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中队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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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中队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郭屯煤矿继续全面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建立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推动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促进示范区队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救护中队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一、 管理组织机构

队长 副队长

见习技术主管 救护管理 救护管理 一小队 二小队 三小队 四小队 聂修磊 路春玉 杨以龙 朱欣欣 王超 孟宝龙 陈建民 李建 高文涛 聂景军 王广连 白传营 陈尚力 张加德 李洪凯

栾亨录 罗玉刚 乔志宏 秦连勇 靖如墟 郑雷 常海孝 卢现水 孙昭然 王旭旭 黄元磊 李伟伟

孔家 孙文涛 秦磊 韩存建

二、工作管理制度

1.值班、待机小队及后勤、管理人员的日常工作、学习、训练应严格根据中队统一安排执行(特殊情况可根据主管领导的要求调整),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2.作息时间:

早:6:00——6:30 早操

6:30——7:00 洗漱打扫卫生、整理内务

7:00——7:15 装备交接、卫生、公用设施、电话值班室、学习室、会议室等交接

7:15——7:45 早餐

上午: 7:50 点名

8:00——11:30 学习、训练等

11:30 点名下班

中午:11:30——14:15 午餐、午休

下午:14:30——18:00 训练、学习等

18:00 点名下班

18:00——19:45 晚餐

20:00 点名,待机归队

22:00——22:30 洗漱、休息

(备注:冬季作息时间,下午时间提前30分钟)

在岗指战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安排,对不服从安排、

不按时起床、就寝或恶意滋事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3.电话值班员应按作息时间表中的时间安排及时打铃(早操换装可延后五分钟),以便值班队及时清点人数和安排工作。对不按时打铃或不打铃的人员罚款50元。

4. 因事故处理、达标验收等特殊情况造成影响作息时间的情况,根据中队统一安排临时确定作息时间。

5.按作息时间表休息并保持休息室肃静,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

他人休息。对不服从管理、找借口延误休息的人员或恶意滋事的人员罚款50——200元。

6. 每天进行晨检、午检和夜间查岗,具体实施人为正小队长、中队值班领导或其他领导。对发现的问题任何领导都有处罚的权利,且对顶撞、谩骂管理人员的行为人罚款100元,并给予相应的记录处分。

7. 整理内务和洗漱:起床后应及时洗漱,整理内务。小队长督促检查卫生与休息室内务后,对着装、仪容、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 出现特殊情况换班吃饭,不应超过规定时间。违反规定视情节处50—200元罚款。

9. 学习以小队为单位,小队长负责组织,跟班领导负责监督和执行。根据计划开展学习与训练工作,每天至少一个

小时。对不按照规定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员罚款50—100元。

10. 小队应严格按照日训练安排的内容进行训练,小队长做好记录和组织工作。小队人员应服从安排,积极参与各种训练活动。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罚款50—100元,对不服从管理,恶意滋事的人员罚款100元。

三、救护队精细化考核办法

(一)救护中队劳动纪律管理考核:

1、迟到:半小时内扣5分,半小时以上扣10分,四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2、早退:半小时内扣5分,半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3、旷工:旷工一天扣除本人当月全部绩效及半个月岗位工资。

4、事假:事假一天扣绩效33%和当日工资。事假必须持有事假证明。

5、病假:病假1天扣绩效20%和当日病假工资,必须持有医院或指定医院的有效病假证明。

6、超假:四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7、脱岗:人∕次扣5分。

8、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

9、对持有证明进行休息的队员经查实属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按实际休息天数给予旷工处理。

10、睡岗:每人∕次扣5分。

11、上岗期间喝酒:每人∕次扣100分。

12、上岗期间酗酒滋事的:按旷工处理。

13、待机期间喝酒:每人∕次扣100分。

14、值班期间喝酒:按旷工处理。

15、上岗期间工作不积极、思想态度不端正、且态度蛮恨、经说服教育后,拒不服从管理的:按旷工处理。

16、上、下岗期间违反矿规、矿纪的:移交救护队领导处理相关部门处理。在此处理期间按旷工对待,并取消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17、上、下岗期间违法乱纪,公安机关责令移交救护队进行处理的:救护队集体研究后酌情处理,并将处理方案上报审批,批准后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在此处理期间按旷工对待,并取消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18、打架斗殴、盗窃等触犯国家法律的人员由国家机关处理。当事人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19、教唆、挑拨、离间他人闹事、使同事之间或小队之间产生不团结的一经发现,责任人按旷工处理。

20、凡旷工处理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的资格。

(二)战备值班、交接班期间的管理考核:

1、不参加战备值班的:按旷工处理。

2、值班期间脱离警铃范围、未参加各类抢险救灾事故的:

按旷工处理。

3、电话值班员对电话值班记录未填写或填写不清、漏填、错填的:扣5分。

4、电话值班员对救灾记录填写不清的:扣50分。

5、电话值班员对救灾命令传达错误,导致影响抢险救灾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6、电话值班员在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态度蛮恨、辱骂对方的:扣50分。

7、电话值班室如有无关人员扣:电话值班员5分。

8、电话值班员对进入电话值班室的无关人员进行了劝阻,对不听劝告的人员扣50分。

9、电话值班人员脱岗:按旷工处理。

10、交接班时应认真查看各项设施和卫生,接班后即属于当班者的责任,出现问题,隐瞒不报,影响工作的一切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三)仪器装备维护保养管理考核:

救护仪器装备根据《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必须达到:“全”“亮”“准”“尖”“利”“稳”六字方针。个人和小队配备保管的技术装备,每周必须认真检查一次(每星期一、三、五下午是待机、工作小队检查装备时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认真填写记录,报小队长审查签字后备案。必须保证所有仪器装备达到战斗准备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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