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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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2023年)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三条对工作有显著成绩或者做出特殊贡献的少先队辅导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授予“优秀 少先队辅导员”等称号。中小学校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乡(镇)优秀总辅导员应当与同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同等 对待。各级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典型,应当有少先队辅导员代表。
第三十四条支持符合条件的学校大、中队辅导员参评学科教师职称或者思政类教师职称。在评职称时,大队辅 导员
0%。
第二十六条少先队辅导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分类负责的原则实施,分为全国、省、市、县、学校和校外五个层 次,优化少先队辅导员全流程培养机制。全国和省级少工委的培训以少先队总辅导员、优秀大队辅导员培训和专项 培训为主。市级少工委的培训应当扩大到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县级少工委的培训应当以大队辅导员岗前培训 和中队辅导员培训为主。学校少工委负责学校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日常培训,并负责对其他教师普及少先队基 本知识。
第十一条少先队总辅导员应当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 的人士担任。省级总辅导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工作或者少年儿童教育经验。市、县级总辅导员 应当具有3年以上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共青团工作或者少年儿童教育经验。学校大队辅导员和乡(镇)总辅导员应 当具有2年以上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二十七条大队辅导员每3年全员轮训一次,3年累计不少于24学时。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每年全员轮训一 次,每年培训不少于16学时。培训结束颁发相应的证书。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中,应当 结合实际安排少先队工作内容。在各级团干部培训中少先队辅导员名额不少于20机
第二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大、中队辅导员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各级团委、教育行政 部门、少工委应当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经费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并提供保障。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

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一、背景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组织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教育引导、服务管理和组织协调等重要职责,对于少先队的发展和孩子们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的管理和培养工作,近日,少先队中央给出了《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方案,旨在规范队辅工作、提高队辅素质、推动少先队工作向着更高水平迈进。

二、纲要内容1. 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层级的少先队辅导员,制定不同的培训计划,包括新手培训、进阶培训和提高培训。

根据队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加强其教育教学、组织管理、心理疏导和安全保障等各方面素质的提升。

2. 任务书从任务的具体性和可操作性出发,给队辅制定详细的任务书。

任务书包括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时间等信息,让队辅清晰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职责,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同时也能够更好的检验队辅的工作成果。

3. 评估与反馈对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工作效果进行定期评估。

对于评估的结果,及时给出具体的反馈建议,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培训和辅导。

目的在于发现队辅工作中的不足,帮助队辅更好的发挥作用,更好的完成任务。

4. 表彰激励通过对少先队辅导员的优秀工作进行表彰和激励,树立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典范。

同时,为队辅们提供更多的成长机会,鼓励队辅们在工作中展现自己的才能和潜力,全面提升少先队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5. 自我学习少先队辅导员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同时,也要学会自我反思和加强自我管理,不断调整自己的工作态度和方法,将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加出色。

三、总结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中的重要力量,他们是少先队的组织者、引导者和服务者。

通过《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方案的推出,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管理和评估等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提升。

通过这一方案的执行,将有助于促进少先队工作的提高,更好的服务青少年的成长和发展。

(完整版)少先队管理制度

(完整版)少先队管理制度

(完整版)少先队管理制度(完整版)少先队管理制度少先队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学生组织,是培养和锻炼青少年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接班人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和加强少先队的组织管理,有效发挥其育人功能,少先队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行和队员的全面发展。

本文将介绍少先队管理制度的完整版。

一、组织机构设置1. 领导机构:少先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由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大队委员组成。

大队委员会是对全体队员负责的机构,负责制定队伍的发展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2. 队伍划分:根据学校班级和年级情况,少先队应设立相应的大队、中队和小队。

大队辅导员负责大队的管理和指导,中队辅导员负责中队的管理和指导,小队辅导员负责小队的管理和指导。

3. 辅导员队伍:辅导员是少先队组织的重要骨干力量,他们应具备一定的道德修养和专业知识,负责队伍的日常管理和队员的教育培养。

全体辅导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工作水平。

二、队伍发展计划1. 扶持措施:根据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队伍发展的长期和短期计划,并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

例如,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培训班和义工活动,提供奖励和荣誉激励等,以激发队员的参与积极性。

2. 行动计划:每年度初,根据队伍发展计划,制定队伍的行动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队伍目标、任务分工、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等。

辅导员要确保队员充分参与和了解计划,并及时做好组织和调整。

3. 发展档案:针对每个队员建立发展档案,详细记录队员的基本信息、成长历程、成绩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通过定期核查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队员提供个性化的辅导和发展指导。

三、队员管理1. 入队条件:根据少先队章程和要求,制定入队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要求队员具备良好的品德修养,积极参与集体活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并经过辅导员的认可和评审。

2. 入队仪式:正式接收入队的队员应进行庄重而庄重的入队仪式。

仪式内容应包括宣誓、颁发队徽和队帽、领取少先队组织册等,让队员深入体会到入队的庄重和崇高意义。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山东省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是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环境的营造者。

第二条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学校德育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承担着团结、教育、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责任。

少先队辅导员根据党团组织对少先队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中国少年先锋队教育纲要》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和争当“四好少年”的要求,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引导少先队员从小树立远大理想,养成优良品德,培养过硬本领,锻炼强健体魄,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好全面准备,努力把少先队员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少先队辅导员要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热心少先队工作,按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辅导员的配备第四条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少工委,为少先队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共青团和教育行政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优秀辅导员、少先队员、少先队工作者代表等共同组成,设少先队专职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省、市少先队总辅导员设在同级团委,为中层正职,专职专用;县(市、区)设在同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层正职;乡镇总辅导员设在中心学校,为中心校副校长级,专职专用。

第五条初一、初二年级8个(含8个)以上教学班的中学和13个(含13个)以上教学班的小学均设少先队专职大队辅导员1名,初一、初二年级7个(含7个)以下教学班的中学和12个(含12个)以下教学班的小学设兼职大队辅导员。

有条件的地方可设副大队辅导员,协助大队辅导员工作。

学习新修订的《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

学习新修订的《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

学习新修订的《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心得体会——时代呼唤担当,使命催人奋进在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作为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引路人,肩负着培养祖国下一代、塑造新时代精神面貌的重要使命。

2023年新修订的《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为我们指明了方向,也让我对辅导员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首先,新修订的管理办法让我深刻感受到国家对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视。

辅导员不再是单纯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而是成为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和知心朋友。

这不仅要求我们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过硬的专业素养,更需要我们有一颗为青少年服务的热诚之心。

其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清晰地界定了辅导员的角色定位。

我们不仅是少先队员的老师和指导者,更是他们的朋友和引路人。

我们要以身作则,成为孩子们学习的榜样,引导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

再者,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明确了辅导员的职责使命。

我们不仅要关注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更要关注他们的思想和精神世界。

我们要帮助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从新修订的《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中,我领悟到以下几点:首先,要更好地履行辅导员的职责使命,我们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进步,才能更好地为青少年服务。

我们要学习先进的少先队工作理论和实践经验,掌握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领导能力。

其次,要更好地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少先队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只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才能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激发他们的兴趣和热情。

我们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需求,设计具有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和实践性的活动,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成长和进步。

最后,要更好地帮助少年儿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我们需要注重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主义精神。

少工委 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管理 意见和建议

少工委 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管理 意见和建议

少工委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管理意见和建议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对于培养少年儿童的共产主义思想和道德品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发展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队伍,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 加强选拔和培训:选拔热爱少年儿童、有责任心和教育经验的人员担任辅导员,并为他们提供系统的培训,包括少先队工作理论、方法和技能等方面的知识,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2. 明确工作职责:明确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包括组织和指导少先队员的活动、培养队员的品德和能力、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等,确保他们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 建立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辅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促进交流与合作:定期组织辅导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活动,分享经验和资源,互相学习和支持,提高整个辅导员队伍的素质和水平。

5. 关注辅导员的个人成长:为辅导员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空间,鼓励他们不断学习和进步,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

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

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少先队辅导工作,提高辅导员队伍素质,培养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辅导员队伍由校领导指定具有较高教育、思想素质和爱心的教师组成,每位辅导员对应一支队伍,负责该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辅导工作。

2.每支队伍设队长一名,由队员中选举产生,负责协助辅导员开展各项工作。

3.辅导员队伍定期召开辅导员例会,汇报工作进展、交流经验、加强沟通。

三、工作内容1.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每学年初向校领导汇报并备案。

2.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如主题班会、小组辅导、团队建设等,促进少先队员的全面发展。

3.关注少先队员的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确保队员健康成长。

4.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队员树立正确的社会公德观念,培养其奉献精神。

5.加强队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助,营造和谐的团队氛围,培养队员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

6.定期进行队员表彰,鼓励优秀队员发挥榜样作用,激励其他队员积极进取。

四、责任和考核1.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关心爱护队员,做好队伍管理和辅导工作。

2.队长应带领队员积极参与活动,配合辅导员做好团队建设和管理工作。

3.辅导员队伍应认真履行工作计划,定期向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接受考核。

4.校领导对辅导员队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整改或调整。

五、奖惩机制1.对工作出色、表现突出的辅导员和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励其继续发挥作用。

2.对工作不力、偷懒怠工的辅导员和队员,给予批评指导并纠正错误行为,必要时进行处罚。

3.对违规乱纪、损害队伍利益的辅导员和队员,给予严肃处理,维护队伍的政治纯洁性和团队的凝聚力。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备上级教育部门。

2.对于本管理制度未能明确的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配套规定,并报备学校领导备案。

以上是少先队辅导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辅导员队伍能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培养出更多优秀的少先队员,为学校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学校少先队工作管理职责

学校少先队工作管理职责

学校少先队工作管理职责少先队总辅导员职责一、根据上级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批示和学校德育的要求,制定全学期少先队工作计划,期末做好总结;二、根据少年儿童特点,通过少先队的组织形式,组织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配合学校做好队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并积极组织少先队员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三、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研究布置少先队工作学习和讨论有关少先队工作的提示文件、交流经验,虚心听取中队辅导员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四、及时做好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的聘请工作,协助指导他们开展中队工作,组织中队活动;五、建立健全大队委组织及少先队值勤工作;认真做好大队委员的改选和分工协作及大中队干部的培训工作,定期召开队干部会议;定期举行少先队代表大会;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定期出好宣传画廊、黑板报等,做好红领巾广播;七、做好队室布置并经常保持整洁,认真做好资料积累,不断充实队史;八、加强少先队工作研究,探索少先队工作规律;九、协助校长室具体做好少年警校的组织活动、管理工作;十、分大队辅导员积极协助总辅导员工作;中队辅导员职责一、中队辅导员是班主任的有力助手,协助做好各项工作,共同组织、开展好班、队活动,做好家访工作;二、开学阶段:1、协助做好中队组织工作;2、做好教室、环境布置办好黑板报等;3、协助班主任配齐教室内应备用具;4、填写好点名册、学生花名册等;5、和班主任一起想方设法,对学生进行学校常规训练;抓好学生一日常规:上学、作操、上课、课间、校外等三、期中阶段:1、定期出好班级黑板报;2、填写学校发的有关表格;四、期末阶段:1、认真誊写小学生素质发展报告书、成绩总表、学籍卡、健康卡和有关表格;2、写好中队辅导员工作总结;五、日常工作:1、每天上好所在班晨会课;2、参加本班队干部会议和部分学生座谈会;3、结合学校活动高质量地出好班队黑板报;4、与班主任一起开展好有主题的班队活动;5、组织学生定期参加卫生包干区打扫工作;6、按时跟班出课间课;跟班集会,维护好集体纪律;学校组织的大扫除必须下班参加7、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家访率达100%;少先队组织工作的内容和任务在少先队组织中,人人都是少先队的主人,都愿发挥自己各方面的能力,为组织增添一份光和热,同时组织也为队员提供为大家服务的机会;少先队小干部为组织和队员要做那些事情呢大队委员会大队委员会是基层少先队组织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根据上级要求在辅导员的辅导下,对全校的中、小队组织和全体少先队员进行领导、组织、安排开展教育活动和组织教育;大队委员会的职责1、制定大队工作和教育活动计划;2、组织、管理、检查、评定中队的工作和教育活动;3、定期向全体队员汇报大队委员会的工作情况;4、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少先队员的意见、建议及呼声;5、向队员及中、小队宣布有关大队委员会的倡议、决议、和决定,并执行;6、按规定坚持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7、培训中队、小队干部;8、做好小同学的队前教育活动、组织好新队员的入队活动;9、认真搞好大队各种队务工作,并发挥其教育作用,督促、检查中、小队的各种队务;大队干部的职责大队长:负责大队的全面工作,思考、组织、主持大队委员会工作,督促、帮助委员的工作,组织讨论、指定工作计划和进行总结,主持少先队工作会议,征求辅导员意见;副大队长:大队长的助手,协助大队长的工作,分管并主持几个部门的工作;组织委员:对队员进行组织教育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宣传委员:负责少先队大队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对中队宣传阵地进行督促、检查,队刊、队报的征订与发行;文体委员:负责设计、组织队员的文体活动;学习委员:直接管理各中队学习委员,并指导他们开展工作;配合老师的教学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活动,如竞赛,小制作,讲故事;组织各种自主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广大队员的学习兴趣;收集和了解队员们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总辅导员和大队长反映;劳动委员:直接管理各中队劳动委员,指导并帮助他们开展工作;组织开展各种环保和节约活动;检查各中队清洁卫生情况并作好总结与评比工作;中队委员会的分工职责中队委员会由3-7人组成,可设正、副中队长,学习、组织、宣传、文体、劳动委员;中队长职责:负责召开主持中队长、队委员、小队长会议,负责制定计划、检查决议实施情况,总结队的工作,负责开展中队活动,加强横向联系,搞好各项活动;副中队长职责:可兼旗手,协助中队长开展好工作;中队学习委员职责:负责在中队开展各种知识性活动和小型的智力竞赛,激发队员的学习积极性,负责中队图书管理及课外小组活动,关心中队队员的学习,反映队员学习上的要求和意见,搞好学习园地的组织工作;中队宣传委员职责:负责办好墙报、黑板报;负责中队报刊订阅工作,负责中队的读书阅览工作,负责收集、传播政治、经济、科技及少先队活动的信息,负责中队队员观看影、视、剧的组织和评论活动;中队组织委员职责:负责中队的组织发展工作、教育工作,组织仪队员学习队章、普及少先队基本知识,填写队员统计表,负责检查中队遵纪守法情况及表扬、处分的具体工作;中队劳动委员职责:负责组织队员参加校内、班内及社会公益劳动,监督队员参加家务劳动,负责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检查评比工作;中队文体委员职责:负责组织中队的文体活动,季节性、节目性的文娱活动和各种球类比赛及游戏活动,负责推荐好歌曲、舞蹈,负责组织队员参加大队组织的文体活动比赛,负责保管文体活动用品;小队长职责了解掌握小队的情况,负责制定小队计划,负责组织队员完成中队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开展小队活动,建立小队之家,维护小队利益,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小队情况及建议;少先队干部的培训少先队的干部是少先队的核心,是队组织的骨干;培养好队干部,不仅有利于队干部素质优化,也有利建设优秀少先队集体,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发展;培训少先队干部,主要是指对少先队干部进行的队的知识和工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队组织经常对干部进行培训,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少先队干部培训的形式与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一、队长学校;每学期分期分批培训少先队的各级干部,采取听课、参观、讨论、介绍经验、开展活动等多种形式,提高队干部的工作能力,建立一支“小主人”干部队伍;二、举办讲座;根据实际的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讲座;讲座的内容既可侧重思想教育明确干部职责,又可侧重技能技巧培训;三、队干部论坛;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少先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摆出来,让队干部展开广泛讨论,充分评议,各抒己见,集中群众智慧,培养民主精神,提高队干部素质;四、组织交流;这是队干部自己教育自己的好办法;内容可以是工作计划,工作方法,工作体会;队干部现身说法,生动具体,既可以学会总结工作,又可以使队干部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五、座谈对话;这是了解队干部的困难、要求、希望、建议的最佳方法,这种方法是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和帮助队干部解决问题;六、技能技巧培训;重点培训每个队干部必须具备的技能技巧和能力,可分类培训;七、坚持例会制度;队委会的例会制度能使少先队的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这既是布置工作、讨论问题、表扬先进、督促后进的一种经常工作制度,也是加强队干部组织观念,增强他们责任感的思想教育形式;八、借鉴报刊培训;寻找、借鉴少年儿童阅读的各种报刊及开设的怎样当好队干部、怎样开展好少先队活动活动等专栏,及时向队员推荐,组织学习,吸收好经验、好方法;还可以加强横向联系,做好少先队工作;队前教育队前教育是少先队组织对队龄前儿童进行的“准备参加少先队”的教育;少先队组织要帮助儿童初步了解少先队的知识,明确入队的意义,提高他们争取入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且以入队为动力,帮助他们在入队前在各方面打下较好的基础;队前教育是少先队进行组织教育的最佳时机之一;成功的队前教育往往会对今后七年的少先队生活产生良好的影响;选派小辅导员;即由队员对队前儿童进行教育;这种方法不仅符合低年级儿童的愿望,而且对当小辅导员的队员也是一种很好的锻炼;队前教育应该有比较具体的内容和目标,我们把它总结为队前教育“十知道”:1、知道队的名称,理解“先锋”的意义;2、知道队旗的图案和含义;3、知道队员的标志是红领巾,了解红领巾的意义,学会系红领巾,爱护红领巾;4、知道怎样敬队礼及队礼所表示的意义;5、知道队的呼号;6、学会写入队申请书;7、知道入队的时候为人民做一件好事;8、会唱队歌;9、知道入队誓词的内容;10、知道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要做到“五自”自学、自理、自护、自强、自律;规范的礼仪中国少年先锋队礼仪,即少先队的礼节和仪式;少先队礼仪是少先队理想和情感的体现,是队旗、队礼、队歌、红领巾、呼号等标志的综合运用,要求规范、严肃;第一类:大、中队队会仪式;这是少先队的基本仪式;共青团中央对此有过统一规定;仪式分预备部分和正式部分;预备部分为:集合列队,整理队伍;中队会时,由小队长分别向中队长报告人数;小队长向本小队队员发出“立正”的口令,然后跑步到中队长面前,敬礼,报告:“报告中队长,第X小队原有X人,实到X人,报告完毕;”中队回答:“接受你的报告”小队长返回原们,发出“稍息”的口令,全小队稍息;各小队长报告完毕;由中队长向中队辅导员报告;中队长向全中队发出“立正”口令,跑步到中队辅导员面前,敬礼,报告:“报告中队辅导员,本中队原有X人,实到X人;队会准备工作已经完毕,请您给予指导;”中队辅导员回答:“接受你的报告,希望……根据队活动的内容提出简要希望或祝贺”中队长回原位,发令:“稍息”全中队稍息;大队会时,报告人数与上述类同;可以免去小队长向中队长报告这一项,由中队长直接向大队长报告;如果中队很多,也可以免去中队长向大队长报告这一项,由大队长直接向大队辅导员报告;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对答时声音要清楚、洪亮;正式仪式部分,程序如下:1、全体立正;2、出旗;奏乐、敬礼、礼毕;全体队员必须立正目送队旗行进;3、唱队歌;或放队歌唱片或录音;4、队长讲话,宣布活动内容;5、进行活动;6、辅导员讲话活动结束后的简短讲话;7、呼号由辅导员、共青团干部或最受尊敬的来宾领呼;8、退旗;奏乐、敬礼、礼毕;9、队会结束;第二类:新队员入队员仪式;与上述仪式基本一致;只是把队会仪式中的四、五两项改为:宣布新队员名单;授予队员标志;授予者双手托红领巾授给新队员,新队双手接过,披在自己的颈上,授予者为新队员打上领结后,互敬队礼;宣誓;由共青团组织的代表或大、中队长领导,领誓人读一句,新队员重复一句;宣誓时右手握着拳,举在耳侧;在新队员宣誓时,队旗和护旗手要站到新队员的面前;这样就做到了誓词说的“我在队旗下宣誓”;第三类:少先队检阅式;这是少先队进行组织教育的一项大型传统性活动;检阅式上,在队旗的引导下,伴着催人奋进的鼓乐声,少先队员迈着矫健的步伐,高呼着口号,接受领导、英雄模范和老师们的检阅;通过检阅,少先队向领导者和长辈汇报成绩,显示团结奋发、步调一致、天天向上的精神风貌;值日生礼仪、卫生工作守则一、每天早晨、中午提前半小时开始值勤;二、值勤时佩带值日生标志;三、严格执行文明班队日常检查平分标准;四、忠于职守、团结互助、关心他人;五、语言文明、礼貌待人;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七、认真记好当日值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导护老师取得联系;文明中队评比条件一、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一日常规和童规,全班初步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团结、友爱,纪律好,班风正,在各项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二、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生主动,学有方法,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各科学习成绩良好或在原来基础上有显着提高;三、自觉维护少先队利益,组织观念强,经常佩带红领巾,经常开展中小队活动且效果好;四、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体育成绩良好;达标率须95%以上,近视率能控制或有所下降;五、讲究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清洁区内保持整齐洁净;六、具备良好的品德行为,班中无一例严重违纪现象;文明中队评比细则适用稿一、评比条件:1、模范执行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一日常规和童规,全班初步树立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团结、友爱、纪律好、班风正,在各项比赛活动中成绩优异;2、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学得主动,学有方法,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各科学习成绩良好或在原有基础上有显着提高;3、自觉维护少先队利益,组织观念强,经常开展中小队活动且效果好;4、积极参加文娱体育活动,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体育成绩良好;达标率须达95%以上,近视率能控制或有所下降;5、讲究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清洁区内保持整齐洁净;6、具备良好的品德行为,班中无一例严重违纪现象;二、评比目的: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优化育人环境,充分发挥少先队员的参与管理作用,使其成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使学校常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文明班队评比主要以“勤学、守纪、整洁、爱护公物”考评作为日常的常规考评,每日由导护教师和少先队值日队员负责检查;三、评比内容和评优标准:一勤学:30分1、准时到校:10分学生按时到校,检查到早到1人扣1分,扣完为止;2、晨读:10分晨读课学生认真专心,学习气氛浓,无一人闲散;每1人不认真扣1分;3、普通话:10分课内课外坚持说普通话,讲文明懂礼貌;不讲普通话,每1人扣1分,讲粗话脏话者,没1人扣2分;二守纪:30分1、两操:10分1眼保健操认真到位,有1人不认真扣1分;2广播操集队快、静、齐,跑步入场,精神饱满,队伍整齐,做操动作到位,刚劲有力,整齐划一;队伍不整齐扣2分,出场声音大扣2分,做操不认真,有1人扣1分;2、课间:10分1课间、中午开展有益的活动,不追逐打闹,不喧哗起哄,违纪者每1人扣2分;2参加集会、观看影剧自觉遵守公共秩序,不怪叫,不大声谈笑,做文明的听众和观众;违纪者每1人扣2分;3、路队:10分1按时放学,集队快、静、齐;违纪者每1人扣2分;2遵守路队纪律,遵守交通法规,不追逐打闹;队伍不整齐,扣2分,自由讲话每1人扣1分,追逐打闹扣5分;三整洁:30分1、教室:10分1环境布置得体、整齐,合理;2墙壁无损坏、污迹、蛛网、鞋印;3课桌排列整齐,讲台上物品摆放有序,电视机柜、书橱无灰尘、污迹;4地面清洁,无纸屑碎物;5窗玻璃、黑板及时擦净,粉笔槽中不积留粉笔灰;以上各项每项2分,不达要求者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2、清洁区:10分1各班能及时完成各自的包干区;2包干区内符合卫生、清洁的要求,无垃圾杂草,无果壳纸屑,花坛包干部分必须保持花坛四壁的清洁、无污迹、脚印;3轮到升旗的班级,负责打扫升旗台;不符合以上要求者,酌情扣分;3、佩带红领巾:10分少先队员全部佩带红领巾,队干部佩带标志;红领巾、标志保持清洁、不损坏;有1人不戴扣1分,扣完为止;四爱护公物:10分爱护公物,违纪扣分规定如下:1、爬越花池边浴,跨摇栅栏:5分2、摇动、攀折树木:5分3、采摘果实、花草、枝叶:5分4、随意在花丛中行走、追逐打闹:5分5、乱丢果壳、杂物:5分6、损坏花草树木或围墙:10分7、打碎玻璃无意:5分;有意:10分8、乱涂乱抹黑板和墙壁,使墙壁留下鞋印、球印:10分9、放学时未关灯,出现长明灯现象:5分10、有意刻划损坏课桌椅、讲台、教具:10分11、嬉闹自来水:10分12、倒垃圾不入箱:10分13、随地吐痰:10分14、随地大小便:10分15、喝生水:5分如有其他违纪行为,另酌情扣分;五有关中队活动:原则上各中队每月都应该有少先队主题活动,活动要规范化,并由中队委做好一定的纪律;一学期一、二年级不少于2次,三至六年级不少于3次,如一学期每月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加20分,少于规定次数的缺一次扣10分,承担校级中队观摩活动效果好的的酌情加分;六加分因素:1、团体或带有团体性质,获校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10、5、3分,年级组第一每一项加5分,获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20分、15、10分,获市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0、25、20分,获省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40、35、30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50、45、40分;2、个人获校比赛一、二、三等奖,每人加5、3、1分,获县级比赛一、二、三等奖,每人加10、5、3分,获市级比赛一、二、三等,每人加20、15、10分,获省一、二、三等奖,每人加25、20、15分,获全国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0、25、20分;3、学校组队参加县级比赛获奖,有学生参加该班的班级,可按同等级1人获奖办法加分;四、说明;1、凡一学期中出现严重违反纪律而影响学校声誉的班级,不得评为文明班队;2、本细则还有待修改,希老师和同学们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宝贵意见;优秀队员评比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公产党;二、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做好事、爱护公物;三、诚实待人、团结友爱、助人为乐、主动帮助有困难的人;四、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待人有礼貌、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五、勤俭节约、爱惜粮食、不挑吃穿、不乱花零钱、节约水电和学习、生活用品;六、遵守社会公德、敢于坚持正义、能见义勇为;七、坚持锻炼身体、认真做好“二操”,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八、积极参加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在队工作中表现主动、积极、成绩突出;九、热爱劳动、自己的事情自己做,认真做好值日生、不怕脏、不怕累;十、认真学习、课前精心准备、课上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学习、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兴趣小组活动,并取得显着成绩;。

最新少先队辅导员计划实施方案(5篇)

最新少先队辅导员计划实施方案(5篇)

最新少先队辅导员计划实施方案(5篇)少先队辅导员计划实施方案篇11、在学校党支部和校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少先队工作。

根据上级团委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审定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评估,做好总结、表彰。

2、根据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有的放矢地开展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要求主题鲜明深刻,形式生动活泼,内容富有教育性。

负责组织与开展好学生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并注意活动的针对性、趣味性与科学性,增强育人功能。

3、制定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4、加强对中队辅导员的领导与检查,定期召开中队辅导员会议,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及工作情况,组织学习,交流经验,督促并指导中队辅导员开好班中队会。

5、协助校长抓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工作,做好宣传少先队工作;聘请校外辅导员,开展校外活动。

6、与教导处密切配合,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或方案,抓好实施与总结,做好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养成训练工作。

组织好值周工作。

7、协助校长抓好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工作和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8、培养少先队积极分子,组织队干部培训,加强对少先队干部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训练。

对旗手、鼓号手、墙报员、播音员等有计划地进行基本功训练。

做好少先队的管理工作。

9、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少先队辅导员计划实施方案篇2一、工作思路1、做好日常工作(1)环境卫生。

每个中队都要组织学生做好每天的保洁工作。

我们应该努力消除卫生的死角,督促学生有秩序地清洁地面,保持教室干净整洁。

(2)文明。

所有的班级都要求学生文明、礼貌、举止得体,在校内外都要加强教育、加强着装、个人卫生、佩戴红领巾的检查。

(3)课堂纪律。

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课间活动的规定,“礼貌、纪律、清洁”成为每个学生自觉的行为。

(4)特别注意每天的日常检查工作,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把公平公正的评价结果纳入班级的评价中,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加强少先队员的组织建设开展良好的团队会议活动,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在班集体建设和综合实践课程中的重要作用。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学校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负责人,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的少先队工作。

第二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制定少先队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培养队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观念。

第四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少先队员开展文化学习、科技活动、体育活动、艺术活动等,促进队员全面发展。

第五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少先队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养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少先队员开展中队、大队组织建设,培养队员的组织观念和团队协作能力。

第七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少先队员的评优评先工作,对表现优秀的少先队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少先队辅导员负责组织少先队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第九条少先队辅导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十条少先队辅导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少先队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批准。

第十二条本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职责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小学少先队组织管理制度

小学少先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少先队组织的建设,提高少先队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少先队法》和《少先队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全校少先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少先队中队:在中队辅导员指导下,开展中队活动。

3.少先队小队:在辅导员指导下,开展小队活动。

三、组织制度1.少先队组织应按照《少先队章程》的规定,设立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中队委员会和小队委员会。

2.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由大队辅导员、大队长、副大队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等组成。

3.少先队中队委员会由中队辅导员、中队长、副中队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等组成。

4.少先队小队委员会由小队长、副小队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文体委员、学习委员等组成。

5.少先队组织应定期召开少先队大队委员会、中队委员会和小队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少先队工作的重要事项。

6.少先队组织应设立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和小队辅导员,负责少先队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队员管理制度1.少先队员应遵守《少先队章程》的规定,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

2.少先队员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爱劳动。

3.少先队员应自觉维护少先队的形象,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国旗、国徽。

4.少先队员应积极参加少先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少先队组织交给的任务。

5.少先队员应发挥自己的特长,为少先队组织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辅导员管理制度1.辅导员应热爱少先队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辅导员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够胜任少先队工作。

3.辅导员应定期参加少先队业务培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4.辅导员应关心队员的成长,了解队员的思想动态,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辅导员应加强与其他老师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少先队工作的开展。

六、活动管理制度1.少先队活动应围绕少先队工作的重点,结合队员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2024年学期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计划范文(六篇)

2024年学期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计划范文(六篇)

2024年学期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工作计划范文本学期,本人有幸担任____小学大队辅导员一职,此乃我职业生涯中首次承担如此重任。

面对这份全新的工作领域,我虽感陌生,却满怀热情与决心,誓将全力以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为持续提升辅导员工作的效能与质量,我计划充分利用学校资源,紧密围绕学校工作重心与少先队发展需求,精心策划并实施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

我的工作将从以下几个核心方面展开:一、工作策略与思路1. 夯实基础,强化常规管理:环境卫生:各中队需组织学生每日细致清扫,消除卫生死角,确保教室内外全天候的整洁与有序,同时引导学生有序准备课前材料。

文明礼仪:强化学生校内外文明行为教育,注重着装、个人卫生及红领巾佩戴情况的检查,培养学生良好的教养与行为规范。

课间纪律:引导学生自觉遵守课间活动规则,营造“有礼、守纪、保洁”的良好氛围,将检评结果公正地纳入班级评估体系,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常规检查:加强一日常规检查力度,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逐步形成。

2. 加强少先队组织建设:深化队会活动内涵,发挥少先队在班集体建设及综合实践课程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快乐、向上的少先队集体氛围。

充分利用板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教育引导。

特别关注特殊家庭学生,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困生转化。

3. 强化安全教育:以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重点,结合学生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特别是道路安全教育,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二、依据《小学生守则》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深化养成教育1. 优化班队委结构,明确职责分工,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能力。

2. 实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计划,培育学生成为有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的新时代好少年。

3. 强化集体意识与团队精神教育,增强学生的集体荣誉感。

4. 开展“好事从我做起”等主题教育活动。

5. 组织手抄报、普通话、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具体工作安排(根据月份具体安排活动,如:九月:组织学生返校,健全班队委,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实施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等。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教育部,人事部(已撤销),全国少工委•【公布日期】2007.06.11•【文号】中青联发[2007]24号•【施行日期】2007.06.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6月11日中青联发〔2007〕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人事厅(局),少工委: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年儿童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少先队的各项工作和任务都要依靠少先队辅导员具体实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等中央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22号)和第五次全国少代会精神,按照“全队抓基层,全队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提高少先队辅导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进少先队事业深入发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全国少工委研究制订了《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

这是加强少先队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文件。

现将《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少先队总辅导员、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级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

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

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

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

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试行)少先队总辅导员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少先队总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总辅导员是党的少年儿童工作者,是共青团选派的从事少先队工作的专业人才,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骨干和少先队相关学科建设的带头人。

第二条建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制度,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落实少先队组织根本任务、完善全团带队体制的重要组织保证,是保持少先队工作专业性、连续性的重要举措,是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要设置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要求:(一)在同级团委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岗位,使用行政编制,一般为非领导职务,名称为"少先队总辅导员",专职专用。

(二)按不低于同级团委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不得由同级团委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兼任。

(三)市(地、州、盟)团委一时难以找到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和任职条件人选的,可在一段时间内选聘行政编制外人员担任少先队总辅导员,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在行政编制内选任少先队总辅导员。

第五条县(市、区、旗)少先队总辅导员设置要求:(一)岗位设在同级团委。

行政编制内外均可。

条件不具备的,可采取聘请退休少先队工作者、教育工作者,由优秀大队辅导员轮流挂职,设置社工岗位等方式。

应专人专用,不得由同级团委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或直属单位负责人兼任。

(二)办公地应设在同级团委机关。

第六条乡(镇)少先队总辅导员一般由中心学校大队辅导员兼任。

符合条件的,应进入乡(镇)团委班子,任副书记或委员。

第七条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可设置少先队总辅导员。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少先队名誉总辅导员。

第九条少先队总辅导员为退休返聘人员的,有条件的地方应根据其工作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

县(市、区、旗)团委也可在上级团委支持县级团委的工作经费中列支该项补贴。

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动态评价及管理制度

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动态评价及管理制度

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动态评价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管理,提高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进行动态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激励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为少先队员的成长和发展服务。

二、评价内容1.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对工作的热情、责任心、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评价。

2.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教育技能、组织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3.工作成果:主要包括对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传授、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的评价。

三、评价方法1.定期评价:学校每学期对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进行一次定期评价,主要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观察等方式进行。

2.不定期评价:学校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少先队校外辅导员进行不定期评价,主要通过抽查、暗访等方式进行。

3.自我评价: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价,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四、评价结果的运用1.奖励和表彰:对于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学校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以激励其更好地工作。

2.改进和提高:对于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学校应及时与其沟通,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续聘和解聘:学校应根据少先队校外辅导员的工作表现和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管理措施1.建立档案:学校应为每位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建立个人档案,记录其基本情况、工作经历、评价结果等信息。

2.制定工作计划:学校应与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3.加强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参加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4.建立沟通机制:学校应与少先队校外辅导员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和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少先队辅导员委职务安排及分工

少先队辅导员委职务安排及分工

少先队辅导员委职务安排及分工1. 背景少先队是培养青少年良好品质和领导才能的组织。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指导少先队员的工作,设立少先队辅导员委员会,并制定其职务安排和分工。

2. 职务安排2.1. 辅导员委员长- 负责召集辅导员委员会会议- 指导和协调委员会工作- 代表委员会与校方、家长和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和协商2.2. 基层辅导员- 指导少先队员开展日常活动- 组织并参与少先队集会、游览等活动- 关注少先队员的研究和生活情况- 和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2.3. 研究辅导员- 组织研究辅导活动,培养少先队员的研究兴趣和能力- 协助基层辅导员开展学科研究指导工作- 监督和评估少先队员研究成绩与进展2.4. 社会实践辅导员- 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少先队员的视野和经验- 协助基层辅导员指导少先队员参与社会实践- 与社区、公益组织等合作,促进少先队员的社会关系发展2.5. 思想品德辅导员- 指导少先队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活动- 协助基层辅导员解决少先队员的思想道德问题和矛盾3. 分工原则以上职务是根据少先队工作的需要和辅导员的专长进行分工的。

在具体分工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综合考虑辅导员的经验和能力- 合理分配工作量和任务- 保持职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4. 工作衔接与协作辅导员委员会的成员应保持密切的工作衔接和协作,共同为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支持和指导。

各职务之间应及时沟通和交流,共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

5. 总结通过明确辅导员委员会的职务安排和分工,可以提高少先队工作的有效性和组织管理的科学性。

同时,保证辅导员在工作中发挥各自优势,推动少先队员全面发展。

少先队管理制度

少先队管理制度

少先队管理制度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

为了把少先队工作做得更好,使少先队组织更有活力,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少先队的队干部选举制度1、队干部的任职条件热爱少先队工作,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良,在队员中有一定的威信。

2、队干部的选举方式采用民主选举的方式,由队员自荐或推荐,经过中队选举产生候选人,再由全体队员投票选举产生队干部。

3、队干部的任期队干部的任期一般为一学年,期满后重新选举。

二、少先队的活动制度1、活动计划每学期初,各中队应根据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结合本中队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

2、活动内容活动内容应丰富多彩,具有教育性、趣味性和创新性。

可以开展主题队会、参观访问、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

3、活动时间保证每周有一定的时间用于少先队活动,重大节日、纪念日应开展相应的活动。

4、活动记录每次活动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包括活动的主题、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等。

三、少先队的阵地建设制度1、队室建设队室是少先队的重要阵地,要做到布置规范、整洁美观,有队旗、队徽、队歌、队史等展示内容。

2、宣传阵地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宣传少先队的工作和活动,展示队员的风采。

3、实践基地建立校外实践基地,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劳动实践基地等,为队员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四、少先队的队籍管理制度1、入队凡是年龄在6 至14 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遵守队章,向所在学校少先队组织提出申请,经批准,就成为队员。

入队前要举行入队仪式,让新队员感受到入队的光荣。

2、队籍管理建立健全队籍档案,对队员的入队时间、队籍变动等情况进行记录。

队员转学或升学时,要及时办理队籍转移手续。

3、离队队员年满 14 周岁,应该离队。

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激励队员珍惜少先队生活,迈向新的成长阶段。

五、少先队的礼仪制度1、队旗队旗是少先队组织的标志,要爱护队旗,使用队旗时要严肃、庄重。

少先队辅导员课时要求

少先队辅导员课时要求

少先队辅导员课时要求标题:少先队辅导员课时要求及工作指南一、引言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年儿童政治启蒙教育和价值观塑造的重要引领者,承担着引导广大少年儿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良好行为习惯、提高综合素质的重任。

因此,对于少先队辅导员的课时安排与工作内容具有明确而严格的要求。

二、课时要求1. 少先队活动课程设置: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少先队辅导员每周应至少安排一次主题鲜明、形式活泼的少先队活动课,每节课时长不少于40分钟。

同时,需结合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少先队活动与学校课程体系相融合,形成有效补充。

2. 主题教育活动:除了常规课程外,辅导员还需策划并组织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如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保教育等,这些活动所需时间应根据具体内容灵活安排。

3. 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鼓励并指导队员参与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此类活动以学期或学年为单位进行规划,累计课时应满足一定标准。

三、工作内容与职责1. 教育教学:制定科学合理的少先队活动课程计划,开展生动有趣、富有教育意义的教学活动,引导队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管理指导:负责少先队组织的日常管理,包括队员的入队、离队手续办理,队干部选拔与培训,以及团队精神和纪律的培养。

3. 活动策划与实施: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和少先队工作目标,创新设计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并确保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

4. 家校沟通与社会联动:加强与家长、学校的沟通交流,推动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格局;同时,积极寻求社会资源,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少先队教育网络。

四、结语少先队辅导员的工作是一项既充满挑战又极具价值的任务。

在遵循课时要求的基础上,每一位辅导员都应当充分理解并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努力成为孩子们成长道路上的良师益友,共同书写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精彩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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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先队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少先队辅导员是少先队员的亲密朋友和指导者,是完成少先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是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为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规范辅导员的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以下简称《队章》)以及团中央、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少先队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

第三条:各中小学少先队组织要认真贯彻本办法的要求,努力引导少先队辅导员做少先队员人生追求的引领者、实践体验的组织者、健康成长的服务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良好发展氛围的营造者。

第二章辅导员的任职条件第四条: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能自觉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是学校优秀青年教师的典范。

2.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勤于思考,肯于钻研,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

3.掌握教育规律和当代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引导少年儿童在实践体验中提高全面素质。

4.综合素质比较全面,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

第五条:中小学校的大、中队辅导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文化程度。

第六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应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市、区总辅导员应具有3年以上基层少先队工作经验。

第七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上岗前必须参加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少工委颁发由全国少工委制定统一格式的《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合格证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第三章辅导员的配备与管理第八条:市、县少工委应设少先队总辅导员。

总辅导员应由长期从事少先队工作,具有丰富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理论研究水平的人士担任。

县级总辅导员可设在同级团委或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少工委办公室。

县总辅导员应按不低于同级团委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副职的标准配备。

第九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由所在学校推荐、上级团委聘请、从事学校少先队工作的优秀青年教师担任。

在配备与管理上应做到:1.有15个教学班以上的小学,初一、初二两个年级有8个教学班以上的中学,应至少配备一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中学的大队辅导员可由中学团委(总支)书记或团委副书记兼任。

2.少先队大队辅导员要按照后备干部选拔条件,从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优秀青年教师中选聘,采取竞争上岗、公开选拔的方式产生。

3.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在已与学校明确了聘用关系后,按照《队章》的规定聘请,三年一聘,聘请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间考核如不合格则随时解聘,工作业绩突出者可续聘。

4.为保证少先队工作的连续性,应注意保持少先队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学校大队辅导员进行调整时,需征求上级团委、少工委意见,并做到随缺随补,先补后调,并履行免、聘手续,发布区级团委、少工委的聘任决定后方可任用。

团组织聘请辅导员应举行仪式,颁发聘书。

5.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按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列席校务会议。

从事少先队工作多年,且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作为组织发展对象培养,可列入教育系统后备干部培养序列。

6.符合《中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或《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大队辅导员可按有关规定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7.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一般不再承担主科教学任务,不再兼任学校的其他管理工作,每周兼课不超过6课时,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时间每周不低于10课时。

大队辅导员的工作量要折算成相应的教学工作量。

大队辅导员节假日组织开展少先队活动,学校应给予适当调休。

第十条:初中和小学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少先队中队,中队辅导员一般由班主任兼任,也可由其他课任教师兼任。

聘请中队辅导员要举行仪式,由学校团组织或少先队大队委员会颁发聘书。

第十一条: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大队必须聘请校外(志愿)辅导员,学校少先队大队至少聘请两名校外辅导员,社区少先队大队至少聘请三名志愿辅导员。

学校和社区少先队中队要至少聘请一名校外(志愿)辅导员。

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应从各行各业的先进人物、优秀青年学生、志愿者和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民警以及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社会各界热心少年儿童工作的人士中聘请。

聘请校外(志愿)辅导员要举行仪式,颁发聘书。

学校少先队大队和社区少工委要对校外(志愿)辅导员及时进行登记注册,并对他们进行培训。

第四章辅导员的职责第十二条:县级总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同级少工委的领导下,参与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对本区域内少先队工作计划的研究、制订和重大活动的设计、实施;参与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参与对基层辅导员的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及时向上级少工委和有关部门反映基层辅导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参与会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指导同级少先队理事会和少先队队长学校工作。

第十三条:少先队大队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学校和上级少工委的直接领导下,抓好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和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少先队大队的各项活动;指导和协调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小干部工作;培训中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小干部;关注队员的身心健康,反映他们的意见和成长中的需求,争取学校、家长、社会的支持和配合;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协助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协助社区少工委工作;定期向上级少工委和校党支部汇报少先队工作情况,主动听取和征求上级部门、学校教师、家长、队员的意见或建议;参与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

第十四条:少先队中队辅导员的职责是:在大队辅导员的领导下,指导中队委员会制订计划、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指导中队集体建设,帮助队员学会当家作主;参与少先队理论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的职责是: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专长,辅导少年儿童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体验和文娱活动;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学校和社区少先队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积极参与学校少先队活动。

第五章辅导员的培训第十六条:县级少工委要把对辅导员的培训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对辅导员进行培训,并为他们参加培训创造条件。

第十七条: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按照学校的培训计划,面向全县大队辅导员和骨干中队辅导员进行有计划,分阶段,分区域培训。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送课到基层和奖励培训等。

第十八条:辅导员培训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宗旨,要着重做好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在岗期间的政治理论培训、业务培训、重点工作项目培训和更新知识的专项培训等。

第十九条:辅导员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少先队业务、少先队重大工作项目等。

辅导员培训大纲、计划、教材要由市级以上(含市级)少工委组织专家编写。

第二十条:辅导员培训按照分级培训、分类负责的原则实施,分为市、县、学校、社区四个层次。

市级少工委的培训以总辅导员、骨干大队辅导员、社区少工委主任(包括副主任)为主。

区级少工委培训要以大队辅导员为主,扩大到骨干中队辅导员、社区大队辅导员。

学校少先队大队培训要以中队辅导员为主,可扩大到校外辅导员。

社区少工委的培训以社区大队辅导员和社区中队辅导员为主,可扩大到社区志愿辅导员。

第二十一条:县级少工委要努力创造条件为辅导员受训提供经费支持。

要落实各级团费的10%用于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的要求,同时积极争取财政和相关方面的支持。

各中、小学应把辅导员的培训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

第二十二条:新任或拟任辅导员的优秀教师,参加上岗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

在岗的大、中队辅导员、总辅导员每年累计参加各类培训(含以会代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

培训结束要颁发相应的证书。

第二十三条:县少工委要确立辅导员例会制度。

大队辅导员每月要有1―2次固定的例会时间,以会代训,加强横向学习和交流。

中队辅导员每月至少要有1次固定的业务学习和研究工作的时间。

第六章辅导员的业绩考核第二十四条:市、县总辅导员由同级团委、教育行政部门、少工委负责考核。

大队辅导员由区少工委按照《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的要求进行考核。

中队辅导员由学校少先队大队委员会和大队辅导员共同考核。

第二十五条:对总辅导员的考核可结合单位工作考评一年进行一次。

对大、中队辅导员的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并建立考核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大、中队辅导员的考核主要应包括以下环节:(1)个人进行工作总结;(2)在所在学校进行民主测评,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3)确定考核等次。

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第二十七条:年度工作考核结果要作为辅导员聘请、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考核不称职者应予解聘。

对考核不合格,工作不积极或工作中有较大失误的辅导员要根据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降职使用和提前解聘。

第二十八条:考核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

辅导员的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报上级少工委备案。

第七章辅导员的奖励第二十九条:对经正式聘请,工作有显著成绩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总辅导员、大、中队辅导员和校外(志愿)辅导员,由各级团委、少工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等共同表彰,并给予“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十佳少先队校外(志愿)辅导员”、“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辅导员新秀”等称号。

第三十条:“市级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市级十佳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每五年表彰一次,“市级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市级少先队辅导员新秀”每两年表彰一次。

“县级十佳(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每年表彰一次;“县级少先队杰出贡献奖”、“县级少先队杰出(优秀)指导奖”每两年表彰一次。

第三十一条:受到表彰的大、中队优秀辅导员应享受同级优秀教师的待遇。

第三十二条:辅导员在少先队工作中获得的各种奖励和研究成果,应与中、小学教师在教学方面获得的奖励和研究成果同等对待,并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考核、聘用、职务和职称晋升及组织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共青团组织表彰的先进工作者,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各级团代会选举的代表和团委委员,少先队辅导员要占一定比例。

第三十四条:学校要为优秀辅导员参加夏、冬令营和进修学习等创造条件。

辅导员在假期组织活动或参加上级团队组织的活动,学校要给予物质支持。

第三十五条: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有关少先队辅导员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落实情况纳入本学校和所属区少工委少先队整体工作考核。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如与相关规定出现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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