产业 结 构 调 整 、 变 经 济 增 长 方 式 、 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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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构 中 的比 重 .尽 快 使 服 务 业成 为 国民 深 化 . 促 进 经 济 平 稳 较 快 发 展 、 大 就 在 扩 二 、 加快 发展 服务 业的 总体 要 求 和 当前 和今 后 一个 时 期 .发 展 服 务 业 快发 展 服 务业 .提 高 服 务 业在 三 次 产 业 质 量 得 到 改 善 .服 务领 域 改 革 开 放 不 断 主 要 目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局
•【公布日期】2022.02.18
•【文号】发改财金〔2022〕271号
•【施行日期】2022.02.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
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财金〔2022〕2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
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民航局2022年2月18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提供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材料的函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提供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材料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公布日期】2007.04.28•【文号】商办改函[2007]43号•【施行日期】2007.04.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提供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材料的函(商办改函〔2007〕43号)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你厅《关于请报送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材料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7〕803号)收悉。
结合我部业务,现提供相关材料,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商务部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有关情况加快服务业发展是商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兄弟部门和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商务部门在促进服务业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有关情况如下:一、主要工作及行业现状近年来,商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促进服务业发展作为商务工作重要内容,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加快城乡市场体系建设。
为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加快构建城乡现代流通网络,从2005年开始,我部分别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和社区商业“双进”工程,以及建立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在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下,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农家店超过16万个,支持100家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和100家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进行建设或改造,确定了153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和500多个省级示范社区。
市场监测网络覆盖城乡,直接监测样本企业近1.4万家,在主要媒体开辟《商务天气预报》栏目,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国市场信息,引导行业发展、企业经营和居民消费。
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广绿色市场认证,大力推进“三绿工程”,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
(二)积极推动流通现代化步伐。
密切配合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动《直销管理条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的出台;协调有关部门,加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国办发〔2002〕49号文件等政策文件的力度;出台部门规章,规范零供关系和促销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和中小供应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流通标准“十一五”规划》,加快服务业标准的制修订步伐,出台标准19项;指导29个省(区、市)清理含有地区封锁内容的文件385份,推动38个中心城市和241个地级城市编制商业网点规划,截至2007年3月底,编制完成率已经超过80%,为保障公平竞争秩序,创建布局合理、业态丰富的购物和消费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近几年连锁企业销售额年均增长率都在20%以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逐年增加,2006年达到18%左右(预测数,2005年为16.46%)。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14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1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19日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为推进我区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引领全区经济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促进重点行业加快发展(一)现代金融业。
支持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宁设立区域性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对在宁新设立的区域性总部、分支机构和功能性服务中心,注册资本在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所设机构注册资本或营运资本(按实际到位资金计算)1%且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鼓励企业加快上市,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的前3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
对在境外上市的前3家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
(自治区金融工作局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配合)(二)旅游休闲业。
支持实施旅游景点和旅游景区“一卡通”。
支持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休闲农庄(园)、田园综合体、农业主题公园等新业态,推进产村融合、产城(镇)融合发展。
对新评为国家或自治区级示范休闲农庄的,分别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50万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5.11•【文号】标委办服务[2009]73号•【施行日期】2009.05.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的通知(标委办服务[2009]73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对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体系,落实《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2009年4月2日,国家标准委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
会议对2008年我国各行业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交流了2009年标准化工作设想,对《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下一阶段的落实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你们,请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一日第一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会议纪要2009年4月2日,国家标准委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服务业标准化联席会议”,来自29个部门和4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共36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
会议由国家标准委主持,国家标准委方向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各部门交流了2008年在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加大重要标准制修订、推进标准实施等方面的情况,研究了落实《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做好2009年标准化工作的思路和设想,对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议传达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调服务业标准化属于新的标准化领域,涉及的部门、行业较多,其管理各具特点,各行业各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工作原则,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为加快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6〕28号
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正文:----------------------------------------------------------------------------------------------------------------------------------------------------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6〕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七届市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2016年6月13日嘉兴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增量提质,推进全市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一、培育服务业大企业制订服务业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对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按政策给予扶持。
对列入服务业大企业培育库,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亿元且有一定增幅的服务业大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激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核心团队。
开展嘉兴市服务业20强企业和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评选,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激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创新团队。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业品牌(名牌、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主导制订或修订国家级、省级、市级行业标准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5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激励制订或修订行业标准的团队。
对通过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二、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申报国家级、省级服务业产业平台,对成功入围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完善服务业集聚区评估管理办法,对获得优秀集聚区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
附件1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厅(局),商务厅,体育局,旅游局:近年来,各地积极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实践证明,服务标准是规范服务行为和服务市场、增强服务企业自律和调整服务企业与消费者关系的重要技术支撑;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建立诚信服务的具体措施,也— 1 —是优化服务产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为加快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我国服务业的整体水平,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国服务业的发展方向,以提升我国服务业的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为目标,进一步加快服务标准的制定、实施和推广,规范服务业管理,保障服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为我国服务业的有序、健康、协调发展提供支撑,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推动与中介服务相结合。
既要依靠政府的力量,推动服务标准化在全社会得到广泛认同和普遍实施,又要发挥中介服务组织的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服务标准化进程。
(二)标准的制定与行业发展要求相结合。
服务标准的制定过程和实际内容要体现行业特点,满足行业发展需求,内容及时更新。
(三)标准的实施与规范行业行为相结合。
服务标准的实施过程要立足于规范服务业行为,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维护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标准的实施方法与评价相结合。
推广实施服务标准要—2 —讲究方法,要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估,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将实施过程、实施方法与实施效果的评价有机结合起来。
(五)试点效果与创建服务品牌相结合。
将创建服务品牌作为衡量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引导服务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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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业标准化是服务业现代化发展的基础要素,为建立统一市场规则、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服务业健康发展提供基本依据和抓手。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部署要求,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业标准化要先行开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发展引领。
一、充分重视标准化对服务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一)深刻认识标准化对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标准作为技术和管理规范,既是服务质量的依据,又是服务业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条件。
服务业标准化是服务质量目标化、服务方法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的根本手段。
服务质量、安全由标准保障,服务市场秩序因标准规范,政府加强市场监管以标准为主要依据。
标准化建构服务业发展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环境,为服务业发展健康有序、安全节约、提质增效、品牌诚信、国际接轨等提供全方位技术基础,并引领其创新发展。
(二)正确把握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则。
服务业标准化以建立和实施服务业标准体系为主要内容,以实现管理规范、服务优质、提高顾客满意度为根本目标,应当有利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战略,有利于服务业市场规则的统一、公平、简化、透明。
要贯彻“质量兴省、标准先行”及“系统构建、有序推进”的标准化发展理念,通过标准化手段保证服务质量安全、节约生产交易成本、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推动技术进步和服务创新。
(三)明确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
建立和完善服务行业标准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服务业标准,解决生产、服务、技术和经营管理中的现实性和潜在性问题,做到服务活动规范、服务过程可控、服务内容(产品)实现、服务质量安全保证等预期目的,从而健全市场规则、提高政府监管能力和企业自律,以便服务提供方与顾客之间利益均衡、信息对称、建立互信、达成交易,提升服务业发展秩序和整体效益,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二、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主要任务(四)加快服务行业标准体系建设。
行业标准体系是按标准的内在联系形成的有机整体,是该行业标准的综合集成。
要科学构建服务行业标准体系,研究制定体系规划,形成适合行业发展的体系框架,实现标准体系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均衡性,各标准之间密切衔接、互相协调、互相补充,能够支撑和引导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要研究构建行业标准体系,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标准研制,优先制定符号、图形、标志、术语类的基础标准,重点制定设施、环境、信息、技术、程序、安全、评价等服务质量控制标准和行业管理标准,满足行业发展需求。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科研机构等各方面专家参与标准制修订,确保标准体系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标准宣贯培训。
标准的宣贯培训是标准化活动的重要环节。
要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贯彻服务标准,让标准规范落实到服务提供、交付以及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重要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通过联合发布会、组织宣讲培训、开展岗位培训等形式进行宣贯培训。
行业协会、企业要及时组织新标准宣贯培训,并按照新的国家、行业、省地方标准修订完善企业标准,保证新标准的贯彻落实。
有针对性地引导行业、企业开展服务业标准化工作,使我省的服务业标准化既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又与国内外通行的惯例接轨。
(六)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试点示范是标准实施推广的有效方法。
要认真落实国家6部委《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实施细则》,大力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要重点推进金融、物流、电子商务、节能环保及商贸、旅游、养老、家政等领域的标准化试点示范,选择具有行业带头作用的区域或企业进行试点,在重点领军企业中推行标准化,总结推广示范经验。
要不断完善省质监局、省发改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2+X”的试点推进模式,通过多种手段,鼓励试点企业树立高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效益。
(七)推动服务业质量品牌建设。
技术、质量、品牌是服务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全面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规范化和品牌化。
标准是技术的载体,是质量生成的依据,是品牌打造的源头,要制定和完善高水平的、与国际接轨的质量标准,强化质量标准贯彻实施,推动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鼓励和引导企业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等标准,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激励更多企业创一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
(八)加快服务业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
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高水平服务标准的研制,有赖于一大批精通专业、熟悉标准化知识的专业人才。
要建立服务业标准化专家人才库,吸引服务行业领军人才关注和参与标准化事业;要创建“中部服务业标准化论坛”,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开展服务业标准化专题研究;要鼓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集团公司,荟萃本行业领域产学研专家,成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本行业标准的技术归口,推动标准体系构建和标准研制修订,及时将先进科技成果、成熟管理经验以及创新性商业模式,转化为服务业技术、管理、工作标准。
(九)不断完善服务业标准化技术服务体系。
服务业包括的门类多、领域宽,行业门槛有高有低,企业模式多种多样。
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参差不齐,对标准的需求各不相同。
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技术机构,要尽力满足各类企业不同的标准需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标准化咨询服务平台,针对不同用户提供在线实时、个性化、定制式专题服务。
积极为涉外企业提供国际WTO/TBT通报咨询服务,为各类企业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的查询服务,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服务标准体系,助力企业发展壮大、走出国门。
三、建立健全推动服务业标准化发展的工作机制(十)强化服务业标准化工作责任。
标准化有着鲜明的社会性、公益性,国家、行业和省地方标准都属于公共产品,它所凝结的技术成果、成熟经验和管理规则,为全社会所共享。
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原则推动标准化发展。
政府部门带头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加快转变职能,从习惯于行政指令转变到善于运用科学标准来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管,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激发标准化发展活力。
企业是标准化的主体,要积极提出或者参与国内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认真实施国家、行业、地方标准,采用国外先进标准,以更高标准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十一)建立服务业标准化部门协作机制。
坚持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省标准化工作,负责省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批、发布、复审以及实施情况监督等,组织协调制定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重要基础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并组织本行业标准的申报、研制、宣贯实施和实施监督。
在省服务业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下,加强协作,整体推进。
涉及多个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可在省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下进行会商,协同推进。
(十二)加强服务业标准化监督检查。
服务业标准化是个系统性问题,其实施和推广具有网络效应,只有共同遵照标准才能收获整体效益。
单个部门、单个企业标准化,难以突显效益和优势;相反,部分不遵守公共规则的企业还可能因偷工减料投机取巧而获利。
要认真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支持并协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服务业标准的实施监督,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企业责令纠正,对问题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增加企业违反规则的成本,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执行标准、严守规则的风尚。
四、加强服务业标准化的政策支持和工作保障(十三)不断完善服务业标准化发展政策。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服务业标准化,扩大服务标准覆盖范围,以标准化为抓手,推动服务业科学发展。
各级政府要将标准化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列入考核体系,加大政策扶持。
政府部门应积极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为经济社会提供标准化服务,设定市场准入以标准规范为依据,购买服务以标准来甄别选择,在市场监管中让标准主导优胜劣汰。
以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带动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增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发展动力。
(十四)设立服务业标准化发展专项资金。
从全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划出一部分作为服务业标准化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要服务标准的研制修订和宣贯培训、专业(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标准化技术服务体系和手段平台建设。
各级财政要将标准化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预算,重点支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支持本地区、本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十五)鼓励服务业标准化工作创新。
服务业发展升级增效,需要突破标准不足、标准滞后、标准化水平不高等瓶颈性问题。
尤其是在新兴现代服务业、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急需将先进技术内涵和管理理念融入标准。
要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探索有效的标准化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要素流向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一方面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及省地方标准;另一方面支持企业、行业协会和其他社会组织创立高于公共标准的企业(团体)标准。
探索在现代服务业园区、产业基地、服务业集聚区建立产业联盟,制定联盟标准,以高标准凸显自己的优势。
各市县(区)可根据产业特点,制定适用于本地区、本系统的标准化指导性规范文件。
对尚未开展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推动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竞争的服务业市场体系。
(十六)强化服务业标准化宣传造势。
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传播标准化知识,传递服务质量信息。
建立重要标准新闻发布制度,加强对社会关注、公众关心的标准宣传和解读,发挥好标准的明示效应,让消费者了解标准,依照标准监督服务提供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积极借助“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科技周”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努力营造“学标准、建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用大质量、大标准为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战略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