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照《简明中国教育史》(第4版)课后习题详解(第6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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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宋元时期的教育
1.宋代“重文”文教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和影响。
答:(1)宋代“重文”文教政策的主要内容
①尊孔崇儒。宋朝建国后,宋太祖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割据,重用儒臣,宣称“宰相须用读书人”;宋太宗特别提倡科举,扩大取士名额,提高儒学的地位。宋真宗以后,儒学更得到大力提倡,名人编纂十三经正义大量印行,并赐给州县学校,作为官方指定教材。宋仁宗大力倡行教育,培养选拔通晓经术的官司吏。下诏州县皆立学校,自此教育在全国兴起,从中央到地方涌现出一批儒家学者聚徒讲学,传授孔孟典籍,对维护宋王朝集权统治,起了巨大作用。
②提倡佛道。宋太祖对佛教采取保护政策,以争取南方地主阶级的支持,佛教及佛学大大发展起来。宋太宗认为佛教“有裨政治”,对佛教更为热心。真宗时是北宋佛教最盛时期。直到南宋时期,佛教仍保持支配地位。
道教是宋朝第二大宗教,北宋历代皇帝都对道教较为热心,道士甚至可以直接参与政治。南宋时,道教虽不再直接参与政治,但仍享有特权。
③促进理学的形成和发展。由于宋代阶级斗争、民族矛盾的复杂性,宋王朝统治者推行儒释道三教融合的政策,为儒学的改造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方向。周敦颐首先提出吸收佛、道入儒学的理论,把佛、道二教的禁欲主义和服从封建纲常的教条结合起来,要求人们既做一个忠臣孝子,又具有安贫乐道、清心、寡欲的精神境界,成为理学的开端。接着,经过张载、程颢、程颐的发展,奠定了理学的基础。南宋朱熹则从理论上加以总结,集其大成,完成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特定的官方哲学——理学的体系。此后,经元代对理学的提倡,成
为明、清各代官方统治思想。
(2)宋代“重文”文教政策的作用和影响
①积极作用和影响:
a.宋代“重文”文教政策把尊孔崇儒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同时支持佛、道二教,使儒、佛、道三派融合起来,促成了“理学”思想体系的形成,使儒学思想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b.“重文”政策还大大激发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使得宋代在科技、文学与史学等领域,都进入了一个辉煌的时期。如众所周知的四大发明,其中有三项是在宋代发明的。
c.在政治方面,“重文”政策还巩固了赵宋政权的统治。赵宋王朝崇文抑武的目的之一是扩大统治基础,防止藩镇割据。从其实际效果来看,确实达到了这一目的。
d.“重文”政策促成了读书办学的风气。北宋崇文政策推动了民智的开化和教育的普及,促成了读书办学的风气。“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文化教育不再为豪门望族所垄断,也不再是通都大邑文人墨客的专利。这些都促进宋朝公私学校林立,书院讲学盛行。
②消极的作用和影响:
a.形成了重文轻武的心理。宋朝“重文”政策实施所产生的导向效应,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的重武轻文的社会心理,形成了重文轻武的社会心理。这对于社会的平衡发展不利,对后世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b.造成了宋代军事实力的下降。“重文”政策不但产生了重文轻武的社会心理的导向效应,而且对武将行为产生规范效应。一些有勇有谋的武将不得重用,社会整体的积极进取精神缺失,导致宋朝“积贫积弱”,最终灭亡。
2.简释:北宋三次兴学、苏湖教法、“三舍法”、崇宁兴学。
答:(1)北宋的三次兴学
北宋仁宗以后,曾有“三次兴学”之举,改革科举,振兴学校,对于宋代教育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
①北宋第一次兴学,即庆历兴学,是由范仲淹在宋仁宗庆历四年主持的。
②宋神宗熙宁、元丰期间,王安石主持了北宋的第二次兴学,史称“熙宁兴学”。
③第三次兴学是蔡京在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的崇宁兴学。
上述三次兴学运动,虽然前两次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都不同程度地将宋朝教育事业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第三次兴学,对宋朝教育事业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更是超过了前两次。因此,这三次兴学运动是宋朝“兴文教”政策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体现。
(2)苏湖教法
苏湖教法是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在苏州、湖州两地讲学时采用的教学管理制度。他提倡经世致用的实学,设立经义斋和治事斋,创行分斋教学制度。经义斋学习六经经义,以培养高级统治人才;治事斋学习一些应用学科,属“达用”之学,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学生可主治一科,兼治他科。苏湖教法是世界教育史上最早创立的分科教学和学科的必修、选修制度,在北宋庆历兴学中得到推广,对中国古代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三舍法”
“三舍法”是宋代太学教学与升补制度。是“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它是“熙宁、元丰兴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熙宁”新政之一。熙宁四年,立太学
生三舍法。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制定系统的“三舍升补法”“升补法”的基本原则是德行与经艺并重。私试成绩与公试、舍试成绩并重,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太学的教学质量和太学的地位。“三舍法”的实施使学校不仅担负养士的任务,而且具有取士的职能。
(4)崇宁兴学
崇宁兴学是蔡京在宋徽宗崇宁年间主持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扩大太学规模;
②普遍设立地方官学;
③添设宗学、天文学、医学、武学、算学、律学、书学、画学等多种专门学校;
④全面实施“三舍法”,停止科举,通过学校取士;
⑤建立县、州、太学三级相联系的学制系统。
3.简述王安石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及其意义。
答:王安石是北宋政治家、文学家,被列宁誉为“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他在宋神宗熙宁年间任副宰相和宰相期间,发动了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事业等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其中在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称为“熙宁兴学”。
(1)王安石教育改革的主要措施
①改革太学,创立“三舍法”
第一,扩增太学校舍。王安石于熙宁四年(1071年)扩增太学校舍,基本保证了教学以及师生工作、生活用房。
第二,充实和整顿太学师资。规定除主管官员之外,增设太学直讲至10人,每两人负责讲授一经,为了保证质量,增设的直讲必须由中书亲自遴选,或由主管官员奏举。对于“教导有方”者,予以提升;而对“职事不修”者,则坚决贬黜。
第三,创立“三舍法”。这是王安石改革太学最重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为:将太学分为外舍、内舍和上舍三个程度不同、依次递升的等级,太学生相应分为三部分,初入太学者为外舍生,外舍升内舍,内舍升上舍。外舍生每年公试一次,成绩列入一、二等的学生,升入内舍。内舍生每两年舍试一次,凡考试成绩达到优、平二等者,再参考平时的操行和学业成绩,如果合乎要求,即可升入上舍。上舍生学习两年,举行上舍考试,由朝廷委派大员主考,太学教官不得参与,一切手续与科举省试相同。评定成绩分为上中下三等,上等取旨授官,中等免礼部试,下等可免解试。
②恢复和发展州县地方学校
北宋普遍设立州县地方学校,始于“庆历兴学”,但成效不大,王安石执政后,即奏请恢复和整顿地方学校。宋神宗接受了王安石的建议,熙宁四年(1071年)“诏诸路置学官”,“使之教导”,即专司地方学校的恢复、整顿和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又命诸州皆设学校,每州学给学田“四十顷以赡士”,并设立小学教授,为了保证教师的质量,熙宁八年(1075年),又下诏各州学官先赴学士院考试,“取优通者选差”。
③恢复和创设武学、律学和医学
熙宁五年(1072年),在京师武成王庙旧址恢复了已废近30年的武学,熙宁六年,在朝集院创立律学,并规定了教学内容和考核方式。同一时期,又对医学进行了整顿。
④编撰《三经新义》作为统一教材
为了统一思想,改变“谈经者人人殊”的局面,宋神宗下诏设置经义局,训释儒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